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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笑红尘 by 苏陌(绛袖) 现-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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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袖这时头一歪,打起了瞌睡。 
可风林却看见当做没看见,继续讲下去。 
莲心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白天了,他睁开眼,疼痛和疲劳就回到他的身体里,他觉得自己精疲力竭,快要死去了。他勉强打起精神,看见竹制的花窗格,简洁雅致,当然,他无心欣赏,只是看着日头确定时间,已过午。 
他知道自己躺在一个竹榻上,自己的赤脚,抵在微凉的床柱上,身上一床月白的棉被,但除此外,他一丝不挂。一个冷战,他想起自己的处境,——这里是谁的屋子? 
一个人影掀门帘进来,月白的外衣,很宽大,里面穿着红色的内衫,莲心下意识的紧闭眼睛,来人也许以为他还没醒。啊,那是最好,他实在无颜面对他。 
那人在屋里忙起来,似乎在摆弄器具,木制的桌子被挪动了些,莲心试着微睁开眼,看见那家伙背朝他,把碗一个一个放到桌上,还有些其他的东西,看那背影,是女子的,细细的手臂,小小的肩膀,从背后看就知道是个绝色的美人,和尚一时间有些错觉,似乎这个女子不是他不共戴天的仇敌——那可恶的妖孽,而是另外的一个人。 
女子转过身,和尚闭起眼睛,纤细的手指搁在他额上,似乎是确定他有没有发烧,然后,她说话了:“我知道你醒着,起来,吃药了。” 
莲心只好张开眼睛,在他面前的是个真正的美女,眉如远山含黛,目如秋水悠远,前朝的衣饰更显得她出尘仙子一般。莲心细细回想,这是他第一次如此清楚的看到奉桃女子的模样。 
娇媚的声音和她脱俗的相貌是不合的,可她似乎偏爱献媚的嗓音:“怎么样,你还好吧,我知道我太粗鲁了,伤得你不轻——” 
“把衣服给我。”和尚咬牙切齿的坐起,他布满印痕的上身从被中露出来。 
奉桃满意的看着他的杰作,用最美的姿势摇头:“不行,你给我乖乖躺着,你可是昏了三日,还没退烧呢。” 
莲心实在受不了她无辜的,仿若女子(现在真是女的)一样多情的模样,但他也着实不想现在就发难,一方面没有气力,一方面他知道这妖怪比表面要残酷很多,天知道他还有什么恶毒的主意。 
“我,现在就想走,你何必留我。”莲心难堪的低声道。 
“我,我当然要留下你,因为我喜欢你啊,莲心。”美丽的女子拧了一下和尚的下颌,像对待情人似的,莲心就更羞愧了,他几乎想死,但佛门弟子是不可自行了断的。 
“奉桃我,在这里也有百年了,自从以前的友人离开,你可知我一个人,多无聊啊。”奉桃天真的娇态实在是可人,莲心有一种被女子告白的感觉,似乎忘了这妖怪给他的耻辱。 
“小和尚,你留下陪我吧,若你答应——我就不去风林集闹事,杀人,——要是你跑了,我会很生气,然后说不定会做很过分的事,你是出家人,不会见死不救,对不对。” 
女子的奉桃显然比较天真,不过威胁起来更让人觉得她说到做到。 
和尚惊讶极了,他不明白这妖怪何以要这样对他,他只是个平凡的除魔僧人,不是美丽的小姐也不是英俊的公子,妖狐即便有对人类发情的习性,却何以找上他? 
莲心一脸的困惑,又半裸着身子的模样又让奉桃食指大动。她的粉色的唇瓣出其不意吻上莲心,莲心只闻到一阵浓郁的香气,和男子截然不同的柔软,却让他有些犹豫,他没有退开。那细细的贝齿咬噬着他的唇,红肿的唇越发敏感,被丁香小舌细细调弄。 
跟女子亲吻便是这样了,莲心心里想着,他感到那细长的,柔软的身体倚到他的胸前,不同于男子的强硬霸道。而是如一只小鸟,或温和的鹿似的,来此寻求保护。十八岁的少年是经不起诱惑的,尤其是他的定力被那妖怪摧折了之后,尤其是怀中是如此美丽的女子,不自禁,他伸出手臂来,扶住奉桃的肩膀。奉桃结束那个吻,靠近他的脸:“你喜欢我女子的模样,对不对?” 
和尚没有表情,他放下手,道:“我怎会喜欢一个妖怪?”然后他猛的推开她。 
女子的身体很方便就被推开了,奉桃的脸上却仍笑盈盈的:“可我不会给你,我本相就是个男子,”她优雅的起身,“这一点你知道地可是很清楚。” 
她拿起药瓶子:“外敷的药,我替你上过了,现在把药丸吞了,”她坏心眼的补充:“女子的手指比较温柔,我可是特意变化了,给你上药的。” 
莲心别无选择,他至少要恢复行动力,才可想法逃走。 
12 
'前尘' 
绛袖睡得很熟;他的短发乌黑;在白色的棉布枕头上分外的柔细;风林试着靠近他;听见他呼吸均匀;丝毫没有防备;于是轻轻吻了吻他的头发;淡淡的洗发水的香气;却没有熟悉的桃花香;真的是他吗?那个任性的;反复无常的美人?独独相貌依稀还像是当初;细而挺拔的眉;白皙 
的脸颊;曾经锐利而今平和的眼神;少了几许媚态的薄唇;看得出他缺乏锻炼和营养;——少年的肩膀只能用瘦弱来形容。 
不能只给他素菜吃,我要把他养肥,风林心想。但是,我不会鼓励他去锻炼,那好象有点危险,他又想,这个想法更让他顿生柔情,细细看着那张不识人间忧愁的清秀睡脸,喃喃着:“你不想起来,是不是更好?——奉桃。” 
“奉桃,你,就叫奉桃罢。”那人说, 
一片山谷中的桃花林,幽深的山涧,落花随流水,纷纷扬扬,风乍起,红色的袈裟飘落,盖在白皙的赤裸的身体上,那身体是个男子,没有成年的模样,纤细的四肢纠结着乌黑柔滑的秀发,修长的手指抓起袈裟,把它扎到腰际,妙曼的姿态仿佛在舞蹈,与其说舞蹈,不如说是勾引,那双异样灵动的眸嗔怒的看着那人:“不要!” 
“什么?” 
“我不要这个名字,”少年半躺在满地桃花中,他伸伸长而优美的腿,让它在袈裟上摩挲着,造出让人血脉澎涨情色美景,又甩落肩膀上的发丝,让它随风起舞。 
“为什么?”那沉稳的声音有些苍老,却非常好听。 
“不觉得像猴子吗?啊,我不要,我说和尚,再想一个?”少年微笑着,那俊朗而魅惑的,清丽而放荡的笑。 
“才刚得了人身,就学起人,爱挑剔起来。”那人苦笑着站起来,走到少年的身边。那人白色的僧衣直垂到地面,少年轻露贝齿,咬住他的袍角,手指攀上他的腿。 
僧人半跪下,把袍角从他口里夺回来,毫不理会他竭尽所能的勾引,抓住少年的左脚踝扣上一圈金铃。仔细看,六个铃每个都刻着小篆“奉桃”两个字。 
少年急忙想把它拆下来,但没有成功。 
僧人和蔼的看着他,像是看一只受伤的林间小兽:“你,就叫奉桃,今天起,你不是狐狸了,而是人,当然,你也可以管自己叫做,妖怪。” 
“死和尚,要你多管闲事!就算我少了几年修炼,又关你什么事啊?不由分说把我变成这样——”口里恶狠狠的,狐狸的心里其实非常开心,他欣赏的看着自己光滑的身体,甚至还很有兴趣的看看自己的胯间,完全不知道羞耻为何物的猛盯着瞧。 
然后他有端详着自己的“恩人”,这个家伙是个和尚嘛,还长的很好,年纪挺大了,快四十出头,在人的寿命,已经没几年可活了,很快就会变的又干又瘦。——啊,那可是怪可惜的,他长的这样好看! 
和尚很有风度的忽略妖怪明显的不怀好意的打量,虽然看的出那妖怪正用眼睛在剥他的衣服,和尚还是慈爱的摸摸他小巧的头颅:“奉桃,你是狐精,学做人的本事我不担心,不过你族天生有些放纵情欲,在人间切不可以任性妄为。” 
奉桃心想,我马上妄为给你看,他伸出手臂就去搂和尚的脖子,和尚笑笑轻巧的躲开,手里的佛珠在指间滑动,他念了一句经文,奉桃立刻觉得左脚铅一样重,身子不能动。 
“啊!——该死的和尚!”狐狸在地上挣扎着,“你到底想干吗??” 
“我吗?”僧人和蔼的笑着,却神情忧郁,“在这世间,太寂寞了些,想找人说说话罢了。” 
狐狸不是天生就能变成人,自出生到如今的几百年里,奉桃一直是个没名字的狐精,他一开始只是比同类活的更久,接着可以知晓自己是什么,懂得思考,他从山间行人那里知道了做人的种种好处,方便的身体,灵活的头脑,还有舒服的生活,让他渐渐很想做人,不,只要有人的形体就可以了,然后,他学他同族的,年纪更大的狐精的样子,汲取日月精华,贪恋人形,那天,在无人的山谷里,他觉得差不多了,就挣扎着变化。比他想得要困难很多,他精疲力竭,几乎失败了,他很害怕,怕自己变成半人半兽的恐怖怪物,他几乎要哭起来。 
然后那温暖的手放到他的额上,他立刻轻松起来,觉得自己快要羽化登仙。然后——他居然,真的变成了人!一个年轻的,光滑的,白得发亮,十分美丽的男子的身体,奉桃决没想到自己变成人感觉会这样的好,他爱死自己的模样了。 
但感谢的话他说不出口,这看上去烂好人的和尚,其实很难对付,奉桃毕竟才活了两百年,实在不及人的狡猾。 
13 
活得时间长久;难免会觉得无聊;看着人类迅速的衰老;起初是嘲笑他们;轻视他们;觉得他们是比自己还要低的生物;在这可怜的一百年里;有人活不过一半;有人一生浑浑噩噩如蝼蚁一样死了,奉桃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幸运的东西,他知道只要他继续修炼,他甚至可以活上千年,所以,他其实挺同情他的“恩人”,啊,对了,他法号无可,是个奇怪的人类。 
参禅寺里,就只有他一个和尚,他每天在菜园里摆弄那些菜,还编了草鞋去卖钱,这么法力高强的人,居然做这些事,奉桃觉得很不可思议,于是他经常跑到镇上去,从某个深宅大院里“不告而取”一些金银堆在无可面前,那儒雅的和尚摇摇头:“奉桃,既做了人,就要守人的规矩,偷盗是不好的行为。” 
“你要是叫我守规矩,就干脆把我变回去好了!”狐狸说。 
“那——只好这样了。”无可平静的撩起衣袖,露出手里的佛珠。 
“啊!不要,我不要!你别过来!!”奉桃只是随口说,他可不想变回去。 
无可微笑了:“那么,你要守规矩。” 
奉桃守了规矩,但他绝对不要种菜或编草鞋,他苦着脸看看桌上简陋的菜,“我是狐狸啊,我吃肉的!“ 
“你是人了,可以吃素。“ 
“啊,你太残忍了,我才变成人几天啊?而且人也有很多都吃肉的,别以为我不知道!” 
于是奉桃进了树林,每天提着野味回来,那是他爱死了的山鸡和野兔,无可只是念着经,到没有对他说教。 
那天,无可看着碗里的菜,突然把它推到奉桃面前:“你吃。” 
狐狸心虚的说:“你怎么会知道?” 
“奉桃,我吃了四十三年的素,怎会不知道你加了什么进去?”温和的语气,让狐狸反省地缩成一团“我不敢了。” 
“你还是会忍不住再干的,——不过我告诉你,你会害我只能吃米饭,像今天一样。”无可平静的端起饭碗,奉桃却内疚得快要死了。(当然,现在的奉桃绝不会有这种类型的情绪了) 
奉桃每天去狩猎,衣服很快就破了,当他那件旧僧衣不能再穿时,无可叹了口气:“近几个月的菜,卖不到好价钱。”于是他拿出纸笔砚墨,铺在桌上。 
“你要干什么,我看好像是画画?”奉桃舔了舔那香气袭人的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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