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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狼夜啸-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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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狼夜啸、1 狼x人

  季晨捡到了一只小狗。

  是只脏兮兮的、背部有一道血痕的小灰狗,就比季晨的巴掌大那麽点儿,趴在路边看起来特别可怜。

  那时候,季晨刚下班,小狗就在离他家不远的路边上。季晨盯著小狗,盯了好一会儿,才决定发发善心,将小狗带去宠物医院看看,并收养它。

  季晨一直都有养宠物的欲望,他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太久了,没有可以一起在自己家里玩耍的亲密朋友,也没有感情好到能住到家里的伴侣,所以他总感到有点儿孤单。养只宠物一定就好多了,但因为没有经验,又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麽,所以季晨犹豫了很久,都没有确定要养什麽。

  看到那只可怜兮兮的小狗时,季晨忽然想到,自己可以养它。看那小可怜痛苦的模样,如果被他养活了,也算挽救了一个生命,积了一些阴德;要是养死了,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那小可怜眼看一副快要死了的模样,他也不算陷害人家。

  於是季晨就这麽把那小狗抱了起来,送到了最近的宠物医院。

  兽医说小灰狗背上的伤是其他动物的利爪造成的,季晨有点好奇这附近能有什麽凶猛的动物,但没有往深里想。

  小灰狗在宠物医院呆了三天,第四天刚好是周六,季晨一大早就到了宠物医院,准备迎接小灰狗到自己家里。兽医看到他,笑眯眯的,说小灰狗能活下来很让人吃惊,因为狗狗很小,那麽小的狗在受了那样的伤的情况下,通常都会救不活。

  “那看来它跟我蛮有缘。”季晨将小狗放进今天刚买的篮子里。篮子里铺了软绵的布,小灰狗晃了晃屁股,舒舒服服地趴在了里头,模样儿看起来很喜欢。

  季晨跟兽医请教了一些养宠物注意事项和合适的节育手术时间,就拎著小灰回家了。

  小灰是小狗的名字,季晨没什麽起名字的细胞,第一映像是什麽就叫什麽。

  小灰在宠物医院的那三天,季晨已经将自己的公寓布置地适合单身汉和单身宠物共同居住,室内狗窝、室外狗窝以及各类食物、玩具。

  啊,为家庭的另一个成员做打算的感觉真不错。

  季晨将篮子连同里头的小灰放在沙发上,走到厨房从冰箱拿出一罐啤酒,接著自己也坐到沙发上,打算将早上剩余的时间就耗费到各式各样的电视节目里。他打开电视,一只手拿啤酒,一只手捏著遥控器,换台一周没看到感兴趣的节目後,将视线移动到了旁边的篮子里。

  小灰的精神头不错,季晨本来以为小灰刚动了手术应该会很虚弱,结果小灰睁著眼睛,环视他的房子,看得起劲。

  那两粒黑溜溜的小眼珠粘在小狗头上,让季晨忽然理解为什麽总有很多人喜欢养小型宠物。他以前眼光都是放在大型宠物上的,因为他觉得大型宠物才配得上自己这样一个一米八的大男人,现在看来小宠物也不错,柔弱可怜,让人忍不住有保护的欲望。如果这是只母狗,那眼下就是狗星人版的美女与野兽了。

  “小灰。”季晨叫了声。

  据说名字叫多了,宠物就会知道这是自己的名字。

  小灰狗看著季晨。

  “小灰。”季晨接著叫,“小灰小灰小灰小灰小灰……”然後他指著自己,“季晨季晨季晨季晨季晨……”

  显然季晨正无聊地很。

  小灰呜呜地叫了一声,声音非常细小。

  “小灰。”

  “呜。”

  “小灰……”

  “呜呜……”

  “小灰!”

  “嗷!”非常清脆又娇小的声音。

  季晨嘿嘿嘿地笑,放下遥控器,用一根手指在小灰的头顶上轻轻地摩挲。小灰被摩挲地很舒服,趴了下来,脑袋放在爪子上,闭上了眼睛。

  哦,可怜的小家夥,新家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季晨以後不愁不想跟同事朋友去外头消遣的时候,回家会没有个伴等待自己了。

作家的话:
第四部终於开始连载了哎嘿嘿,大家久等了~请多支持。




贪狼夜啸、2 狼x人

  季晨三天後带小灰去拆了线,小灰愈合地很好,拆线回家後立即变得活蹦乱跳。看著家里的新成员,季晨忍不住跟著高兴了起来。他坐在光滑的地板上,一只手端著一盘肉,另一只手握著遥控器。小灰就趴在他旁边。他偶尔会放下遥控器,捏起一条精心按尺寸切过的肉,在小灰鼻子上边晃。

  只要季晨一动,小灰就知道他要干什麽,然後它会变得非常兴奋。当肉块即将碰到它的鼻尖,又差一点还没有碰到的时候,小灰几乎是疯狂的。

  “怎麽这麽好吃的。”季晨嘀咕著,将手稍微放低。小灰咬住肉,三两下就吞了下去。

  “嗷!”小动物清脆地叫了一声,大概是在感谢。

  季晨闲著没事的时候,就会做一些吃的给小灰,小灰通常是来者不拒,但更喜欢肉类。其实正常情况来说,照季晨这种喂法,宠物早就撑死了,但他不知道。小灰自从背上的伤好了後就一直没病没痛没异样,季晨就按照自己的习性来,自己饿的时候自己吃小灰也吃,自己不饿的时候自己不吃小灰也不吃。

  难怪现在家家户户几乎都会有一只宠物养著,季晨很快就理解其中的原因。

  一个月後,小灰已经彻底将季晨的公寓当成自己的家,非常逍遥自在。季晨上班的时候将把小灰放在家里,每天回家都能看到小灰在蹲坐在玄关等待。这种被期盼著的感觉对一个单身汉来说,真的太好太好了。

  小灰长地很快,一个月已经从巴掌大长到正常土狗大小。这应该算不正常的生长速度吧……?季晨上网查询,这确实很不正常,但把小灰带到宠物医院,兽医却信誓旦旦说小灰的身体没有异样,非常健康。

  季晨又上网查询了小灰的品种,发现查不到。没有灰背白腹、生长速度还这麽快的狗品种。

  奇了怪了。

  不过既然小灰自己看起来没事,那就当没事吧。

  又大了点,小灰开始不满足於自己的小狗窝,成天跑到季晨的床上睡觉。季晨为它打造了一个新的大狗窝,小灰一副看也不乐意看一眼的架势,照旧每天晚上往季晨的床上跑。

  “你这样会让我很困扰。”季晨又一次抓住小灰脖颈上的皮肤,将其抓到花园的狗窝里。

  季晨躺回床上,小灰在外边挠门脚,他听到了,但这次不想搭理。季晨的卧室只有一张不算大的单人床,小灰越来越大,共同在一张床上让季晨感到压力很大,太挤了。

  “嗷!”

  ……看来房子的隔音其实并不如他预期地好。

  “嗷嗷!”

  以及挠门的声音。

  ……卧室不该额外设立一个通往花园的门的。天,好吵。小灰明明以前都是睡在外头的狗窝的,季晨想不通小灰怎麽越大越黏主人。他的床真的不够大啊,小灰又老喜欢把脑袋放在他的胸口或者大腿上,这样很难受。

  “嗷嗷!”小灰从没汪汪叫过,季晨曾经奇怪过一会儿,他想或许不一样的品种叫声是不一样的。有时候小灰会“嗷呜──”地叫,有点像狼。

  那星期一到周末,季晨就去换了张新床。一张超大的双人床。

  这下不怕越来越肥的小灰晚上不安份跑到他的房间来了。

作家的话:
最近有点忙。




贪狼夜啸、3 狼x人

  差不多两个月的时候,小灰已经长到和大型犬……比大型犬还要大上一号的体型。季晨以为自己捡到的是一只小型犬,没想到小灰其实比一般大型犬都要大。

  希望小灰不要再长了,因为它那张脸自从长大後就变得不可爱了,倒显得有些凶悍,像个野兽。搞的季晨越来越不想把它带出门,因为会吓到别人。

  啊,现在不叫小灰了,叫大灰。听说狗的寿命只有十几年,过了几年就得叫老灰了。

  这种和一个非同族的生物成为好友,伴其一生的感觉,真是很不错。季晨想,等到大灰要叫老灰的时候,自己应该也有个伴侣了吧,没有那就太可怜啦。

  “走开,不要闹我。”季晨伸腿将沈重的大灰抵到一边,大灰猛然抱住他的腿。

  今天是周六,但季晨还有些工作没有做完,就带回了家里继续。显然大灰很介意主人没有按照惯例这时候带自己出去溜达,不停地在季晨旁边骚扰。

  “臭小子,都说了今天有公事,你自己去一边玩就好了,让我先把工作做完。”季晨又踢了踢腿,大灰纹丝不动,锲而不舍地粘在他的腿上。大灰的肚皮软软热热的。

  “我数到一。三……”

  大灰叫了一声,尾巴抬起来,仰头用黑溜溜的眼睛盯著坐在办公椅上、怎麽也不肯挪动位置的主人。

  “二。”

  “嗷汪!”大灰发出有点像汪汪的声音,只有在讨好的时候才会这样,以及摇尾巴。

  “一。”季晨站起来,拖著重地不可思议的大灰,把大灰拖了出去,并重重关上门。“今天自己一个人在外面玩,我没时间陪你。”隔著一道门,季晨对大灰说,也不管後者听不听得懂,“工作完成之前都别想继续吵我。”

  他转身回到书桌前,继续未完的工作。

  大灰在挠门。大灰的体型和力道超过从前太多,挠门的声音嘎吱嘎吱地非常响,季晨叹了口气,戴上耳机。世界清静了。

  都教训了很多遍,大灰还是喜欢被关在外面就扒门,都已经换了一个门了。也许他该去再养只小狗,分散大灰的注意力,这样他就不用这麽辛苦,周末两天都不得不陪在宠物旁边。

  季晨不是不高兴和大灰玩,只是任何一个正常的单身男子,也不会周末都花在宠物狗身上吧,他有一般意义上的朋友,虽然不太想把他们带到家里来,但一起在外头玩乐季晨还是很高兴的。他已经两个月的周末安份在家,没时间外出玩了。单身汉有点想念那些逍遥的日子。

  周末把工作做完,季晨周日带大灰到宠物商店,没多久两个都被赶了出来。大灰不喜欢其他宠物,任何季晨碰过或者有欲望去碰的小猫小狗小鸟,它都会裂开大嘴做凶恶状,不行就狂叫,季晨怎麽都骂不住。大灰把宠物商店的宠物吓坏了,老板很生气,脸色铁青。

  “只是想给你找个伴,干嘛这麽大反应。”季晨这麽嘀咕,无奈把大灰牵回家。

  “嗷!!”

  “我又听不懂你说的是什麽。”季晨用力扯了一把大狗的耳朵,大灰没什麽气势地哼哼了两声。大灰看得出季晨的喜怒哀乐,当季晨太生气,它就会变得稍微不那麽调皮,等季晨气消,它就会立即恢复原状。

  难怪人们总是猫狗通人性,季晨最近经常这样感慨。

  好吧,小时楚楚可怜长大凶神恶煞的宠物狗不高兴他带新的宠物回家,季晨只好另外想办法,让自己能合理地分配和大灰相处以及其他的时间了。想想就觉得挺头疼。也许当初养一只猫比较好,据说猫的夜行比较重……?

  但虽然太粘人,季晨还是非常喜欢大灰的,太冷落大灰的话,他又舍不得。

  季晨以为生活会这麽一直无波无浪地过下去,他是个都市中的普通上班族,相比一般工作者轻松些因为家庭只有自己一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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