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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妈疼你-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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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让你在和政城过冬怎么就没事?”

“我只是在天气恶劣时才会旧疾发作,今天已经晴天了。”沈澜有一搭无一搭的辩解着,全部的心神都集中在他掌心中的那只温软小手上。

她真暖和呀。不知为什么,最近他总是有这种感觉,似乎她在身边,他就从里到外都不会感觉寒冷。刚才他站在雪地里,是想冷静想想要怎么跟她提求娶之事,只是还没想好,她就又闯过来拢乱他了。好吧,明天再想也行,反正日子还长远,他何必急于一时呢?

   两人手挽手地进了房间,方初晴立即把沈澜按坐在床上,然后拉开衣领,露出那颗解毒丹。

这就是现代人和古代人的区别了,重生或者穿越人士不是穿件古装,说点古语就变成了古代人,真正泄露身份的往往是最小的细节,所谓魔鬼藏身于细节之中么。对于方初晴来说,她和某人熟悉后,经常会忘记纠正自己的一些动作为,比方:随意拉领口。

这在现代也许不算什么,低胸装都能穿着四处跑,何况只是拉拉领子呢?但在异时空的大江国,虽然民风开放,但毕竟民情等同于另国明清时期的大江国,这举动很的挑逗意义。特别是,她面对的是一个对她抱了心思的男人,对她志在必得,现在只是考虑怎么“得”的男人 。

   “我刚想起来,这个要还你了。”她什么也没意识到,认真地说。

   “你拿着吧。”沈澜瞄着她脖子下面的一片莹白,“它不仅能试百毒、解百毒,浸在酒水中,还能麻痹敌人。”

“可是我现在很安全哪,倒是你,应该防备有人刺杀。”方初晴继续很认真地说,还顺手把解毒丹拉了出来。

沈澜站起身,握住那个宝物,感觉上面还残留着方初晴的体温和体香,不禁一阵心神摇荡,轻声道,“早晚我会收回的,但不是现在,等到威胁你生命的那件事彻底解决。。。。”他小心地把解毒丹放回到方初晴的衣领中,无意中,指尖碰到了她的皮肤。立即,一股热辣又激烈的电流从他的的指尖,顺着血管急速转遍全身,心跳加速。

他俯下头,似乎是看拴着解毒丹的绳子有没有扣好,嘴唇却有意无意的触碰着方初晴的耳朵,然后向下,灼热的唇印在她雪白颈侧的血管上。

   他的举动太突然,方初晴没有防备之下,自然溢出一声低吟。而沈澜的嘴唇贪恋着她皮肤的温暖与滑腻,一经挨上就没有离开,轻轻啃噬着,慢慢向下,在那隆起的边缘磨蹭着,然后转过那醉人的深沟,从另一侧返回到颈边、耳朵。

方初晴身子后仰,双腿酥软,若不是沈澜紧紧扼着她的纤腰,她肯定会摔在地上。而因为两人紧抱着,她清晰地感觉到他身体上强烈的变化,脑海中一阵迷糊。

这一刻,什么必须要娶她才能跟他在一起,什么要得到她的允许才会碰她,全被两人扔到九农云外去了,彼此忠实的身体都自然而然回应着对方的试探,强烈的渴望得到爱抚与慰藉。理智在这时候没有用武之地,心灵的真实超越了一切表象。

   他们,其实早就已经相爱,只是两人还都不明白。

沈澜轻轻用力,反身把方初晴按在床上,可是当他才把她的衣领全部拉开,门外,却在这最关键的时刻,传来了敲门声。

第六十五章节 向左走,向右走

   “王爷,您要的酒,给您送来了。”银子的声音适时响起。

沈澜皱紧眉头,别过头去,恨不得给自己一刀。大晚上的,为什么叫人传酒?而这个可恶的银子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最紧要的时候出现。现在情绪全破坏了,重要的是方初晴的理智全回来了。她一骨碌坐起,脸儿红红的,随便掩了一下衣服就跑掉了。

   “酒。。。给您放在哪里?”方初晴闯出去时,银子也吓了一跳,随后悔恨不已。信使大人衣衫鬃发凌乱,王爷气息不稳,看来自己搅了人家的好事啊。真是该死,虽然她是奉命而行,但恐怕难免被迁怒。大家都是男人,很明白从温柔乡被人泼一盆冷水的滋味,那可是要人命的。

但是,毕竟他没猜错,什么皇上的秘密信使,根本就是王爷还没上手的新欢。只是王爷从没有带女人来过马场,这说明这位信使大人对王爷来说是特别的。那么,只要他以后小心侍候,努力拍马屁,哄得方姑娘说句好话,顶得上他在王爷面前卖力表现一年。这就叫干得好,不如干得巧。

   “放下吧。”沈澜阴沉沉地道,身子还是朝向床,并没有转过来。

银子瑟缩了一下,似乎感到了无形的刀气架到自己的脖子后面。他连忙把酒放到离门最近的桌上,然后极快的退出来,撒丫子就跑。好家伙,王爷这是动了真怒,如果他还不麻利的,脑袋掉了就没机会巴结方姑娘,让她为他美言几句了。

银子飞奔如兔,而木屋内某欲求不满男人也很想到雪地上撒点野。好凉快凉快,不然体内的一团火非把他烧死不可。不过这种急切的感觉也促使他下定了婚娶一事的决心,打算明天就跟方初晴明说。他曾决定终身不娶,现在他为了她做出了重大的妥协,那么是不是正妻,她应该不介意吧?

只要她点了头,那么拣日不如撞日,明天晚上就把婚事办了,直接洞房花烛!

他盘算得挺好,但这世界上就是有很多意外,而且有一种东西叫错过。第二天早上他还没见到方初晴的面,他的三个亲兵就都到了,和约好了似的。张扬和王强是从长物镇上来,把方初晴买的东西都押送来了,那些五花八门、花花绿绿的东西足足有一马车之多。而林海涛则是因紧急军务从要塞过来的,报告说在边境巡逻的北军游骑兵受到了多队图国部队的袭击,全军都等着他回去主持大局、率兵围剿。

在这么吃紧的情况下,自然国事为生,私事靠边站。沈澜决定立即启程回要塞,因为怕方初晴回去无聊,干脆准许她在马场多玩些日子,临行前郑重嘱咐了银子要让她过得舒心,但也一定要保证她的安全。

“小林怎么知道到马场来找你?”方初晴有些依依不舍的,但心中又有三分窃喜,因为她又可以继续当鸵鸟了,等昨晚的事淡化一点再面对沈澜。

“他们之间可以用焰火通讯,好方便得知我的行踪。”沈澜看着方初晴,心里满满的,似乎有很多功能话要说,可结果却半个字也没说出来。

方初晴也支吾着,但她的情况好一些,毕竟吐出了三个字,“你小心。”然后,两人拿着爱的号码版向左走,向右走了。

因为心中有牵挂,沈澜走后,方初晴在木屋里闷了两天,银子也不敢打扰,只找了马场中两个懂事机灵的丫头来小心侍候着。第三天上,见到方初晴终于出了门,立即亲自带她四处逛逛。

   呼吸着冬天干冷的空气,望着群山包围中的广阔平原,看到几万马匹奔腾的场面,方初晴心中的郁闷才一舒而飞。桑青本身是图国人,对马匹的热爱遗留在了骨子里,所以方初晴到了马场也有如鱼得水的感觉。

开始时,银子对她评点马儿、参与马匹的喂养训练,还存了轻视之心,但随着她调教了几匹性格顽劣的名驹,又以专业的眼光相出几匹好马来,银子就开始对她从刮目相看到五体投地了。

   “方姑娘才应该来管这个马场呢。”他由衷地道。

   方初晴笑眯眯的,但没说话。她倒是想,可是她若点头,不是砸人饭碗了吗?再说,马场是沈澜的经济命脉,银子能坐到这个位置,必须是极得他信任的,她何必得罪他身边的人?

马场的岁月简单、忙碌又充实,方初晴在不知不觉中过了五、六天。从银子那里得知,沈澜已经带兵出发,估计没有十天半个月是回不来的。于是她把思念压抑在心头,专心应付起马儿来。

   在马场众多的马匹中,她看上了一匹白色带黑斑的马,跑起来一跳跳的,远远看去像一只放大版的斑点狗。银子知道这是匹好马,一直精心喂养,可方初晴却一眼看出这斑点狗欠溜,所以每天都骑着它绕着马场跑。

开始时,它跑几步就喘,但不到三天就健步如飞了,神骏之气立显。

   银子很高兴 ,因为又为王爷弄到了一匹好马,方初晴也很高兴 ,因为她发现她非常喜欢纵马驰骋的感觉。而又因为溜马时并没出马场的范围,且很少有马跑得过斑点狗,所以在方初晴的强烈要求下,银子也没派人跟着她。

   这天,天气相当好,晴朗温暖得像开春似的,方初晴让斑点狗跑了会儿,就信马由缰地欣赏那总也看不够的苍茫景色来。可不久,她看到远方有一小支马队行来,跑近一段距离看,居然发现领头人是齐山。

“齐大官人,你怎么来了?”方初晴策马迎上,笑问。能在这里遇到认识的人,她多少有几分高兴。

   “原来是方姑娘!”齐山很惊讶,“我是作笔生意,路过此地,怎么方姑娘在沈氏马场住吗?”

   “暂住几日而已。”方初晴说得含糊,见马队后面跟着一辆马车,不禁偷瞄了几眼。

齐山见状笑道,“姑娘和小女真是有缘。我平时出门是不带雪儿的,这次她哭闹着一定要来,哪成想就遇到了姑娘呢?”

一听雪儿在马队中,方初晴大为高兴,笑道,“叫我初晴就行了,既然已是第三次见面了,好歹算是朋友了吧?除非齐大官人嫌我身份低微,不愿意让我高攀。”

   “那哪能呢,初晴。不过你也别叫我大官人了,我倒宁愿听你叫一声大哥。”齐山就坡下驴,同时身子下马,亲自牵着斑点狗的缰绳到队伍后面的马车边,欣帘一看,雪儿正伏在一个妈妈怀里,睡得香甜。

   一看到这小姑娘,方初晴的心立即就软化了,而雪儿似乎有感觉,忽然醒了过来,见了方初晴就小嘴一扁,哭着抱住她的脖子,奶声奶气地道,“姐姐骗人,一直也没来看我。”

“没有啊,咱们这才分别不到一周嘛,本想过两天就去找你玩的。”方初晴额头冷汗直冒。

   不能骗小孩子的,可是这几天因为沈澜她差点忘了这个约定。方初晴啊方初晴,你个重色轻诺的坏女人!

她一把抱过雪儿,不住的甜蜜语,哄骗小孩子,典型怪阿姨的嘴脸。而齐山在一边微笑不语,看着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吱吱喳喳地说着话,和睦得不行,更加重了要娶到方初晴的决心。

   他当然不是做生意偶然路过这里,而是打听到方初晴在沈氏马场逗留,才假装成商队过来的。也只有方初晴这样不熟悉北境的人,才会相信他的话。他齐山是什么人,做趟生意还用自己跟着马队吗?经过这么多年的经营,他早就建议了自己的情报和关系网,可这次他却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得到这一消息,因为沈氏马场是半军事化的管理,不容易渗透。

而男女之间有时是很奇怪的,当合适的人站在面前,自然就知道她是命定的人。对他而言,那天当他看到方初晴温柔的哼着歌,喂雪儿吃饭、哄雪儿睡觉,他就有了这种感觉。他立即决定娶她为妻,只是当他听说她失夫丧子的身体,不禁又产生了动摇。

几天来他也曾问自己,为一个这样的女人得罪了北境之王值得吗?很明显,姓沈的对方初晴也抱有与他同样的心思,倘若在这场女人争夺中,他赢了,那么他在北境的生意就到头了,必须挪到其他国家进行。这,也值得吗?

于是他想再见方初晴一面,所以稍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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