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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科学家 作者:何事公-第4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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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元起这才明白事情始末,不过蔡元培这番徇私偏袒确实算得上是专权舞弊,而且此举会让事情更加复杂。也让他失去处理中央学会事务的资格。

两人坐在车里交谈,车外的学生们却以为蔡元培是故意躲避,畏葸不敢出车,更加群情激奋。当下便有学生找来砖块瓦砾开始砸窗,准备揪出蔡元培饱以老拳。蔡元培见状只好大声呼叫教育部门口的巡警、门卫前来救驾,轿车司机也拼命鸣笛,缓缓开车逼退前面阻拦的学生。

待巡警稍稍驱散学生,蔡元培才拉着孙元起钻出轿车,对诸位学生高声说道:“蔡某才疏学浅、私德有亏,无法公平公正处理中央学会相关事务,实在愧对天下民众。因而特地请来孙百熙先生全权负责此事,从今以后蔡某概不插手,还请诸位宽宥蔡某!”说完朝四周各深鞠一躬。

学生们看到孙元起出现、蔡元培道歉,先是一愣。接着便欢呼雀跃起来。

孙元起不由得皱着眉头低声抱怨道:“孑民兄,这回你可把我坑苦了!”

第三九九章系马高楼垂柳边(二)

蔡元培赔笑道:“百熙贤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您就权当是大慈大悲普度众生吧!”

孙元起没好气地说道:“这哪是什么普度众生?分明就是死道友不死贫道嘛!”

蔡元培涎着脸:“无论如何,贤弟今天一定要帮老哥渡过难关才行。”

孙元起忍不住想翻白眼:我凭什么帮你?上辈子欠你的?

不过孙元起还是按捺住性子,仔细权衡得失后对周围学生大声说道:“诸位,中央学会成立未久,会员资格认定事务繁冗,中间难免有所差池。《论语》有云:‘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孙某相信,教育部定会公平公正、妥善处理中央学会相关事宜,给全国民众一个完满的交代,还希望大家能稍安勿躁,不要激于一时义愤而误人兼以自误!”

话音刚落,蔡元培便接着补充道:“经教育部决议并报大总统府批准,从即日起,由孙百熙先生出任中央学会会长、会员评选委员会委员长、参议院选举委员会委员长等职,全权负责中央学会所有事务。孙百熙先生学高身正,品德卓著,素为天下推重。由他来执掌中央学会,铨衡会员、参议员选举事宜,想来结果必能令诸君信服!”

“好欸!”学生们欢呼道。不过欢呼声却较之前小了许多,其间还掺杂着“蔡元培滚出教育部”“欢迎孙先生执掌教育部”之类的不和谐音符。

孙元起明白,能到教育部门口围追堵截、抗议请愿的学生,多半都是没有互选资格或者处于两可之间的,眼看其他处于两可之间或者没有互选资格的同辈通过各种关系获得了许可,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心理失衡之下他们变得义愤填膺怒不可遏,便企图通过这些抗议行为来发泄自己的不满,进而取得教育部的退步、承认。

现在由海外名校毕业、曾一手创立中国最高学府、对中国高等教育发展了如指掌的孙元起来处理此事,资格认定肯定会从重从严。一切鬼蜮伎俩都将无所遁形,他们的愿望也将落空。所以他们难免觉得有些失落,欢呼声自然也小了不少。

又劝慰了片刻,学生们才陆续散去。孙元起有些玩味地看着蔡元培:“孑民兄,你是故意把我诓来这里的吧?你我兄弟一场,此举未免有失厚道啊!”

蔡元培嘿嘿笑道:“那你当初推举愚兄出任教育总长又算不算厚道?”不待孙元起回答,他又正色说道:“百熙。中央学会诸事看似不难,因为通观全国,符合会员互选条件者也不足十万人,远不及地方一府人口;可要想按期完成参议员却也不容易,面临的首要难题就是互选资格解释的困难,不是学会法令规定得不清楚。而是学生们根本不愿意听。刚才学生们抗议的场景你也看见了,要不是今天你在这里,蔡某肯定难逃一劫。

“接下来是审查毕业证书的困难。清末各省高等学堂所颁毕业文凭,率由各省自己印制填写,上面只有学堂、提学使关防,并无学生照片,涂改仿造极为容易;若是冒名顶替。一时间亦无从查验;如果学历文凭证书因为兵灾水火不慎遗失损毁,或此时不在身边,恐怕也难以补办。此外,还要提防各省政府为争取本地名额,故意串通学堂作假。

“再者是选举造册的困难,从地方收缴验证文凭,到递交教育部审查,再到中央学会登记造册、返还文凭。手续繁杂,工作量大,除非有大批人手一起处理,否则很容易造成各种资料堆积如山,难以措手。而且工作中稍有纰漏就会酿成纠纷,然而期间纰漏必定不少,比如文凭在寄送过程中丢失、登记造册中漏掉一些人等。如果中间再有人故意挑拨生事。只怕难以善终。

“还有杜绝舞弊的困难。各省必须接到选举名册及选票才能进行选举,互选之后必须等到各省选票汇总至中央学会才能确定会员名单,在此过程中到处都是上下其手的机会,让你防不胜防。一方面是困难重重。一方面又时间紧迫,从现在到国会召开不到四个月时间,稍微拖延便会功败垂成。所以还请百熙从大局考虑,尽快着手,早些完成!”

孙元起知道事态严重,对于中央学会的职务任命也就没再多加推辞。他向蔡元培稍稍了解中央学会前期工作进展之后,迅速返回经世大学,与经世大学教育系、中国政策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学会等单位人员就中央学会的定位、架构及选举事宜进行了长达一周的磋商探讨。就在蔡元培和请愿学生快要失去耐心的时候,他向教育部提交了包括《中央学会章程》、《中央学会会员互选细则》、《中央学会参议员选举办法》在内的一系列文件。

在这些文件中,孙元起首先将中央学会定义为虚体的学术机构,下面分为两个实体的学部: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部,即现在的中国科学技术学会;以及即将组建的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学部,成立后正式名称将为中国社会科学学会。

从机构设置来看,每个学部都下辖一系列专门的学会。就拿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学部(中国社会科学学会)来说,下面就有中国文学会、中国哲学会、中国史学会、中国经济学会、中国语言学会等名目。

而从机构隶属角度来说,中央学会对应各省学会,中央学会各学部则对应各省学会的学部,中央学会的各个专门学会又对应各省学会的各个专门学会。由此,入会的会员也被分为三类:由各省专业学会互选产生的普通会员;由全国性专业学会的所有普通会员互选产生的高级会员;由中央学会会长、副会长提名通过,或外国学者对中国学术有特别贡献者,称为荣誉会员。

至于会员互选,孙元起有惩于之前学生对于《中央学会法》的质疑,先是对具有互选资格的人群做出了专门的界定。比如所谓的“大学、高等专门学校”,就是中学毕业后或具有中学毕业程度的学生经过考试选拔才能入学,实施学科教育并授予特定学位的高等教育机关;所谓的“大学、高等专门学校三年以上毕业生”,就是在大学、高等专门学校接受专业课程教学三个学年以上,所有科目考核合格,取得毕业证书文凭的学生。界定之严密、解释之古板、条款之苛刻,简直令人发指。

孙元起还唯恐不够精密,又组织经世大学教育学系师生对中国1898年出现高等教育以来所有资料进行搜集整理,详细列举了全国所有施行高等教育的学校名称以及起止年限、专业名称;对外国大学及高等专门学校也进行了罗列,明文规定各国特为中国留学生设立的速成专科(部)毕业生不在此例。就拿蔡元培舞弊的浙江省立两级师范学校来说,名单中就明确指出该校只有1908年至1912年优级师范科的毕业生才具有互选条件。

为防止因学校资料缺失而导致的人员遗漏,孙元起又特别要求,目前各省应就名单规定的合格人士迅速展开普通会员选举,以便在规定时间内选举出参加国会的参议员。至于其他不在名单的学生,可以以信件的形式向教育部反应,中央学会也会为他们单独留出1个参议员名额,等待时机合适再另行补入,以免因为一部分人而累计全体选举。规定颁布之后,如果再有学生寻衅滋事,借故抗议请愿,阻挠选举进行,第一次当课以100块银元的罚款;第二次将课以500块银元的罚款;第三次则处于一个月的拘役,并剥夺五年之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绝不姑息。

孙元起在随文件送给蔡元培的信中也申明,如果临时参议院、内阁同意自己的意见,那么自己会接受相关职务任命,暂时负责中央学会的会员互选与参议员选举;如果不同意,那不好意思,孙某能力有限,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

估计临时参议院、内阁也是没有别的高招,很快便顺水推舟地同意了孙元起提交的所有文件。随后,这些文件在《政经日报》、《申报》、《民立报》、《民权报》以及中华广播等媒体上以政府公告形式连续刊登,位于经世大学旁边的中国科学技术学会也挂出了“中央学会”“中央学会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部”“中央学会会员评选委员会”“中央学会参议院选举委员会”等牌匾,标志着中央学会正式成立。

不知是因为孙元起的人格魅力,还是有关处罚规定过于严苛,公告颁布数日之内居然无人提出反对意见。而近水楼台的经世大学作为中国在校师生人数最多的高等学府,在这几天内已经先后有上千人在选举事务所登记审查,几乎占据了全国登记总人数的九成!

真正会员选举的时候,该不会是经世大学一家独大吧?孙元起不仅忧虑:尽管经世大学在中国科学界确实是一枝独秀,在中央学会中占据大半壁江山也在情理之中。但自己执掌中央学会选举大权,如果现在的7个参议员名额中,经世大学学生独占6、7人,恐怕难免为人所诟病吧?

就在这时,门人突然来报:“大人,京师法律学堂王锡銮请见!”

第三九九章系马高楼垂柳边(三)

京师法律学堂?孙元起有些疑惑:这所学校不是已经不存在了么?

京师法律学堂是中国第一所官办法律学堂。当时清政府鉴于庚子国变、帝后西狩的屈辱,开始励志变革推行新政,其中包括法律革新。光绪三十年(1904),朝廷批准成立修订法律馆,对旧有的帝国法律进行删削,并参酌外国法律,起草适合新形势下的民刑法典。

随着法律改革的全面深入,法学人才短缺的矛盾日益显露,因此培养大批汇通中西的法律人才,就成为保证全面修订旧法、推行新法的重中之重。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三月,清末著名法学家、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向朝廷上奏,请求拨款设立法律学堂,开辟了清末法政学堂创制之先声。

沈家本的奏本最终获得了朝廷的批准。经过一年多的紧张筹备,法律学堂终于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月正式开学,为此清廷特地赏赐《古今图书集成》一部,作为法律学堂开办的贺礼。第二年,法律学堂由修订法律馆所属改为法部直属,并正式改称“京师法律学堂”。

根据《修律大臣订立法律学堂章程》的规定,学堂设专修科、速成科两种,考取朝廷各部属员入校学习,毕业后派往各省佐理新政。其中专修科学制三年,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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