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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伤人至深的话,连她自己在写的时候都能感觉到那种难以言喻的切肤之痛,何况一心为了自己不计付出的他。
她与他之间,终该做一个了断。
自私也好,狠心也罢,若能让他从此放下自己,不再做那些无畏的牺牲、从此安然无恙,一时之痛,总胜过长久的身心皆痛太多太多。
“主子。他让我转告主子……”陆云见里面的人忽然沉默不言,不由紧了紧手心,还是将太子让自己代为转达的话,说了出来,“……除非死后当分散,不遣生前有别离。”
呼吸一滞,华思弦嫣红的面庞瞬间苍白无色,伸手下意识地捂上了胸口,有种被钝器割伤的痛,一寸一寸,从心底迅速蔓延开来。
“他说,他绝不信主子会忘了他,爱上别人。就算真有一天,主子真的不再爱他,他对主子的爱,也不会有丝毫改变。他说,既然主子不希望他放弃太子之位,那他便不会再轻言放弃;既然主子不喜欢他如今运用的方法,那他便换一种让主子肯接受的方法去努力;既然主子喜欢英勇善战、心怀天下的男子,那他亦会为了主子,做那个站在至高处的男人。他说,他这一生,就算失信天下人,也绝不会失信于主子。他说当年给主子的承诺,就算到天荒地老,若他不死,必将实现。”说这些的时候,陆云的目光黯淡至极,幸好隔着一扇门板无人得见,却一经说完,他的拳亦僵紧得如同铁石,竟是久久地不能松开。
这番话,他多想当成是自己对她亲口而说。
不用代替别人,不用加个转达,直接让她知道:为了她,他也可以不惜一切,不计生死。
可他,却连让她知道的勇气都没有。
因为他清楚地知道,他在她的面前,是那样的卑微……不仅没有一个尊贵的身份,更连保护她不受伤害的能力也没有……
这样的他,又拿什么去言爱,更何谈给她一生幸福?
屋内一时久久无声,浅歌看着不觉已泪流满面的小姐,又心疼,又无奈。
作为旁观之人,她看得清清楚楚。
该做的小姐都已经尽力去做,可结果却还是这般的纠结痛苦,不仅太子痛,小姐也痛。
明明不舍得伤害太子,却逼着自己去狠心,本想将一切恶名都有自己来担,可结果偏遇了那般痴念之人,执着至深,让人心痛。
“小姐莫再难过,至少如今,太子他终于不再执着放弃太子之位。于小姐而言,也算了了一桩心事。”低低一叹,她轻手替小姐拭去眼泪,不知这段孽缘,何时才得清明。
眼看小姐泪落不止,她一时也劝不得,待得将小姐料理妥当,便叹息着出门,暂时让小姐独自清静。
本以为陆云还在外面,却一打开。房门,竟见门外空空荡荡,也不知他是去了何处。
抬手掖了掖眼角不知为何溢出的湿意,她转手替小姐将门关上,浓浓的心酸,却不受控制地肆意在扩散心底,直难受得泪水怎么收也收不住,淆然而淌。
***
自这之后一连两日,华思弦都静静地呆在瑶光苑中,哪儿也未去。
东西二苑的两位主子也难得地安静过人,竟再未来打扰半分,似是平空消失在王府一般,平日里竟连时常响起的琴音都一点未闻。
而那慕容祚仿佛也失了踪影,自那日匆匆离去,便再未踏足瑶光苑一步,刚好让华思弦修身养性,难得清静。
又过了一日,华思弦听浅歌上街回来后告诉自己,如今关于太子要与太子妃和离的消息已经不了了之,有人还亲眼看见太子陪着太子妃一起回了趟宰相府,期间态度温柔有礼,根本不似要与太子妃和离的样子。
而宰相一家亦笑脸相迎,使得外人根本弄不清,这所谓的和离之事,到底是真假。
但看如今太子与太子妃的关系,便猜度其之前便是真提出过和离,只怕也是夫妻间偶尔的争吵引起一时糊涂。
如此,华思弦虽心底酸楚,却也终安心不少。
果然,他还是如了她的愿,未再执意去犯险。
若从今往后他当真可以安安稳稳地与大姐琴瑟和鸣,便是她再失意,也会祝福他们,平安幸福。
既使那日他让陆云转达的话中有着太多她放心不下的执念,但她相信,他只是一时还不能接受自己不再爱他的事实。
只须假以时日,他便也该释怀,渐渐放下了。
“小姐,难得你有闲情逸致想要弹琴,奴婢可是好久不曾听到小姐抚琴了。”浅歌笑容满面,对自从嫁进康王府三年来都从未碰过琴弦的小姐肯再次抚琴,她满心期待。
只因小姐的琴音有种神奇的魔力,不仅可以轻易地感染人心,更能吸引鸟兽为之留涟忘返,慰为奇观。
还记得当年在别苑的时候,小姐初遇当年的景王,便是因琴声将景王追猎的飞禽引了去别苑,以至当跃上墙头的景王见着若大的苑子上空竟飞旋了一片各色雀鸟时,竟无端失了重心,直生生从墙头跌坠下来。
甚至连他那两个几乎形影不离的侍卫也是相继跌落,直惊得小姐止了琴,方看到自己苑墙边一片开得正好的杜鹃花被三人砸得七零八落,而那三个神情如出一辙的男子,却愣是呆卧在地上,半天也未爬起。
那一年,小姐刚刚十一,而景王,刚封为景王。
十五岁的翩翩少年,英俊潇洒的风流男儿,一双俊若翩鸿的凤眸微微往人的身上一扫,便能让人瞬间红了俏脸,有种说不出的奇异跳动,从胸腔处迸突出来。
然他起身之后,不仅是她,连小姐也忍不住骤然失笑。
但见他一身翩跹白衣竟被花汁、叶汁染得红绿一片,连同发间,也被一只惊飞的雀鸟落了一根尾羽,显得那样的可笑,又无端迷人眼目……
“浅歌?”连唤两声也未曾听到回应,华思弦一转头,便见浅歌呆愣原地,一张含笑的面上,流露着淡淡的忧伤与甜蜜。
目光一讶,她还从未见过这般模样的浅歌,眨了眨眼,她抬指一捏琴弦,再轻轻一松,便听“咚”的一声,瞬间将失神的浅歌惊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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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波澜起,佳宴之上绽初华7
更新时间:201369 21:50:19 本章字数:3522
见着小姐正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浅歌不觉面色大红,有些口舌不协地笑了笑,呐呐道:“小姐是在唤我么?”
“嗯,在想什么,这么入神?”华思弦心中虽猜测一二,却仍促狭地看着浅歌,惹得她俏脸越发涨红,直摇着头说没什么。殢殩獍晓
有些好笑地摇摇头,华思弦也未再追问,只以为她方才又与陆云斗了气,心中所想的,也定是陆云无他了。
招了招手,她引浅歌上前一步,纳闷道:“你来替我看看,是否我多年未曾抚琴,竟将琴给放坏了?如何原本淡白色的琴弦,竟似成了桃粉色?”
浅歌闻声近看,果见那细长的琴弦隐隐泛着一层银粉色泽,似乎真的跟从前不大一样洎。
再仔细看了看,不仅琴弦,原本色泽暗淡无光的灰石琴面,也隐隐泛着粉色光芒,再无从前的古朴旧貌,莫名变得焕然一新,委实奇怪。
“嗡——”忍不住伸手在弦上拨弄一把,但听哑哑琴声闷枯如无,一如从前般,除了小姐再无人弹得出其他音色来。
“可寻究出个什么来?”华思弦歪着头看浅歌先是试试音质,而后又试着弯腰抱了抱琴身,却显然用了许多气力,也丝毫搬不动半分屦。
浅歌摇摇头,攒着眉道:“当真是怪了,这琴,竟似不再是从前的那一张。可除了样子变了,其他到还无异,还是这样重如千斤,旁人根本弹不得。而且不久前,奴婢还曾将琴上的盖布抖开掸去了灰尘,虽未动过这张琴,但当时看到的却还是与从前无异,怎么不过才几日,竟无端变了?”
“是吗?那是多久之前?”华思弦微微意外,本以为是多年未动过它才变了颜色,却听浅歌这样一说,分明是这不久才起了变化。
浅歌凝眉细想了想,道:“奴婢每日都会来打扫书房,书架书桌擦得勤些,每日里都未曾间断,只有小姐长久搁置的东西,奴婢会隔上半月清理下积尘。这张琴因有琴布盖着,奴婢便偶尔才掸掸尘灰,未曾多留意。上一次……是了,上次是奴婢上街买花之前,奴婢回来还告诉小姐,太子当朝提出要与太子妃和离之事,也就是,也就是……”
声音一顿,浅歌看着小姐那双晶亮迷人的眸子,一时俏脸微红,未能将后面的话意言明。
而华思弦在她的纠结迟疑下,亦反应过来她忽然不语的原因,原本晳白的面孔亦随之泛红,不自在地垂了眸子,轻咳出声:“哦,我知道了。那确实未有几日……”
“呵呵,小姐不妨弹上一曲试试,看琴音有没有变化?奴婢觉得,这琴虽说古怪,却未必会搁坏了。奴婢反而觉得,如今它的样子比从前那灰扑扑的时候漂亮多了,也似乎新了许多。若不是它除了小姐谁也搬抱不动,奴婢到会以为,是谁偷换了小姐那张旧琴,送了张新的过来呢。”浅歌生怕小姐难堪,忙笑着将话题引开。
而她也确实言而不虚,这琴现在的外观,真的要比从前好看许多倍。
何况这琴本就古怪,不说它只是色泽起了变化,便是长出翅膀来,她也不会多大惊怪。
说来,这还要追逆到小姐八岁那年说起。
那时她才六岁,无端被带大自己的乳娘和独臂干爹长途迁涉来到了凤暖国都,却又被一批蒙面人追得夺路而逃,险些丧命。
那次,她亲眼看着干爹被那些人一剑削去大半个脑袋,被乳娘一把捂住双眼没命地带着飞身奔逃,一直逃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她才被乳娘松开手,看到自己处在一间破败的寺庙大佛之后。
当时的乳娘早已气息微弱,胸前的血一直汩汩流个不休,吓得她忙伸出双手使命去堵,却只看到乳娘扯了扯唇角,喃喃着说了个“弓”字,便无力地瞌上双眼。
小小年纪的她经历这一场大变,早是惊吓不止,一直抱着乳娘的尸体坐在佛像之后瑟瑟发抖,连着两日不曾被人发现,直到第三日终于因为太饿才跌跌爬爬出了寺庙,一路漫无目的地寻找吃的。
她至今都还记得,那是一个寒冷的冬日,阳光很暖。
当她一身血污与泥泞地走到街上之时,没有人肯赏她一口饭吃,也没有人肯施舍她一件旧衣,她的鞋子早已走得破败不堪,脚也被寒冷和碎石磨冻得几乎再走不得一步,只好痛苦地以膝着地,跪爬着请求好心人,给她一点吃的。
可所有人不是厌恶她,就是驱赶她。
她远远地来到一个围聚了许多人的广场外面,听得里面人声鼎沸、吵吵嚷嚷,可她早已头晕眼花,奄奄一息。
那时她唯一的愿望,就是死前能够吃一口不远处那个绿衣女孩手中的白馒头,哪怕只是一口,她也满足了。
也许是她那一直盯着馒头的渴望眼神太过强烈,终于引起了那个女孩子的注意,就在她以为她快要饿死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时,那女孩子转头看了她这里,而后不顾一旁一个中年妇女的阻止,径自奔着她跑来。
“给。”她看到一张甜甜的笑脸,毫不介意地举着手中才咬了一口的白馒头,递送到她的面前。
她惊喜万分,闻着那香香的味道,本想伸手去接,却发现,自己竟一点气力也使不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到手的馒头,口水直流。
对方好像发现了她的无力,意也不嫌弃地转而将馒头递到她的嘴边,示意她直接吃。
等到吃完一个馒头,她终于感觉不再那么冷饿,有了点力气抓着那个女孩子的衣脚,求她带她走。
那个女孩子,就是她如今的小姐。
她有幸遇到了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