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修凌轩点头,“只要你随我回宫,这个是自然。”
“第二个条件,封小杰为一品大元,给他士兵十万,你放心,他不会造反的。”
修凌轩看看我,略带为难“小杰年龄太小,恐怕不能服众。”
“随你!”我说完便不再看他。
修凌轩深知我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生与死对我来说都不在重要,他以为如果不答应我的条件,我会甘之如饴的为允殉葬,却不知道我觉得该为允殉葬的人,不止我一个。
“好,我答应你。”
“第三个条件,我要带小连子入宫,其余的人都要随清入住王府。”
“可以。”
“最后一个条件……”我看着怀里的允,温柔的说道“我要将允火葬,将他的骨灰埋在这颗千年古树下,你不得找人毁坏允的骨灰。”
“人已经死了,我会让他睡的安稳的。”
“谢谢!”
允,你刚才不是跟我说你喜欢这里,想要永远生活在这里么?那我们就永远生活在这里好不好?
我的嘴角微微扬起,那是我最喜欢的允的表情,现在这个表情出现在自己的脸上,我已经分辨不清,到底我是我,还是我是允。
兰姐姐他们知道允已经死的时候都哭的肝肠寸断,钰宁更是哭的直咳嗽,当他们知道我和修凌轩定下的四个条件的时候更是像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我,清拉过我,质问道“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么?”
我目光呆滞,面无表情“知道,在保住你们的性命。允就是为了保住我们的性命,才会心甘情愿喝下修凌轩给他的毒药的,我为什么不能为了保住你们跟修凌轩回皇宫?相比死,做皇后难道不是更好的选择么?”
第172章 重回紫栾城
一直到允火葬之前,我们都没有说话,连哭都是悄悄的,好像害怕会惊扰了允那安静祥和的梦。
火葬的时候,我将一个红色的小包裹偷偷放在允的手掌上,嘴角是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大家都忙着伤心,忙着允的身后事,没有人会注意到我只剩下九根手指,也不会有人注意到,我左手的小拇指现在正幸福的躺在允的手掌上。
将骨灰收到骨灰坛里的时候,我又偷偷收起一些,包裹严实放进我的香包里,面带微笑的将香包放进怀里。
允,你不是说你许的愿望都没有实现么?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你错了,我们许的愿望已经实现了,我们会一生一世在一起,永不分开;我们会共同生活在这个村子里,每天都携手看日出日落。
直到坐上回京的马车,兰姐姐才发现我的不对劲,她看着我那只有四根手指的左手哭了一路,却一个字都没有说。
从此以后,兰姐姐的话变得出奇的少,说话之前总喜欢先叹气,最后又总会说,“人这一辈子啊……”当别人还在等着她的下文,她又会闭上眼睛不说话了。
都城一别已有四年,四年间这里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不过是更繁华了一些。紫栾城也还是原来的紫栾城,只不过里面的主人早已经改变。
修凌轩答应我的事情都做到了,清继续做他的王爷,因为做回了王爷,他又可以继续叫原来的名字,修凌清了。钰宁、晟俊和兰姐姐都在他的府邸中,我知道兰姐姐再也不想进紫栾城这个鬼地方,也不希望她和钰宁被困在这里,至于晟俊,还是长在外面好一点,毕竟如果回宫,我不知道可以给他一个怎样的身份,而清既然重新做回王爷,至少能凭借手中的权力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这样最好。
小杰已经做了一品大元,现在他可以光明正大的叫允给他起的哪个名字,凌修杰,再也不用避讳凌和修字了。
而我,就以大齐第五代君主皇后的身份重回紫栾城,举国同庆。
这身衣服,这个位置,曾经是我最不想得到的东西,可是如今,却是我唯一能利用的东西。我需要这个位置,需要这个身份,只有这样,我才能顺利完成我的计划。
允,请你在黄泉路上慢点走,等着我。
允,如果我不能保全自己的贞洁,请你原谅我。
允,我不要你心疼我,只要你爱我。
修凌轩趴在我身体上的时候,我全然没有感觉,就连羞愧和痛苦的感觉都没有,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具没有了灵魂的尸体,可是我知道我虽然没有灵魂,但是在我身体里却有另外一个灵魂。
那个灵魂不是允,却是属于允的。
我已经有了允的孩子,属于我和允的第二个孩子,现在应该有一个多月了吧。可惜我也是在回都城的途中才知道的,如果能早一点发觉,早一点告诉允,他是会很开心,还是会更多牵挂?
杨太医还在宫中,仍然是副院判,这也算是我的福分,有杨太医在,修凌轩就不会知道这个孩子不是他的了。
回宫一个多月后,我面无表情的告诉修凌轩我有了他的骨肉,已经一个多月了。
修凌轩开心的大赦天下,减免税收,又加封我父亲和兄长无数的奇珍异宝,至于这个储秀宫,应该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赏赐的了吧,这个世界上所有最珍贵的东西几乎都在储秀宫里了。除了每日更多的陪伴,修凌轩已经想不出还可以给我什么了。
修凌轩也算是一个好皇帝,每日的奏折他都会当天看完,哪怕是整夜不睡觉他也不会拖到第二天,很多时候奏折太多,他就搬到储秀宫来批阅,这样既可以陪着我,又可以不误国事。
修凌轩对我也算是很好吧。他的后宫里只有我一个,我怀胎十月,他从未碰过任何一个宫女,也从来没说过要再选妃子的事情。他在我面前永远都是以我自称,我的要求他都会一一满足绝不含糊。
夏天的时候,我生下了我的第二个孩子,我给他起名叫永年,谐音永念,我想告诉允,这个孩子是我与你的,我会永远思念你。
孩子满月后,修凌轩想同我欢好,我推说不舒服,孩子一周岁后,修凌轩想要我,我还是推说不方便。就这样,每一次我都有相同或是不同的理由,他也并不为难我,只是温柔的看着我,眼里是灼人的忧伤,然后安静的躺在我身边。
我的心早就已经埋在了那片黄土下,随着允一起去了,现在能留在修凌轩身边的只剩下一具躯壳,可是这具躯壳却连碰都不让他碰。
他有我,和没有我,有什么区别?
又或者,只是遥遥的看着我,他就会觉得心安?哪怕我只是行尸走肉?
永年一天天的长大,小连子也将放在我身上的心思转到永年身上。小连子知道永年是允的孩子,也知道我早晚会让永年登基,让大齐重新回到允的后代手中,所以对永年的照顾更是细致入微,有的时候我看着小连子照顾永年,甚至觉得比我这个生母更加用心。
小连子这几年居然也长了白发了,才刚刚三十出头,就学着别人倚老卖老。我开玩笑的对他说“小连子,我身边的人,就你陪着我的时间最长。”
小连子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哭的很伤心,而我却看着他微微笑。
这个表情我对着铜镜练习了不下万次,现在已经可以和允做出来的一模一样了,每当我思念允的时候,我就会对着铜镜这样对自己微笑,嘴角上扬,略带些邪恶,就像看见允对我笑一样。
我想现在已经很适合生活在后宫了,因为我可以将自己的心事隐藏的非常好,允走了五年了,永年也已经四岁了,所有人都以为我已经忘记了伤痛,忘记了允,以为我可以陪在修凌轩身边一直到死,却不知道他们都被我骗了。
他们不知道,我白天笑的越开心,晚上就哭的越伤心,我越是和修凌轩走的近一些,我就越发的思念允。
第173章 催命雨
许多个夜晚,许多次午夜梦回的时候,我躺在黑暗里,思念允近乎疯狂,相思,像虫一样地慢慢啃着我的身体,我的灵魂,直到我成为一个空空茫茫的大洞。
夜是那样的漫长,那么的冰冷黑暗,窗外的雨,是我心里的泪,永远没有滴完的一天。
然而无论我在思念中如何煎熬,我仍旧是欣慰的,欣慰今日活着的是我,痛苦着的也是我,如果叫允来忍受这一分又一分钟的长夜,叫允失去心中唯一的爱妻,叫允因为我的消失余生再也没有一丝笑容,我又于心何忍?
幸好这些都没有轮到他,要是他像我这样地活下去,要他像我这样将幸福完全丧失,那我宁可由我承受这一切尖锐。
毕竟,先走的是比较幸福的,这彻心的苦,切肤的痛,他不会感受到。
允,我选择做一只不死鸟,虽然我的翅膀断了,我的羽毛脱了,我已经没有另一半可以比翼,可是那颗碎成片片的心,仍要为你守住我们的血脉,再痛,再伤,只要他们还需要我,我便不会离去。
永年五岁生日的时候,我主动要求和修凌轩行周公之礼,这六年来,他每一夜都睡在我身边,每一夜都拥着我入眠,却因为我的各种推脱很少和我有夫妻之实。听见我的请求,修凌轩显然是高兴的,他以为我终于想通,以为我们终于可以像小时候一样,没有芥蒂的在一起,以为我对他的爱又回来了。
其实修凌轩这几年的身体都不是太好,可能是为了国事过于疲惫,也可能是为了我太过忧心,总之他的身体一直不好。
从今以后,他的身体会更加不好了。
我让杨大人为我配了一些药,下在修凌轩的饭菜里,从里面将修凌轩一点点的掏空,我知道终有一天,他会死在我的手里,而这一天,已经不远了。因为我的永年已经渐渐长大了。
修凌轩将我揽在怀里,宠溺的抚摸着我的每一缕发丝,温柔的说“盈儿,我这一生只有抱着你的时候才是最幸福的,和你比起来整个大齐的江山在我眼中根本一文不值。”
我抬头对他笑,我看见他眼中的我,衣衫不整,满面春风,笑颜如花。心里却没有一点感觉,我的心只为允而活,其余的人能看到的,都只是我那会演戏的脸庞。
“盈儿,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一起去南山骑马么?我们明天出宫,再去南山好不好?”
南山,那里的回忆还真是多啊,有我和哥哥的,有我和修凌轩的,也有我和允的。
哥哥和父亲我现在偶尔能见到,修凌轩怕我思念他们,所以经常会召开宫宴,宴请我一家人出席。席间我会同母亲、父亲和哥哥亲切的说话,像是一切都没发生一样,我们母慈子孝,一家共享天伦。
修凌轩不消说,每天都陪在我身边。
那么允呢?所有人都以为允已经从我的世界消失了,却不知道其实陪伴我最多的就是允,因为那个装有允骨灰的香包我日日夜夜都带在身边,一刻都不曾分开,哪怕是沐浴的时候都会将它放到我能看得到的地方。
“南山?好啊!”我笑着回答修凌轩。
修凌轩顿了顿,说道“你要不要去凌清的府上,看看钰宁。”
钰宁,我的女儿,我和允的女儿,我已经六年没有看见她了,还有晟俊和兰姐姐,一别六年,他们还好么?
不是我不想念他们,而是我真的不知道再见了面我要怎么和钰宁、晟俊解释,告诉他们,母亲已经忘记了他们的父亲,高高兴兴的做了别人的皇后?还是告诉他们母亲自有打算,会为他们的父亲报仇?
钰宁离开我的时候还那么小,她对我的依恋还不那么浓烈;晟俊毕竟不是我的亲生骨肉,又是男孩子应该会更加坚强,更何况还有兰姐姐和凌清照顾他们两个,我真的很放心。
不回去他们对我的思念会随着时间变淡,到最后甚至遗忘,连我的样子也记不太清,不记得就不会有思念,不思念就不会有伤心。可是若我经常会出现在他们生命中,经常能见到,他们就会想念我,惦记我,就会烦忧,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