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绽。唉,看来他与道圣的差距真的不是一点点。
两人并排往竹林外走去,何当归继续道:“此时,联想到柏炀柏跟你也有交情,我便猜你也学了他的易容术,戴了一张假面。而你的言行举止又确确实实是我认识了三年的风扬,所以我又猜,或许这世上根本没有风扬这个人,有的只是一个戴着风扬面具的神秘男人。我猜得不错吧,舟逝?”
常诺点头微笑道:“你虽然很聪明,却不够明智,你把这些话讲与我听,难道不怕我对你动杀机吗?”
何当归拍着胸口白他一眼:“一天到晚喊打喊杀的,实在够吓人,咱们再来个‘约法三章’的第四条吧,哪一天到了你不得不杀我的时候,拜托你把事情办得利索一点,不要雷声大雨点小,还没把我杀死,就先把我吓个半死。”深呼吸一口竹林中带着雾气的晨风,她叹道,“真是个糟糕的夜晚,跟你在一起受到诸多惊吓,还看到了那一地的人骨头,这两天我只怕又要噩梦缠身了。”
提起那几十块下颌骨,常诺也是心有余悸:“没想到你们罗府还藏有如此可怕之物,别说是丫头你,连我这两天睡觉都要挑白天睡了。清逸,你们罗府潜伏着如此一号凶星,把你放在这里我真的很担心,反正我天亮之后就要用风家小姐的名义约你去风府做客,不如你今天早晨就跟我一起走吧,我的别院里还有惊喜给你备着呢,保证你乐不思蜀,再也不想回罗府来了。”
“你的惊喜通常都是惊吓,这一点我早有领教,”何当归一边低头看路,一边辞道,“我说了,过年这几天我走不开,就算要去给宁王伺候笔墨也要过了这几日,而且我不打算在你们那里留宿,晚上还是回罗府住。至于那些人骨头,我虽不知道是什么人放在那里的,却突然联想起三年前的一桩灭门案,当时,只因那宗案子太过血腥,所以官府对外隐瞒了不少真情,我也是后来拜访大表兄的时候听说的。”
常诺放缓脚步,等待走路较慢的何当归,他低头看向她:“你说的是三年前的那一宗女子奸杀案?死的全部都是罗白前养在府外的妾室和子女的那起案子?此案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情?”
何当归幽幽道:“听说女子的下颌形状略圆,而男子的则偏方,也更宽厚一点,舟逝你方才没注意到吗,那些山洞中的下颌骨无一例外的呈半圆形,边缘却很薄。”
常诺倒抽一口冷气,失声道:“你是说……那些全都是……”
何当归点头:“三年前那宗案子发生之后,我听说大表兄经常被梦魇缠身,在睡梦中惊叫着醒过来,而白日又精神恍惚,茶饭不思。我担心再如此下去,竹哥儿会幼年丧父,因此就去探望大表兄的病情,结果发现他三脉抠涩,乃是极严重的心病,在我反复追问之下,他终于道出了埋藏于心间的黑暗记忆。原来,那一日他听闻了他那些女人发生意外,就要进院子一探究竟,可是院门口守着几个官府的衙役,死活都不让他进。他一怒之下就打倒那几人冲了进去,只看了一眼,他就明白那些衙役为何要阻拦于他,更加明白了,官府为何不给那些女子棺椁成殓,而是下命令一把火连人带院子一起烧掉,权当做集体火化了。”
听到这里,常诺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官府对于无人认领的尸身,一律都是选择送往义庄,等待死者的亲人来领取或祭拜死者。但是,假如尸体不完整,或者,只有一部分尸体,那么为了早点平息死无全尸者的怨气,通常都是选择火化,寓意着尘归尘土归土,一切从头开始。
何当归沉默片刻说:“大表兄告诉我,他进院之后,发现那些女子的脸上……全都没有下巴和眼睛,而且在现场找不到那些被取走的部位,也就是说,凶手奸杀所有女子后,挨个儿取走了她们的下巴和眼睛,还带走作为留念。他一直收藏着那些东西,直到最近路经过罗府,一时兴起,就把他的‘收藏品’放进了他昔日曾住过的山洞里。”
常诺闻言,立刻激烈地反驳道:“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小渊怎么可能是凶手!他已经三年没来过扬州了,如今更是人在京城,绝对没再来过那山洞,否则你的人偶怎么还在那里放着!而且据我所知,他从来都不打女人,更不可能杀害那么多女子了!你对他的误解太深了!”
“哦?”何当归嗤笑了一声,“朱权从来不打女人?你怎么知道的,他打女人也不会当着你的面打吧!”
呵呵,她上一世死之前的那几个月,最有印象的事就是朱权对她的那当胸一脚。当时,她吐血飞出了几丈,又撑着地面爬起来,嘶声对他说,我不恨周菁兰,不恨徐四娘,也不恨谢巧凤,她们的心思我懂……朱权,你知道么,我最恨的就是打女人的男人!我最恨的人就是你!我好恨,我好悔,为你卖命十几年,为你失去一双儿女,换来的就是你这一脚!而朱权则二话不说,让人用热炭把她的嗓子烧坏,再扔进深秋的酷寒水牢中浸泡至死。
常诺双眼凸出地说:“我当然知道他从不打女人,他亲口跟我说的!他说,你最讨厌的就是打女人的男人,所以为了不被你讨厌,他这三年从来都不打女人!”
、第225章 王母娘娘附身
更新时间:20131011
何当归的表情仿佛突然见到了鬼,对着常诺的脸大吼大叫道:“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抑或是天上的神仙全都疯了,才会做出这样的安排?你是信口胡说的对吧,我何年何月跟他说过,我最讨厌的就是打女人的男人?我这辈子从来没跟他讲过这样的话!”
常诺不明白一向性情平和的何当归为什么突然会有如此激烈的情绪,诧异道:“他亲口跟我说的还有假么,丫头你不要再误会他了,他绝对绝对不可能做出那么凶残的事情来,我敢以项上人头打包票。”
何当归冷冷地说:“我从来都没有‘误会’他,反而是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罗家的围墙虽然高,可是却挡不住会翻墙的武林高手,而且这样的高手不止舟逝你和宁王,还有其他欣赏这片苦竹林和林中山洞的高手,比如三年前那个戴面具的刺客。不知你听宁王和明月提过没有,那刺客在罗府住了多日,从他住进来之后,苦竹林就发生了乌鸦案和僵尸案,而且有人曾亲眼目睹他吸完人血之后,往苦竹林的方向飞去,所以我曾推测,那时候他就藏身于竹林山洞中疗伤。”
常诺恍然道:“你是说,所有的事情都是这个戴面具的刺客做下的?”他就说嘛,像小渊那样挑剔的人,怎么可能去碰别人的小妾,原来是他误会了。
何当归先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说道:“如此变态残忍的杀人手法,普通人就算是有不共戴天之仇都做不出来,何况我从大表兄处问得很明白,他从来没有与人结过这样的仇怨,所以,那凶手绝对是个性情扭曲到极点的人。此类人,我生平仅见也不过寥寥两三人,而那面具刺客虽然修炼邪功,可是言行谈吐还算是个正常人,当日掳劫我时也没有想象中的那般凶狠,所以他会不会做出拆卸死人下巴、剖腹取婴的事,还要画一个问号。之前我所说的那些也都是我的一点猜测,没有任何凭据,舟逝,我问你,宁王究竟何时亲口跟你说过,‘我最讨厌的就是打女人的男人’?”
她双目死死锁住了他的眼睛,不要吓她,千万不要吓她,朱权究竟都知道了些什么?上一世的记忆,难道在他的脑中复活了吗?他究竟记起了多少,他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杀死她这个来自前世的讨债者?
“好像两年前吧,有天晚上我们一起睡觉的时候,他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我当时快睡着了,记得也不真切。”常诺做了个深呼吸,催促何当归说,“走快点,难怪都说这片苦竹林闹鬼,如今我也觉得有点邪门了,心头毛毛的简直一刻都呆不下去。走,咱们用轻功跑出去,清逸你哪儿也别去了,直接跟我离开罗府,去别院等王爷驾临。”
何当归闻言气得够呛:“合着你跟我攀交情攀了半日,又说什么尊重我的意思,最后还是要强迫我去做我不愿意做的事?”
常诺连忙安抚她:“我只是担心你的安全,而且王爷风尘仆仆地从京城赶到扬州,若是第一眼看到的是你,他会高兴得疯掉的!我绝对尊重你想留在罗府祭祖的心情,等到正式祭祖的那天,我亲自送你回来参加,行不行?”
何当归指了指自己红通通的眼睛,说:“我不是说过了么,我得了一种不洗温泉就会死翘翘的病,每天只要不洗我房里的温泉水,我的眼睛就会变得通红,过一会儿我的鼻子、耳朵和眼睛都会一直出血,最后血尽而亡,舟逝,你的别院中有温暖舒适的温泉水吗?”
有了上次的经验,常诺再也不上她的当了,嗤笑道:“丫头,我也是行走江湖的老手,你的那些小把戏,只能在我这里得逞一次,以后都休想再骗到我……”
这样说着,他骤然间虎目大睁,话音戛然而止,只因他眼前的绝色少女突然一边走路,一边七窍流血了——而且她还一边流血,一边像常人般说着话:“还是后日吧,等后日中午,你再以风家小姐的名义接我走,而这两日你设法去寻一个可以稳定取到温泉水的泉眼,喏,你看到了,我没骗你吧。”她侧过头,把她惊悚的美丽面容展示给他看,“只要一天不泡温泉,我就会变成这个样子,有时候还会发疯乱咬人,你总不想我把宁王给咬伤吧?”
常诺受到惊吓之余,蹙眉道:“什么都别说了,我先送你回桃夭院去泡温泉!”这究竟是什么怪病,他竟闻所未闻!
何当归流着血谢绝道:“可是,我还有点儿事没做完,哪有闲情洗澡呢?舟逝你先走吧,过两日再来接我,也给我一些打扮自己的时间,三年不见,总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见他,你说是吧。”她每说一句话,口中就溢出一点鲜血,看起来分外怖人。
常诺看得大为焦急,匆匆问道:“你要做什么事?我替你做好了,你立刻回去泡温泉治病吧,等你的病况缓解之后,我就带你去看一位神医,他的医术与你家老太爷在伯仲之间,可以称得上是当世第二人了。”
何当归闻言,好奇之余不禁腹诽道,好像我才是当世第一人吧,那神医排在老太爷之后,应该算是第三人才对。什么人这么厉害,竟然被形容为能跟老太爷那种古董级的神医并驾齐驱?这样想着,她忍不住问出口:“你说的那位神医是什么人,我怎么没听说过有这样一号医术及得上老太爷的神医?”
“他是钦天监监正齐玄余,”常诺简略地介绍道,“道行高深,早年师从茅山老道,星相医卜无一不精,而且医术更是独树一帜,与寻常大夫医病的方法大相径庭,你见了他之后自然明白。只因他很少为人治病,所以他的医名就没传开——清逸,大事不妙了,你的样子看上去太糟糕了,这时候天刚蒙蒙亮,谁见了你都要被吓掉一条魂,你究竟要去做什么事?就让我代劳吧,你还不放心我吗?”
何当归闻言,掰着手指数道:“第一,你先去正堂放一把火,把里面一地的粉末统统烧个精光打溜,不要让别人看见你放火。第二,你袖中的那瓶壮阳药,已被我换成了花青粉,这种粉末沾一点儿,脸上就会脱皮,至少要半个月才能长好新皮,你去把这药粉洒在我二舅和二舅母共用的东西上,等他们沾上了,你再将那东西盗走扔掉,这样他们沾过我的‘毒石粉’留一点后遗症,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