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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自己现在的第一要事便是将身体调养好,不能再让爹娘为我担心了,我一仰头便想将那苦药喝得一滴也不剩。可想不到才那药刚一入口,极致地苦味让我难受得我泪水直流,一阵作呕。
“惜儿,忍着点,小口小口的喝吧,良药苦口,喝了才好得快。”何孝贤见我如此难受,关心地上前为我拍背顺气。
我从不是个娇气怕吃苦的人,甚至还因前世的父亲曾说了句‘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便天真地以为只要自己不怕吃苦,就一定会出人头地,经常闹着要母亲买苦瓜给我吃。也因此,我从不怕吃苦,喝再苦的药也都是一口饮尽。可今天的这碗药却能将我难受成这样,想来是师父有心为之吧!
是啊,我这般折腾他的宝贝儿子,他不废了我,只给我些苦吃吃就算是念着这场师徒情谊了。几辈子都没吃过这么苦的药啊,可是,我明白这药就是再苦我也必须吃。吃了,这病才会好。
咬着牙,我当自己没有味觉般将剩下的药一口气喝光,虽难受得让我全身直打颤,却仍是咬牙强忍着,硬是没让自己呕出一滴药法来。一旁的何孝贤看我这样顽强,眼中有着欣赏,更多的,却是不忍。
终于,在连续喝了十次药后,我的声音恢复了,身体也开始好转了。何孝贤看着我将药喝光后,便将事情告诉了我。
玉儿死后,我昏迷了,找遍了各城各县的大夫都救不醒我。看我这样沉睡不醒,身体一天比一天孱弱,何孝贤明白这病不能拖,动用了所有的关系去找医圣,可却遍寻不获。就在他以为无望时,医圣却又主动现身来找他。当何孝贤请求医圣救我时,医圣表明态度不愿医治我,还声明从此和我再无师徒之谊。何孝贤不得已,只得以当年医圣欠他的人情做为交换,这才换得一纸药方。
“师徒情谊已断?是啊,我的命运轨迹已经逆转了,从原来的光明大道,变成了阴森之途。这些,都是我自食恶果啊!我为什么就不能待人宽容些?为什么要忘了冯冠庭对我的殷殷嘱咐呢?虽然陶撼天与我有前仇,可玉儿何其无辜?她还那么小,才八岁,一条年少的性命就这样让我逼死了!我为什么要这样恶毒的骂她,逼她,我,罪孽深重啊!”我在心中悲叹着,懊悔着,前世时我过得凄惨,机缘巧合地让我在地府遇上了冯冠庭,因而得到了这么好的重生机会,为什么我不能因此怀着一颗感恩地心快乐的活下去,还要去执着于前世的恩怨呢?纠缠在自己对江凌玉的仇恨中,犯下这样不可饶恕的罪过。
“逝者已矣,你再悲伤,再痛苦,她也不会活过来。你若真是心中有愧,也可以尽自己所能,以她的名义多做些善事,既可为自己赎罪,更能为玉儿积福,让她在另一个世界能得个好报啊!”何孝贤看穿了我的灰心丧气,云淡风轻的说了这么一句。可这句话终是令我清醒了过来。
是啊!我就算是消磨意志来惩罚自己,玉儿也活不过来了。生命得来不易,我怎能这般轻贱冯冠庭为我费下的心思呢?为了不负自己重生时的誓言,为了得到那风光无限的幸福人生,为了不让冯冠庭失望,更为了能让所有关心我的人不再担心,过得幸福快乐,我,必须振作起来。
当我终于能走出房门,重新感受到阳光照在身上的那种温暖感觉时,我竟有种重生的感觉。虽然现在的我已经没有了从医圣那儿学来的功夫,全身酸软无力,虚弱得很,可心情却是晴朗的。见到我久违的笑容,爹爹和娘亲都笑了,放心了,他们乖巧善良的女儿终于回来了。
这段时间何孝贤一直陪在我身边,照顾我、关心我。在我意志消沉时,也是多亏他点醒了我,我才没有消沉下去。光凭他为了救我去求医圣这件事,我也应该待他友好些。先和他交个朋友吧!也许六年后,我会发现他的闪光点,爱上他也说不定呢!毕竟,我们都爱经商,身份地位又是这么的般配。
看出了我的转变,爹娘是喜忧参半,一副想说又不好说的表情。
似乎回到了以前般,我又成了那个开心无忧的林若惜,整天不是与文人们吟诗作赋,便是与何孝贤讨论经商之事,日子过得充实又快乐。可是,玉儿的死和陶撼天离去时那狠绝的话却时常回荡在我的心中,更是常在梦中见到他们,尖叫着吓醒。
于是,我变得害怕孤单,更害怕黑夜了,没有人在我身边守着,我根本不敢入睡。在爹娘面前,我尽力掩饰隐瞒着自己内心的恐惧和害怕,不想让他们为我担心。可细心的何孝贤还是看出来了,体帖地为我送来各种宁神镇邪的东西,令我的心里开始对他有了些好感。
而我对他态度的转变何孝贤自然是喜形于色,只是他的护卫倪信对我这一转变却很是不安。在一次花园中偶遇时,他直接问道:“林小姐,你的病可好了?”
“我没病。”我有些不快起来。
“外人皆道我家公子是个阴狠奸狡之人,却不知手段能练到这般高,那人必是受过些非人的折磨。公子他从未对人这般费心过,这在倪信看来不是件好事。倪信是个粗人,说话不会绕弯子,只求小姐不要像对待陶撼天那般,伤害了我家公子,他,也是个可怜人。”
“你……,这事,不是你能过问的。还有,陶撼天的事,从此以后,我不希望再听到,你须记好了。”
“倪信只说这一次,陶撼天是个天份极高的武学奇才,林小姐这般折磨他、羞辱他,他亦能坚持每日清晨起床练剑、学文章,没有荒废自己的学业,以后定会是个不平凡的人。这样一个英雄受尽了小姐非人的对待,倪信担心他日再见,小姐会悔不当初,望自珍重。”倪信语重心长道。
听他这样说,我也有些心虚了,这古代权力和武力就是一切,现在的我虽是救回了一条小命,可却也被医圣以药力废去了武功,若真是他日再见陶撼天,以他武学上的成就,怕是一根小手指就能捏死我。
再则,他虽是个私生子,可也是个名门之后,若是哪天得到家族长者的重视,再凭借自己非凡的武艺和智谋立下功劳,可就是权势武功都有了。想收拾我,绝对是件极容易之事!说不准,我会比前世过得还惨。哎,现在想起来,我还真是愚蠢,怎么这般冲动,净给自己找麻烦。
安慰自己好歹也算出了口恶气,让高高在上的天才给我当了回奴才,说来也算是件挺有成就感的事啊!可当我想到年方八岁的陶撼天竟能将我安排给他的事全部做完,面对我刻意的挑难,他也没有因此变得压抑痛苦。眼中总是一片清明,没有一丝迷茫和退却,从容面对困境,没有因这些阻碍而偏离他前进的方向。单以这方面来比较,我竟真是不如他啊!
我想起了冯冠庭在我转世时,对我说过的那番话,“这一世,你的人生会很幸福、很快乐,衣食无忧,没有大起大落。但前提是你必须保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若你开始记恨、算计别人,那你的人生便会转向另一个结局。所以,你一定要答应我,保持你的单纯、善良,凡事不要太执着,不要让自己这一世又过得这么凄凉,更加不能还是这种孤僻的性格。”
这些话我一直都牢记于心,十二年了,我保持着自己的善良和单纯,尽情的享受着这难得的幸福时光,也愿意尽自己的能力,给一些需要帮助的人带来幸福快乐。本来这一切都好好的,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要遇见陶撼天呢?为什么他是江凌玉的转世呢?我的幸福之路真的已经偏离了吗?回不去了吗?
我痛苦地仰天长叹着:
人生若是如初见,前仇旧恨尽释然。
人生若是如初见,陌路即可不相见。
人生若是如初见,但怨爱恨一念间。
多情总为无情恼
六年后,辉县林府。
“鞋底太硬,还不经磨,这材料不行,再想想别的材料吧!这鞋上的花纹做得倒是好看,不需再改了。”我脱下脚上的高跟鞋,揉搓着脚丫子,说着自己试穿这双高跟鞋的感觉。不用惊讶,是的,我想到了一条新财路,那就是——皮鞋。
为什么会想到做皮鞋生意呢,这说来也要感谢可恶的何孝贤。何孝贤的个头这几年是一路疯长,绝对超过180cm。而我的个头却不高,只及他肩膀处,让他得意地总拿这长处来笑话我。说来我长得也不矮,怎么也有个162cm啊,是正常而又非常适合的身高,只能说这奸商的个子不是正常人应有的。因着不忿他老拿这身高来笑话我,我便想到了高跟鞋,总想着哪天穿双高跟鞋来平衡一下高度,也因此想到这条生财之道。
这古代的鞋子底太薄,都是些布鞋,鞋面又太素,还不防水,下雨天出个门,穿着这种不防滑,不防水的鞋,那脚丫子遭罪不说,还常有人在雨中摔倒,很不安全。
以上所述,均可看出皮鞋在这古代社会的畅销程度。而皮鞋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平跟的,一种是高跟的。平跟的可以在鞋底做些防滑处理,产品亮点是下雨天穿它不会湿脚,走路舒适、穿着保暖。而高跟鞋就是主打产品了,它的产品销售群定位于高官及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们,甚至是皇亲贵族的天之娇女们。它的产品特点是穿上它,人立马就能高几寸。千金小姐们穿上它,走起路来会摇曳生姿,令其身形看来更显高挑纤细。为了能吸引人们的眼光,我想到在鞋面上装饰上水晶或是绣纹等饰物,立求让这产品看着赏心悦目,美仑美奂,让人想拥有它。
当我将那皮鞋的这些特点说给周立书和何孝贤听时,他们都觉得这玩意定能在仕女界掀起一阵购买热潮,按着我详述的特性四处寻找做鞋的材质。
可是这毕竟是古代,皮革是有的,手工活也绝无问题,却没有适合做高跟鞋鞋底的材料。哎,看着手上这第十双鞋,这鞋面上可真是漂亮啊,又粘水晶又绣花纹,让人看着就爱不释手。可这鞋底的材料太差,一穿上脚就觉得硬绑绑的,若穿着它走路,怕是走不了几步,脚便会走出水泡吧!
“惜儿,都这个时辰了,你真的不去?”周立书见这次的产品又没合格,心里难免沮丧,可他更关心的却是之前他说的那件事。
“我去不去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好笑地看向周立书,一脸的无所谓。
“刚才来福回来告诉我,孝贤他还在那里等你,你就去一趟吧!看得出来,他对你是真心的。”
“真心?他若真是爱我,就应该知道我要的爱是怎样的!若他连这点困难都挡不住,又如何配得上我的真心?”我强硬的看向周立书,一脸的坚决。
“以商人的身份能攀上当朝尚书之女,这代表的是什么,你不会不知道吧!孝贤为了你一心想回拒这门亲事,可是何老爷子却执意要攀上这当朝尚书。你若是不许他娶那尚书之女,要孝贤终生只娶你一人,大可以在他面前说出来啊!我相信只要你肯说,孝贤定是会为了你力拒这门亲事的。”
“为何要说,若真的要我说了那句话他才愿意,我又能这样要求他几次?”我无所谓地笑看着窗外下得淅漓哗啦的雨,话语中有些无奈。
“可你这样一点机会都不给孝贤,难道不觉得自己太苛求了吗?”周立书听出了这丝无奈,一心想撮合我和何孝贤。
“在爱情的世界里,先爱上的,本来就比较吃亏。若他连这些都不愿舍弃,这样的爱人我不要。”
“人的感觉,真是个奇怪的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