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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神情未了:妖王-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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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没有动手就逃跑,似乎不是九虹神丹承受者应该说的话,你可是大名鼎鼎的血妖王呀!」

我实在不明白这女人到底是什么心思,从表面上我看不出她有半点杀机,更重要的是,她那柄碧绿长剑,也没有戴在身边。

当下皱了皱眉头,体内的伤势越发沉重起来。我实在不想再废话下去,沉声道:「好了,我败了,妳想怎样都可以,但是请妳将他们放走,刺杀蒲清夜是我一人所为,和他们没有关系!」

白衣女子秀眉轻挑,笑道:「我怎样处置你都可以吗?」

「是的!」

「好,既然这样,好好保住你的性命,嘻嘻,下次我们再见,希望你能有所长进,否则你实在愧为九虹神丹承受者!」她的回答让我感到万分惊奇。当下疑惑的看着她,我实在搞不清楚她究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玉手轻扬,一道火红光芒一闪,向我激射而来。红芒带着风雷之声传入我耳中,没等我反应过来,花雨横身挡在我的面前,探手迎向那红芒。

这丫头简直找死,她怎么可能挡住这女人的出手?

「小雨,小心!」

没想到,我话音未落,红芒隐入花雨手中,她神情略带惊奇,摊开手掌。一粒火红丹丸赫然出现在花雨手中,我看了一眼那丹丸,又看看那女子,刚要开口询问,却没有想到她笑道:「天风,挡我一剑,送你一丸,你我扯平,下次再见,绝不留情!」

那动人声音犹在空中回荡,白衣女子骤然在我们眼前消失。我和卡卡等人你看我,我看你,半晌没有反应过来,一切如同梦幻一般,令我们有种做梦的感觉。

第4卷 第257节:第三十五章  无奈的别离(7)

「大哥,她……」

「她走了!」我低声道,心中却升起一种难言的失落感。看了一眼花雨手中的红丸,我示意她递给我。

「这是什么?」花清低声问道。

我笑了笑,却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张口将红丸扔进口中,嚼也不嚼的吞下肚子。

「小黑!」雷石失声叫道。

红丸入腹,立刻化作清流游动,令我四肢百骸顿感舒畅。先前那火烧火燎般的感觉随之消失,我忍不住轻出一口气,而后才道:「放心,她现在不会对我如何,你没有听她说吗?下次再见,才见分晓,呵呵,以她的身手,不需要搞出什么花样!」

见我脸色好了很多,雷石虽然对我的这番回答颇有些不认同,但也并未反驳。重新又化成战马模样,我扭头对众人笑道:「我们赶快离开这里,先跑个百余里,然后再疗伤。这里距离风冷城太近了!」

卡卡点点头,将战马牵到花清身边,看着我,轻声道:「大哥,祝你一路顺风!」

「啊?」我吃惊的看着卡卡,「卡卡,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不走吗?」

卡卡摇摇头,道:「我不走!」

「卡卡,你疯了,你不会真的被那个金发妞迷得不会思考了吧。她不会爱你的,像她们这样搞政治的人,从来不会流露她们自己的情感!」

「我知道!」

卡卡的回答让我很吃惊,我呆呆的看着他,疑惑道:「你知道还留下来,为什么不和我一起走?」

「这是我和蒲琳的约定。你离开风冷城,我留下来。我知道,我将成为人质,不过无所谓,大哥你可以离开就好!」卡卡的脸上,流露出真挚笑容,他看着我,低声道:「精灵最讲信用,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不会反悔。而且,我真的喜欢克莉赛!」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卡卡才好。

从精灵岛离开,我和他可以说是相依为命。连山关一同拒敌,一同被俘,一同被押运到风冷城,一同在天牢渡过了现在想起来还是很快乐的日子。

虽然我有种预感,我会和卡卡分别,但我一直都避免着这样一天的到来。当蒲琳告诉我让卡卡接应我的时候,我还高兴的要命,因为这样我和他可以一起离开。但我忘记了,忘记了精灵是最守信诺的一族,就算卡卡卑鄙、好色、胆小、小气、无耻、下流,但精灵一诺千金本性是绝不会改变。

更何况,我真没有想到,卡卡会爱上克莉西丝!

当男人爱上女人,是否真的是这样子迷茫?我不知道,因为我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卡卡,你真的这么决定了?」

卡卡坚决的点点头,轻声道:「是的!」

「卡卡,你他妈的疯了吗?当初我们在精灵岛上的时候不是说好了吗?小黑介绍美女给你,介绍母兽给我,我们一起杀遍斯法林,杀的美女笑哈哈,杀的母兽乐翻天,现在才刚开始,你怎么却要离队?」雷石大声吼道。我知道,牠也不希望卡卡就这样留在这里。

但我知道,卡卡心意已定,我也无法改变他的决定。静静的看着他,好半晌,我轻声道:「卡卡,好好加油,把克莉赛搞大肚子,别丢了精灵的脸。记住,一定要从肉体上折磨她,精神上摧残她,将她从里到外征服,让她彻底爱上你。否则等我下次见到你的时候,如果你还没有搞定她,那我只好发挥我的魅力,让她彻底的爱上我!」

「你去死吧!」卡卡听了我的话,先是暴跳如雷,但转眼又平静下来。上前一步,他一把将我抱住,默默无语。

我也忍不住将他抱住,虽然他的身高不足我一抱,却令我感到有种难舍难分的感觉。经此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

「大哥,保重!」卡卡挣脱我的怀抱,却已经泪流满面。精灵不会掩饰自己的感情,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都是狗屁!我看着他,忍不住也流下泪水。

「卡卡,你也保重!」

说完,我飞身跳上雷石脊背,招呼花雨坐在我怀中。而花清在上了卡卡的战马,老白又做成猿猴模样,蹲在她的肩头。

没有再看卡卡,我一拍雷石的脑袋。

吼││

雷石发出一声惊天咆哮,声音里带着即将离别的伤感之意。

「卡卡,你多保重!」雷石一声沉吼,四蹄撒开,如同离弦箭矢一般向远处飞驰。我不敢再回头,任由泪水流淌。

「大哥,你放心,我会记得你的吩咐,一定把克莉西丝搞定,哈哈哈,我不会丢精灵的脸!

」卡卡的声音带着哭腔,突然在我身后响起。

我忍不住笑了!人生悲欢离合,没有分别,又何来相聚时的欢乐?

卡卡,我的兄弟,保重!

第4卷 第258节:第三十六章  再见靖宇(1)

和卡卡分别之后,急行百余里,待天光见晓,我们才在一个偏僻的村庄中停下来。小村庄里民风朴质,没有人问我们的来历,也使得我们少了一番口舌解释。

在村中的一家小客栈中住下,整整三天,我方才将体内的伤势治愈。

那白衣女子的仙灵之气实在太厉害了,饶是我天工□□也是创世神功,依旧费了不少工夫方才化解开来。不过,也正是由于如此一来,使得我的功力再次突飞猛进,非但可以正式开始融合阶段的修炼,也能够将螭吻召唤出来,只是以我现在的功力,螭吻剑只能出现一刻钟,之后如果强行使用,将会对我造成伤害。

我知道,这是因为我功力尚不精纯的原因,对此我倒也并不气馁。唯一让我感到可惜的是噬魂在和那谜一般的白衣女子交手中受损颇重。想来那柄绿色的长剑,也绝非是凡间之物,以致于在噬魂的矛杆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剑痕。

我曾以真气灌注噬魂,却发现再也无法如以前一般的顺手,甚至还隐隐发出悲鸣。若我不是见机将真气收回,恐怕噬魂当真就把它自己的灵气吞噬了!

还有一件事情让我感到有些不开心,那就是卡卡。

每当我空闲下来的时候,我总无法忘记卡卡的身影在我们身后扬手道别。我不知道他留在风冷城究竟会面临何等命运,但每次想起来,总让我感到有种不祥的预感。

雷石几次想要再次回转风冷城,将卡卡抢回来。但每一次冲动,都被我拦下。因为我知道,卡卡不会回来,这是他自己的主意,他绝不会改变。而且,风冷城还有那个谜一样的仙界女子,如果雷石碰上她,那当真是凶多吉少。

无可奈何之下,雷石只能把化悲伤为性欲,向小村中所有雌性动物发起了疯狂的进攻。

也许动物和人一样,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在七天的时间,我看到雷石一共换了十六个女友,种类从母牛到母羊;到了最后,这家伙竟然跑到了外面,一夜间将困扰小村的狼群尽数屠杀,第二天带了两头毛色雪白的母狼回到了村中。

如此疯狂的纵欲,这家伙并没有半点疲惫之意,甚至乐此不疲。对于冥界首席种兽的能力,我不得不发出一声惊叹:佩服!佩服!

我也算是人间少有的奇男子,最多和花清、花雨两人一夜九次,而且不能连续作战。可雷石似乎没有停止的时候,以至于老白对我说,流氓马在冥界的时候,就是以超绝的性能力而出名,这也正是牠被选为首席种兽的主要原因。

七天的平静生活很快过去。

我们一行人再次踏上了回转洛丹的路途,只是这一次,我们的队伍又多了两个伙伴,两头车楼少见的雪狼,而且是母的。

在我们离开村庄的那一天,全村的雌性动物几乎倾巢而出,欢送雷石。在数年之后,这个小小的村落成了车楼帝国盛产凶猛动物的地方。无论大到牛马,小到绵羊,所出产的品种在斯

第4卷 第259节:第三十六章  再见靖宇(2)

法林大陆堪称第一流水准。

据雷石自己宣称,那些后来享誉斯法林大陆的生物身上,都留有牠的基因,也都是当年牠在这个山村中七日留情的成果。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那些在后来被称为优秀血统的生物,都是牠的后代。

对于这些,我们当时并没有想到。一行人小心翼翼的行进,只不过在队伍中,空降的两位新同伴,两头来自北方少见的雪狼,那是雷石的长期女友。

如先前我们和蒲琳的约定一样,车楼国境内大小城乡,都张贴了对我的通缉令。蒲清夜的死,对车楼帝国而言,意义是重大的,一时间,卑鄙的刺客成了我新的代名词。不过,让我恼火的事情并非是这个,而是那张通缉令上的画像。

也不知道蒲琳是从什么地方找来的画师,居然把我画成一个男不男、女不女的模样。以至于在车楼国境内竟流传出我是人妖的谣言。想我怎么说也是堂堂血妖王,而且是创始女神幽忧的老公,这样子的形象,实在有损我个人名誉。当我第一次从花清手中拿过通缉令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想杀回风冷城,将那个该死的画师碎尸万段!

就这样,在众人的调笑中,我艰苦的度过了一个月屈辱的日子。三十天后,我们来到了洛丹帝国境内,距离铜庐最近的一个军事重镇,方塔镇。

镇名方塔,自然也有方塔矗立。

方塔镇中,最出名的莫过于那位在镇中心的一座方塔。相传,这方塔在界神之战以前就已经存在。只是我不明白,以界神之战那样惨烈的战争,为何那方塔依旧存在?

方塔镇方塔,是当地一句很有名的口头禅。至于这句口头禅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无心知晓,也不想知晓。方塔镇人口一万多,可竟有五千帝国北方军团中最精锐的铁骑兵驻扎镇外。加上距离小镇五十公里外的北方军团枪骑兵大营,足以说明了方塔镇在洛丹帝国边境重要的军事地位。

听自作聪明和靖宇曾经说过,方塔镇,是帝国北方铜庐地区一处重要的交通枢纽,连同着通往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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