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叶孤城不知道的是,田雨萌回家之后遭遇了一系列麻烦,田父田母召开家庭联合批斗会。让田雨萌交代自己跟叶孤城到底什么关系。田雨萌无辜地说:“没有任何关系,就是他今天用球砸到我,然后我自己不小心把脚给崴了,就这么简单。”
怎么这么巧,自家女儿这运气实在是太逆天了。用现在政府的话叫做五百年也难得一遇的天灾就这样被自家女儿遇到了。
田父田母先是和风细雨地跟她摆事实说道理之后,又狂风暴雨般责令她以后不许再跟叶孤城来往。最后得出结论:“现在你还年轻,要专注学业,千万不要早恋啊。到了大学,找到合适的再谈恋爱。”
田雨萌被这“活宝”的爹妈彻底无语,周围的同学有的初中就已经开始谈恋爱了,到现在男朋友都换了两三任了。自己就算是现在谈顶多就算个晚恋。
自己跟叶孤城只不过是萍水相逢,运气不好被他的球砸到,又不会演化为“爱情”,况且自己的脚半个月不能下地,一切都要靠叶孤城背上背下,怎么可能不接触叶孤城。
“玄武队”第二场比赛将在主场迎战江滨二中的“飞鸟队”。
这支球队在3年前挺强的,可是在他们招了三年前的初中联赛MVP龙少强之后,所有人都以为他们要夺冠的时候。因为球队内部矛盾,新任MVP不满球队老大的保守球风,公开跟老大单挑赢球之后。球队就开始陷入无尽内耗中。老球员站在原来的老大那边,新球员则支持龙少强。历经三年的摆烂,龙少强终于清除队内所有不和谐的声音。
然而他发现他老了。今年是他在校最后一年,“飞鸟队”再次面临重组,自然人心涣散。看到“飞鸟队”现在的状态,夺冠是无望了。自己不服输,跟人斗,跟己斗,还是没用啊,一种沮丧的情绪最近一直笼罩着他。
二中之所以叫“飞鸟队”是因为这支球队的特征就是闪电战。快攻一波流,不是底子好的球队,一般一开场就被这样的一波流带走了。但是这种打法也有不好的地方在于如果一开局没有一波流带走对方,那么就很容易被对方一波流带走。
“玄武队”首发阵容是:“控球后卫天光光,得分后卫叶孤城,小前锋胖加疯,大前锋队长,中锋旭旭。
“飞鸟队”首发阵容是:“控球后卫李国栋,得分后卫龙少强,小前锋赵镇宇,大前锋魏明,中锋陈龙。
旭旭的身高虽然没有陈龙高,但是胜在意识好,成功将球跳到天光光手里。
天光光带球推进,伸出手指头,示意打一号战术。
中锋旭旭落位时帮他挡拆,天光光往左侧运球,击地传球,旭旭是一个很传统的中锋,基础功扎实,这不,他挡完拆之后,立马跟进到罚球线,接球就投,球应声入网。玄武队2…0领先。
龙少强自己带球过半场,扬手示意单打叶孤城,叶孤城顿时感觉压力山大,场上的观众吹起口哨,这是3年前的初中联赛MVP单打新科MVP,不知道长江后浪能否将前浪拍死在沙滩上。
叶孤城摆开防守姿势,龙少强嘴角一抹微笑,带着几分邪气。如鬼魅般的散步,正当场上所有人都放松下来的时候,他突然动了,第一步就过了叶孤城。然而他快,叶孤城比他更快,乾坤步启动,死死的又贴在他的身前。龙少强只好传球给空位的李国栋,三分命中。
“玄武队”看到叶孤城被挑衅,接下来一球当然是交给叶孤城单打。篮球场上就是这样,被人挑衅了,就要自己把面子找回来。
叶孤城持球,右手运球,暗自运劲,乾坤步再次启动,依葫芦画瓢,一步过了龙少强。龙少强毕竟是曾经的MVP,靠经验,死死堵住了叶孤城的右路突破,然而叶孤城正是要他如此。一个转身,过了龙少强,左手轻松挑篮命中。
龙少强被这样吃了一球,心中暗暗吃惊。接下来并未单打,而是开始依靠球队配合。
“飞鸟队”快攻得分,“玄武队”则是阵地战得分。
比赛进行得很胶着,最后还是“玄武队”的替补更胜一筹。
“飞鸟队”在江滨六中的主场吞下失败的果实,得到连败,联赛排名垫底。而玄武队以“一胜一负”的战绩暂居中游。
经过此役,龙少强重新燃起斗志,他要向世人证明,自己这个三年前的MVP还宝刀未老。
叶孤城走出球馆的时候天色已黑,他忽然想起那个运气不好的瘸腿少女,不知道今天没有她是怎么回家的,下意识掏出手机拨过去。
“糖果罐里好多颜色,微笑却不甜了……”电话里传来手机铃声,是周杰伦的《明明就》,叶孤城极爱这首歌,没想到田雨萌的手机铃声是这首,上次怎么打她电话的时候怎么没听到呢,真是奇怪。
电话通了,叶孤城却不知道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又觉得好像他先打过去的,不开口好像不太好,就说:“喂,雨萌同学,你吃了吗?”
田雨萌心中觉得特别奇怪,怎么这人这么奇怪,打电话就为了问自己吃了没。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吃过了,却鬼使神差地回答说自己还没吃。
“好,那你在教室等着,我等会儿给你带点吃的回去。”
田雨萌依然没法下地,早上还是叶孤城将她背到教室,现在她还在教室自习。叶孤城骑车去离学校不远的鸡排店“派乐多”帮他买了薯条鸡翅可乐。他也不知道女孩子喜欢吃什么,就照着自己的口味买了
第十一章 一个打十个 '本章字数:3202 最新更新时间:2013…12…13 23:53:50。0'
“你是想我胖死呀,买这些东西回来,你不知道女孩子喜欢吃什么吗?”田雨萌一看到叶孤城提着那些油腻的东西回来,把头扭向一边说道。
叶孤城不好意思的搔搔头:“我不知道,要不然你跟我说你喜欢吃什么,我再去买吧。”
“没事,将就着吃吧。你现在可以等我一个15分钟吗?我想把这道解析几何做完再回家。”田雨萌拿出一本数学练习册。
叶孤城把头探过去一看,题目挺简单的,自己只要3分钟就能写完,不知道为什么田雨萌要花那么长时间,只好在站在田雨萌背后等着。等得无聊开始进入冥想状态。他从来不肯放弃除了睡觉以外的任何一秒钟。
田雨萌时而皱眉,时而咧嘴大笑,时针滴滴答答的转动着,两人谁也没有理对方。天色已黑,叶孤城冥想了一会儿回过神来发现田雨萌还在写那道题。
只见她一只手托着下巴,令一只手转着笔,眉头紧皱。从侧面看,这个女子很美丽,叶孤城没由来地心神荡漾了一下,他赶忙把自己那些杂七杂八的念头排出体外。
田雨萌似乎有心灵感应似的,回头看了叶孤城一眼,发现他正盯着自己,不由得羞红了双脸说:“算了,反正也不会做了,回去再问我爸吧,我们走吧。”
“那道题其实不难,我教你吧。”叶孤城发现她在看自己,也害羞了,口不择言就想教她。
“你也会做?”田雨萌一脸见鬼的样子,在她印象里叶孤城就是一个篮球生,属于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类型。
叶孤城这时候就算是不会做这道题目也要为了男人的尊严硬着头皮上,更何况练习武功之后叶孤城的脑子突然变灵光了,这种简单的题目对他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难度。
三下五除二,叶孤城把这道题解出5种做法,田雨萌对他彻底改观了。原来他是身体跟头脑都特别厉害的人啊,自己以前小看他了,田雨萌在心里默默想到。
叶孤城将薯条跟可乐递过去,发现东西已经凉了,随手就扔垃圾桶了,虽然他心疼买这些东西的钱,但是总不能因为心疼钱而让女孩子吃这个吧,如果要是叶孤城自己一个人,他就自己吃掉了。不知道为什么,叶孤城突然对她升起一股保护欲。
叶孤城带着田雨萌出去路边的“阿福米线”吃招牌过桥米线。从前田雨萌家里管的严,从来没有在外面吃过东西,叶孤城这次算是带对了。田雨萌吃的满嘴油腻,最后满足地说:“饱了,可以回家了。”
叶孤城将她送回家之后,依旧是跑步回家。这时,他路过街头拐角的时候,看到一个人影闪过,踏着路边的高树,速度极快。这不就是江湖失传已久的绝技——踏雪无痕吗?
叶孤城自从那天听老头大讲特讲江湖奇人异事,就一直对踏雪无痕这门功夫很有兴趣,只可惜师傅说这是江湖失传已久的武功,他也没办法找到秘籍。
传说中西门家族还保留着这份秘籍,但是很久以前,西门家族在天朝就突然销声匿迹了。
师傅没跟叶孤城说的是,西门家族消失的那天就是叶孤城父母“自杀”身亡的那天,在那天,中原武林许多豪门大派一夜之间消失殆尽。
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叶孤城施展乾坤大挪移,无奈踏雪无痕是举世卓绝的轻功,叶孤城跟到半路就找不到人了。
叶孤城像往常一样回到家里,姑父姑妈还在看黄大明的《射雕英雄传》。由于明天还有比赛,叶孤城打了个招呼,并没有跟他们一起看电视。而是回到房间休息。
叶孤城躺在床上再次失眠,脑中想的全都是田雨萌的身影。自己跟她只不过是萍水相逢罢了,等她脚好了,就再也不联系了。
田雨萌只不过是自己生命的一个过客,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就像天空中经常会有鸟儿飞过而不会令天空泛起涟漪一样。
抱定了这样的主意,叶孤城进入冥想状态,心无杂念。
另外一边的田雨萌就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了。她做完当天的作业之后,躺在床上,脑海里出现的却是叶孤城在教室里帮他解答的样子。
有人说:“认真的男人是最帅气的”。叶孤城在田雨萌的心里就是这样在不经意间刻画下这样浓重的一笔。
其实,叶孤城还是挺帅的,一米八的身高,健壮的身材,脸上也没有这个年纪的少年脸上那么多青春痘。
田雨萌在心里就这么刻画定了叶孤城的形象,然后又开始从性格等方面来刻画。这完全是现实版白马王子嘛,田雨萌娇羞了脸。
难道自己喜欢上叶孤城了吗?
这才是自己跟他见的第三面啊。她不知道还有一种东西叫一见钟情。更何况已经见了三面了。
田家的床经过田雨萌半夜的蹂躏之后终于获得解脱。
第二天一大早,叶孤城来到学校将田雨萌送到教室。如果说路人的眼光可以杀死人的话,叶孤城已经被全校男生的眼神千刀万剐了。
“这小子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跟我的女神贴这么近。小的们,下课给我找到他,把他带到厕所,我要教训他一顿,什么玩意儿啊。”黄小宇愤懑地把嘴里的烟丢到地板上,用力地揉搓着,远处的“校纪纠察队”队员也不敢上来扣他的分数。
因为黄小宇是学校的小混混,他爹是混社会的。他爹托了许多关系,花了大钱才将黄小宇送进江滨六中,希望他能好好读书,将来找一份正当的职业,不要像他爹一样,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
混过江湖的人才知道江湖的艰辛。正如那首经典的闽南语歌曲《金包银》中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