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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芒无限地扩大,一绽再绽,如喷射的花筒,但这以爆炸速度辐射的却是光。
光,即是刀,没有人再看见林渺,没有人能看见刀,也没有人看见篝火,只在光一亮之时,便吞噬了林渺和刀还有那几堆燃烧有六尺高火苗的篝火堆。
富平没有想到要抗拒,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便是有多远走多远,只要能走出这一刀的范围,但他甫一动,那光一般的刀影便已经吞噬了他,然后,那光一亮再亮,仿佛林渺是一只利用雷电发光的物体,电力越强,光越亮,亮得让所有人的目光不敢逼视。
太刺眼,刺得让观看之人不得不闭上眼睛,但是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地却是一片黑暗。
有人发出了惊呼,因为几堆篝火在刹那之间全部灭掉了,没留下一点火星,天与地一片死寂,让人觉得喘口气都是沉重的。
是的,喘口气是很沉重的事情,在黑暗之中,没有人敢动,仿佛全都沉浸在刚才那灿烂无比的刀光之中,他们的心神无法自那极度的震撼中回到现实。
降兵不敢动,每个人身后都抵着刀,他们没有自由权,迟昭平也不会给他们机会。
所有的人都在倾听校场之上的动静,没有了刀声,也没有了风声,而林渺呢?富平呢?是谁胜了?又是谁败了?
“哧……”一溜火光亮起,是一旁的黄河帮战士点亮了火把。
然后又有数十支火把在片刻间点亮。
校场中间依然有些暗,那四堆已熄灭的篝火所有燃木依然架起那如孤峰般的影姿,而在场中立着一人,另一人却是跪在地上。
当有人上场点篝火之时,这才发现立着的人是林渺,刀已经不见了,负手而立,意态极为悠闲而潇洒。
富平拄刀而跪,头埋得很深,让人无法看到他的表情如何,甚至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不用点这篝火了!”林渺的声音很平和。
那点篝火的战士火把已送出去,却没有点亮篝火,那架着的燃木却突然枯塌,化成一堆灰烬。四堆篝火命运却相同。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场中已亮起了几百支火把,他们已经可以看清场中的一切,包括那化成灰烬的燃木,而在没人相触之时,这些灰烬居然可以凝成原形架在虚空之中凝而不散,这确实耸人听闻。
迟昭平也不由得呆住了,她也没有料到世间竟有如此可怕威力的一刀。
“你败了!”林渺的话很平静,像是这不会被凉风吹皱的夜。
“哦……”平原军战士立刻发出一阵欢呼,他们的英雄胜了,这确实让人振奋。
迟昭平也有喜色,林渺胜了,不仅胜了,更震撼了所有人的心,这一刻她似乎明白为什么林渺要让降军也来观看这场决斗,为什么要用最让人震撼的方式来赢这一场决斗!这本就是林渺有意安排的一场闹剧,而这闹剧之中的富平只是一个配角。
“我败了!”富平抬起头来,脸色极为苍白。的确,他败了,败得无话可说,败在这惊世骇俗的一刀之下,他不冤!在战场上,他败了一次,在决斗中他依然败了,他知道,林渺如果要杀他,刚才那一刀,他便已经死了十次。
“这是什么武功?”富平抬头问道,他的嘴角挂着血丝,林渺这一刀摧毁了他的自信和斗志,但他却并不傻。
“《霸王诀》!”林渺答得很坦然,很平静,但响在富平的耳中,却犹如焦雷。
“《霸王诀》?!”富平露出一丝苦涩的笑,神色间竟多了一丝欣然。他败在天下几大奇学之一《霸王诀》之下,绝对不会有人说他败得不值。他曾听过《霸王诀》的传说,也曾向往过《霸王诀》的绝世武学。
“我希望你是个遵守诺言的人!”林渺悠然道,在火光相映之下,状若天神。
富平还有什么话好说,每个人都会珍惜生命,如果可以活下去,没有人真的愿意去死。他看看天空,东方天空已经泛起了一层鱼肚般的白色,就快要天亮了,可是他的心却沉入了黑暗。
看过这场决斗的降军回到了自己被关的营中,他们可以说话,但他们能说的便是林渺与富平的一战,能够禅述清楚的便是林渺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刀,还告诉了所有降军一个消息,富平败在林渺的刀下,然后自愿永远留在黄河帮中。
永远留在黄河帮中的意思与降服的区别,这群降卒分不清楚,但这些在见过或听过林渺那惊天动地一刀的降卒,都已经定下心来要成为平原军的一员,连富平都败了都降了,他们还有什么好说的?投降更是他们惟一的生路。
林渺的刀不仅震撼了那数千降卒,也同样震撼了获索的两员大将堂墨和左丘代。这一切击碎了富平的信心,也同样击碎了这两人的信心,他们对获索想再次战胜黄河帮也失去了信心,所不同的是,他们依然受到了林渺和迟昭平的礼遇。
林渺对堂墨和左丘代并没有以胜利者和征服者的姿态出现,而是很平和,像是把酒言欢的朋友,与刚才在校场之上那无敌高手的形象简直判若两人,这让堂墨和左丘代有些无所适从和受宠若惊,也有点感激。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们没有理由不降服。
林渺要战富平,最主要的目的并不是胜利,而是要震撼降服者的心!
降卒降将始终是一个最难解决的问题,因为这些人很可能是一个埋在军中的火药筒,随时都有可能给予黄河帮致命的一击!必须彻底地征服这些人的心!而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便是展示自己无法被战胜的力量。
事实上,林渺要胜富平根本就用不着动用那最为霸烈的天地怒,但却没有什么招式比天地怒更具震撼力。所以,在第四招之时,他便用了最为犀利的杀招。
林渺今日的功力早已是今非昔比,在玄门之中,得以化解体内火毒,并将体内的几股生机融合,虽然他仍不知道该如何完全利用,但这也足以支撑他使出在邯郸时未能成功的一招,而对自己的经脉再无损伤。
富平的信先由迟昭平看过之后,再由人送去富平的军中。
黄河帮的战士都想趁胜追击,一举击溃获索的大军,但林渺却反对。
林渺反对的原因是城中太多降兵,这问题没能处理好,绝不可以草率出兵,那样所担的风险太大。
林渺是一个喜欢险中求胜的人,而且总会走险招,但他却知道什么时候值得去冒险,什么时候不值得。因此,他不赞成这次也再险中求胜,这不值!
当然,让获索得到了休养的机会可能会产生不好的后果,但林渺仍不认为有必要狗急跳墙。
林渺的话在平原军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分量,甚至是决定性的力量,这是林渺靠实力赢得的荣誉与信任。
平原军已经习惯了接受林渺,也因为林渺与迟昭平那种已经很表面化的关系。因此,黄河帮不再决定进攻,而是在巩固自己实力的基础上不断地吸纳新的兵源,而最好的扩充目标是富平的残部,因为富平在黄河帮中,又有富平的那封信。因此,富平残部拥有一个极好的突破口。
林渺并不能在平原呆太久,他还得尽快回枭城处理一些事务,尚有太多的事情等待他去做,这一刻他只恨不能够分身数用。
大漠的晨曦极美,遍野黄沙之上泛起一层鳞片般的白斑,然后大地的远方阴暗有明确的界限,而这界限以极速奔跑,当界限走到近前之时,便看见了跳出远处沙漠边界的太阳。
红红的太阳,大大的,将天空中的黑暗尽数扫除。
小刀六和任灵这一刻却并没有欣赏美景的心情,他们感到大地都在摇晃。在太阳升起的方向,起了一层灰色的云,红红的太阳在其中若隐若现。
于是临仙镇上的每个人心情都变得紧张,他们知道,该来的人终于还是来了,那扬起的漫天黄沙破坏了这晨曦的清爽,破坏了这静谧而安详的天地。
小刀六却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早晨起床的时候他习惯做这样的动作。昨夜他睡得还算香,祥林以前便骂他是猪,一头有福气的猪,只要他想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能睡得安稳,也许祥林是说对了,小刀六昨晚睡得像头猪一样,任灵说在隔壁的土坯房中都可以听到他打呼噜的声音。
当然,这只是开玩笑,小刀六知道自己不会打呼噜的,以前也许会,但是跟无名氏学了内劲的修习方法之后,他便改了这个毛病,这还让小刀六好不欢喜了一阵子。
“懒猪!现在才起来呀?”任灵骑马自镇子的那一头赶了回来,便发现小刀六在一个土坡上伸懒腰,不由得叫了声。
小刀六有点惊讶,任灵竟起得这么早。不过,对“懒猪”这个名字似乎心安理得,打个“哈欠”道:“早啊!”
“早什么早,翰东海的人都快到了,你不准备一下吗?”任灵有些焦急地道。
“来了吗?来了就来了,难道还要我们出镇相迎不成?”小刀六满不在乎地道,但看任灵,显然昨夜未曾睡好,心中倒生出一丝怜惜。
“算你狠,铁朗他们都快手忙脚乱了,你还在这里伸懒腰!”任灵不由得笑了笑道。
小刀六也笑了笑道:“他们是被打怕了,我们还没有打呢!如果翰东海遇到我,包管会是灰头土脸地溜掉!”
“看你呆会儿怎么对付他们!”任灵不相信地道,她虽然感觉这支飙风骑的战士有点特别,但却还不曾见识过飙风骑如何作战,是不是真有耿纯所说的那样厉害。
“你等着瞧就是了,如果翰东海也像你那么厉害,那我就只好认输。不过,我想翰东海怎么可能有灵儿那么厉害呢?”说着小刀六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任灵飞落马下,踢了小刀六一脚,娇嗔道:“我有那么厉害吗?”
“哟……”小刀六微呼了声痛道:“有,当然有,让你打了还不敢还手,你说是不是比翰东海要厉害?”
“去你的!”
“吁……”一声战马的长嘶,野狼急速带住马缰,在土丘前立定,呼道:“萧公子,翰东海的人已经到了十里之外,一盏茶后便将逼至临仙镇,我大哥请公子守住东面!”
“你去告诉悍狼,这东面我一定会守住,让他和铁朗小心了!”小刀六也扬声道。
“好!那就有劳了!”野狼这一刻也不敢对小刀六有半点放肆,因为他已经知道这个年轻人的手下有着一些极度可怕的人物,连悍狼都绝不敢轻惹的人物。
望着野狼离开,任灵不由疑惑地道:“你是不是傻了,这可是翰东海要攻的正面,我们如果全力与之冲突,岂不是给了悍狼可趁之机?”
小刀六“哈哈”一笑,很自信地道:“翰东海不敢从这一面强攻的,他必定绕过这里攻击另外两面,就算他要攻这里,我也会吓得他退走的。”
“大小姐请放心,我们早就已经布置好了,翰东海遇挫之后,不知这一面的虚实,必不敢全力攻这一方,我们所装备的弩箭在这大漠之中是无敌的!”胡适自信地道。
任灵这才想起小刀六的天机弩,此弩射程最少可达五百步,如果翰东海敢来,必杀他个措手不及,那时自然不敢自这一方正面强攻了。不过,她仍有些担心,毕竟翰东海拥有两千匈奴战士。
匈奴战士是出了名的强悍,仅靠小刀六这一百五十名战士能够有用吗?
翰东海,是呼邪单于手下的一员勇将,随呼邪单于南征北战,立下无数汗马功劳,更是呼邪单于最忠实的部将。
呼邪单于拥有四万余匈奴战士,有三名万夫长、数十千夫长,但以千夫长之名统帅两千部卒的,却只有一个翰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