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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入芙蓉浦-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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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华丽,但做工甚是精致,头上的玉簪与腰间的玉坠样式简单,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上好的美玉。颜宁的祖父爱好收藏玉石,因为君子如玉,颜宁从小受熏陶,故也懂一些行情。这人分明是大户人家的公子爷。吴严家里也做绸缎布匹生意,一看对方的衣料,就知是南京的云锦,他在颜宁背后低声咕哝:“此人非富即贵,难办啊。”
  颜宁作了个揖,陪了笑:“这位公子真是有眼光,也挑中了这套风物志。”
  那人微微一笑,一口标准的京腔:“公子谬赞了,我是正巧想看此类的书,难得碰上这么齐整的,所以便买下了,夺了公子所爱,真是不好意思。”
  颜宁沉吟一下:“那可真是不巧,我本想买了这书送人的,有个朋友喜欢这类书喜欢得紧,不知公子可否割爱?”
  那人笑了一下:“听公子口音,不像是本地人,想是今年参加大考的举子吧。在下洪远,字承业,京城人氏。”
  颜宁拱手:“原来是洪公子,在下颜宁,吴州曲县人氏。这是我的同窗好友吴严,我们尚未行冠礼,故未有表字。”
  洪远抚手点头:“吴州果然人杰地灵,有颜兄和吴兄这样的青年才俊,真乃我朝之福啊。”
  颜宁和吴严连忙道:“先生谬赞了。”
  洪远说:“二位就不必见外了,如不嫌弃,你我以兄弟称之即好。”
  颜宁与吴严从善如流:“那我们就不拘礼了,洪兄。”
  洪远爽朗地笑起来,开口唤店伙计:“伙计,你这店里可还有同类型的书?”
  那伙计跑过来:“客官,我们店还有一套近人著的风物志,是善本,比较贵,不知各位是否要看一看?”
  “那还不赶紧拿来,”洪远回头对颜宁和吴严笑笑,“我平时事务繁忙,难得来一次春秋巷,不料就差点夺颜贤弟所好了。这风物志,写的是各地的风土人情,倒也不像那些经史类的书,非要名家不可,近人的或许更贴近我们时下的生活。”
  颜宁点头称是,看样子,这洪远是准备将风物志大全让给自己了。不由得对这人添了几分好感。这时店伙计已经捧了一个书匣过来了,匣子用锦缎包了皮,书名处写着《X朝风物志》,装帧甚是精美,看起来颇名贵。伙计小心拿出来给他们看,洪远拿起其中一本翻看了一下,说:“好了,我就买这套吧,那一套就送给颜贤弟了。”
  颜宁是无功不受禄,连忙笑着说:“洪兄,这可使不得。我本来是买了来送人的,倒成你送我了,我再拿去送人,一则显得我不知好歹,二则显得我不够诚意了。”
  洪远点点头:“这倒是我疏忽了,那行,那颜贤弟就自己付钱吧。”
  颜宁买了书,叫伙计分开两叠包好,自己和吴严一人抱了一叠。二十本书的份量是有点多了,吴严看着手里的书,恍然大悟:“原来你是叫我来当搬运工啊。”
  颜宁不说话,只是挑了一下眉,斜眼看他,意思是说:难道你不愿意?
  那洪远买的书极多,除了那套风物志,还有许多旁的野史、杂记。颜宁看他孤身一人来的,又是一副养尊处优的样子,不知道如何将书带回去。未料人家站在门口一招手,马上就有人赶着马车过来了,马车也不是特别地华丽,但是一看就知道不是他们平时坐的那种普通马车。车上下来两名衣着相同的家仆:“公子爷,都买好了?”
  洪远点点头:“都在这呢,全都搬上去吧。两位贤弟住在哪里,我叫马车顺便送一下你们吧。”
  颜宁和吴严一齐摇头:“不必麻烦洪兄了,我们就住在附近,随便走走就到家了。”
  洪远对家人说:“你们先回家去吧。我还要再逛一逛。”那家仆恭恭敬敬地退下去。洪远回过身来对颜宁和吴严说:“二位贤弟要是不嫌弃,陪愚兄再逛一逛?”
  颜宁刚得了人家的好处,不好推辞,于是便答应了。他们几个在春秋巷的书肆、书画装裱店、纸笔铺子里闲逛,那洪远对这些市井生活似乎十分感兴趣,看看书,又评评字画。颜宁总觉得背后有人跟着,悄悄回头看了几次,却又没发现什么异常之处,想一想,大约是洪远的人。吴严也觉得有点怪怪的,找了机会悄悄地跟颜宁说:“这人来头肯定不小。”颜宁点头表示同感。
  出了春秋巷,天色已经不早了。洪远笑言:“今日好容易得闲才出来走走,劳烦二位贤弟陪我逛了这么久,愚兄请你们喝茶表示感谢。”于是带头走入了一间茶楼,要了一个雅间,三人跟着小二上了楼,进了雅间。
  这茶楼的档次颇高,每个雅间都有特定的名字以及相应的风格,还有一个专供表演的小戏台,此刻一个女子正抱着琵琶轻拢慢捻,依依呀呀不知唱些什么。茶钱也不便宜,一壶碧螺春就要一两银子,抵得上颜吴二人几日的食宿费。吴严家虽然有钱,但是一向俭省,看到价钱不由得直咋舌。
  洪远看到他的小动作,微笑着说:“这京城的物价比你们吴州高许多吧。”
  吴严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京城是要高一点,但是大部分还是在情理之中的。”
  洪远来了兴致:“哦,那举个例子说说。”
  吴严说:“比如一碗馄饨面,在菡城卖五文一碗,京城也就是八文一碗。”
  洪远说:“那这么说来,这壶茶确实有点贵啊。”
  颜宁笑一笑:“话也不是这么说,我们来这里喝茶,一方面是为了解渴,但更多是为了这里的环境。店家卖的不仅是一壶茶,还有这雅座,这伙计的劳务费,以及那唱曲儿的打赏费。”
  说得洪远连连点头:“看来颜贤弟也深谙此道啊,愚兄真是长见识了。”
  “哪里,只是略通一些皮毛。”这些道理都是杨沐说给他听的,是关于做生意的本利分析。
  三人喝完茶,天色已暗。洪远的家仆来催促他回家,颜宁和吴严交换一个眼神:看吧,果然是一直跟着的。洪远起身告辞:“差不多也是晚膳时间了,本该请二位贤弟吃饭的,但是家中来了客人,需要回去作陪,就不留二位了。”
  颜宁和吴严连忙摆手:“洪兄何须那么客气,有事先回去忙吧,我们自便就好。”
  看洪远上了马车疾驰而去,颜宁和吴严都松了口气。吴严说到:“这个洪远,不知什么来头,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颜宁笑一笑,不置可否:“总算是送走了这尊大神,累死我了。我们找个地方吃饭,然后回去睡一大觉,逛一下午真伤元气啊。”

  第三十三章 金榜题名

  又过了几日,就到了杏榜放榜的日子。这一天京城显得格外热闹,到处都是敲锣的、打鼓的、欢呼的、嚎哭的,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颜宁一早就被吴严拉着去等放榜了,按颜宁的脾气,他是不愿意去的,人太多,怕踩脚。但是吴严说:“我是考不中的,但是得去见证你中进士的重大时刻。”于是两人带着弄墨夹在人堆里,被一群平时看起来一派斯文的举子们推来搡去,形容极其狼狈,颜宁叫苦不迭。
  吴严也被挤得不行,便与颜宁退得远远的,让弄墨一个人在里边等。可怜弄墨才十四岁,还没发育的小身板在一群大汉中差点被挤成肉饼,他好不容易从人堆里奋力游出来,满脸狂喜,举着双臂跑过来:“中了,中了,少爷,你中了!”
  “啥?!!”吴严脑子一瞬间有点短路,整个人怔愣住了,他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我中了?!”
  颜宁好笑地看着他:“对,弄墨说你中了。”
  吴严抓着弄墨的肩膀一顿猛摇:“你说什么?我中了?可是真的?多少名?”
  弄墨被摇得有点晕:“是真的,少爷,你中了第二百九十九名!”
  “噗——哈哈,”颜宁笑得打跌,“万年榜尾啊,哈哈哈!”
  吴严掐掐自己的脸,难以置信地说:“我真中了?我祖宗难道真从坟头里爬出来了?”又想起什么来:“那颜宁呢?”
  弄墨迟疑了一下:“我没看见颜公子的名字。”
  “那怎么可能?!你是不是看漏了?”吴严根本不相信。
  颜宁也有些意外,自己不说头几名,但录取三百名贡士,总还是有份的吧。
  正想着,那边人群又在涌动:“来了,来了。”又有公人捧着杏榜来了,原来是前六名的中试者名单还未公布呢。
  大家都伸长了脖子,等着放榜的人将名字一个个誊录在榜单上,录榜人抄一个,大家就念一个。“吴州省菁州曲县颜宁。”果然在倒数第三个听到了颜宁的名字。吴严和弄墨都松了一口气,仿佛颜宁若未被录取,那就是他们的错。颜宁笑了笑,这才对么。回头叫那一对还在陶醉中的主仆:“走了,回去了。”
  这一整日吴严都有点不在状态,整个人都傻了一样,坐在那里只知道咧着一张嘴,看谁都笑嘻嘻的。颜宁吓唬弄墨:“完了,你家少爷中了贡士,还没做官呢,人就高兴得变傻子了,看你怎么回去跟你家老爷夫人交代。”
  弄墨一听,急得要哭,忙去叫吴严,但无论说什么,吴严都歪着头咧着嘴,露出一副傻兮兮的笑脸,说什么都答“好”。颜宁实在看不下去了,当着弄墨的面又不好打得,于是在他耳边大喝一声:“你再不来,酱肘子就吃光了!”
  吴严一个激灵:“哪儿,哪儿?酱肘子在哪呢,给我留点!”
  颜宁哈哈大笑,弄墨也被他弄得破涕为笑,擦干了脸上的泪花:“少爷,你好了啊?你要吃酱肘子我去给你买。”
  吴严说:“好,还要烧鹅,还买点糖炒栗子。”
  弄墨看他少爷好了,哪里还顾得上麻烦,忙不迭地答应下来,蹬蹬蹬跑出门去了。
  颜宁翻翻白眼:“吃货一个!至于吗你?”
  吴严得意地笑:“中了贡士,买几个好菜奖赏下自己,这难道不应该?”
  接完报帖,颜宁和吴严写了信回去报喜,然后安心等待殿试。
  殿试是由皇帝亲自出题,并亲临殿廷监考的,只有一道策论题。三百个新科贡士,在太和殿大殿前乌压压坐了一地,远远地看见一个穿明黄袍子进了殿,礼部官员率领大家跪拜迎接,山呼万岁,然后殿上的人说了几句什么,离得远,也没听清楚,试题呈下来,大家开始答题。读书人眼睛多半近视,那皇帝老儿什么样子,也没几人看清。有那外强中干的,头一次见天颜,腿抖得如同筛糠一般,冷汗汩汩地往下淌,握笔的手都抖个不停,就差昏厥过去了。颜宁觉得好笑,就这个样子,还做什么官。
  殿试的结果倒是出得快,皇帝又一次在太和殿举行传胪大典,宣布三甲名单。颜宁果然被钦点为探花郎,状元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榜眼年纪更大一点,五十挂零了。这一甲三人,只有颜宁一人能看。吴严不出意外,还是三甲同进士。
  一甲三人在殿下站了,皇帝老儿笑眯眯的,这探花郎果真赏心悦目,选得没错。当初三甲的试卷呈上来的时候,皇帝第一眼看的不是内容,而是年龄,只一个颜宁尚算风华正茂,其他两个都是一大把年纪了。于是朱笔一挥,当场就钦点了颜宁为探花郎。皇帝老儿是这么想的,要是一个中年大叔去探花,满脸的菊花皱纹映着娇艳的牡丹,那多煞风景。这探花一事就该少年郎去,若是相貌英俊,那就更好了,人面牡丹相映红,那该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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