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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人——小安不愿意出来给我使唤,我也没地方找他去。
因为不受宠,想随时用上热水也变成了一种奢侈,我盯着从井里打上来的冷水,还没碰,就已经觉得冷了。井水本来就凉,这时候还有点寒,碰了根小指头,能冷得我不停打寒颤。
“我来。”谢天谢地,小安终于回来了,我来不及问方才他是一个人晃悠到哪里去了,眼巴巴盯着他手上动作,呲,那水面上就开始冒热气,小安威武,小安无双!
舒舒服服洗了把热水脸,我又开始懒下来,小安把施加了内力变得热气腾腾的茶递过来——小安我有没有说过我真是太爱你了!
“赵小姐……”
我看小安,他依旧还是面无表情,大喘气之后,继续道:“消息尚未传来。”
原来是忙这个去了,小安的本事向来了得,我还以为他已经完全查探明白了呢,撇撇嘴鄙视他:“吃饱了没事查这些闲事。”
不过这也跟我没关系,反正我也不关心那个什么赵家小姐王家千金,我才不不想知道她的事情。
“不在梦苑。”这是小安对我说得第二句话,梦苑是梦玉住的地方,桂香明明说离仲去了她们那里——刚回来就往她们那里跑,梦玉就那么漂亮么?
小安不说话,我低头想了想,把自己的白色衣衫拍了拍,又抚了抚头发,问:“够不够气质?”
当初红蜻教我的东西我差不多都忘了个干净,不过只零乱记得几样表面功夫,用来做个样子。我自己知道,做男宠也是要有天分的,很明显我这样资质平平的人,气质不出尘清高飘飘若仙,相貌也不美艳魅惑,性格不可爱灵动,就连一双眼也不属于那种“一泓秋水见之惊艳”的标准男宠眼,就算学了些装饰门面的东西,也是东施效颦,没有什么效果。
反正离仲对我就是那个态度,不会多看一眼,多说一句话。
不过我就喜欢看他,喝饱了茶水,脸一抹,就开始支使小安,“走,看人去。”
当然不是明目张胆的看,被离仲知道,一定会不高兴,虽然他从来不对我发脾气,可是那种冷冷冰冰的样子很吓人。我胆子不大,不敢去自己找冻。
既然不在梦玉那里,那离仲这个时候一般都在离府内的武馆里,即安县是个好地方,他身为县令,经常是无事可做的,他就自己给自己找事情,游山玩水,跟人清谈论道,读书写字,以及在武馆指点那几个娃娃。离仲与那些只会死读书的秀才不一样,他真正是予文予武,做什么都有模有样。
我从以前就迷恋他习武的样子,可惜在即安的这五年,他从不在我面前练武,我没办法,只好塞了银子给打扫武馆后门的下人,然后麻烦小安帮忙,天天趴在墙上偷偷摸摸看他在那里教徒弟,运气好的时候还能看见他舞剑,一招一式都是我看熟悉的,每一个转身每一个眼神都那么,那么让人颤栗。可是到底是不一样了。招式虽然一模一样,以前那种凛然凌厉风卷残云的气势却是没有了。没有内力,再好的武功招式也就剩下了一个空架子。
所以他恨我,这也是应当的。
他本来是金鳞,游龙飞凤般的人物,要一剑光寒动九州,要一朝成名天下知,生来就应该是富贵锦绣团团簇围的,可惜他遇到了我这般的小人,使出无数手段,生生把一条金龙困在了小池塘,把凤凰关进了竹笼,让他只能耗在这个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的小即安里,做一个无所事事的小县令。
达则睥睨朝堂兼济天下,退则笑傲江湖自在快活。这两条路,全都毁了。
早上的空气好,几个娃娃都很有精神,拳脚虽然稚嫩,却很有模样。离仲在一旁看着,指点了几句,就出了院子,左右无人,他随手捡了把剑,在树下立了立,突然挽了个剑花,是那“一树梨花风雨雪”的起手式。
以前我最喜欢这套剑法,因为好看,漫天剑光里开遍了梨花。离仲说这剑法虽然精妙飘灵,到底还是繁琐小气了,上不得战场。这些东西我不懂,只知道贪恋着大饱眼福,眼珠子黏上去,拔都拔不开。那时候他对我总是好说话的,我喜欢看,他就让我看。不像现在,我喜欢什么就没有什么,天天苦哈哈地在那里,没事就进回忆里做美梦。
不过这事呢,都是我自找的,怪不得他。他对我其实也算仁至义尽了,还一天三顿养着,容忍我天天在他眼前晃着,都晃了五年。
我趴在墙头上默默想着,小安选得这个地方真正是好,几株老榕树张开了茂密的树冠,正正有些枝叶贴着墙往上长着,我相当于是躲在树影下,透过枝叶的缝隙偷窥,旁人就算抬头,也只看到那重重叠叠的树枝树叶。所以我放心大胆地一边死命看他,一边在心里胡思乱想,越想越觉得自己罪大恶极,不过这种事情想想就好了,最好放在肚子里烂掉。反正我是不后悔,顶多就是看着他手上那把破铜烂铁,想到他以前拿着宝剑辟易那么耀眼飞扬的样子,会有点可惜罢了。
小安突然拍了我肩膀,拎着我的脖子就往下跳,我正痴迷着,被这变故骇到了,幸而忍着没有喊出来,满脸冷汗看小安。小安摇摇头,随手用小石子打中了枝头上的小雀儿,那小雀儿也吓得厉害,扑扇翅膀就飞起来,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小安拎着我,几个动作,就离开了武馆,转到了一条小道里头,才把我放下。
“他没看到吧?”
我惊魂未定,今天这日子肯定不好,我出门前应该翻翻历书的,也是我自己蠢,一大清早就够倒霉了,还傻得毫无知觉跑来冒险。
见小安摇头,我才松了口气,离仲失去内力之后,听力之类的都没有以前那么厉害,所以我才这么放心大胆在他眼皮底下做小动作。不过今天真是好险,他居然直盯盯往我这个方向看来,也不知道是哪里引起他注意了。
我心里还是怦怦跳,请小安吃了个芝麻烧饼当做谢礼之后,赶紧就溜回去了。
可惜今天是注定了倒霉,我前脚才回,后脚离仲就进门了。
我心虚得厉害,想要挤出个笑来,不过想到他不喜欢看我笑,也就笑不出来了,只好讪讪站在那里,等着他发落。离仲在的时候,小安必然是不在的,此刻屋子里就我们两个,静悄悄的,我忍不住就盯着他发呆起来。离仲的眼睛很好看,漆黑的,平静内敛的湖面下是油然而生的飞扬神采,所以当年那么多应试的举子中,我一眼就看到了他,而现在,那湖结了冰,黑色的眼睛是泡在冰水里的石子,被洗掉棱角之后,反而更显得有一种石中玉的坚硬,那里头藏着的含意,一直都让人猜不透看不明白。不过那种冷,倒是隔着三尺之外都能感受到。
他就这么看着我,突然一挑眉,露出个讥讽的笑来。
我呆了呆。
“这鬼祟龌龊的毛病,你是改不了了,嗯?”他根本不用问,很多事情只要露出点矛头,他有了丁点怀疑,那就笃定是我的罪过了,跑不掉。事实证明,他总是对的。他伸出手,用手指勾起了我的下巴,俯视着我:“闲王殿下?”
男宠不易做(三)
对着他那张脸,我很没出息的又晕头转向了,甚至都来不及为他的口气伤心,一心一意只盯着他的脸看。
我说:“啊?”
离仲冷笑,说实话,他一点都不适合做个表情,他捏着我的下巴问:
“进离府前我说过什么?”
“我很守规矩,你可以去问离天,我什么都没做!”
仗着小安武功好,欺负他没了内力,我现在咬牙不承认自己的偷窥行径。开玩笑,这要是被抓住,我就要被赶出去了!
而且离仲他现在根本就是吓唬我吧,他怎么可能发现我在墙上?
他抽回了手,像是碰到了什么脏东西一般,掏出手巾慢慢抹了抹手指,一个眼神都不给我,“闲王殿下,离府庙小,供不起你这尊大佛,你何必非得如此□□,死赖着不走?”
这种话五年来我都听烂了,离仲果然学不会骂人,翻来覆去也就这么几句,我的脸皮越发锻炼出来,眨巴眼睛看他,笑眯眯的:“你看我一直这么乖乖听话,你怎么能出尔反尔赶我走。”再说,他怎么赶得了我?
我可是金枝玉叶天家贵胄。
离仲最恨的就是这一点,他看见我就像吃饭的时候看见了苍蝇,明明厌烦恶心,偏偏还要容忍着,他又不是那种谄媚之人,就算我身份尊贵,对着我就连勉强有个好脸色都做不到。更何况我这个小人害他害得要死,要是换个人,只怕早就杀了我了。
他不再说什么,跟我这样厚颜无耻之徒说再多,也只是浪费他的时间而已。
我却鬼使神差,拉住了他:“你要跟我一起吃饭吗?”
“我这里也算你的院子,你可以多坐一会。这里青梅熟了,我摘回来给你煮酒好不好?”
我看着他的眼睛就开始胡说八道,以前我都是很乖很乖窝在角落里,尽量不让他看见,免得他厌烦生气,可是现在我想开了,厚着脸皮什么都不怕,能拖得多看他一眼多说一句话都好。
“就坐一会儿也好……我也没那么讨人……”我的声音渐渐小下来,最后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能低着头慢慢松开了手指。
我真的不想看见他那种眼神。
午膳和晚膳,我都是躺床上吃的,人没精神就不想动。拨过来服侍我的那个侍女不像来宝,几乎对我没好脸色,一天到晚也见不到人,所以我根本不会去麻烦她。许多事情都是小安一手代劳的,他算是我的自己人,什么事什么话让他知道了都没关系。我趴在床上唉声叹气乱哼哼也不怕他嘲笑。
小安喂我吃了几口饭菜,看我着实没胃口,放下了碗筷,从怀里掏了包桃酥给我。
“小安小安你真是太好了~”小安年纪轻轻就长了一副面瘫脸,惹得小姑娘们都不敢接近他,其实他是个婆婆心,心软得要命,他明明不喜欢说话,可是当初来离府之后为了我,他听了一个月的墙壁,把离府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事情全部都弄了个通彻,然后板着脸跟我啰嗦。不过自从有一次我问他听壁角是不是很好玩之后,他就不再跟我说任何八卦了,搞得我失去了一项乐子,忍不住后悔了好一阵子。
我实在忍不住了,问小安:“那赵小姐漂亮不?……你不要掏画像,我懒得看,你就大致跟我说说,她什么样子的?”
二八佳人,秀丽温婉,是个好姑娘,娶回来做夫人正好。
我撇嘴,“配不上。”
虽然也算是个佳人,不过就是个小家碧玉,质量稍微好一点的庸脂俗粉而已,怎么配得上人中之龙的离仲?那个要陪着离仲一辈子的人,身份、仪态、品性、姿容、才情、胆识、门第,都得是上上之选,得是那种万里挑一的绝代佳人,才不至于太过于辱没了离仲。
小安说我说得那人就是琇眉公主,我皇妹,她真正就是个绝代佳人,难得脾气又好。
我不吭声了。
五年前琇眉就嫁给了当时的状元郎,还成为了传颂盛广的佳话,至今还被说书人津津乐道,说公主倾慕状元文章清华,说公主自小发愿只嫁状元,那才子夺魁之后,不但一跃龙门,还得了帝姬下嫁,从此夫妻琴瑟和鸣,享尽了人世间的福气,真正是十八代祖坟冒了青烟,运道好得让人羡慕都羡慕不来。——而这一切,本该是离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