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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程维哲已经有了打算,杨中元本来还挺高兴,但一想吃食不是他做的,他又有些不爽。
“下次你早点跟我说,我做的肯定比你家的白案师傅强,想吃什么咱都会做。”杨中元生好火,打开大锅灶往里面瞧了瞧。
今日的两只鸡比昨日买的个头小了一些,却刚好够用,他想着晚上如果生意好,就卖到鸡汤用完为止,也算是个噱头。
“行,等以后你店里不忙了,我天天过来赖吃的。”程维哲站起来,又主动帮他擦起桌子来。
他发现杨中元现在有点轻微的洁癖,在吃食上尤为明显,总是要一遍遍地洗,一遍遍地擦干净才放心,也真是不嫌累。
为了让他少干点活,程维哲就宁愿过来泡着多干点活,让他轻松轻松。
“你怎么能说不忙了?应该是期待我生意越来越好才是,真不会说话。”杨中元白他一眼,把已经洗好的香菜和小香葱又洗了一遍,然后切成碎末备用。
两个人说话的功夫,客人也渐渐上得门来,程维哲回了铺子盯着打烊,而周泉旭也从后院走到前面铺子,开始新一轮的忙碌。
他其实早就醒了,不过看两个孩子在前面聊得挺好,他自觉不应该到前面去打扰,于是就待在后院里看了会儿书。
晚上果然客人也不算太少,因着北面大多都是普通百姓,所以许多早上会过来过早的食客大多都是出门上工,他们晚上自然是回家吃饭的。杨中元锅里剩的鸡汤也没多少了,他不多不少卖出去十九碗面,就没了底汤,于是只得关门谢客。
晚上相对早起和中午人少一些,打烊也早,杨中元把剩下的鸡骨架子连其他厨余都扔到巷口的垃圾所里,便回家急急忙忙准备晚膳。
汆丸子其实是一道很简单的汤菜,更偏于家常口味,尤其是冬季,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丸子,喝着热汤,实在是美妙。
但是夏季吃这个也着实不错,汤菜不易上火,最是温和。
他把西红柿切成小块,锅里放入少许油,等油锅热了,便把西红柿放入使劲翻炒,等出了红油,便把小白菜加入一起翻炒。
这个过程很快,翻炒两下即可,然后把早就煮开的热水加入,再加一小把细粉丝,底汤就算做好。
剩下的,自然就是把丸子汆入汤中。
杨中元做这个十分熟练,他用一柄极小的瓷勺,一勺一个球,然后往水里一划,便是一个圆滚滚的肉丸,一大碗肉馅片刻间就散入锅中,成了一个个上下翻滚的肉球。
接着就是等待菜汤烧开,虽然加入的是热水,但里面菜有不少,所以杨中元站在一旁等了片刻功夫,才等到锅中烧开。
他忙端起沉重的铁锅,拿来家里最大的瓷汤碗,把一大锅汆丸子汤都倒入碗中。霎时间,肉香混着白菜的香气就扑面而来,热腾腾的直勾人口水。
杨中元最后往里撒了一把香菜,又滴入两地香油,一道汆丸子就算完成了。
程维哲走进后院的时候,刚好见杨中元把菜摆上桌,一盆汤菜,一道爽口小凉菜,一盆打得有些稀的红豆粥,外加半个蒸熟的甜南瓜,老远瞧着就十分诱人。
周泉旭见他来了,忙指着旁边的木盆道:“快擦把脸,这就吃饭了。”他一面说着,一面去前头关上铺门。
程维哲擦了把脸,又洗净手,这才坐到桌边,深深吸了口气:“真是太香了,我觉得我能吃两碗饭。”
杨中元笑道:“吃吧吃吧,管够。”
作者有话要说:嘤嘤嘤嘤双更六千字爽吗!!!你们爽的时候我蹲在电脑前写写写!!为了明天的更新而努力_(:з」∠)_ 我这么啰嗦你们不要烦我。
这两章出现的菜谱都是俺娘的私家菜单,做肉丸子的时候放莲藕或者荸荠,口感会非常好~~
☆、第036章 想念
第二日程维哲果然没过来,杨中元想着他昨日的话;心里便觉得分外温暖。
程维哲就是这样一个人;无论他自己心里有多苦多难受;他却从来都活得努力而积极;家里的生意不能做,他便自己寻出一个事业来。
这一点上;杨中元倒是跟他很像。
就在杨中元想着程维哲事情的时候;外面又来了一位食客,他抬起头同客人打招呼;却愣住了。
“哎呀,孟叔;您怎么上我这里来了?找我有什么事吗?”杨中元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亲自走到门口迎那人。
来人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眼睛有些小,人也特别瘦。这条巷子的人,都叫他孟条,说他跟麻杆似的。
“怎么,我还不能来你这里吃碗面?”孟条说话声音不太好听,粗粗的,仿佛被砂纸打磨过一般。
他说话很不客气,脸色也差,但杨中元却仿佛都没瞧见,十分客气把他送到座位上,这才又回去抻面。
“哪能啊孟叔,我这不是想着你们孟记几十年的老招牌,咋可能还缺我这口吃的。”杨中元笑眯眯下着面,说起话来也带着三分恭维。
这孟条之所以叫孟条,也不光是因为瘦。他家也是在这条街上开食铺子的,不过做的大多都是家常菜,唯独一手拉条子是他爹传给他的,孟记在雪塔巷这么多年,也把这拉条子的口碑给实打实砸了下来。
所以他今日来杨中元这里吃早食,杨中元才觉得诧异。
孟条看了他一眼,冷哼一声,没有讲话。
雪塔巷里街坊四邻几乎都认识,他们知道孟条是个十分心胸狭窄的人,因此都飞快吃着面不讲话,有那几个心肠好的,还直给杨中元打眼色。
杨中元笑笑,回头看了看后面院子。还好现在客人不多,爹爹已经回了后院洗衣服,要是让他碰到这事,又得念叨一番。
这会儿外面天色已经大亮,吃早食赶工的邻里早就吃完走了,孟条是最后一个进来的食客,所以杨中元也并不着急,他认真把孟条那碗面做出来,然后双手捧着给他端了上去。
食盘上已经摆好了筷子长勺与一小碟素什锦,看起来像模像样的,无论是用勺还是用筷子,吃面都很方便。
今日早起他这样改进一番,客人的反响都是很好。本来一碗面十八个铜板就不算贵,他这里料足味美,东西干净,如今还送了小菜,一早起杨中元被客人赞得笑弯了眼,心情正是好。
所以他见孟条一脸不高兴地挑着面,也没往心里去,径自蹲在地上洗起了碗来。
他这里什么都很整齐干净,洗碗都是先用碱水再用清水,最后还要用热水烫,客人们都是看得到的。他也并不怕人看。
可是没等他洗了两个碗,就感觉一股炽热的视线仿佛要烧掉他的发顶。杨中元抬头一看,果然是孟条在看他。
杨中元立马露出一个笑容来:“孟叔,有什么吩咐?”
孟条哼了一声,用勺子挖了一勺鸡汤,道:“还不错,你这手艺哪里学来的?”
杨中元听到他这话,笑容更是深了:“多谢孟叔赏识,我这是家传手艺,父亲教的。”
听到他说是父亲教的,孟条却突然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你到是会说话,父亲教的?你父亲可好有本事。”
他这话就有些不好听了,旁边的食客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撂下筷子,冲杨中元道:“小老板,来结账,我们吃好了。”
杨中元见其他食客都要走了,只能无奈地擦干净手,过去前面收了钱,这才又坐回到原处,继续认真地刷着碗。
他不说话,孟条也不说话,等到他一盆二十几个碗都洗完了,孟条也刚好吃完面,他这才面无表情放下筷子,然后开口道:“还可以,挺有两把刷子的,你父亲泉下有知,想必十分高兴。”
杨中元低着头,他看着水里自己脸上阴冷的表情,好半天才叹了口气:“谢谢孟叔夸赞。”
他当时来雪塔巷过活,讲的来历一直都是说父亲过世,他带着病重的爹爹背井离乡生活。可他的相貌跟杨中善真是有那么几分相像,加之并没有改名字,所以如果有人用心去查,其实是能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可孟条自打进来他铺子,说的那几句话都是意味不明,杨中元摸不清他到底知道了多少,也只能跟他在这打马虎眼。
孟条突然笑了笑,他声音十分难听,听得杨中元心里非常烦闷:“你这个小子,倒是挺厉害的,雪塔巷生意不好做,孟叔就祝你生意兴隆吧。”
他说罢,从袖中不多不少掏出十八个铜板,然后也不等杨中元回答,径直离开了铺子。
杨中元站起身来,他走到铺子门口,死死盯着孟条离去的背影。
他最后这句话,才是今天来这里的主要目的吧。因为他开了面馆,孟记的生意不太好做,所以他心里不甘,跑过来威胁吓唬他?
呵呵,真是可笑。杨中元嗤笑出声,回头把那铜板收了起来,然后晃着一盒子铜钱回到院里。
周泉旭正在晒衣服,见儿子满脸笑容,就知道客人都已经走了:“今天早起我看着比昨个忙?”
杨中元把盒子递给爹爹,然后坐在院中自家的餐桌边灌了一大口凉茶:“其实吃饭的食客跟昨日差不多,但是我加了小菜,盘碗多了点,所以显得忙。”
“恩,小元,小哲怎么没来?”周泉旭坐在他边上数着铜板,问了一嘴。
杨中元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他低头摸着茶杯道:“他说今日要去外城,再说,人家也有自己的铺子,哪能天天来咱们家帮忙。”
听儿子如此回答,周泉旭似笑非笑挑眉看了他一眼,然后趁儿子不注意又低下头去:“小哲是个好孩子,以后你只管叫他跟咱们一块吃饭,听到没?”
他说完,抬头又看了一眼儿子,见他耳根子都红了起来,就知道今天大概说到了点子上。
“我知道了爹,我哪天不是好吃好喝供着他。”杨中元撂下这句,匆匆忙忙起身搬了碗来洗第二遭。
周泉旭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心里一时间百转千回,最后都落在对儿子的关心上。
人总得往前看,过去遭遇不提,如今杨中元也是二十有四的年纪了,要搁在寻常人家,早就孩子满街跑了。
他看着自己儿子,一个人形单影只的,他心里就难受。
可找伴侣的事情,他是一句都不敢跟儿子提的,他知道无论是因为自己的遭遇,还是儿子这些年在宫中所见,都让他对寻找伴侣组成家庭这件事没有什么好感。
周泉旭早先看他回来的时候,甚至都想着杨中元要是真的没有找到合心意的伴侣,他就去捡个孩子回来,好好把他养大,等他百年之后,也好歹有个人能给杨中元养老送终。
可是,后来程维哲还是像小时候那样,重新回到了他们父子俩的生活里。
想到这个一直乐观开朗的青年,周泉旭又略微高兴了起来,他觉得程维哲仿佛一道光,给了杨中元生命里最鲜活的那些色彩。
小时候两个孩子就同吃同住一同玩耍长大,十几年光阴过去,再见却丝毫不觉得陌生,他们好的还是如同幼时。
如果……
周泉旭想着,不由想到一个他所能想到的最好未来。
日子匆匆而过,杨中元面铺子的生意算是稳定了下来。
他每日大概卖六七十碗面,短短几天就挣了不到二两银子。
虽说挣了钱,可杨中元却并没有显得比平时高兴多少,等到八日之后,杨中元还未曾在雪塔巷见到程维哲,他就有些急了。
这一日一大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