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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人家怎么会爱上我的?”婉慧常向同事描述她那个匿名的留美硕士男友,幸福的微笑洋溢在脸上。东也提男友,西也提男友,就是不能“秀”给同事看,有一种独享秘密的喜悦,也别有一种难熬的压抑之苦。“怎么不带来看看?”“有缘就会相见啦!”婉慧总是神秘地说。
方文中性子急,和她也不是没有冲突,他最喜欢动不动说她笨,后来措辞更加不客气,会骂她:“你是猪脑袋啊?”李婉慧对付他急性子的方法,只有一招,就是哭。一哭,他就闭嘴了。“我最怕女人哭,好了好了,我跟你说对不起!我错我错!”
她对方文中可是百分之一百的好。他加班,她就回他的房子帮他擦地板。洗衣服。煮宵夜,弄一个干干净净的家。她自以为填补了方文中前任女友对他的伤害,也弥补了自己的童年缺憾。李婉慧从小就在模范生哥哥和模范生妹妹的挤压中成长,连妹妹都瞧不起她,骂她爱哭鬼。可是,除了哭,她实在不知道自己凭什么可以得到父母的好言安慰。强势的哥哥妹妹在谈恋爱中总是纷纷扰扰,尤其是她妹妹,出社会后,爱上的男人总是“阿猫阿狗”地惹父母嫌。李婉慧能自夸的,就是有个优秀的男人安安稳稳地爱着她。
她的梦碎在不知情者的诚实相告。有一天邻座的阿蕊凑过脸来,对她说:“喂,你知不知道,行销部那个新来的女人跟方文中走得很近!”婉慧刚听这话,还会很神秘地说:“不可能的。”但某天中午看见方文中和那位行销部的企管硕士从对面那家饭店一前一后走出来之后,她的泪水流了一整个下午还是不停。
“哭什么?”回到家面对她的方文中,刚开始还以轻柔的口气探问,但婉慧越哭越凶,方文中也大致明白个中原因,不再问她缘由,只撇下一句:“你这么哭肿了脸,难看死了!你还哭,你知道苦瓜脸很难看吗?”然后,大步出了门。
李婉慧又在自己家里哭了几天后,去找那个传言中的女人。传言中的女人有双精明的眼睛,她除了流眼泪之外,根本说不出一句话。“他对我很重要,求你还给我吧!”女人把眼睛一扫,笑道:“但我对他很重要,你可知道?”
受了打击的李婉慧,忍不住坐在方文中的桌子对面,嘤嘤哭泣起来。方文中不动声色,继续改他的企划案,把她的哭声当成收音机里的轻音乐,皱着眉,低着头,当她不存在。所有看好戏的好奇同事,倒是常常抬头看他们的动静。
“你只会掉眼泪,到底有没有自尊?”方文中只说了这句话。
后来李婉慧辞了工作,也在发现方文中换了门锁后死了心,告别这个她以为可以用泪水软化的男人。她忽然明白小时候看的童话,人鱼公主的另一层意思。如果一个女人只是静静地待在一旁流泪,而不敢让王子正视自己的存在,勇敢地去要一个亲吻,那么她的爱情也会无声无息地被当成泡沫,消失在时间的大海。
泪水并不能唤回自尊。李婉慧在感觉一辈子的泪水都流完了之后,发现自己没那么笨。方文中说的话很残酷,但如当头棒喝,使她的自尊长大了。
她到底还是个心好的女人。半年后,工作和恋情似乎不太如意的方文中,带着一身醉意来按她家门铃,她还是让他在自己的臂弯里哭个痛快。待他清醒些,她拭干他泪痕斑斑的脸,为他叫了计程车,让他回去。送他上车的那一刻,她以一贯的温柔对他说:
“掉完眼泪之后,记得把自尊找回来。”
她没他想象中的那么笨。
女孩们,柔不等于顺!
我在想,女人,常身陷于感情的恶性循环之中,或无法自拔于其实可以跳出的陷阶的原因,除了缺乏勇气之外,是不是因为,从小根本没有人教我们,我们可以拒绝?
身为女人,从小被报导的,多半是“柔顺”与“接受”。
你有没有和我同样的经验?小时候,哥哥弟弟可以很皮地在外头混,跑来跑去。但是我不行,因为,“一点都不像女孩子”。怎样才像女孩子?文静,端庄,温柔,爸妈说一是一,意见不要太多。
男生只要不在外打架,有个性点没关系,女生则连顶嘴都是大忌。
父母怕男生太乖,女生太不乖,会告诉女生说:“你这种个性,将来会吃足苦头的。”
整个社会教女人要百依百顺。
没有棱角的女人,也许会让她周遭的人觉得比较舒适,但是百依百顺、不会拒绝的女人,自己的人生未必会过得如意。百依百顺的女人,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他人的疼惜之上。可万一,他人并不疼惜呢?
恐怕她们也不能拒绝一生沉沦。
有几天打开报纸,不断看到令人触目惊心的消息,让我思考到爱与拒绝的关系。
据“励馨基金会”统计,在台湾孩子所受的性侵犯,一天就有八千多个例子,其中长期受害的女生占绝大多数。令人质疑“人性”的是,所有的加害者中,陌生人只占一成,其余九成竟然都是熟人,有高达四成七的加害者,和受虐儿童有血缘关系。
从这个报告看来,家长与其教女孩子“不要轻易跟陌生人说话”,不如教她们“如果有人想伤害你,你应该拒绝,想办法逃开,尽管他们是你的长辈,你也一定要拒绝”。
别再用“囝崽人有耳无嘴”来教育孩子,尤其是女孩子。也许你也知道这个故事:有个女孩在十五岁时,父亲就对她进行性侵害,连续五年之久。她姐姐十四岁自杀,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只是她们的反应不太相同,姐姐想死,她很麻木。长大后,她不敢穿裙子,她不再相信“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只希望有一场车祸把没良心的爸爸带走。
这个女孩子已经长大了,她仍在诅咒,却也仍不知,该不该反击。逆来顺受的她说,这件事她不想追究了,但她觉得自己不够资格快乐。
还有一个女孩,她所受的性侵犯来自父亲的好友,大人用“温柔”而非暴力的方式伤害她,她不知怎么拒绝,久而久之把这个侵害视为生活的一部分。长大之后,她害怕跟任何男孩子有亲密关系,只要她的生理一有反应,她就深深地自责。自责,远超过她对于侵略者的责备。
也有一个母亲,发现先生强暴他前妻的女儿,也猥亵自己生的三岁女儿,她向公婆反映这件事,公婆竟然要她牺牲孙女,保护儿子。后来,她控诉自己的丈夫强奸未成年少女,开庭审判时,男性法官问案,经常暗示她,是不是太太性方面有问题,丈夫才会把兴趣转移到孩子身上。
这些真实案例曲折离奇,匪夷所思。遭受侵犯的受害者,自责重于一切,仍不敢责备“坏人”。他们不敢说出来,怕大人觉得这个小孩有问题。而不想姑息养奸的女人,面对的却是整个社会以近似极权的态度在姑息养奸!
受害者都为了“顾及家庭和谐”,而不敢抗拒大人的权威,只能躲在黑暗中默默哭泣。
我们不该再教下一代的女孩“顺从为先”了。
应该先教她们学会判断大人的行为对不对。柔顺不会保证女孩会获得幸福,有原则。懂得拒绝才会让她生活在阳光下。
温柔和顺从是两回事。概念上,我们应该彻底分清楚。
千万不要因为男人喜欢“温柔”的女人(没错,哪一个男人不喜欢顺从的女人?)而把自己变成顺从的女人。
有一段话值得所有的女人铭记在心:
如果有一件事,会腐蚀你对自我的尊重,那么千万不要以为,它会在其他方面为你带来好处。
MarcusAurelins
谈恋爱时,女人常常会愿意放弃自尊去配合爱情。
我发现,不管爱情有没有结果,被放弃过的自尊,被扭曲的原则,都会变成阴影与梦露。委曲求全来谈恋爱,得到的绝不是快乐,只有伤害。
回过头看看我们谈过的恋爱。美丽的回忆和不好的回忆,通常只有一个判断标准,那就是:如果你没有为了爱而牺牲你的人格与原则,如果你的爱人是个懂得尊重你的人,那就是一段“只要曾经拥有也美丽”的回忆。
那些踩践你自尊。扭曲你人格、强迫你屈从、虐待你身心的爱人,往往成为“就是他死了发讣闻给你,你都不会去吊唁”的人,一想起来痛心疾首,恨的多半还是自己。
为了爱情,“大节不逾闲,小节出入可也”。绝对不要说,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改变。
爱不能改变一个人的本性。
台北地方法院的一位法官曾承办一个案子。一对男女同居多年,男人常殴打女人,女人也老是忍耐,挨打到订婚后没改善。结婚前几天,男人又因细故打伤了女人,女人一气之下不结婚,男方还可以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打女人,否则“任凭处置”。结婚后当然还是打,女方只好以“不堪同居之虐”等为由,一状告到法院。
天底下以为爱情和婚姻可以改变另一半的女人真是不少。我并不认为“凡事忍耐”是“爱的真谛”。
爱是小事可以协调,人格不能受损,身体当然不能受伤。身处拳打脚踢的女人,常宁以自杀遁走,或以“怕我走了他会对我不利”的借口继续留下来,竟不敢对抗暴力,拒绝这个男人的施暴。这是姑息养奸。
爱一个人,不代表你必须忍耐他的恶行。
你不必讨好虐待你的人,不管他是谁,你应该拒绝!我们的社会公理应该这样告诉女孩子们。
我们可以丢得起金钱、爱人,但我们最不该丢掉的是人格的尊严。对一个没良心的人付出爱,不如认养一条流浪狗!
看过今年奥斯卡的最佳影片《英伦情人》,你印象最深的是哪一幕?
几个女胜朋友的意见和我差不多。漂亮的镜头很多,精彩的片段也不少,但其中最令人感兴趣的,是男主角躺在浴缸中为女主角缝衣服的那一幕。
那件衣服,是在他激情难耐时撕破的(看来没什么经验的男人,大概也不晓得女人衣服怎么脱吧?),激情过后,女人静静坐在一旁,看男人缝衣服,忽然发表评论,说:好丑!
男人说:总比你缝得好,你却连缝都不会呢!
女人抿嘴神秘一笑说:会,也要说不会。
真正是高招。
怎么说呢?一个没有在热恋时冲昏头,而对他说“我会为你做一切”的女人,其实是很罕有的。女人在想让男人为她倾倒时,常故意装做什么都会,一副“贤慧女人”的样子,恨不得摆出最柔顺又最能干的两个极端来,希望获得他的赞美。他的信赖。
传统的女人或者可以终其一生都摆出既能于又百依百顺的样子,但现代的女子如你我,“贤慧”的德性常摆不了多久。在我们制造了一个认为自己什么家事、小事不必做的男人之后,我们常因过度疲惫或未得到适当回馈而生怨。“一边做,一边唠叨过大半辈子”便成为爱情奉献牺牲的最后命运。那个男人则已沦为幸福生活低能症患者。
会,也要说不会。在热恋时还能有这种冷静头脑的女人,才是真正拥有“女权”的女人。
有这种智慧(你要说是伎俩也好)的女人不多。最近法国出版了女权主义先驱西蒙娜·德·波伏瓦写给美国男友尼尔逊·艾格伦(小说《金臂人》的作者)的情书,书中波伏瓦的形象,从女权健将竟摇身一变为小女人,她在热恋期告诉男友说:“我愿为你煮饭、买菜、打扫,没有你的允许,我不会碰你的脸颊和肩膀。”并自称“对你百依百顺的爱妻”。
有人说女性主义败在爱情和买衣服两件事上,我倒觉得比较贴切的说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