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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教育过程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心理学的,一个是社会学的。它们是平列并重的,哪一个也不能偏废;否则,不良的后果将随之而来。这两者,心理学方面是基础的。儿童自己的本能和能力为一切教育提供了素材,并指出了起点。除教育者的努力同儿童不依赖教育者而自己主动进行的一些活动联系以外,教育便变成外来的压力。这样的教育固然可能产生一些表面的效果,但实在不能称它为教育。因此,如果对于个人的心理结构和活动缺乏深入的观察,教育的过程将会变成偶然性的、独断的。如果它碰巧能与儿童的活动相一致,便可以起到作用;如果不是,那么它将会遇到阻力,不协调,或者束缚了儿童的天性。
我认为为了正确说明儿童的能力,我们必须具有关于社会状况和文明现状的知识。儿童具有自己的本能和倾向,在我们能够把这些本能和倾向转化为它们的社会对应物之前,我们不知道它们所指的是什么。我们必须能够把它们带到过去的社会中去,并且把它们看作是前代人类活动的遗传。我们还必须能把它们投射到将来,以视它们的结果会是什么。在前一个例子中,正是这样能够在儿童的呀呀的声音里,看出他将来的社会交往和会话的希望和能力,使人们能够正确地对待这种本能。
我认为心理的和社会的两个方面是有机地联系着的,而且不能把教育看作是二者之间的折衷或其中之一凌驾于另一个之上而成的。有人说,心理学方面对教育所下的定义是空洞的、形式的——它只给我们一个发展一切心能的观念,却没有给我们怎样利用这些心能的观念。另一方面,又有人坚决认为,教育的社会方面的定义(即把教育理解为与文明相适应)会使教育成为一个强迫的、外在的过程,结果把个人的自由隶属于一个预定的社会和政治状态之下。
我认为假如把一个方面看做与另一个方面孤立不相关而加以反对的话,那么这两种反对的论调都是对的。我们为了要知道能力究竟是什么,我们就必须知道它的目的、用途或功能是什么,而这些是无法知道的,除非我们认为个人是在社会关系中活动的。但在另一方面,在现在的情况下,我们能给予儿童的惟一适应,便是由于使他们充分发挥其能力而得到的适应。由于民主和现代工业的出现,我们不可能明确地预言二十年后的文化是什么样子,因此也不能准备儿童去适合某种定型的状况。准备使儿童适应未来生活,那意思便是要使他能管理自己,要训练他能充分和随时运用他的全部能量;他的眼、耳和手都成为随时听命令的工具,他的判断力能理解它必须在其中起作用的周围情况,他的动作能力被训练能达到经济和有效地进行活动的程度。除非我们不断地注意到个人的能力、爱好和兴趣——也就是说,除非我们把教育不断地变成心理学的名词,这种适应是不可能达到的。
总之,我认为受教育的个人是社会的个人,而社会便是许多个人的有机结合。如果从儿童身上舍去社会的因素,我们便只剩下一个抽象的东西;如果我们从社会方面舍去个人的因素,我们便只剩下一个死板的,没有生命力的集体。因此,教育必须从心理学上探索儿童的能量、兴趣和习惯开始。它的每个方面都必须参照这些考虑加以掌握。这些能力、兴趣和习惯必须不断地加以阐明——我们必须明白它们的意义是什么,必须用和它们相对应的社会用语来加以解释——用它们在社会服务中能做些什么的用语来加以解释。
第二条 什么是学校
我认为学校主要是一种社会组织。教育既然是一种社会过程,学校便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在这种社会生活的形式里,凡是最有效地培养儿童分享人类所继承下来的财富以及为了社会的目的而运用自己的能力的一切手段,都被集中起来。
因此,我认为教育是生活的过程,而不是将来生活的预备。
我认为学校必须呈现现在的生活——即对于儿童说来是真实而生气勃勃的生活。像他在家庭里,在邻里间,在运动场上所经历的生活那样。
我认为不通过各种生活形式或不通过那些本身就值得生活的生活形式来实现的教育,对于真正的现实总是贫乏的代替物,结果便形成呆板,死气沉沉。
我认为学校作为一种制度应当简化现实的社会生活;不应当像过去那样把它缩小成一种社会雏形。现实生活是如此复杂,以致儿童不可能同它接触而不陷于迷乱;他不是被正在进行的那种活动的多样性所淹没,以致失去自己有条不紊的反应能力,便是被各种不同的活动所刺激,以致他的能力过早地被发动,致使他的教育不适当地偏于一面或者陷于解体。
我认为既然学校生活是如此简化的社会生活,那么它应当从家庭生活里逐渐发展出来;它应当开展并继续儿童在家庭里已经熟悉的活动。
我认为学校应当把这些活动呈现给儿童,并且以各种方式把它们再现出来,使儿童逐渐地了解它们的意义,并能在其中起着自己的作用。
我认为这是一种心理学的需要,因为这是使儿童获得继续生长的惟一方法,也是对学校所授的新观念赋予旧经验的背景的惟一方法。
我认为这也是一种社会的需要,因为家庭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儿童在其中获得教养和道德的训练。加深和扩展他的关于与家庭生活相联系的价值的观念,是学校的任务。
我认为现在教育上许多方面的失败,是由于它忽视了把学校作为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这个基本原则。现代教育把学校当做一个传授某些知识,学习某些课业或养成某些习惯的场所。这些东西的价值被认为多半要取决于遥远的将来;儿童所以必须做这些事情,是为了他将来要做某些别的事情;这些事情只是预备而已。结果是,它们并不成为儿童的生活经验的一部分,因而并不真正具有教育作用。
我认为道德教育集中在把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生活的方式这个概念上,最好的和最深刻的道德训练恰恰是人们在工作和思想的统一中跟别人发生适当的关系而得来的。现在的教育制度就它对于这种统一的破坏或忽视而论,使得达到任何真正的、正常的道德训练变得困难或者不可能。
我认为儿童应当通过集体生活在他的活动中受到刺激和控制。
我认为在现在的情况下,由于忽视了把学校作为社会生活的一种方式这个概念,来自教师的刺激和控制是太多了。
我认为教师在学校中的地位和工作必须按同样的基本观点来加以阐明。教师在学校中并不是要给儿童加强某种概念,或形成某种习惯,而是作为集体的一个成员来选择对于儿童起着作用的影响,并帮助儿童对这些影响作出适当的反应。
我认为学校中的训练应当把学校的生活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而不是直接由教师来进行。
我认为教师的任务仅仅是依据较多的经验和较成熟的学识来决定怎样使儿童得到生活的训练。
我认为关于儿童分班和升级的一切问题,都应当参照同样的标准来决定。考试不过是用来测验儿童对社会生活的适应力,并表明他在哪种场合最能起作用和最能接受帮助。
第三条 教 材
我认为儿童的社会生活是其一切训练或生长的集中或相互联系的基础。社会生活给予他一切努力和一切成就的无意识的统一性和背景。
我认为学校课程的内容应当注意到从社会生活的最初无意识的统一体中逐渐分化出来。
我认为我们由于给儿童太突然地提供了许多与这种社会生活无关的专门科目,读、写和地理等,而违反了儿童的天性,并且使最好的伦理效果变得困难了。
因此,我认为学校科目相互联系的真正中心不是科学,不是文学,不是历史,不是地理,而是儿童本身的社会活动。
我认为教育不能在科学的研究或所谓自然研究中予以统一,因为离开了人类的活动,自然本身并不是一个统一体。自然本身是时间和空间里许多形形色色的东西,要自然本身使它自己作为工作的中心,那便是提供一个分散的原理,而不是集中的原理。
我认为文学是社会经验的反映和阐明,因此,它必须产生在经验之后,而不是在前。因此,它不能作为统一体的基础,虽然它可以成为统一体的总和。
我还认为,历史就它提供社会生活和生长的各个方面来说,是具有教育价值的。它必须参照社会生活而加以控制。假如只是简单地作为历史来看,它便陷于遥远的过去而变成僵死的、毫无生气的东西。历史如被看作是人类的社会生活和进步的记录,那就成为有丰富意义的东西了。但是我认为,除非儿童也被直接引入社会生活中去,否则,对于历史是不可能这样看的。
所以,我认为教育最根本的基础是在于儿童活动的能力,这种能力正沿着现代文明所由来的同一的、总的建设路线而活动着。
我认为使儿童认识到他的社会遗产的惟一方法是使他去实践,使他从事那些使文明成其为文明的主要的典型的活动。
因此,我认为所谓表现的和建设的活动便是相互联系的中心。
这便给予学校中烹调、缝纫、手工等的地位以一个标准。
我认为这些科目并不是附加在其他许多科目之外,作为一种娱乐、休息的手段,或者作为次要的技能的特殊科目而提出的。我更相信它们是代表社会活动的类型和基本形态的;而且,通过这些活动作为媒介把儿童引入更正式的课程中,这是可能的,也是值得向往的。
我认为科学研究就它显示了产生现代社会生活的各种资料和方法而言,是具有教育意义的。
我认为目前科学教学的最大困难之一是,这种资料是以纯客观的形式提供出来,或者作为儿童能加于他已有经验之上的一种新的特殊经验。其实,科学之所以有价值正因为它给我们一种能力去解释和控制已有的经验。我们不应当把它作为新的教材介绍给儿童,而应当作为用来显示已经包含在旧经验里的因素,和作为提供更容易、更有效地调整经验的工具。
我认为现在我们丧失了许多文学和语言科目的价值,这是因为我们抛弃了社会的因素。在教育学著作里,差不多总是把语言只当作思想的表现。语言固然是一种逻辑的工具,但最基本、最重要的是一种社会的工具。语言是一种交往的手段,是一个人用以分享别人的思想和感情的工具。如果只是把它当做个人获得知识,或当做表达已经学到的知识的工具,那么就会失去它的社会的动机和目的。
因此,我认为在理想的学校课程中,各门科目并不是先后连贯的。如果教育即是生活,那么一切生活一开始就具有科学的一面、艺术和文化的一面以及相互交往的一面。因此,某一年级的固定科目只是阅读和写字,而较高的年级里却开设阅读、文学或科学,这是不正确的。这个进度不是在于各门科目的连贯性,而是在于对经验的新态度和新兴趣的发展。
最后,我认为教育应该被认为是经验的继续改造,教育的过程和目的是完全相同的东西。
我认为如要在教育之外另立一个任何目的,例如给它一个目标和标准,便会剥夺教育过程中的许多意义,并导致我们在处理儿童问题时依赖虚构的和外在的刺激。
第四条 方法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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