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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骨袋-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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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对门乔的小办公室相比,我的办公室显得拥挤但更有家的感觉,她的地方一向东西不多,此刻更是徒剩空空的四壁。地毯不见了,她那些照片也不见了,甚至连书桌都不见了,仿佛一个“自己动手”计划在即将大功告成之前突然被放弃了。乔的痕迹被彻底清除出这个个房间,有那么一会儿我对布兰达·梅赛夫产生了一股无名之火。我记起每当我自作主张做了什么母亲不同意的事,她老人家总是说:“你是不是有点儿做过了头?”对乔小小的空间如今的境遇我就有这种感觉:把它清理得只剩下墙壁,梅赛夫太太真有点做过了头。
  也许并不是梅赛夫太太把它们清理掉的,那不明飞行物的声音说,也许是乔自己做的。有没有想过,傻瓜?
  “开玩笑,”我说,“她为什么那么做?我才不认为她会预感到自己的死。再说她还买了……”
  但我不想说出口,不想大声说,这好像是一个坏主意。
  我正要转身离开,突然一股凉风令人惊讶地穿过闷热的暑气,擦过我的脸颊,不是我的身体,仅仅是脸。这是一种相当奇异的感觉,好像两只手轻轻抚摸过我的双颊和前颊。与此同时我耳边听到一声叹息……但这么说也不确切,它像是擦耳即过的喃喃低语,好像有人急匆匆地说了些什么。
  我一转身,指望看到房间的窗帘被风吹动的样子……但它们一动不动地垂着。
  “乔?”我说,听到她的名字让我浑身发抖,差点把录音机掉在地上,“乔,是你吗?”
  没有动静。既没有幽灵的手抚摸我的皮肤,也没见到窗帘动一下……如果真有风的话,它们一定会动的。只有一个满脸淌汗腋下夹了个录音机的高个子男人站在空房间的门口……但正是从这个时候起,我开始真正意识到莎拉—拉弗斯里并不是只有我一个。
  那又怎么样?我问自己。就算事情是这样,又怎么样?鬼还能伤害到谁?
  那是我当时的想法。
  当我午饭后来到乔的工作室(她带空调的工作室)时,我对布兰达·梅赛夫的感觉好多了——说到底,她并没有做过头。乔的小办公室里我记忆犹新的东西——镶了镜框的她的第一块阿富汗披肩,她的绿色织毯,还有也装在镜框里的缅因野花招贴画——都被挪到了这儿,连同几乎每一样我此刻记得起来的东西。梅赛夫太太的做法像是在说——虽然我没法减轻你的痛苦让你忘记悲伤,也没法不让你触景生情,但我至少能把让你伤心的东西移到同一个地方,这么一来你就不会突如其来、毫无心理准备地撞上它们而难过了。我只能做到这些。
  这里没有一面墙是空的;墙上挂满了我妻子心灵和创造力的结晶。这里有编织作品(一些是认真的,另一些则是随性之作)、蜡染、手工布娃娃、一幅用黄、黑、橘色丝绸贴成的抽象拼贴画,以及她拍摄的花卉照片;在她的书架顶端甚至还放养一座尚待完工的作品,那是莎拉—拉弗斯本人的头像,用牙签和棒棒糖杆子做成的。
  工作室的一角放着她的编织机和一个小木柜,木柜门把手上挂着一块标签:“乔的编织!请勿触摸!”另一个角落里放着她尝试过一阵子的班桌琴,她最后还是放弃了,说琴弦害得她手指头疼。第三个角落里搁着一根爱斯基摩的船桨和一双磨损了的溜冰鞋,鞋带顶端挂着紫色的小绒球。
  房间正中的旧拉盖书桌引起了我的注意。在我们一起在这儿度过的那许多夏天、秋天还有冬天的周末里,这张桌子上总是散布着线轴、线团、针垫、草图,或许在有一本关于西班牙内战或美国名犬的书。有时候乔安娜让人操心,至少对我来说,因为无论她做什么都不会遵循真正的系统或秩序;有时候她也可以变得强有力,甚至是专断的。她绝对是个丢三落四的人,这一点永远体现在她的桌面上。
  但不是现在。我可以想象梅赛夫太太把那些东西从桌面清走了,统统藏到那边的塑料罩下面,但这难以置信。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没有必要。
  塑料罩下面有样东西,我伸手去摸,就在离它一两英寸的时候手发抖了,一个旧日的梦中情景:
  把那个给我,那是我用来挡灰的。
  从我脑海中掠过,就像那阵拂过脸庞的轻风。这情景紧接着消失了,我揭去那层塑料罩。底下是我曾经用过,但很多年没有再想起过的绿色IMB打字机。我向前倾了倾身,才看到——但在看到之前我就已经知道了——上面的打字球是我曾经最喜欢的书信字体。
  看在上帝的份上,我的旧打字机怎么会在这儿?
  乔安娜折腾绘画(虽然画得不怎么样)、摄影(真的拍得很好,有时候还能卖出个价钱)、刺绣、编织、织布、染布,她还能在吉他上弹出八到十个简单和弦。她会写作,当然;大多数文学专业的人都会,因为这是他们选择文学专业的原因。她是否显示出过人的文学创造力呢?没有。大学期间她曾尝试写诗,但很快就放弃了这门艺术,认为自己不适合。你来替我们俩写,迈达,一次她这么对我说。写作全部交给你;我只要在其它方面样样都稍许涉猎一下就行了。考虑到她的诗作相对她的丝绸、照片和刺绣的水准,我认为那也许是个明智的决定。
  可我的旧IMB打字机到这儿来了,为什么?
  “写信。”我心说,“她在地窖或别的什么地方找到了这台打字机,拿来写信用。”
  不过这不是乔的作风。她把大部分的信件都拿给我看,常常强迫我在信尾亲自添上一些附言,还总是用那句老话来激发我的负罪感:鞋匠的孩子没鞋穿(她总不忘加上一句:“幸亏有亚历山大·格雷汉·贝尔,否则作家的朋友得不到作家的消息”)。结婚以来我从没见妻子用打字机写过一封信——除非有其它理由,否则她一定会认为那是小题大做。当然,她会打字,慢吞吞地打出些没有拼写错误而且很有条理的业务信件,但她通常会用我的台式电脑或她自己的苹果笔记本。
  “你在想些什么呢,宝贝?”我问道,然后开始检查书桌抽屉。
  布兰达·梅赛夫连这里都没有放过,但最终还是被乔的处事风格打败了。表面的整齐(比如按颜色排列的线轴)很快让位于乔一贯的混乱。在这些抽屉里我发现了无数令我伤心的乔的记忆碎片,却没有找到一份用我的旧打字机打出的文件,不论是不是用书信字体球打的,一张纸片都没有。
  完成了这次搜寻,我靠进椅子(她的椅子)里,看着桌上小像框里的照片,我不记得曾经见过这张照片,很可能是乔自己印(原来的照片可能来自某个当地人家的阁楼),自己手工上色的。完成后的作品看上去像一张经过泰德·特纳润色的通缉令照片。
  我拿起照片,用拇指肚抚过像框的玻璃面板,给逗乐了。莎拉·泰德威尔,世纪初的蓝调歌手,最后的表演地就在T镇。她和她的乐队成员——其中一些是她的朋友,大部分是她的亲戚——离开T镇后,在卡斯特尔—洛克停留了一小阵子……随后便不知去向了,仿佛是地平线上的一片云彩,或是夏天早晨的一片迷雾。
  照片里她露着浅浅的笑,几乎看不出来,眼睛半开半闭,挂吉他的绳子——不是宽带子,而是绳子——挎在一个肩膀上。背景上我能看到一个黑人男子像杀手那样斜带着一顶礼帽(音乐家的一个长处在于:他们知道如何戴帽子),站在一个看上去像是水盆贝司的乐器旁边。
  乔把莎拉的皮肤染成浅褐色,也许是依据她见过的其它照片(市面上流传着不少这样的照片,大多表现莎拉仰着头,头发几乎垂到腰部,正在发出她众所周知的肆无忌惮的大笑),虽然其中几乎没有彩色照片,世纪初还没有彩色照片。莎拉·泰德威尔的形象并非仅仅留在老照片里;我想起迪奇·布鲁克斯,“全能修车行”的老板,曾经告诉我他父亲宣称自己在卡斯特尔县的集市上赢到过一只泰迪熊,并把它送给莎拉·泰德威尔。作为回报,据迪奇说,她给了他一个吻……虽然我怀疑他是不是当着妻子的面说的。
  照片里的莎拉只是在微笑。莎拉·泰德威尔,人称莎拉·拉弗斯,从来没有录过唱片,但她的歌曲照样流传下来。其中一首《陪我走,宝贝》和“空中铁匠”的《朝这儿走》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今天,这位女士会被人们称作“非洲裔美国人”。在一九八四年,也就是乔安娜和我买下这幢房子并且由此对她发生兴趣的时候,她会被人们称作“黑人”。在她自己的时代,人们会称她是一个“女黑鬼”,或许是“混血女黑鬼”,当然,还有直截了当的“黑鬼”,那时很多人都那么称呼黑人。我能相信她会当着半个卡斯特尔县的面吻迪奇·布鲁克斯的父亲——一个白人吗?不,我不相信。不过,谁说得准呢?没人说得准。这就是历史的迷人之处。
  “它什么也不是,只是一支谷仓舞甜心,”我唱道,把照片放回到桌上,“它什么也不是,只是一支圆圈舞。”
  我拿起打字机罩子,但还是决定不盖上。我站在那儿,眼睛回到莎拉的照片上,她半闭着眼睛站着,肩膀上露出那根当作吉他背带的绳子。她脸上和笑容里有种东西一直给我种东西一直给我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突然,我想起来了。她长得和罗伯特·约翰逊惊人地神似,后者富于原始风格的节拍出现在“莱德—杰普林”和“后院鸟”乐队几乎每首歌的旋律背后,传说他曾经走到十字路口,把灵魂出卖给魔鬼撒旦,换取七年醉生梦死、沉迷酒色的生活,当然同时还有音乐里永恒的生命。这些他得到了。罗伯特·约翰逊据说是被女人毒死的。
  下午晚些时候我走进湖畔小店,在冷藏箱里看到一条不错的比目鱼,打算买作晚餐,作为搭配还买了瓶白葡萄酒,在收银台前排队的时候,一个老头颤颤巍巍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昨儿个看你交了个新朋友。”北方佬的口音太重,让人直想发笑……只不过口音并不是唯一好笑的地方;更有趣的是它的调门——真正的缅因人说话都像拍卖员。
  我转身,看到了前一天遇上凯拉、玛蒂还有那辆斯考特吉普时同迪奇·布鲁克斯一起站在门口的那个怪老头。他手里还拄着那把金头拐杖。现在我认出它来了,五十年代《波士顿邮报》给新英格兰各州的每个县都送了一把这样的拐杖。这些拐杖被分发给当地最年长的老人,然后从一个老人手里传到另一个人手里,不断传下去。这个故事最滑稽的地方在于,《邮报》自己却在几年前就死翘翘了。
  “确切地说是两个新朋友。”我答道,努力回想他的名字。想不起来了,但我记得乔还活着的时候自己曾见过他,他坐在迪奇的接待室一张垫得鼓鼓的椅子里,在车行的重锤声和气压机的轰鸣声中从天气谈到政治,又从政治谈到天气。一个常客。要是68号公路上发生了什么事,他一定会看到。
  “听说玛蒂·德沃尔很可爱。”他说着,一只皱巴巴的眼睑耷拉了一下。我活了这么多年,见过许多猥亵的眨眼,但没有一个比得上拄金头拐杖的老家伙递过来的眼神。我真想一拳把他蜡光光的尖鼻子揍下来,它从他脸上折断的声音一定和在膝盖上折断一根枯树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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