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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
希莉再度点点头地说道:“达兰特王国的成立与或许即将要统一的艾默利大陆,都是你身边的人在进行。根本上说来是以你为中心,大家依据着你的行为、你的情感在做事。就像我在管理达兰特王国时,每当有重要大事无法做出决定时,都是在想着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而且每次只要想到这点,问题通常就能迎刃而解。”
贝蒂娜也附和地说道:“就像威利也是你所选择的,让他统治整个艾默利大陆,也是你可以放心,你认为没有问题,这才拍板定案的结果。威利自己也曾经告诉我类似公主姐姐的话,他说他在当国王后,管理国家的想法,几乎都是在思考你当初跟他说的话。只要是你厌恶的东西,他都会想办法找出解决的方法,希望这个国家的走向,希望在治理的方面,能够改善你对于国王这个位置负面的想法。”
看着丹尼尔错愕的表情,可可掩口笑道:“可不是吗?威利当上国王,最终也是你拍板定案的,阿斯拉大叔是你让他加入的,优亚大姐先是跟着希莉姐姐,最后是跟着阿斯拉,其实也都是跟着你。麦特他们一家不用讲,铁定是你说什么是什么的,特拉维斯更是自称你的奴隶、你的仆人。达兰特王国,从国王到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几个大功臣,都是因为你才有今天的啊。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希莉姐姐与你在一起的啊!”
“我这样子做是对是还是错呢?”
希莉拉着丹尼尔的手摇头说道:“当你决定进行三年之旅的那一天起,从你眼光看出去的试炼就开始了。也唯有放弃了王位,才能够真正完成试炼。或许那位盖伦王国的创始者,欧鲁的大儿子真的有某种预言的大智能吧。”
丽塔深深地看着丹尼尔说:“打从你开始冒险旅程之后,我相信你一直都在看着这个世上很多不合理的事,就像当初你和我在异界之旅一样。正因为你上从帝王、王室贵族,下到平民、奴隶的生活,甚至是他们的想法,你都有深刻的了解,或许你的所作所为在不认识的人看来实在不像王者,可是你的思想、你的情感,绝对能直接反应出身为一个伟大的王者,应该要具备的。这些跟着你的人之所以能成为世界上公认的王者,都是因为经过你的试炼、你的激励、你的评断才达到今天的地位。而那些不适任的家伙,早在你和我们的手里就淘汰了。所谓『王者的试炼』,并不是意味经由那些成长的试炼,来考验你是否是一个王者。而是指……”
丽塔看着众女之后再回头对着丹尼尔说:“你,就是『王者的试炼』。”
丹尼尔静静地看大伙,这些和他经历过许多人生大喜大悲的最好伙伴,心中实在有很多无法言喻的感情,当然也包括着他百思不解的爱情。
不知沉默了多久,忽然丹尼尔露出一个顽皮的笑容说道:“原来我就是『王者的试炼』,我有这么伟大啊!”
希莉好笑地敲了敲他的头,骂道:“是,是,你很伟大,去后面提行李吧,我们该上路了。”
……
众人大笑,就连特拉维斯的脸上也露出了难得一见的微笑。
天上的太阳依旧热熏熏地照着。
【第二卷完、全文完】----------------------------------【写后随笔】花了好长一段时间,终于结束了这部不长不短的奇幻小说,第二卷应该在魔界篇后就应该结束了。可是想到不能这样不负责任地混完,因此为了把其它的角色交待一下,才又多延伸了几个章节。
当初只是想着写一部不会写不完的小说,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太监书,才这么动笔了起来。我给我自己设下的规定是每个星期更新两节,一节大概8、9K上下。虽然偶而会有某种原因拖延,不过大体上来说还勉强及格了。
说到感谢,应该还是看书的大家吧,很高兴这段时间里有你们陪着我,虽然我几乎没有留言响应各位,但是还是非常、非常地感谢各位对这部小说的支持。
说到实验性质,不知会不会对看到现在的朋友有点儿伤害,因为我在这部小说里试验了许多种写法,有些满意,有些差强人意,有些则是很想撕掉重写。故事不会很复杂,我知道有些人或许会觉得太过直线,伏笔过少,不过在我的想法里,还是把想表达的东西写出来就好了。伏笔太多的话,我怕我根本无力掌控,最终只落得了写不下去的太监名声。所以战争别人打就好,要用的钱一次赚够就好,宝物一两件就好,毕竟主角们在历史的洪流里只是小小的配角,正规的史书中绝不会拿他们来写,顶多只是提到几个名字罢了。
这是我一开始就决定的,而且绝对不改变的原则。
既然写完了,小说的起源就可以谈谈。其实“王者的试炼”的灵感是由一篇色文“GP龙骑士”而来,该篇色文的主角就是丹尼尔,刚开始的场景也有些雷同,不过该省的都省略了。从与希莉相遇之后,就完全与“GP龙骑士”无关了,也就是说只有序还能勉强牵上一丝关系。
再来应该是会先把另一部武侠小说“潇湘图”写完,其实也就剩几章了。不过由于原稿结尾的部份,因故遗失,再加上时间颇长,人生的历练也有些不同。所以这次重写的结局,就和原来不同了。熟好熟坏,我自己也不明白的,有看的朋友就姑且看看吧。
至于“王者的试炼”中提到的“魔法夜想曲”,这部小说是写马修的故事,而且这才是我原先要写的东西,只不过被丹尼尔抢先了。断断续续写到现在竟然也存了五、六万字,不过还没有发表,因为它是色文啊!或许为了因应幻剑或是其它贴文区的标准,在贴文时会删除掉不合规定的范围。不过主要还是会想办法以色文发表,因为我本来就不是一个道德感强烈的人,九成九的小说中杀人都可以如此随意了,色情难道会比战争来得可怕吗?在现实法律上和情人间的闺房乐趣所犯的罪(如果有的话啦),会比杀人抢劫贩毒来得严重吗?如果没有,为什么换成了文字就完全颠倒了呢?
对于大部份的论坛禁色却不禁杀人毒品枪枝的规定,我一直都觉得蛮奇怪的。话说回来,小说里没有杀人或犯罪那就一点儿意思也没有了,所以该杀的继续杀才是真正的王道。而且既然我选择了贴文,我就必须要遵守规定的。
离题了,最后再一次谢谢大家,也希望各位将来能继续支持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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