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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哲理小品(中国卷)-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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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漫金山。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还是没说。多少年过去了,还是没说。那个人像一壶酒,被窖藏了。偶尔打开闻一闻,觉得满肺腑都是醇香。那全是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一个人的盛情啊。此时,那个人知道不知道已经不重要了。
——不,最好是不要那个人知道,这样更纯粹些。在这样的纯粹里,菜是自己,做菜人是自己,吃菜的人还是自己。正如爱是自己,知道这爱的是自己,回忆这爱的还是自己。自己把自己一口口地品着,隔着时光的杯,自己就把自己醉倒了。
这时候,也方才明白:原来这样的爱并不悲哀。没有尘世的牵绊,没有啰嗦的尾巴,没有俗艳的锦绣,也没有混浊的泥汁。简明,利落,干净,完全。这种爱,古典得像一座千年前的庙,晶莹得像一弯星星搭起的桥,鲜 美得像春天初生的一抹鹅黄的草。
这样的爱,真的也很好。

爱在左情在右

○杨如雪
这是冰心赠葛洛的一段话:
爱在左,而情在右,在生命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花香弥漫,使得穿花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挥,不觉得悲凉!
那么,以人来狭义地区分,爱在左,左是心脏,占重要位置;情在右,右伤而并不危及生命,但血肉相连,欢痛亦深。
爱一个人并不见得对其他人无情,不见得丧失其他美丽事情可唤起的你对整个世界的热情关注。爱他,才有花前月下的美景,才有细雨飞雪的心情。
如果白发老人不能唤起我们的柔情,天真的儿童不能打动我们的怜惜之心,脸上长着蝴蝶斑的孕妇不能让我们产生由衷的敬意,那么,异性之间的爱就是某种动物的东西。
“爱”无“情”的辅佐,恰如一颗失去王冠的头颅,少了应有的尊严,又像一朵光秃秃的花儿,没有枝叶相映成趣的韵致。
爱屋及乌。爱之深,责之切。人无完人,你可以爱,也可以恨,但你决不可冷漠。
在滚滚红尘中,我们认识了,相爱了,我们不希望永远漂泊,于是我们要了婚姻。
我们有了一个温馨的家。家中有了一个知疼知热的伴侣。两人世界里,我们发下了永结同心的誓约。在誓约中,我们将白头偕老。
但是,我们终生的幸福并不由此决定。
人间的幸福若有十分,倒有八分和外在的世界关联密切:
如果我们失信于人,我们会暗暗负疚;如果我们伤害了朋友,我们会有负罪的感觉;如果我们只因独占对方的愿望而使他冷落了亲生父母,我们会欠下一笔债务;如果我们听到落水的声音佯装不闻,我们会变得丑陋;如果车祸发生在深夜,我们撇下垂危的伤者掉头而去,我们在世人眼中会变得面目可憎;如果歹徒强奸了一个少女,我们却袖手旁观或悄悄溜走,我们的灵魂在上帝面前将永世不得超生!
试想,一个负疚负罪、丑陋而面目可憎,同时又欠着债且永世不得超生的人,怎么会有人爱他?在这世上又怎会有幸福可言?
若是男人无侠骨,女人无柔肠,他们之间怎么会有美好的爱情?
爱在左,情在右。爱是高尚的道义感,深厚的社会责任,分分秒秒的公德心,以及从空气中产生的幸福感受。
我在现实中看到的是:美丽可爱的少女在摘公园的鲜花,卿卿我我的情侣将瓜子壳随地丢弃……我在文章中经常读到的是:一个陌生人帮助了另一个陌生人,当受助者表示感激之情时,施助者却说,多少年前的一天,我也曾在困境中得到陌生人的救援,当我向他表示感谢的时候,他却说,不用感谢,将来的某一天,你救助了另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那就是你对我最好的答谢。现在,我想起那个人,想起他对我说的话,我请求你做同样的事。
爱心是一个火炬,一个接一个向前传递。
爱在左,而情在右。从广度上讲,爱在西方代表一个有教养的文明绅士,在东方的中国就叫雷锋或徐洪刚,年代和名字会陈旧,但事迹却依然光可鉴人。
爱在左,而情在右。在我们相爱之前,我要对你提出几点要求,我要对你说出那爱的《圣经》里《旧约》和《新约》。
爱经的旧约是忠贞不渝;爱经的新约却是:在这世上,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对朋友不自私,对长者不侮慢,对坏人不容忍,怜惜儿童像怜惜花朵,爱护女性如爱护姊妹,对弱者伸出援助之手,对恶行挥动你正义之剑。
爱在左,而情在右。随时播种,随时开花,踏着荆棘,而不觉痛苦,有泪可挥,不觉得悲凉!
——这样的爰永远年轻。


第五章 漂泊者的故乡

炊烟的味道

○余继聪
“很喜欢炊烟的味道!”一位萍水相逢的朋友说。她说出了我心底的话。炊烟的味道,就是家的味道。
我爱曲曲弯弯从村落农家升起的炊烟,更爱炊烟的味道。
每次乘车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总是会经过很多村庄。我总是会睁大眼睛,很惬意地欣赏村庄。
瓦房、村鸡、村狗、牛羊,一张张陌生而又熟悉的村人脸,我都爱看,都有种亲切感。正午前后或黄昏,如果我还没有进入城市,就还有幸看到一缕缕的炊烟,袅袅悠悠地从一个个农家小院升起来。我羡慕这些庄户人,一家人守着一缕香喷喷的炊烟,就是守着幸福。离开一座城市,我总是很激动,因为我又可以靠近一缕缕温暖的、香喷喷的炊烟。每当接近一座城市时,我总是会不断地回头,目光总是不愿离开那远去的炊烟,就好像每次离家时,总不愿放开母亲温暖的手。
十三岁以前,我曾拥有过一缕炊烟。那是从滇中的一个小村庄里升起的炊烟。守住一缕香喷喷温暖暖的炊烟,当然也就守住了一个温暖幸福的家。
从十三岁开始,我离开家乡,离开乡村,到城里读书,就离我所熟悉的炊烟越来越远了。
我爱吃腊肉。腊肉是庄户人家挂在梁柁上晾出来的。它久经炊烟熏炙,自然有了炊烟的味道。上大学的时候,尽管庞大的食堂里有几十种菜,只有角落里那位大妈常摆的一小盆腊肉最受我的青睐。吃着腊肉,我可以暂时忘记孤独,会想到炊烟,想到家乡的村庄和亲人。
工作后,一个人孤零零生活在这冷冷的城市,我常常会怀念小时候扶着灶头,一边添柴,一边煮腊肉的日子。腊肉香,炊烟也香。炊烟香,我知道这只是我心理上的感觉。那时家里有时烧辣椒秆、烤烟秆,烟常常熏得我眼睛生疼,鼻涕涟涟。
冬季农闲,每天母亲总要去离村几公里外的山里砍柴。背回柴后,母亲还得忙着做饭。放学回家临近村口时,我们就看到自家屋顶上浮起的一缕炊烟,知道母亲正在做着饭,顿时浑身有了一种温暖踏实的感觉。当了老师后,每隔二三十天,我都得回家一趟,否则我就会无心做事。那是因为我离炊烟、离村庄、离家、离母亲太久了。我骑着自行车,急切地赶回村庄,随着村庄和一缕缕炊烟越来越近,我的心情就越来越好。我一踏进家门,母亲就会急急地去拾柴,生火,为我做饭,尽管我一再表示自己吃碗开水泡饭就行了,但她仍旧会急急地到地里去拔蒜苗,因为她知道我爱吃腊肉炒蒜苗。不一会儿,一缕温暖的、喷香的炊烟就会从我家的房顶上升起来。
也许,在各种清洁、高效能源走入了千家万户的今天,已很少有人对炊烟有什么感情,但我对炊烟的情感依然如故,万分牵挂。没有炊烟,我总有种漂泊无依的感觉。人在故乡袅袅的炊烟里,做个黄粱梦,也美得很。

散 步

○莫怀戚
我们在田野上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和儿。
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得又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在清明将到的时候死去了。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酷冬。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儿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就像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时那样。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了,因为我同着他的时日还长,我同着母亲的时日已短。我说:“走大路。”
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
她的眼随即朝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处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说。
这样,我们就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了。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我的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很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漂泊者的故乡(节选)

○'台湾'刘 墉
故乡就像母亲,有的人会守着母亲一辈子。有的人小时候虽然爱妈妈,到了叛逆期,却看母亲不顺眼,急着离开家。也有人在孤儿院长大,从来不知道母亲是谁、家在哪里。
我常想,到底是那“安土重迁”,守着故土一辈子的人对,抑或是那“志在四方”,早早就离乡背井出去打天下,甚至一辈子不再归乡的人对。
“故乡”,英文说得好,是Hometown也是Birthplace,家在哪里,哪里就可以是故乡;生在哪里,哪里就是故乡。
每个人都有故乡,每个人的故乡都不一定是父母的故乡。正因此,我们才不住在“周口店”;也正因此,世代的人类才会东南西北地漂泊,创造了多样的文化。故乡,本来就不该执著在一个地方。
有人总盼着归乡,有人常盼着离乡。归乡是去寻找自己的故乡,离乡是为子女创造另一个故乡。
这世上有几人,知道他的祖先是从哪里漂泊来?
这世间有几人,知道他的子孙将往哪里漂泊去?
只知道:在这漂泊与漂泊之间,我们有了家。
对于漂泊者而言,上一个家,就是故乡。

将 离(1)

○叶圣陶
跨下电车,便是一阵细且柔的密雨。旋转的风把雨吹着,尽向我身上 卷上来。电灯光特别昏暗,火车站的黑影兀立在深灰色的空中。那边一行街树,枝条像头发似的飘散舞动,萧萧作响。我突然想起:难道特地要叫 我难堪,故意先期做起秋容来么!便觉得全身陷在凄怆之中,刚才喝下去 的一斤酒在胃里也不大安分起来了。
这是我的揣想:天日晴朗的离别胜于风凄雨惨的离别,朝晨午昼的离 别胜于傍晚黄昏的离别。虽然一回离别不能二者并试以作比较,虽然这一回的离别还没有来到,我总相信我的揣想是大致不谬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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