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香烟的过滤嘴已经被我的口水浸湿,在换到第四根之后,我深吸了一口气。掏出了子萌送我给的那个Zippo,打着火之后把它丢了纸箱子上。呼的一把火烧了起来。我弯下腰把嘴里叼着的香烟凑了过去,点着后,我用力深吸一口。这一口吸就掉了整整半支香烟。吸的太猛,烟儿进肺的时候,我被呛得直咳嗽,呛得眼睛有些发酸,眼泪被呛了出来。
我咳嗽着吐出这口烟儿之后,叼着它,开始把手腕上戴着的手链,手机里的内存卡,钱包里的照片,订花专用的名片,台球会员卡,电影院的会员卡等东西,统统扔进火堆。
我看着手里攥着的那枚戒指,眼泪止不住的往出流。
“啊!啊!啊!我不爱你了!我再也不爱你了!我和你没关系了!我和你没关系了!再也不要见到你了,再也不要见到你了。去他妈的爱情,去他妈的山盟海誓,去他妈的真心换真心,都去他妈的吧。老子都不要了!眼泪尽情的留吧,流干了,我就再也不会有泪了!老子不要了,老子什么都不要啦!”我一把将手里攥着的戒指丢进了面前的火堆。我仰天长啸,用尽全身力气去喊,去流泪。去宣泄。
当我折腾够之后,有些的虚脱坐倒在了地上。我看着火堆中火焰,放声大笑。笑声中,那火焰焚尽了承载着我和子萌所以回忆的东西。焚尽了我的眼泪,焚尽了我的回忆,焚尽了我的记忆,焚尽了我的青涩,焚尽了我的单纯,焚尽那个曾经的狼才。
纸箱子和杂物被焚烧殆尽之后,我把它们简单清理一下,推进了河里。让它们在冰化之时随水而去。
做完这一切之后,我趴到河边,用河面冰上还未化掉的积雪给自己洗了把脸。
我走到方芳面前的时候,脸上还冒着热气。方芳眼睛有些红,她看着我过来,她在脸上挤出了个笑容。方芳什么都没说,她只是把一只烤焦黑,分不清是什么的“食物”递给了我。让我品尝……
第五十七章 梦醒(大结局)
第五十七章【梦醒(大结局)】
从那次野外烧烤之后,方芳就每天和我泡在一起,我们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出去旅游。我们之间的关系虽然超脱一般男女之间的友谊,但始终没有跨过那条红线。
在方芳的鼓励下,我把我们一起出游途中发生的趣事,和一些对人生的感悟写成了一本小说。虽然我以前一直喜欢幻想,也断断续续写过几万,但从没真正写出过一个完整的故事。这本小说是我的第一部作品,方芳说讲大道理的书没人看,你得有爱情,你得浪漫才行。
就这样在方芳的鼓励和指导下,在琼瑶剧对我从小的影响下,这本青春小说完成了。这书中包含了我对人生的感悟,还有些道听途说来的小故事。我先把它们碾碎之后,再重新的揉在一起。故事里他们爱的死去活来,在生活的压力下百般无奈,经历喜怒哀乐之后,最终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方向。
虽然我对自己的作品十分满意,方芳也很喜欢看。但是我们代表不了所有人。我的这本写实风格偏重,不够YY的小说,最终没有一家出版社愿意帮我出版。上传到网上之后,也一样是无人问津。
当时我还不知道,现在很大一部分读者,他们并不想看到真实的生活,因为生活已经很累了,看个书不能放松娱乐,还要再累上一次,那也太伤了。这个道理当时我并不明白,直到后来听了一次郭德纲说的相声小段才彻底明白。人家只想放松,不想来听你上课。
这本小说失败后,我很郁闷,在方芳得再次鼓励下,我投身进了一个新的行业,它就是电台。用方芳的话说,我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是嗓子还是拿得出手的。再方芳的安排下,凭着方芳她老爸的路子,我轻松混进了电台,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电台播音员。
本来因为方芳的关系,我是被安排在黄金时间段给大家播音的,可是后来在方芳出差之后,我因为一次很小的播音事故,被调到了午夜播音。其实真的是很小的一件事,为什么会这么大动静,只能归功于我的人际交往能力真的很差,不会拍马,不懂应酬,说话直来直去,很不着领导和同事待见。
我在午夜播了两次音之后,就直接翘班了,大晚上的凌晨播音,我真受不了。
前几天我去参加大学同学聚会,在聚会我被人嘲笑还是个处哥,这让我很不爽,一怒之下我在聚会结束后,决定去放纵一下。再他妈的也不做这个处哥了。
这个想法只是一闪而过,那天晚上我只记得自己喝了很多酒,在醒来的时候,就是这样了。
我转过身来,拿着手中的啤酒和胡雪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没有再说话。
我坐在床上看着胡雪,淡粉色的灯光下,我看不太清她脸上的表情,我想她也看不清我脸上的表情。胡雪喝光手中啤酒后,对我问一句:“故事还有吗?”我笑了笑说:“没有了。”从轮廓上看胡雪好像也笑了笑,她没有在和我说话,直接侧躺到了床上,背对着我睡了。
我看着她躺在床上背影,抽了根烟。这些陈年往事对人说出来之后,我的心境真的有了不小的变化。感觉一身轻松。我抽了四五根烟之后,也侧躺在床上,背对胡雪。
睡梦中我好像感觉胡雪亲了一下,好像听到她说了一句:“什么无悔。”
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第二天的中午了,床上只有我一个人,房间里空空如也。屋子里,地面上,被收拾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床上的人不见了,地面上的零食袋,啤酒瓶不见了。我的脑袋短路了。好像做了一场梦一样。虽然她很真实,但是我却找不到她留下的痕迹。
我把被子叠好后,坐在床上抽着烟,双眼死死的盯着床单上,那处被剪掉之后留下的不规则图形。
她到底是谁?她为什么会出现这里?她为什么要走?她到底……
为什么我记不清了?我怎么用力想,也想不明白,也回忆不起来。她就这样消失了。之后的日子里,我每晚都会去那天喝酒的地方等她。希望可以再见她一次,希望她可以亲口告诉我,这不是梦。尽管我每天都去,但我再没有见过她。
我满脑子里都是,再别康桥里,那最后的几句话: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一个星期后,电台通知我,我被停职了。其实我完全应该被开除的,他们是为了给方芳老爸留面子,这些我都知道。所以我很懂事的自己递交了辞职信。他们也很配合批准了,那天他们破例对我笑了笑。这也是我影响中他们第一次对我笑。
一个月后,方芳回来了,她兴高采烈地跑到我的家里,并没有因为我自作主张辞职的事,对我发出任何抱怨。方芳挽着我的手臂,嘻嘻哈哈的和我闲扯着她在国外的趣事,方芳告诉我,这次她之所以在那边待了这么久,就是因为她以后要一直留在国内了,再在不走了。方芳说她要一直陪在我身边,不会再给其他女孩机会闯进我的心了。
我轻轻地从方芳的怀里抽出了手臂,把胡雪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她。方芳听完眼眶里充满水雾,但她牢牢地控制着它们,没让它们流出来。方芳挤出来一个笑脸,她柔声问我:“你现在准备怎么办?”
我深吸了一口气之后说:“我要先去找她。”说完我把头别到一边,不敢看方芳脸。
“她都走了,你干嘛还要去找她啊?我刚回来的时候,听说你和那个子萌分手了,你知道我当时有多开心吗?我才离开一个月多,怎么又有人闯进了你的心,你怎么回事啊?我怎么这么倒霉啊?如果早知道会这样,我说什么也不会离开的。我一直喜欢你这么多年了,你都不知道吗?从第一次见你,我就喜欢上你了。你怎么这么狠心啊?”方芳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哭泣着。
一向坚强的方芳,哭起来让人格外的揪心。我抱住了方芳,一边为她擦掉眼角下的眼泪,一边对她说:“方芳,我并不是爱上了她,我只想搞清楚。发生了什么,想补偿她。我怎么忍心让伤你的心呢。”
“真的?”方芳抬着看着我,一双大眼睛就像测谎仪。对我一阵扫视。
“真的。”我伸手轻轻的在方芳的小脸上捏了一下。
“不对啊,你那刚才为什么伤感?好像要甩了我,去跟她好似的。”方芳一脸的信任。
“我不想骗你,我只是怕自己说出来之后,你会甩了我,所以有点伤感,有点不敢看你。我以为你哭完,要弃我而去呢。我以为你不会原谅我。”我说完对方芳挤出了一丝苦笑。
“真的?”
“真的。”
“我呸,你,你,你个猪脑子啊!我才不会把你推给你别人呢。不要去找她了,她既然这样走了就肯定不想你去找她。你要补偿的人,不是她。你要补偿的人,是我。你让我等了你这么久,你还和别的女人那个了。我捏死你,你个混蛋,你欠我的,你得马上还。现在你就跟我去登记,马上走。现在就走。”方芳一边拧这我手臂上的肉,一边往外拉我。
“哎呦,你松开啊,疼,疼,你这么急啊?”
“我就是急了,怎么样啊?行不行吧?你说。”方芳松开了我,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女王架势,瞪着我。
“。。。。。。”
“不行?”方芳凑过来在我脸上摸了一把,笑着眯起了双眼。
“行。”我和她对视了一眼,连忙点头。
方芳听我说完,她抹了抹脸上的泪痕,笑着就跑到了屋子里,开始翻找我的户口本去了。
看着方芳忙碌的背影,我心里明白,她才是会陪伴我一生女人,只有她。我在心里暗暗发誓绝对不会辜负她。
两个月后,我和方芳在亲人朋友们的簇拥下,踏进了教堂。在老爸老妈和丈母娘老丈人,以及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我对方芳许下了一辈子的诺言:我愿意娶她,爱她,忠于她,无论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我话音刚落,赵俊就带着头起哄让我和方芳亲一个。→文·冇·人·冇·书·冇·屋←
我笑着把结婚戒指轻轻地戴到了方芳右手的无名指上,一直推到了指根。我抬手擦去了方芳眼角的泪。看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面前这满脸洋溢着幸福的女人,我瞬间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此时此刻我的心里除了方芳在无她人。方芳她闭上了眼睛,微微仰起了头,脸颊上一片羞红,我挽过她的腰,把方芳整个人搂在怀里,对着那朱唇深深吻了下去。。。。。。
全本完
后记:
狼才传说完本了,我挺开心的。它是我的第一本小说,是一本写实风格的小说。它在YY横行的年代里并不是主流。很多朋友劝过我,说没名气的写手,小说里没有YY,没有特异功能,文笔在一般的话,那肯定是没人看的。
因为这是我自己写的第一本小说,所以我有自己的坚持,想写点自己想写的东西。我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写一点现实的东西。能有人看,是我最大的欣慰。虽然截止到现在,狼才传说的收藏并不多,可以说是很少。但是我每次看到那收藏掉了几个,增加几个,我都会很开心,这证明我的小说还是有人看的。呵呵,有人看我就很满足了。
狼才传说最初我是用第三人称写的,然后写到大概十多万字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写的怪怪的。于是我在书评发了通知,告诉大家我要整篇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