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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而活(gl师生恋)-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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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收起了激动的情绪,略带着沙哑的口吻说着:“是的,希,等你有了爱的人,你也会像我一样的。”沉思了片刻,继续道:“也许你会更为炙热一些。”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更为炙热一些?”我问。

    “因为你身上有着,别人所没有的勇气。”他正经的说着,表情是那么的认真,没有半丝的嘲弄。

    勇气?别人所没有的勇气?我没有听懂,望着身边的大力,仍旧是一脸的神伤。

    “哦,对了,大力,我要不要穿着女人点儿的衣服去?”我手捂着胸口,装着清纯小处女的表情,故意扭捏着说,想扯开话题。

    “靠,就你这样的,还穿女人衣服啊?人家还以为是变性的呢!别把人给吓坏了啊!”大力又恢复了本性,说出来的话,堵得我胸闷。

    “你!大力……我沈希和你没完。”发现在大力面前,我永远是语言上的矮子,我得承认,我说不过他。

    “呵呵,其实你这样挺好的,这叫帅。”估计是看到我跺着脚,咬牙切齿的表情,他说了软话。

    “屁啊,有这么夸女人的吗?”得寸进尺,见杆就爬,是阿文总结的。是吗?我没觉得啊?

    “嘿,我有说过你是女人吗?”大力贼笑着,起身,拍了拍屁股,扬长而去。

    “大力,你给我站住……”等我反应过来了,他已直溜一下,跑到了远处。

    “为什么啊?站住?给你打啊?我又不像你那么傻。你说你,反应迟钝点儿也就算了。你知道吗?我说你反应和猪一样迟钝,都是侮辱了猪。”看着他得意的表情,我是又怒又气,好像就是见不得他高兴似地。不,准确的说,我是见不得他把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上。

    “你……哼,大力有种你别跑啊?”我追了上去。

    “嘿嘿,你说不过我,就要动手?君子动口,不动手!有点文化,好不好?”大力一脸鄙夷的看着我。

    “哼,我是女子,我就喜欢动手,不动口。你是君子,你有文化,有本事,你别跑啊!”

    “哈哈……大力快跑啊……”

    “哈哈……希,你快追啊……”

    机车房,又恢复了往常的热闹景象。我想这个机车房,少了任何一个人,都是不完整的。我们中任何一个人,情绪不好,都会影响到其他人,大家会跟着一起神伤。若是有人特别开心,这样的愉快气氛,也会渲染整个机车房。有苦一起吃,有福一起享。家,家应该就是这样的吧?!我总会暗自想着。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下了一天的雨,但心情却特别的好,完全没有受到天气的影响。

    虽然是星期六,地铁里仍旧拥挤不堪,人潮涌动。

    在地铁里,瞥见了身边的女孩,在用手机看我写的《为你而活》,可把我乐坏了。

    当时就想凑上去问问,怎么样?羡慕我和宇吗?

    终究还是没有这么做,因为我和宇要的,只是安静的,如水般纯洁的生活。

    晚上回到家,宇正在厨房做菜,上前将她环抱了起来,感动。

    就是这个女人,就是怀里的这个女人,

    给了我太多的感动,太多的温暖,她给了我一个家,幸福的家。

    能和宇在一起,是我十世修来的福气。

    “宇,今天地铁上,我看到有人看我写的小说了。”

    “是吗?写得这么烂,还有人看?”她转过身子,用食指点了点我额头,说:“下次别说你是我学生,我嫌丢人。”

    “烂是烂了点儿,我不是从来没有写过小说嘛。总要一点儿时间,让我适应一下吧,慢慢来总会好的。”我脸红了,呵,被她批斗说,文烂。好吧,我承认,是烂了点儿。

    “我很疑惑,从前那个华丽辞藻,信手拈来的希,到哪里去了呢?”

    “呵呵,从前那个不是华丽的辞藻,而是学生时代,不痛不痒的,不知何为愁的强说愁。是年少轻狂时,故作少年老成的我,写出的一些无痛呻吟,华而不实的文字。”

    “哼……瞧你一脸得意的样子。洗菜去……”

    宇,我想说,有你在,真好!

    

    第13章 校庆节目

    

    昨晚没有修机车,原本只是说笑着,让大力把所有的机车都给修了。结果他却当真了,说什么都不让我们插手,楞说:“我现在兴奋着呢,你们都回去休息去吧。这些车,我全包了。”把我们一伙人,愣是给推出了机车房。只剩他一人,在里面乐呵乐呵的,边修机车,边唱歌,走了好远好远,还能听到他的歌声。我也真惊讶,这附近的居民,怎么从来都没有报警说,扰民呢?

    “希,走,上音乐课去。”阿文转过头,对我做了个鬼脸,说道。

    “第一节课,就上音乐课啊?你个小样儿,又耍我了吧?”我有些怕怕的,上次被她耍了一下,导致我在班里的地位急剧下降。之前看我,还一脸惊悚表情的小女生,现在都敢冲我笑,对我打招呼了。脸面全无啊,混到我这份上,也算是够失败的了。

    “耍你个头,耍你有钱拿啊?数学老头有事,临时和下午的音乐课换一下。猪,走啦。”阿文气鼓鼓的嘟囔着,走了。

    “阿文,阿文,等等我啦,我年纪大了,跑不快啦!”我在她身后大声叫唤着,装可怜。追了上去,往她身上一趴,差点儿把她给压死。

    “滚……”她故作嫌弃的挣扎着,“也不知道自己有多重,滚下去,压死我了。”

    “噢?压死你了?那我不压了?”我故意把“压”这个字,说得让人产生些许幻想。

    果然,阿文掐着我的脖子,前后摇晃着:“我掐死你,我要为民除害,我要为共产主义崇高伟大的理想,出一份力……”

    “哈哈……”班级里尚未教室的同学,都大笑着看着我们,好像在看两只猴子戏耍的样子。

    “靠,笑什么笑?”我和阿文异口同声道。笑,大家都笑了,我笑了,阿文笑了,笑声回荡在高一(3)班的空气中。

    音乐老师,和我本姓,叫沈军,是个女人,我也奇怪,怎么那么多女人,叫着男人的名字呢?这沈军老师是刚从师范大学毕业的,和宇年龄最相近,平时总看她们一起去食堂吃饭,说说笑笑的,应该有很多话题吧?!

    “同学们,大家有没有会乐器的?比如:钢琴,小提琴,手风琴,萨克斯风,诸如此类的,有谁会吗?”军姐问道。

    “不会……”

    “谁会这些玩意啊?没人会……”同学们都纷纷摇头,表示不会。

    “问这个干嘛啊?”阿文问道。

    “哦,国庆快到了,学校打算到EC剧场办个大型校庆。初中部,高中部,所有学生都去。怎么样?有没有人会乐器?会唱歌也行啊?”军姐稍微解释了一下。

    原来是校庆,呵呵,这个学校事真多,还校庆呢?校庆那天不知道,可不可以逃掉,回家睡大觉呢?

    “老师,沈希会弹钢琴。”李萍的声音,我错愕的抬头,看到她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李萍,她知道我会弹钢琴,初中时,她看到放在家里的那台钢琴,硬是逼着我弹给她听。她也知道我不喜欢在众人面前表现自己,我只想安安静静的独自在角落,抱膝而坐,看着人来人往。

    她知道我不喜欢,那么为什么还要说呢?难道分手了,不能做朋友,就一定要做敌人吗?非要做仇敌吗?非要让彼此痛苦,不能释怀,才够吗?

    “沈希,你会弹钢琴?上来弹两段,让大家听听吧?”军姐说。

    “哦。好的。”我想说我不会的,但却想到了宇,不知道这个时候为什么要想到她,但我就是想到了,想着也许她会喜欢我弹钢琴的模样。她会喜欢吗?校庆上,在众人面前弹曲,不是我所愿意的,但我却希望看到宇脸上划过的一丝欣喜和宠溺。

    走上前去,翻开钢琴的盖子,看着黑白相间的琴键,不知该弹什么曲子。脑海中反复搜索,都是宇的影子,便来了感觉,弹起来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我高中时候,karen的《盛夏的果实》红得发紫,大街小巷随处都能听到。我喜欢Karen音乐中强烈的感染力和张合力,唱腔部分声音处理的效果特别好,她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歌手。

    “

    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

    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记起,

    时间累积这盛夏的果实,

    回忆里寂寞的香气,

    ……”而此时,我淡下了心情,轻轻地跟着音乐唱了起来。唱着唱着,忽然发现歌词,听起来有些像被抛弃的小怨妇。歌词与我现在的心境,并不相符。呵呵,不管了,我喜欢Karen,那就唱吧。

    一曲弹完了,我站起身,看大家又瞪大了眼睛,看着我,眼神中尽是崇拜。此时的我,居然在想,要是能让宇,也听到就好了,要是她也在这音乐教室里,就好了。想着心里居然酸酸的,有些失望。

    “非常好啊,能弹能唱的。这下校庆的节目,算是有了。”军姐在那里激动地哟,我就不形容了,就和那地主老财,捡到个肯卖力干活,还分文不收的傻愣小子似地。

    看了李萍一眼,她正盯着窗外远处发呆,我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却看到了她眼中闪烁着的星光,是泪吗?

    我的思绪,被阿文的声音给拉了回来。阿文在后面嚷嚷着:“希,弹得真棒!”随后开始鼓掌。大家也跟着拍起了手,我看着一张张真挚的笑脸,我知道大家都是真心的。

    宇,她会喜欢我弹的曲子吗?会跟着一起拍手叫好吗?我发现我变了,凡事都会想宇的反应,宇的态度,宇的表情。若从前,我是喜欢她的话,那么现在应该是爱吧?!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只想写十几章,就结束的。

    不过我越写越多,很多记忆突然,就这么浮现了起来。

    一些我以为我忘了的记忆……

    也许会冗长,枯燥,乏味,但我终究是我……

    

    第14章 李萍的挑衅

    

    下了音乐课,和阿文打打闹闹的回到了班级。却见李萍往我这个方向走来,没带着那群小跟班。也是啊,每天都让小宫女簇拥着,身边的空气都浑浊了。

    “沈希,出来一下,我有话说。”李萍淡淡的说着,失了往常的戾气,神情中带着些许的感伤,说完转身出了班级。

    其实,从刚才上音乐课,弹了曲子后,我就觉得李萍有些怪怪的,怪在哪里?我说不清楚。但不可否认,我是担心她的,快步跟了出去。

    李萍是我某一个时期的回忆,就像是那本《圣经》,是我对某个时期妈妈的美好回忆,李萍则是我年少轻狂,少不更事,自暴自弃时,陪伴我一同度过些许时光的人。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或许是疯狂,浮躁,癫痴的,但却是我人生成长路上,真真切切所经历过的。或许我们曾年少无知,不懂爱为何物,却硬是要自认为成熟的,将爱情天天挂在嘴边。

    “希,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李萍转过身,抬头问我,看得出她很想知道答案。

    “恩。有。”我照实回答,却不知她为何要问。

    突然觉得人是种奇怪的物种,就像大力和他的前任女友一样,明明分了手,却仍旧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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