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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不做炮灰人-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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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子,挑房子是个细致辛苦的活计,林琳为了图省事,直接喝了口福灵剂。
    于是在运气加成的情况下,直接在帝国高中大门左边一条街的地方挑到了合心的房子。步行上学也不过十五分钟左右的路程。
    房子不大,但是楼层很高。楼层高的好处便是正对着帝国高中的阳台,可以很好的看到帝国高中的操场。
    拿出身份证件和□□,林琳非常痛快地办了买房手续。
    当天晚上,通过幻影移行到了房子,进行了大规模的清洁和装修改造工程。
    三天后,非常迷信的林琳挑了一个适合搬家的日子就住进了新家。
    ......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大家可能都已经认识了。但是做为老师的我,却还不认识大家。所以,请同学们依次上来做一下自我介绍。”开学第一天,带班老师便对着包括林琳在内的二十个学生这样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  剧情需要的原因,原著中金元比全贤珠大六岁的事情,变成了金元比金叹大六岁左右。这里是金元比全贤珠大两三岁,全贤珠又比金叹一干人等到两三岁。

  ☆、第116章

第一百一十六章
    听了年轻教师的话,班级的学生在老师的示意下,开始一个一个站起来做自我介绍。
    林琳看着一个一个小少年站起来一边做着自我介绍,一边为自家集团做着广告,心里是真的觉得家庭熏陶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抓住一切机会不放过。
    “帝国集团,金元。”靠墙坐着的一位十五六岁左右的男生第九个站起来。
    一脸冷漠,又目空一切。简单的六个字,就结束了自己的自我介绍。
    比起其他人介绍自己,介绍家族企业,真的是毫无特色,又简单的不得了。可是这些人,却又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好像任何事情发生在他的身上都是可以这么解释。
    他应该冷漠,他应该高傲。
    真是什么位置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情吗?若金元不是出生在那样一个家庭,就他这个性格和说话的语气,就是推销纸抽估计都没人买。
    林琳垂下眼,将头轻轻地转到了窗外。窗外的景色比那些公园还要美上三分。
    …果然是整个韩国最好的贵族学校。
    因为入学的成绩,再加林琳十三岁的身高,所以林琳坐在靠窗第一排,也是最后站起来做自我介绍的人。
    “我是全贤珠。孤儿院走出来的,你们口中所说的——社会关爱人士,少女家长。没有父亲的财团要我掌舵,也没有母亲的股份要我继承。但是这些,我都可以为自己挣来。我只自为我自己代言——我就是豪门。”
    林琳的话,很狂,很霸道。也很震撼人心,但是更多的却是嗤之以鼻。
    “你凭什么认为你能做到而不是…哗众取宠?”林琳没有想到的是,整个教室的学生都在交头接耳,但是第一个向林琳发问的竟然是金元。
    林琳听了,轻轻笑了一下。“因为,我足够优秀呀。父母可以给你,同样的也可以收回去。只有牢牢地攥在自己手里,属于自己的,那才真的是你的。帝国集团的金会长再婚,又生下了二子,虽然年岁相差很多,但是金会长身体健康,谁又能知道这未来的帝国集团的主人是谁呢?若是天不随人愿,三子,四子也不是没有可能。”
    林琳对于原著中让全贤珠等待,然后又与别人结婚的金元很看不上。既然给不起,当初就不要给人希望。
    别管是有什么理由和有多么的不得已,没做到就是没做到。再多的解释都是掩饰。
    不等金元或是其他人说什么,林琳又继续说道,“长幼,嫡庶,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毫无用处。纵观古今历史,都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因此本着同校情谊,友情提醒你一下,对于帝国集团,你并没有多少优势,现在。。。”猖狂自满,是不是有些个早?
    “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像是不曾听到林琳的这一番话,金元再次将话题转到了林琳的身上。
    林琳挑眉,“OK,言归正转。我认为我能成功,是因为我足够的优秀,至少比在坐的众人要优秀。你们也不用反驳,事实胜于雄辩。我从孤儿院出来,自幼接触的教育除了学校外,便是为了生活和零用钱,做些手工和兼职。以及去书店看书自学。
    而在座的众人,在别人牙牙学语的时候,就已经请了最好的家庭老师来学习。在这样的对比强烈的生活,学习环境下,我精通八种外语,汉,英,法,德,俄,日,西班牙以及瑞典语。我会钢琴,古琴,古筝与横萧等乐器。
    我精通韩国传统刺绣以及中国刺绣。毛笔书画以及武术。我十二岁带着一份帝国集国奖励的奖学金离开孤儿院,一年的时间,我不但存够上大学的钱,还买下了第一套属于自己的小公寓。而我今年才十三岁。
    企业管理,这一点是我没有接触到的,但是‘能者治人;仁者治于人;治于人者失命’亲力亲为和无为而治。都是一种管理方法。再一个” 林琳歪头一笑,笑得像一只偷了鸡的狐狸,“有人劳心劳力的管理公司,为我挣钱,也没有什么不好。
    言归正转,至于你们呢,除了有钱的父母,有背景的祖父辈,又有什么能拿来和我比。华夏有句古语‘王候将相宁有种呼’,华夏还有一句谚语‘莫欺少年穷’。拿着祖辈积累的财富,与别人比较,也不算是什么本事。创业难,守业更难。我能为自己和后代子孙创业一份家业,而你们,有自信守得住祖上传下来的产业吗?
    在你们骄傲的时候,还是想想你们是因为什么骄傲吧。披着别人送的外衣,也值得?若有不服气的,随时欢迎来战。”林琳扬起小下巴,笑得好不张扬,“专。治。各。种。不。服。”
    她就拿几百岁的年纪和阅历欺负面前这些小娃娃了,谁又能拿她怎么地?到头来,在世人的眼里,还不是她被挑衅?
    “我不相信,财团所积累的财富,又岂是你这种社会关爱人士比的上的。”这一句话,是一个女同学用德语问出来的。
    林琳同样用德语回她了一句,“财富是靠时间来积累,一夜至富,那是爆发户。当然爆发户与贵族的区别还是在时间。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诗书,而第六代才算是真正的贵族。”
    “你会的再多,可你仍就是个穷人。”一句西班牙语响起。
    “通过各种手段积累财富,然后购买股份。是一条渠道。通过掌握的数种外语,进入外交界。也是一种成功的渠道。当然,也可以抓紧时机在大财团重整的时候,加大市面散股的购买力度。当然这些都是合法的手段。”言下之意,自然还有一些非法的手段在里面。
    “飞上枝头,嫁入豪门?”英语。好多心思复杂的寒门女人都会选择这条路。
    林琳摇头,“不,那不是我的选择。”仰人鼻息的生活,不适合她。
    …杀人越货,打家劫舍的事,她倒是还能提起几分兴趣。嫁入豪门,然后…成为黑寡妇?
    “为什么?”汉语。
    听到这句为什么,林琳就笑了。用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回答她,“如果一个男人在继承了自家的产业后,再没有任何让人感觉到敬佩的地方,那么那个男人配不上我。哎呀,怎么说起这个了,人家还小呢。”
    众人:“……”。刚才的霸道御姐范和现在的娇羞邻家小妹,让众人有些个适应不了。
    不过回答了这个问题后,林琳就回到座位上去了。其他人就是想要再问上一些,林琳也没有给她们机会。
    她今天能骄傲的站在这里,还都是因为不停的穿越带来的福利。可这些福利,却不是她能够选择的。
    如果过目不忘记的记忆可以随心所欲的调整一下就好了。
    只记住那些知识,忘记那些…人和事。
    ......
    因为林琳的霸气宣言,林琳成了整个高一的名星人物。再加上林琳这一年所积累的知名度,倒是让这些贵族小孩们都关注起她来。
    倒是有几个女生因为林琳过于狂傲霸气跩,想要收拾林琳一番,可是林琳的武术也不是白练的。
    几次之后,这些人也就老实了。武力镇压不了人家后,人家考试还能拿第一,学校的各项运动也都不是盖的。
    她们最不喜欢的马术课,人家骑上马都能飞快的跑起来,最可恨的是那上马下马的姿态,潇洒极了。
    渐渐地,林琳真向她当初开学时说的那样,专治各种不服。
    而身边也渐渐笼络了一批对她臣服的继承者们。
    毕竟强者,在哪里都会受到崇拜和追随。
    “全贤珠,为什么不去?”金元在周日的一大早就堵上了林琳的家门。
    林琳打了个哈欠,满不在乎的说道,“为什么要去?”
    周五的时候,金元脑子发抽地约林琳周六去看电影,林琳理都没理他,转身就走了。哪想到金元竟然会在今天找上门来。
    “金元哥,人家忙着呢。难道你就不忙吗?”现在是高三了,林琳一边忙着高考,一边忙着挣钱。
    前两天,卖了几只不太看好的股票,买了两个楼盘。哪有功夫理这人呢。
    金元眼睛一眯,“你瞧不起我?”
    金元很早就注意到了林琳。在她十二岁左右的时候,从父亲的口中知道有这么一个小姑娘的存在。
    十五岁上高中的第一天,他终于见到了那个他一直好奇的小女孩。
    她长的真小,是班上个子最矮的女生。不过,年纪也是最小的。
    她霸气直白的宣言,他至今还记得。那个时候,他是羡慕她的。
    她的张扬肆意,她的自由自在。
    她的话,给了他很大的启发。于是他利用自己的零花钱,也开始进行投资。
    他可以支配的零花钱,自然比林琳那点奖学金和奖金要多得多。
    而收获自然也是高于林琳数倍。
    按着林琳幼稚的收购办法,他竟然真的在两年间收购了不少的散股。
    今年年初的时候,父亲给出他帝国8%股份,再加上这两年他收集的在市面上的散股,相信不出两年,他就会拥有10%股份,到了那个时候,帝国的继承权就真的在他的手上了。
    “你不知道吗?为了保证个人**安全,我觉得跟你保持一定的距离是非常有必要的。你爸爸一直在派人跟踪你,你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吧。”
    林琳只要想到金会长做的这些事情,林琳就反感。跟个变态似的。不但派人跟踪调查自己的儿子,还要对自己的秘书兼得力下属这么做,这就已经不是变态可以形容的了。
    金元听了林琳的话,也想起来了两人第一次在校外偶遇时,被林琳打掉下巴的男人。
    当时气愤,懊恼,委屈,不敢自信等等的情绪一一在金元的脑中浮细。可是到了今天,脑子中就只有面前的女孩凶悍地一脚将人踢出去的样子。
    那么强悍,那么闪亮。
    他一直记得,她的话,‘别人给的,总会有收回去的一天。只有自己挣来的,才是属于自己的。’
    他也记得,她说过,‘如果一个男人在继承了家业后,再没有一点让她敬佩的地方,那么那个男人就配不上她。’
    他不想承认那个可能。。。。。。

  ☆、第117章

第一百一十七章
    金元一直觉得在全贤珠出现之前,自己的眼界太窄了。他一直希望敌人变得弱小,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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