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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说:“你是在机场还是在市区?”
我说:“我在市区,前面有栋大楼,叫平海大厦,以前我们去那里唱过歌,你记得吗?”
晨曦说:“那你下车,我直接过来找你。”
我站在平海大厦前面,又给欣然发了几个短信,约她出来见个面。她只回了一条:不会见你的。你回去吧。
看完短信,我拿出两本《读者》,继续我的第二十一遍阅读。
在这样的十字街头,一个男人摆出公然阅读的状态,其他人看见想必也会感觉十分做作吧。
地面有风,卷起我的裤腿。我低头,发现胸口的酒迹已干。
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我第二十一次看完那篇好人必有好报的文章后,晨曦才出现在街角,快乐地跟我挥着手。
我微笑着迎上去,还没说话,晨曦就笑了:“你看我是不是瘦了?瘦了十多斤呢,看起来会不会很苗条呢?”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她,确实瘦了很多,不过呢,我感觉她胖的时候显得白一些,更好看一些,冬天的时候,白白胖胖的晨曦象一个娃娃,现在看起来多了些干练的气息。
职场岁月催人老,各种不同的女孩子在生意场上打滚久了,估计都会变成同样的类型吧。心里这样想,嘴里说:“我来得好匆忙,什么都没带,不若把这两本《读者》送你,让你好好喝一碗心灵鸡汤。”
晨曦笑,摇摇头,说:“找个地方坐下来说吧。”
我心里一动,说:“去雷迪森酒店好吗?那里的环境比较安静些,你知道的,我最讨厌吵闹的地方。”
晨曦诧异地看着我,说:“神经啊,那里贵得要命。别乱想了,跟着我,我带你去个地方,味道保证好。”
我苦笑。
我很想跟晨曦说,我喝了一肚子的酒,根本没有胃口吃饭。菜的味道再好,我只怕也难吃一筷。
但看着她执拗的表情,我也懒得说了,闷头跟在她身边。
一路上,我们没有说话,有时候她看我,我也看到她,然后我们同时把视线移开,看着前方的大路,似乎害怕马路中央突然出现一个大洞。
等走进餐厅,我才发现事情有些不妙。
餐厅非常吵闹,邻桌人的交谈声,足以把我们桌子上的茶杯震得颤动起来。
晨曦点了几个菜,随意吃了起来,我则喝着啤酒。
她吃了一会儿,第一句话就是:“她铁了心了,你不用再做努力。”
我呛了一口,胡乱点上一只烟:“这样啊。”
晨曦的眼珠亮晶晶的,时光并未让它有丝毫改变。
她努力做出轻松的样子,手里随意搬弄着龙虾,说:“现在断掉也好,以后你们结婚了、有小孩了再离婚,那才是最恐怖的事。”
她躲避着我的眼神,在她眼里,我分明看到有同情,有气愤,有迷惑,有不忍……。
我咳嗽着给自己倒酒,啤酒撒了一桌:“晨曦,是不是……。是不是有什么事我不知道?”
晨曦咬着龙虾,低头说:“没有。”
“那么,为什么?至少应该给我个理由。晨曦,我知道欣然的性格,她弄成这样,肯定是不肯回头的了。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我只是要她当面跟我说出原因,当面跟我说分手。”
晨曦抬头看着我:“你们不合适。鱼儿,听我的,这对你来说是好事。”
我木然喝着酒。
晨曦叹了口气,说:“我和她,从初中就认识,到了现在是十四年的感情。她做过很多错事,这一次,是错得最厉害的一次。”
我低声说:“晨曦,我已经打算做好人了,从三年前开始,我就努力学习做好人。好人不该受到坏对待,好人应该有糖果吃。”
我努力抽着烟,呵气,把烟雾吹离我的眼帘,我吸了吸鼻子说:“牧羊人把柱子放在羊圈周围为的是保护他的绵羊,并且他在那儿做了一扇大门,他是通过这扇大门守护着他的绵羊。通过这扇大门,牧羊人和他的羊群保持着亲密的关系,并保护着他们。事实上,不是他的羊是不允许进入这扇大门的。就是这个原因绵羊需要牧羊人。”
我喝了口酒,大声说:“羊群中有些羊是不愿受牧羊人管制的。这样的羊会进入死胡同,而把自己的路看成是一条美丽、光明的道路,事实上是一条危险可怕的路,因为它们不听牧羊人的声音,拒绝受他的控制。”
晨曦闷声说:“你不是牧羊人!”
我叫着说:“可是我是羊!”
晨曦盯着我,眼神从未如此犀利:“鱼儿,没人能做你的牧羊人。你,是一只只能依靠自己的羊。不止是你,每个人都是这样。最重要的一点,你把欣然当成牧羊人就大错特错了,她只不过是另一只羊,一只病得不轻的羊。”
正文 第九章 晨曦晨曦
第九章 晨曦晨曦
和陆晨曦共进晚餐并不容易。
因为,象陆晨曦这样的女孩子,很容易给你带来沉甸甸的压力。她总是会暗示你应该更努力,更加上进。你洒脱一笑,装做对这样的说教漫不在乎的时候,内心其实已经被她击溃。
这样的经历,在大学的时候我已经遭遇过无数次。
大家应该知道,大学里男女同学之间的关系非常简单,大致可分为可以做恋人和不能做恋人两种,那种类似友谊的关系,不敢说绝对没有,至少也是非常罕见的。
我是在大一下半学期才和陆晨曦发展起关系的。
当时,我在女生宿舍楼下面的花坛坐着,听广播员朗诵校长写的诗。诗的内容我依然记得,其中有一句是:齐努力,发展中越情!
之所以有这么一句,是因为当时越南有个代表团来我们学校访问学习。校长使用这种似词又似现代诗的文体,向对方表达友善之意。
我要离开的时候,看到一个男人背着大包,满头大汗地走进女生楼。
他是来找陆晨曦的,管理员告诉她陆晨曦不在。
我就走到他面前,告诉他我是陆晨曦的同学,然后把他叫到餐厅,用全部财产请他吃了碗面。
过了几天,陆晨曦告诉我那是她青梅竹马的男朋友。
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了朋友。
朋友这个词,大多数时候是让人感到愉快的。和陆晨曦做朋友的话,事情变得不一样。
先是每个周六的上午,你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她会无情的把你拉起来,叫你去学习舞蹈。
你的一个上午,就消磨在狐步、华尔兹中。
你的舞伴,只能是陆晨曦。
然后,当你在网吧玩游戏的时候,她会铁着脸冲进来,也不说话,就那么盯着你。你先是感到尴尬,有一种人赃并获的沮丧感觉。
在她的注视下,你气馁了,告诉她你玩一会儿就去上自习。
她还是看着你,一句话也不说。
你会注意到她的手上还拿着钢笔,这说明她刚才正在学习,也许是听到别人说你在网吧,才临时跑了过来。
最后你将全线失守,低着头,跟在她娇小的背影后面,颓丧无比的回到校园。
到了考试的时候,作为年级优等生的陆晨曦,总是会和你坐在一起。
不停地把小纸条丢给你。
最夸张的一次是,她把自己的试卷写完,然后公然将试卷和你的白卷交换,把所有题目重新再做一次。
她在我们学校非常有名气,很多人背后敬畏地称呼她为叶赫娜拉。晨曦。
从她开始,很多人开始叫我鱼儿。同寝室的人,深刻地理解我的处境,通常叫我瓜尔佳。鱼乐。
现在的时间是晚上九点,桌子上的菜,每盘都动了一点点。
陆晨曦从我的烟盒里取了一只烟,拿出挎包内的火机点燃了它。
“鱼儿,你回去吧。留在这里没有任何意义。”她缓缓地说。
我说:“我不甘心,我想让她当面和我说分手。”
“没必要。她不会见你的。”
“为什么?”
晨曦说:“见了反而纠缠不清,断就断吧,她有阳关大道走,你也有你的独木桥。”
在这之前,我早就被欣然弄得心如死灰,到了这最后的时刻,我忍不住说:“那么,我明天去你们公司看她一眼,远远地看一眼,不让她发现,然后我就离开。”
晨曦看着我:“这样有意思吗?”
我颓然道:“没意思。”
晨曦笑了笑,说:“我问过她,说鱼儿送你的礼物怎么算?你要还他。”
我没说话。
晨曦说:“欣然说你不是那种人,毕竟她跟你好了三年,你应该是不会跟她要回礼物的。”
我笑,说:“她真是了解我啊。她凭什么那么了解我啊。”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说:“晨曦,分手这种事,我能够接受。谁对谁错很难说清楚。我不怪她。但是她采取的方式,不见面也不接电话,这算什么?吃定我了吗?”
晨曦说:“算了。喝酒吧。”
我们碰了一杯。
过了一会儿,她展颜一笑:“现实点。这种事情好解决。一就是靠时间了,久了就忘了。二就是马上找个代用品,转移你的注意力。”
我笑了:“现在我确定了,你绝对是个合格的经理人。”
晨曦依然在笑:“没错。邓杰出去学习了,明天才回来,到时候一起吃个饭吧。”
邓杰是她青梅竹马的男朋友,也就是我在大学里请他吃面的那个男人,他们两年前就结婚了。
我叹了口气,说:“完美婚姻真的是神话,象你和邓杰这样的,一百对夫妻里也找不出一对吧。”
晨曦点点头:“我和他都知道,所以我们都珍惜。”
我说:“要永远珍惜下去。”
“明天上午你计划干什么?”晨曦问我。
我说:“我打算去灵隐寺烧香。”
“你信佛?”
“不信。去寻找心理平衡而已。”
晨曦点点头:“明白。多花点钱出去,这样你可以舒服点。问一下,你那里不平衡了?”
我苦笑:“晨曦,我太幼稚。我相信报应。我得到这么个结局,是报应。”
我们晚饭结束以后,已经是十点多。
晨曦把我安排进她们公司的关系酒店,就回家了。
我把浴缸放满水,然后躺了进去,把两罐啤酒放在边上。
这时候,电话响了。
正文 第十章 明灿明灿
第十章 明灿明灿
我的手机上已经有很多未接电话,大部分是单位的。我能想象到赵科长是什么表情,所以干脆不接他的电话。
这一次,显示的却是李明灿的号码。
我接起电话:“明灿,有什么事?”
李明灿说:“我进了些衣服,还租了个摊位。”
尽管我精神状态不太好,听到这句话还是吓了一跳:“你……。你就这么干了?”
李明灿说:“我在动物园这边找了家服装店,在这家店的门口租了张桌子摆货。”
我倒吸一口凉气,说:“租金怎么算的?”
李明灿说:“一天三百五。”
我追问:“你进了什么货?”
李明灿高兴地说:“鳄鱼衬衣!国际名牌哦,每件进价只要三十五,我打算卖五十。”
听了他的话,我的心在逐渐下沉。我虽然不经常逛商店,但是也知道这种衬衣早已经成了地摊货。
我有点惊慌地说:“你马上改价格,改成三十九!或者三十八!你进了多少货?”
“一百零五件!”李明灿兴奋地回答。
我惨叫一声:“明灿!那可是你父母的血汗钱啊,存了一辈子的钱!”
李明灿很有信心地说:“我会赚更多给他们的。你别担心,我很快就会卖出第一件,等你回来,我请你吃饭。”
我不小心把啤酒撞落在地上,也顾不得去捡它。
我大声说:“明灿!你知不知道动物园旁边是农林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