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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像是提醒了黑社会们似的,他们朝着于凛凛团团围了上来,笑得诡谲又阴沉,而珠裕邻的便宜爹则被他们遗弃在身后,似乎真的对他没有兴趣了似的。
虽然赌瘾在身,但好歹也是父亲,亲手养大的孩子怎么都是心疼的,如今被一群黑衣人带走,若是被折辱……
一想到这里,珠父的心里满是悔恨。明明是他的赌债,裕邻这孩子一直都这么乖这么上进,为了赚钱连普通女孩子的人生都没能拥有,恋爱都没谈过一次,而这些全都是因为他!因为他这个没用的父亲!!
“住手!你们给我住手!!放过我女儿!!冲着我来啊你们这群人渣!”珠父充满愤怒地大喊着,一双眼睛里已有了泪水。
“吵死了,塞了他的嘴。”黑社会的头头一声令下,珠父就只能发出绝望的呜咽声,而被捆住的身体挣扎不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群人将于凛凛带走,而他被丢在身后,不由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早在一开始,他就不应该。不应该染上赌瘾,不应该找黑社会贷款,不应该让珠裕邻陷入到这种危险里。明明是他犯下的错啊!!即便再这么悔恨,于凛凛也已经跟着那群黑社会们走了。
眼见着于凛凛逆光的身影和着那一堆不怀好意的黑社会们消失,珠父的泪水再也忍不足,顺着眼角纹路狼狈地流下,珠父蜷曲着身体,动弹不得,只剩下细碎的呜咽声在这黑暗幽闭的空间里响起。
于凛凛在一群黑社会们的包围下出了工厂,令于凛凛没想到的是,黑社会的头头似乎被刚刚于凛凛的演技所打动,也认为卖掉她得到的利益更大,当即就掏出了匕首,抵住了于凛凛的脖子。
“敢和黑社会讨价还价,小妞儿你的胆量倒是不小。”理着平头的眯眯眼黑社会头头用冰凉的匕首刃抵着于凛凛脖颈的肌肤,笑得一脸猥琐,“以你的容貌,直接一次性卖掉不就拿回了钱了么,老子可没这么大耐心还等个一个月你还钱来。”
面对着脖颈贴着的匕首,于凛凛倒是一脸平静地回视着对方,没有一丝一毫的动摇:“我就任的酒吧是‘时雨’,一个月的时间,就能连本带利地还给你,但你若直接将我卖掉,我打赌你绝对连本钱都拿不回来。这么点帐,你都不会算吗?”于凛凛口吻极冷,说的话却让黑社会头头有了一丝动摇。
而于凛凛,就是为的这一刻,她猛地抬手抓过黑社会头头的手腕,往外一掰,在众人还未反应过来,目瞪口呆之时,对方手里的匕首“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于凛凛飞起一脚,直接将人踹翻在地,就地踩着匕首,压倒在对方的上半身上,看着纤细的手指已经掐上了对方的脖子。
于凛凛眼眸冰冷漠然,反射着月光,泛着泠泠的光。
“愚蠢的家伙,你不该惹怒我。”在黑社会惊恐的眼神下,于凛凛将手捏得更紧,唇边挽起一个冷笑:“不过是个放高利贷的罢了,比起真正的黑社会,你还差得远了。”
虽然也叫做黑社会,不过只是些软脚虾,比起那些组口,实在差太远了。
“连人都没杀过吧,你们。”于凛凛的嗓音像是浸了月光,如玉石般冰冷渗人。
于凛凛这话一说,那“黑社会”的头头登时瞪圆了眼睛,只觉得在自己脖子上的手在逐渐收紧,忍不住想挣扎,那手却像铁一般牢牢地扣紧了自己,压得他根本动弹不得。
这时候才觉得紧张、恐惧和懊悔,冰冷的杀意冻得在场所有人都一片僵硬,见对方一脸铁青,于凛凛徐徐一笑,这才松开手。
“你们所有人上都不会是我的对手。”她缓缓起身,弯腰捡起了刚刚踩着的匕首,捏着匕首的柄,在手心里转了转,紧接着单手一折,那匕首就被她轻松地折成了两半,另一半跌在地上发出“叮”的一声轻响。
“钱我一个月后会连本带利地还给你,今天到此为止。”丢下这句话后,于凛凛随手将另一半匕首丢在地上,踩着轻盈的脚步干脆转身离开。
只剩下一群黑西装们面面相觑,望着地上被折成两半的匕首,还有人不信邪地拿起来比对,在确认这是真的匕首,不是对方的障眼法时,堂堂大男人都被吓得面如土色,跌坐在地,半天才颤抖道:“天啊……这真的是女人,不对,这真的是人吗?!”
“老大……”有人怯生生地看向方才被压倒在地的头头,那人凝重着眉眼伸出手,“还……还不快扶老子一把!”
被拉起来后,那黑社会的头头长舒了口气,在心中感慨,太吓人了,还以为真的要被杀掉了,刚刚那杀气绝对杀过一两个人吧,这件事要不要和上头说一声呢……虽然钱不是什么大数目,不过大老板的手下有说过要留意人才,虽然这是个女人……
“老大,老大你怎么了?”耳畔叽叽喳喳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他不耐烦地一挥手道:“先扶老子离开这里。”
之后的两天于凛凛就压根没开机,便宜父亲自己借的高利贷,自然也不敢报警,直到第三天于凛凛才让他联系上,简单敷衍了一下情况,这次对方倒是一脸鼻涕一脸泪地赌咒发誓,再不会赌,不过于凛凛只是态度冷淡地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留给对方无限遐想与后悔。
对此,于凛凛只有一个评价——
该。
于凛凛每周四次在【时雨】的工作,每次都能遇到第一次给她送花的青年,似乎是知道她在这里弹钢琴之后,对方就成了她的忠实粉丝,每周她工作的几天都会风雨无阻地过来,给她送上花束,于凛凛都几乎以为对方要追她了。
徐正宇也偶尔会来,死皮赖脸地要走了她的联系方式之后,有时还会打电话邀请她出来吃晚饭,不过自从某次一起出去,于凛凛对他的殷勤只反问了一句——
“怎么,我是下一个猎物么?”
于凛凛这句话之后,徐正宇当即露出一脸受伤的表情,不过于凛凛也不为所动,这让那顿饭最后在沉默中不欢而散,而在徐正宇最后送于凛凛回到暂租的房子时,于凛凛只留下一句——
“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我不会上钩的。”
说完后,于凛凛便下了车,踩着高跟鞋头也不回地回了房间。徐正宇坐在车内望着她上楼的背影,她那层楼的灯光亮了又暗下去,久久未曾动弹,仿佛已成了一具雕塑。
他趴在方向盘上,痴痴地望着她那层楼的位置,心中蔓上的苦涩令他连笑都笑不出来。
他其实是想说,他妈妈要他回首尔了,他不日就要坐飞机离开,他想问她,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去的。他想告诉她,对他而言,她是不一样的。
在不知不觉的时候,他就已经无法从她身上移开视线。一见钟情,二见就已倾心,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这么一个花花公子,纨绔子弟,竟动了真情。
但是,对方却自始至终只将他当成了玩玩的对象——不,或许,她连玩玩都没有过。
这算什么,报应吗。徐正宇忍不住苦笑。
整整一夜,徐正宇都趴在方向盘上一动不动,望着她一片黑暗的公寓,抽了一根又一根的烟,整夜都不得而眠。直到天色蒙蒙亮,他才开车离开,彼时,他在心里与她轻轻道了一句,再见。
再也不见。我的初恋。
☆、第130章 壹贰〇黑道男子
在那之后,于凛凛再没见过徐正宇,不过她也并不在意。她每周四天会去【时雨】工作,其他日子她会研究点其他有趣的东西。人生太长,她已经习惯性地找点什么来做。或许……也正是因为还有可做的事情,才能够不想太多地走下去吧。
音乐能够抚慰人心。于凛凛已经很久没有任由自己沉浸在音乐里了。最佳学习音乐的时间已经过了,最佳学习时段是三到五岁,她已经不可能在音乐这条道路上有多么专业的造诣了。
虽然徐正宇在心中曾赞叹过于凛凛的琴声可比维也纳大师的演奏,但于凛凛若是知道他的评价,只会对他的评价太高而嗤之以鼻的。
外行可能会这么以为,但内行却知道,他们之间的差距是真正的天壤之别。
不过,于凛凛也并非是想要得到什么突破性的进展,毕竟自己已经错过了最佳学习的时间,那么就一定不会有多大的成就。但是,只要还有喜欢的心情在,这些东西总归可以聊以慰藉。
钢琴已经弹得纯熟,再进一步,也只能磨练技巧,在情感表现上反而愈发难以达成共鸣了。可能是她现在心中波澜不惊,已经愈发难以涌起激情了吧,正因为如此,弹奏的时候,也很难与作者达成共鸣。
现在的于凛凛,已经能够更高技巧更高难度的曲子了,不过乐声里总像是缺了点什么。大约也是为了找到这点“什么”,于凛凛开始尝试起了其他的乐器,笛子清脆悦耳的声音她很喜欢,大约是因为练习钢琴的缘故,对于其他的乐器,上手倒是挺快的,更何况她乐感很强,学起来事半功倍,虽然还有些难度,但这也是乐趣之一。
那每次都会来听她弹琴英俊青年依旧还是每每都来捧场,每次却只是送她鲜花,也不多说些什么,也从未开口约过她,久而久之,于凛凛就无视他了。
有一次酒吧里就有人闹起事来,虽然是济州岛上档次较高的酒吧,但也总免不了多少有喝醉的人,头脑发热的情况下,再加上非富即贵,狂傲的性子,一言不合的情况总是有的。令于凛凛有些意外的是,这酒吧也是有每月上缴保护费,是被“罩着”的。
于凛凛当时还在弹琴,就听见酒吧里响起了酒瓶砸在地上的清脆响声,紧接着一阵喧闹吵嚷,台下黑乎乎的几个人头就拥攘一团了。
于凛凛被主管叫下台来,一脸忧色地让她先在台下等等,等事态平静了再走,免得被误伤。紧接着主管就侧过头命令一旁的服务生,“快给哲锡哥打电话。”
于凛凛倒是无所谓,不过上班时间还没结束,既然主管叫等着,于凛凛便待在吧台边,还要了一杯果汁喝着。
没过多久,被称呼为“哲锡哥”的男子就到了。昏暗的酒吧灯光下,于凛凛可以看见那是个挺高大的男人,大概有一米八左右的身高,肌肉很结实,这么冷的天气,他也只穿着一件薄薄的黑色T恤,外面套着一件长款风衣,一进门,就将风衣脱下来丢到一边。
于凛凛就着灯光还能看见他里面的T恤衫里鼓起的肌肉,还有胳膊上张牙舞爪的纹身。这男人看着也不过二十四五的年纪,却有股不符合年纪的沉稳,面无表情的脸上显得有些阴郁,鼻钉反射着灯光格外耀眼,唇角还挂着唇环,一头剪得很短的头发,引起于凛凛注意的是,他那双眼睛有如冰雪一般明亮清澈,极短的头发下耳朵上打满了耳洞,透出一股不安于世、愤世嫉俗的中二气息。
但是,明明又是显得格外沉稳的男人。于凛凛心中觉得有趣,她能感觉到男子身上不同于普通人的气场,不过她也没什么出声的想法,倒是主管像是松了口气似的迎上去。
来这酒吧消费的个个都是他顾客,而且身份可能都不低,就说今天打起来这俩,一个家里开连锁酒店的,另一个家里也是做房地产的,两人可都算是富二代级别,不过做房地产这个家中是暴发户,这才被连锁酒店家的少爷嘲讽,这可不,一言不合打起来了。
一个是李少,另一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