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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女主难为人-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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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凛凛:“……”
  早知道就该提前两天离开……不过,他是怎么看到她机票的?她明明是手机订票直接在机场取的,应该没让他看见才对……
  于凛凛刚想完,一个人忽然匆匆冲上了飞机,在看见她时,眼睛一亮,蓦地抓住了她的手。
  “还好你还没走。”于凛凛诧异地回过头去,徐正宇正站在她身边,目光炯炯地凝视着她,一脸的兴奋。
  于凛凛:“……”这一个又一个的还让不让人消停了,还能不能行了!
  “我都知道了。那天之后,没过多久,我就都查到了。”徐正宇认真地凝视着于凛凛的面容,目光深情。
  “我知道你是不想连累我,所以要去维也纳,所以,我也要和你一起去,就我们两个人……”徐正宇表白的话说到一半,忽然撞上了坐在里面的车哲锡死鱼眼的目光,登时嘴角一抽——
  “我去,你这个疯子怎么在这?!”徐正宇惊呼了一声,一脸气愤地瞪着他,就差拿手指着人鼻子喊了。
  于凛凛已经不想问他们是怎么知道自己航班的了。她只是叹了口气,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明明已经拒绝得这么彻底,为什么还要像牛皮糖一样贴上来?
  徐正宇退而求其次地坐在了车哲锡的身边,隔着个车哲锡望着于凛凛招手。于凛凛终于忍无可忍道:“你们都没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了吗?”总跟着她算是怎么回事?
  “哦我啊……你知道的,我不一直都是个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嘛。”徐正宇望着她眯着眼笑。
  于凛凛:“……”是个无业游民你有什么好得意的啊!!好吧,这家伙根本就是个富二代,可以说是多得只剩下钱了的类型,和他说有个鬼用。
  于凛凛按了按额头,望向旁边的车哲锡。
  “你呢?”
  “……”车哲锡似乎是思忖了一会儿,才硬邦邦地回答:“扩展业务。”
  ……你个黑道少主是要扩展什么业务要扩展到国外啊!这世界真是太疯狂了,真的是够了!
  听到车哲锡的话后,徐正宇狠狠瞪了他一眼,当即道:“况且我进修过一年的音乐学院,我可以给你提供信息啊!”
  于凛凛漠然地扫过他们两人的面孔,艰难开口:“……你们真无聊。”
  “有些事是不能退让的。”车哲锡望着她,黑色的瞳仁里逐渐亮起了神采:“我休假了一年。”
  “一年后,我会回韩国。”所以,起码这一年,想要任性地陪在你身边,无论你的态度如何,都想要,起码能充当你的右手。
  “哼哼!”徐正宇得意地扬起头:“我能待很久的,不然我就和裕邻你一起考音乐学院吧,我想想我之前休学的学籍应该还在……”
  于凛凛:“不用了你们还是现在就回去吧= =”
  这趟旅程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啊……于凛凛也搞不清楚,甚至,她都搞不清楚,自己心底涌起的温暖是什么。明明,一开始就是抱着绝对要推开的心思在拒绝的,应该是要觉得很烦的,应该是……
  应该是欺骗自己也欺骗别人地活下去的。
  所以一开始就没有留下后路。可是……为什么会被看出来是撒谎,又为什么会被找到……
  “算了,随便你们。”最后也只能这样说。一边告诉自己是无可奈何,一边却又觉得,果然……有人陪伴在身边是真的很好。
  一年后。
  “车哲锡你这个贱人!自己走就走了吧!还把我的消息告诉我妈——”整个维也纳音乐学校里传来一声愤怒的大吼,登时惊飞了一群栖息的小鸟。
  “天哪,这么神圣的音乐殿堂,是谁这么粗鲁……”有老师都在胸口划起十字来了。
  徐正宇盯着手里的手机,阴森森地磨了磨牙齿。他的信用卡被全部停了,然后手机上只有一条来自与徐女士的消息——
  “马上从维也纳滚回来,否则我亲自带人去‘接’你。”徐正宇紧紧地一握手机,差点把手机生生抓碎。
  “砰砰砰!车哲锡你有本事打小报告,你有本事开门啊!砰砰砰!开门啊开门啊你这个……”徐正宇立刻回了学校附近的家门口,开始拼命敲起门来。
  门很快被打开,车哲锡目光不善地瞪着他:“闭嘴。”
  徐正宇刚想理论,门里的音乐声流淌而出传进了他耳朵里,一时不由愣住。
  “是李斯特的《钟》……”他愣愣地嘟囔着,本来的怒意消散,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而车哲锡,早在说完闭嘴之后就回去客厅了。
  欧式装修的房间里摆放着一台漆黑的钢琴,有个女孩正坐在钢琴面前弹琴,她的手指灵活如蝴蝶翻飞一般美妙,音乐自她的指尖流淌而出,音色圆润优美,没有一丝阻滞。复杂的变奏和回旋编织成一声又一声清脆悦耳的钟响。
  “比第一次还要更美妙……”徐正宇也跟着进了门,痴痴地凝视着于凛凛弹琴的身姿,她和钢琴一同沐浴在阳光里,宛若重生一般美好。
  一曲奏罢,徐正宇眼眶里已是含了眼泪。她练习了很久,《钟》这首曲子变奏和回旋实在太多,对于专业钢琴师都很困难,对手的负荷很大,她常常弹不完整个一首就会因为手疼而停下来。
  车哲锡则是起身半跪在了她面前,握住了她的指尖,帮她按摩起右手来。他微微低着头,神情专注地凝视着她的右臂,仿佛那就是他最珍贵的宝物似的。
  徐正宇觉得这幅场面简直太刺眼了。他握紧了手机,望着那两人,眼眶中的泪又再次被他憋了回去。
  等按摩结束之后,于凛凛站起身来,拥抱了车哲锡。
  于凛凛踮起脚尖凑到他耳边,轻声道:“谢谢你。”这是个充满了感激的拥抱。从最初的全然拒绝,到他们二人硬搬进她的公寓,逐渐变成朋友,又比朋友更亲密……
  车哲锡手轻轻落在她的背上,拍了拍。这个拥抱这么短,对徐正宇而言又那么长。他在愣神时,于凛凛已经松开了车哲锡,微笑着冲他扬了扬手。
  仿佛被什么控制了似的,徐正宇飞快地冲了过去,猛地将人抱了起来,就这么抱着人甩了起来。
  “太好了——太好了!你做到了!我早就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
  “放我下来啊啊啊——”车哲锡环胸望着于凛凛笑起来的面容,眼里盛满了温柔。
  机场。
  “还真没想到是送你们两个一起走。”于凛凛笑着道。
  “钢琴一天不能弹超过四个小时,不要提重物,晚上十点之前要睡觉,……”车哲锡面无表情地对着于凛凛一条又一条地吩咐。
  徐正宇:“……你是管家婆啊= =”
  车哲锡:“……每天给我打电话。”
  徐正宇:“喂!你谁啊,凭什么,裕邻给我打电话。我就回去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就飞回来陪你。”
  于凛凛笑:“还是好好陪陪你妈妈吧。”
  “放心吧。总有一天,我会成为钢琴大师,那时候,你们可是要在报纸上看见我了。”
  笑着送两人上了飞机之后,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于凛凛接起手机,声音柔和:“布莱特老师?嗯,马上回来……咦?亚洲巡演?现在的我的话……”
  “好的。”于凛凛挂了电话,愉快地走出了机场。虽然那时右手伤的这么严重,却反而得到了意想不到的东西,第一次这么近的感觉到音乐,正因为失去,才察觉到重要,才与钢琴引起了共鸣,才学会了用音乐抒发感情,也才因此邂逅了被称为“李斯特后人”的布莱特大师。如果没有车哲锡和徐正宇在身边,她肯定无法做到吧。想起那两人,于凛凛就觉得十分温暖。
  亚洲巡演吗……可能再见面的时间会意外的短也说不一定啊。于凛凛微笑。

  ☆、第144章 番拾壹徐正宇
  
  徐正宇第一次见到于凛凛的时候,就觉得她是个很神奇的人。明明帮她赶走了那些为难她的黑西装们,却反而被她觉得多管闲事。不过徐正宇本就是将“绅士”二字贯彻在骨子里的人,那时也只是觉得她更有趣罢了。
  众所周知,他徐正宇从来都是凭着兴趣行动的类型,所有感兴趣的东西就想看个清楚,所以他对简单的,没有故事的女人不感兴趣。而事实上,他也是这样一个浪荡子,高兴的时候他鲜衣怒马玩得放肆,不在意他人目光,不开心的时候,他说走就走如风般潇洒,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正宇一直秉持着自己的信念,力求让自己的人生过得毫无遗憾,多彩多姿。他一直认为,既然生为富二代,就该好好当个纨绔,没有那个能力,就干脆把这个位置让给更合适的人。他喜欢运动,喜欢音乐,喜欢玩乐,喜欢飚车,人生短短数十载,他喜欢的东西这样多,反正有钱,又为什么要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呢。
  有钱,任性。
  就这么一直放荡着,一直纨绔着,直到遇到她。
  在遇见她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浅薄,是因为富二代的身份吗,他只想着玩耍,开心,过得恣意,却从未想过压抑自己玩乐的心,从而做到什么大事。在遇到她之后,他压根不像那个身经百战、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他了,变得像个愣头青小子似的,毛毛躁躁、不知所措,想要为她做些什么,可她却无懈可击。
  充满了谜团,又无法下手的女孩儿。明明该是处于最艰难的时刻,却能时刻保持从容,好像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越接近她,越能发现她有这样多的谜团。
  似乎是察觉到自己已经不受控制地陷得深了,徐正宇想要挣脱,却在不知不觉间就掉了坑。这么被她带领着,偏离了自己的轨道,跟着她的步伐走。第一次觉得这么有趣,第一次觉得每一天都充满了惊喜,第一次觉得一天不见甚是想念。
  他从未有过这种感觉,所以在对方并无这种感觉,还冷漠地拒绝了他产生这种感觉时,徐正宇的心瞬间冷了下来。她明明待人亲厚,微笑得体,从容优雅,好像没有什么能拦得住她,无论她站在哪里,都像是一朵高洁盛开的花,不会染上一滴污泥。
  这时候才想要努力挣脱试试。与她一起,总能感觉到自卑感。她在尝试自己所有的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而他却只是行乐至上罢了,从未想过要得到什么,也从未想过未来要做什么。他似乎从未能够专注地做一件事,像个静不下来的小鬼。
  而她,似乎也只将他当成没成熟的小鬼。
  “一个心智、行为成熟的男人,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如果只是满足于眼前,享乐至上,那不过是他没成熟的标志。”于凛凛曾这样拒绝他。
  “抱歉正宇啊,对我而言,你还太幼稚了。我不可能和一个幼稚的男人在一起,更不可能轻率的把未来托付给一个幼稚的男人。”
  他一度无法开口反驳。所以,他坐上了回到首尔的飞机,灰溜溜的。
  后来发生了很多事,她也到了首尔,他又一次遇见了她,她甚至还假扮了功灿的妹妹,手受了几乎无法回转的重伤,前往维也纳进修钢琴,一直都未放弃。
  他跟着她去了维也纳,在未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想要成就的事业之前,他跟在她身边,一起进了维也纳音乐学院,继续自己荒废了一半的学业。
  他这样的贵族小孩,乐器总是精通一两样的,例如钢琴、小提琴等,这次他却选择了长笛,大约是因为那种要涌上全身力气吹出音节的乐器,让他能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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