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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 作者:尼罗-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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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处是看不清人的,只能是凭着感觉寻找。小鹿一屁股坐在了程廷礼身边,拔下瓶塞给他倒了一杯酒。程廷礼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又清了清喉咙:“你不喝点儿?”
小鹿一摇头:“我不爱喝。”
程廷礼连着喝了半瓶烈酒,此刻的酒精与方才的极乐混合了,让他有点恍惚。侧身依靠向了旁边的小鹿,他忽然梦游似的开了口:“小鹿,别离开我。”
小鹿没言语,也没看他。
他用肩膀蹭了蹭小鹿,声音有些可怜:“我错了,别离开我。”
小鹿感觉他这话来得不大对劲,扭头看了他一眼,可是又看不清他的神情,只听他带着醉意低声叹息:“一眨眼的工夫,我就老了。我早就说过,我老了之后也不会难看,倒是你,你那长相不禁老,你信不信?年轻的时候,我巴结你,等到老了,就该轮到你巴结我了,你信不信?”
小鹿攥住酒瓶颈子,仰起头灌了一口酒:“你认错人了,我是他儿子!”
程廷礼转向他,将一根手指竖到了唇边:“嘘……”
然后歪着脑袋枕了小鹿的肩膀,他自顾自的继续说道:“你死了,可是你儿子还在。他比你年轻,比你漂亮……”
小鹿将酒瓶举到他的头顶,将一瓶酒慢慢的淋到了他的头上。程廷礼仰起头张开嘴,闭了眼睛去喝那酒。喝了几口之后低下头,他缓缓倒进小鹿的怀里,开始无意识的嘿嘿发笑。
小鹿把烂醉的程廷礼拖到了台球桌上。桌子非常的大,一半的面积便够他蜷缩着侧卧了。面对着小鹿喘息着,他的头脸衬衫全被烈酒打湿了,裤腰则是胡乱缠着大腿。下身器官软缩横垂了,正是没遮没掩。
小鹿站在他对面,面前摆着整整齐齐一排台球。对准了对方的下腹部,他轻轻推出一只球。
台球无声的滚过桌面,可惜得很,半路偏了方向。
于是小鹿又滚出了第二只和第三只。这一回,它们全都正中了目标。
小鹿无声的笑了笑,这一刻他感觉力量又回到了自己身上,暂时不吃药也可以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小鹿发现自己想要对付程廷礼的话,只有反守为攻一条道路。他不去压迫程廷礼,程廷礼就要来压迫他。而他尽管对男人有莫大的兴趣,也不再回避畏惧情欲,可是无论程廷礼在他身上做了多少水磨工夫,他也还是不喜欢乖乖的躺下当兔子。
原因不在身上,在心里。他是断一阵子荷尔蒙药片都要疑神疑鬼的人,让他乖乖的趴下承欢,那等于要了他的命。自从回到了程廷礼身边之后,他几次三番的被人要命,死是没死,可那种痛苦也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尽的,如果能避免,还是尽量避免为好。
程世腾有心无力、护不住他,不但护不住他,还跃跃欲试的总想从他老子手里分一杯羹,他老子倒是大方,竟然也默许了,大概是知道儿子吃不掉小鹿一块肉。小鹿先前总是贼心不死的想要找靠山,找不到靠山,至少要找个伴侣,兜兜转转的找到如今,他总算是死心了,不找了。
死心也有死心的好,自己打自己的主意,别有一番清净利落。
在阴雨靡靡的下午时分,程世腾进了小鹿的房间。小鹿正站在窗前向外看,闻声回头面对了他,因为是背着光,所以整个人成了黑影子,黑得几乎面目模糊。
程世腾没说话,只站定了看着他。及至看够了,他大踏步的走到小鹿面前,抬起双臂拥抱了对方。微微低头吻住了小鹿的嘴,他很灵活的勾出了小鹿的舌头。轻轻含住了对方的舌尖,他津津有味的舔吮了许久。
然后带着小鹿挪向大床,他用双手撩起了对方上身的衬衫,嘴唇轻轻巧巧的一路下移,最后结结实实的贴上了对方的胸膛。一边向下亲,他一边缓缓的跪了下去,两只手也顺势从脊背滑到了屁股。
小鹿仰起头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动情,但是也能忍受。不是忍受小的,就是忍受老的,这便是他追求爱情的下场。愿赌服输,没有办法;只是,他禁不住再输了。
因为前头工夫做得很足,所以在进入正题之时,小鹿并没有感觉到很疼痛,只是心里过不去那一道坎。身体被撑开侵入了,程世腾像连珠炮似的往他最深处撞,他起初是又恐慌又难堪;后来不恐慌了,只剩了难堪;再后来难堪也没了,他在程世腾的怀中出了很多汗,前头那根小东西微微的有一点硬,后头被程世腾一下一下顶着,顶出了前头一滴一滴透明的汁液。他开始一阵阵的颤栗,这是快活的颤栗,然而心中依然想要逃,因为看它不是个好快活,不是个男子汉该有的快活。
事毕之后,程世腾压着他,还保持着交合的状态不肯分开。嘴唇凑到他的耳边,程世腾试试探探的开了口:“小鹿,假如我能带你远走高飞的话,你——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小鹿不假思索的一摇头。这问题是根本无需考虑的,因为他是彻底的不信任程世腾。
程世腾沉默了良久,最后又道:“如果你改了主意的话,随时告诉我。我现在……总之我会想办法。”
小鹿这时忽然开了口:“我想搬出去住。”
程世腾一愣:“搬出去?”
小鹿侧过了脸,望着前方答道:“对,给我找处房子,我搬出去。原来我有地方去,回来不过是暂住;现在我没地方可去了,又是这么个不当不正的身份,总这么住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
程世腾盯着他的侧影轻声说道:“那你岂不成了……”
后头的话没说出口,因为感觉是侮辱了小鹿。再说小鹿是只可以往家领,不可以往外送的。他十八岁离开了自己,过了这些年,好容易又回来了,怎么还能再推出去?
这时,小鹿轻声答道:“我就是。”
然后他回过一只手,推了推压在背上的程世腾:“你下去,让我洗个澡。别让他看出我和你干过。看出来的话,他也非得要一次不可。他麻烦,我受不了他。”
程世腾听了这话,心中却是一酸:“我不麻烦?”
小鹿回头看了他一眼,看过之后,却是转向前方,意味深长的叫了一声:“大哥。”
程世腾心里震了一下,知道小鹿这一声大哥,其实是在骂自己。
小鹿越想越觉得自己必须离开这里——离不开程廷礼的手心,至少离开程廷礼的后宫。终日游荡在这座楼里,他像是被混沌空气堵塞了七窍,目不能视、耳不能闻。程廷礼在楼中布置出了一处小型的酒池肉林,触目之处,皆是声色,他也是声色的一部分,尽管副官们都尊称他一声鹿少爷,仿佛他比他们更高贵。
这天夜里他枕着程廷礼的大腿,把这要求对着他又提了一遍——这一遍才是正经发表,在这个家里,儿子永远落在老子的下风,程世腾说一万句,敌不过程廷礼的一句。
说这话时,他光着膀子穿了一条睡裤,程廷礼则是彻底的一丝不挂。性器横搭在大腿根上,紧挨着他的脸。他对这东西倒是不大讨厌,尤其程廷礼又总是把它收拾得干干净净,仅有的一点气味,也是它固有的。有时候他几乎有一点庆幸,因为程廷礼保持着一副年轻的好皮囊,让他即便心中没有爱意,也能敷衍对付着和对方肌肤相亲。
听了小鹿的话,程廷礼低下头,借着灯光仔细看了看他的脸:“这是怎么想起来的?下边有人给你脸子看了?”
小鹿一摇头:“没有,是我自己想搬。”
程廷礼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这儿多好哇!”
小鹿低声答道:“人多,看着眼乱。”
程廷礼笑了:“事儿真多!”
小鹿抬眼看着他,看他两鬓添了几丝白发:“行不行?”
程廷礼垂下眼帘,显出了内双眼皮的长长痕迹:“那我要是想你了,怎么办?”
小鹿看他笑眯眯的,又摆出了要和自己谈情说爱的架势,心中就有些烦躁。欠身向上探了头,他恶狠狠的反问:“你说呢?”
程廷礼看了他这反应,不但不生气,反而像是很享受:“宝贝儿,我怕你自立了门户,会让我吃你的闭门羹。”
小鹿向下枕回了他的大腿,两只眼睛依然盯着他:“我闭了门,你正好关门打狗。”
程廷礼笑了:“你是小狗儿吗?”
小鹿答道:“我是落水狗。”
程廷礼微微张开了嘴,舌头随即在唇间一游,眼中有了垂涎三尺的笑意:“爱我吗?”
小鹿看着他,没回答。
于是程廷礼俯下了身,哀求似的又问了一遍:“爱我吗?”
小鹿抬手拂乱了他一丝不苟的短头发:“你听我的话,我就爱你。”
程廷礼拉下他的手,将他的手捂到了自己胸前,同时柔声说道:“哄哄我,你若是爱我,我就听你的话。”
小鹿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一挺身坐起来,跪到了程廷礼面前。
抬手将对方凌乱了的短头发向后捋去,他让程廷礼露出了饱满宽阔的额头。现在在他眼中,面前这人完全不是干爹了,不是亲人了。
现在这人只是个男人,一个尚存几分青春痕迹的、还没衰老到令人不堪忍受的男人。
闭上眼睛把嘴唇贴上对方的额头,小鹿深吸了一口气,这口气吸得很长,吸到最后有一点颤。程廷礼闭着眼睛昂起头,想当下是午夜梦回,疑似故人来。
翌日清晨,程廷礼开始吩咐人去给小鹿安排房子。其实若是做起长远的打算,无需小鹿提出,他自己也感觉不能总把这孩子放在这里。他是常在这一处宅子里接人待客的,这里人多眼杂,并不算肃静;而他在张家口和平津之间来回跑,又不可能永远带着小鹿同行。既然把这孩子弄回来是要“养”的,那就按照规矩来,找个好地方把他养安稳了,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比什么都强。

、第一百一十二章

小鹿如愿的搬了家。
新家位于英租界,是一幢很幽静的二层小白楼,楼前楼后也有庭院,庭院不大,但是颇精致,有小丛的花与小丛的草,院门是雕花铁栅栏门,刷了黑油漆,衬着门后的小白楼与花草树木,颜色也是既分明又调和。
这么好的房子,却显然是空了许久,尽管提前被仆人彻底的打扫布置过了,可小鹿在进门的那一瞬间,还是感觉此地人气稀薄,没有上一位住客的气味和痕迹。楼中凡是能够换也应该换的家具摆设,全被程廷礼下令换成了新货——新居配新人,也算成全了程廷礼的夙愿。
当然也有美中不足,楼前楼后总有便装的保镖徘徊,小鹿是可以自由出入的,只是不可以走出保镖们的视野。
程廷礼最近比较忙,在这处小白楼里过了一夜之后,翌日早早的就离去了。他前脚刚走,后脚便来了拎着蛋糕盒子的程世腾。大清早的,也不知道他从哪里买到了刚出炉的栗子蛋糕,把蛋糕直接送进了餐厅里,他在餐厅门口遇到了一张熟面孔——李国明。
小鹿身边不能没有管事的人,这个人既得有眼色懂高低,又要够伶俐会跑腿,尤其是要能够体会程廷礼的心思,做程廷礼的耳目看管着小鹿。在程廷礼身边,这样的人真是太多了,但是既能称职,又能和小鹿搭上话的,似乎只有一个李国明。李国明没脸没皮笑嘻嘻的,同时又是十分的勤谨听话,在程廷礼眼中,宛如一条聪明的小母狗。这小母狗他留着没用,正好派给小鹿使唤;小母狗自己也很愿意,因为程廷礼已经连着半年多没碰过他了,他这个款式的青年在程廷礼这里不是很吃香,他自己琢磨着,这日子再过个一年半载,自己兴许就得被打发出去了。与其如此,不如换个地方,高枝这种东西,东家攀不成攀西家,跟着鹿少爷混一混,兴许也不错。
李国明也是刚起床不久,做整洁利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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