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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点奇怪了,话说自家大王已经数十年没有下山了,这妇人怎么看也不会超过20岁,自家大王是怎么知道和她有关的事情的?
第三卷 虎啸南瞻
第一百八十七章 大将翁仲
“不瞒大人说,民女……民女……”这等故意骗人的事情这妇人显然做的不多,因此一句撒谎的话竟是结巴了半天也说不出来。
刘峰怜其遭遇,叹了口气,手一挥,平地里刮起好大的风,把自己和许仙卷了起来,浮坐在空中,对一脸惊诧的妇人说道:“事到如今也不瞒你了,我们不是普通人,你要是真想找到你家夫君,就跟我们走吧!”
那妇人赶忙跪伏于地,磕头如捣蒜,泣道:“还望两位仙长告知民女我家夫君的下落。”
“孟姜女,你家夫君在那里想必你也知道,如果按照你现在的速度去的话,恐怕等到了以后,连他的尸骨都看不到。”
孟姜女哭长城的事情,在后世可谓家喻户晓,他和白蛇传、梁山伯与祝英台还有牛郎和织女并称中国古代四大爱情传奇,刘峰想不到自己不但盗了其中两个的版,现在还真真切切的遇到一个。
“难道我家夫君真的被征去筑长城了?”孟姜女虽然早已经知道,但还是报了万一的侥幸心理,现在听了刘峰的话,还是有点不想相信。
这样的事情遇不到也就算了,既然遇到了,那便是有缘,刘峰说不得要帮孟姜女一次了。现在就是要看看万喜良的命够不够硬,现在是不是还活着。但就刘峰知道,孟姜女找到万喜良的时候,万喜良才刚刚身死一年多。按照她现在地速度,要走到长城。恐怕最快也要一年多,所以万喜良还活着的希望还是很大地。
元神向周围一扫描,刘峰指着北方对孟姜女说道:“离此百里有余的地方有一个小镇,你先到那里歇息一晚,明日我就带你去边疆找你的夫君。”
“民女不累,仙长,仙长,你现在就带我去吧!”要不是刘峰浮空的高度足够,恐怕现在孟姜女已经爬过来抱住他的脚了。
看着孟姜女可怜。许仙有忍不住暗中拉了一下刘峰的衣角,传讯道:“大王,要不咱们现在就带她去吧!”
刘峰狠狠的瞪了许仙一眼。他也知道孟姜女着急。但长城的范围那么大,就是有自己带着也不见得一天两天就能找到,而孟姜女的身体已经明显扛不住了。再急也不急于这一日半日地时间啊!
知道自己现在说好话她也听不进去,刘峰故作不悦的呵斥道:“我帮你寻找你的夫君已经是看在你可怜地份上了,你哪来那么多地要求?现在我的决定就是先去那小镇休整一天,你爱去不去,不去拉倒。”
“仙长……”
看孟姜女还要祈求,刘峰脸色一暗,冷声道:“你要搞清楚,我现在是决策者,你只有听和不听两条路。听。那咱们现在就去那小镇休整一晚;不停,你走你的路。我过我地桥,全当今日没有见过。断然没有第三条路给你走。”
见这“仙长”和自己心目中的“仙长”大相径庭,孟姜女一时间有点愣了,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
刘峰见状,纠正道:“还有,我们不是什么仙长而是妖怪,现在你还要我们帮忙么?”
孟姜女辛辛苦苦这么多年,她也知道刘峰可以说是他目前唯一的救命稻草,哪里还顾得上什么神仙、妖怪,赶忙点头道:“一切任凭仙长吩咐,民女自无不从。”
“好了,好了,也不要称呼什么仙长不仙长的了,我听了心烦,你就称呼我刘峰,称呼他许仙就可以了。”刘峰指着自己和身边的许仙说道。
刘峰这么说,孟姜女可不敢这么做,但也不敢违背刘峰的意思,只能躬身道:“民女多谢刘先生和许先生的帮助。====”
刘峰再不多话,一挥手,卷起一股妖风,把自己和孟姜女三人带到那小镇的附近,三人一起到了小镇休整了一晚,顺便给孟姜女买了几套得体的衣服,第二天才朝边疆赶了过去。
以刘峰地手段,就是带着一个凡人,速度也快地很,不到半日的功夫就已经到了边疆,只是此时后世延绵万里地长城还没有修好,因此都是断断续续的,三人找了足足半个月的功夫,都没有打听到万喜良的一点消息。
这一日刘峰正带着孟姜女赶路,刚刚越过一处秦军的驻地,就见一柄连杆足有两丈,锤头直径五尺有余的大锤夹杂个破空之声朝空中的刘峰三人飞了过来。
刘峰和许仙也还罢了,孟姜女何曾见过如此阵仗,早已经吓得面无人色,冷汗出的衣服都已经沾在身上了。
刘峰顿住身形,朝着那大锤一挥手,它就以比刚才还快了数份的速度朝飞来的地方砸了回去。然后一个身高一丈多,换算成现在的高度,足足三米有余的高大身影出现在大锤的下方,单手稳稳的接住飞回来的大锤,怒喝道:“大将翁仲在此,那个敢在这里撒野。”
“翁仲?”这个人刘峰有听说过,据后世野史的记载,此人是秦国的一员猛将,力大过人,据说连鬼神都害怕他。
停住风头,带着许仙和孟姜女稳稳的落在地上,刘峰示意许仙保护好孟姜女,自己孤身一人向前两步,朗声道:“早就听说秦国有一位翁仲将军,力大过人,山野之人不才,便想来见识一下,不知翁仲将军可敢与在下一战?”
就刘峰看来翁仲勇猛过人应该是确有其事的,因为后世不管是哪个朝代的皇家墓葬,这翁仲的都是必不可少的守护墓葬的人选。影响力能达到这个份上,理论上来说,多少应该是有些能耐的,而且现在这个世界又是一个神话的世界,发生什么事情都不算奇怪。
“哈哈哈哈……”回答刘峰的是一串粗狂的笑声,过了好一会,才听一个如若晴天炸雷的声音说道:“你是何人,报上名来,既然知道大将翁仲在此,还敢出言挑战,就凭这点,你就担得起好汉的称呼。”
“呵呵,不才刘峰,山野之人,没有什么名声,自认修道有成,便想会一会天下英雄。”说话的功夫刘峰已经上前了两步。怪异的是,用看的,他这两步的步幅都不大,但等他走完了,原本和翁仲数十丈的距离,就已经只剩下不足五丈。
翁仲也是识货之人,眼中精光一闪,沉声道:“好,算是有和我一战的实力。”
刘峰已经用元神探视过了,这翁仲根本就不是什么修士,而是一个标准的人族,却不知为何,能生出这等的怪力。因此刘峰现在也没有用什么神通,而是单凭**的能力,给翁仲表演了一下缩地成寸的功夫。
见刘峰手无寸铁,翁仲也不想占他的的便宜,把手里的大锤往旁边一扔,震得方圆数十丈的地面都在颤抖,蒲团大小的两只手一拍,发出震耳的掌声,说道:“本将军看你手无寸铁,咱也不能占你的便宜,这就陪你徒手玩一玩。”
他好像对刘峰的这种挑战者很有兴趣,恶狠狠的狞笑道:“丑话先说在前边,本将军打的兴起下手就没有个轻重,如果一不小心生生的把你撕了,你可以找你的朋友为你报仇,本将军热烈的欢迎。”
刘峰负手而立,淡然的笑道:“我倒是和将军不一样,下手的时候很有分寸,因此将军可以放心,鄙人绝对不会失手伤了将军。”
“好,好胆色,那就让本将军看看你到底都有些什么手段。”话说完,翁仲只往出跨了一步,他和刘峰之间五丈多的距离已经拉近到咫尺之隔,与此同时他的一双大手也朝刘峰的双肩抓了过去。
“将军倒是一个信人,说是要撕了我,就当真要撕了我,不过只怕将军这些手段可能对在下有点不管用吧!”刘峰一个滑步就脱离了翁仲的攻击范围,闪身来到他左边数丈的位置,好整以暇的说道。
翁仲转过身来,大笑道:“恩,果然是好手段,比之前所有人的速度都要快,但你难道真的就以为本将军只有力大么?”
话说完,翁仲不给刘峰反应的机会,脚下一用力,人就朝刘峰飞了过去,直到他的身影已经出现在刘峰的身边,他原本站着的地方才突然发出哄的一声,然后毫无征兆的陷了下去。
“将军威武,将军威武。”翁仲带的这些士兵显然并不是第一碰到这种事情,此时不但没有人警戒,反而都围成了一圈在这里给翁仲加油。
孟姜女也听过翁仲的大名,再见到翁仲那异于常人的体型,心中竟是有点不看好刘峰,赶忙问身边的许仙道:“许先生,您看刘先生能赢么?”
许仙摇了摇头,正要说话,看到孟姜女焦急的神色,笑道:“误会,误会,我摇头并不是说刘兄赢不了,而是想说他和翁仲根本就不在一个等级上……呃……”眼看自己越解释孟姜女的神色越是焦急,许仙只能干脆的说道:“最多一炷香的功夫,那翁仲应该就要败了。”
明天出远门,后天才回来。明天的两章已经写好,到时会定时发布上去。后天的则要等到晚些时候才能发。就目前来看,应该是后天早上9点半的章节会和晚上20点的章节一起发布。
第三卷 虎啸南瞻
第一百八十八章 都市异能(一)
我晕,上一章的通告发的白痴的很,我那会是9号写好的,本来想说10号正常更新,11号推迟,想不到意思表达的如此错误,流风在这里先给大家道歉了。
第二章晚点送到。
面对翁仲夹带着破空之声的一拳,刘峰不闪不避,举起他那相比之下小的可怜的拳头迎了上去,毫无花巧的迎了上去。
狭路相逢…………勇者胜。
当然,这是在实力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但刘峰和翁仲的实力明显不在一个层次上。刘峰就算没有天吴的精血,现在也是天仙的体质,又岂是一个凡人的**可以硬抗?
这硬碰硬的一击,刘峰自然是不动如山,反而是体型上比刘峰大了数圈的翁仲蹬蹬蹬倒退了三四步的距离,要不是秦国的士兵都比较有经验,知道自家将军战斗的时候不能靠的太近,恐怕按照翁仲的体型,现在踩死几个人都说不定。
当然,这些士兵并不是一开始就预料到翁仲要被刘峰击退,而是根据往日的经验,害怕自家将军扔出的人砸到了自己,却不想现在是这么个让人大跌眼镜的结果。不过这也算是歪打正着,还是有效的避免了自身的伤亡。
翁仲固然为刘峰“娇小”的身躯能够蕴藏这么大的能量而惊异,刘峰又何尝不为翁仲能够抵挡他天仙体质的一拳不受伤而感到惊奇。
周围的人,包括许仙也都奇怪的很,因为刚才刘峰两人拳头相撞所发出地并不是**相撞的声音。反而有点像金石撞击的脆响。不过只那一下,又想到**根本不可能发出金石的撞击声,因此,所有人都把他当成了自己地错觉。
“好。果然有些本事。”翁仲活动了有点麻木的手腕,狞笑道:“好长时间没有遇到你这么有能力的人了,看来今天我可以稍微玩的尽兴一点。”
刘峰惊讶归惊讶,但翁仲的本事他一眼就可以看的穿,因此并不在意他的话,笑道:“大话不要说地太早,到时候谁玩谁还说不定呢。”
翁仲显然不是一个善于言辞之人。不再接话,脚下一跺,人已经欺身上前,又是毫无花巧的一拳朝刘峰当头砸了下来。
那握紧了还有小号蒲团大小的拳头,配合上翁仲三米多高的体型,自上而下砸下来,当真是有万钧之力。拳还没有到,刘峰脚下的尘土已经朝着四周飞了出去。
刘峰依旧不闪不避,用一个霸王举鼎式。似缓实快的朝翁仲的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