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聚奇塔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异世我为皇-第2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夜幕沉沉,晚风阵阵,没有点灯的屋内一片漆黑,只有银白的半月牙射进来和远处的灯火,隐约分辨的出影子。

我站在窗口,睿泱蹲在屋角。

良久。

“不,不是的。”睿泱摇着头反驳。

有点意思:“呐,不是什么呢?”

“我,不会杀他们的。”磕磕绊绊半响,睿泱勉强说全一句话,语气却出乎意料的坚定。

“为什么?”我回头,面无表情。

睿泱抬起头,昏暗的光线看不清脸上的表情:“我知道他们讨厌我,恨不得我从来没有出现过,却因为责任和血脉,又不得不养育我。兄长他还是来了不是么?我不会伤害他们,甚至会保护他们,毕竟,是唯一的亲人。虽然,的确很讨厌。”

这是睿泱第一次说那么长的一段话,有理有据,条理分明,几乎让我误以为什么人穿越附身了,但,我勾起唇角,也只有这样的傻瓜才会有这样的论断。

阴森森的小路上,我停下脚步:“呐,溟庆,你说,我是不是很讨人厌?”

溟庆顿了一下,似乎没有反应过来我的问题,不一会就坚定的回答:“主上,你不讨人厌。”

“为什么?”我问。

这回溟庆思考的时间明显加长,其实这个问题有点无理取闹,讨人厌才有理由陈述,要说不讨人厌,真的不好回答,比讨人喜欢还难说明。

一定要解释的话,只能是直觉吧。

“主上,很好。”

一句不暧mei的话出自不暧mei的人用不暧mei的语句,却雷的我晕头转向,差点被绊倒。

愤愤的转头看向做魁祸首的溟庆,却撞进他幽深的眸子,浅灰色的眼,隐隐的难以言喻。

也许是因为溟庆的身高比我高上半个头,也许是因为我一手扶着一旁的树木半蹲着,也许是昏暗的光线暧mei不明,也许……明明知道溟庆的视线只会正视我的颌下,却在一瞬间有一种溟庆是在看着我,看着我的眼睛,我的脸,我的全身,甚至透过这具躯体正视着我的灵魂的错觉。

有些恍惚,有些心神不定,不自在的站直身体,转过身继续行走。

小楼和未央殿其实离得不远,只是避开了人来人往灯火辉煌的主道,在羊肠小道漫步,倒是一时半会到不了。

“你觉得我很好,什么方面?”恢复了一贯的散漫不经,带了丝调笑的口吻。

溟庆认真的想了一下,道:“任何方面。”

如果换了一般人,我早笑出声,完全是当不得一回事的敷衍,但是溟庆,这个认真严谨的过头丝毫不懂得开玩笑的男人,却让我有种他说的都是真的,他真的认为我全身都是优点的飘飘然,即便清醒的认识自己甚至厌恶自己。

按捺住有些雀跃的心情,装作不经意的问:“溟庆,你今年几岁了?”

“回主上,二十七。”

“不小了啊,可有家室?”在现代男生二十七岁的比比皆是,三十七岁不结婚的都不少,但是在有点类似古代的异大陆,可是大龄青年了,遥想当年,我可是十五岁的时候就大婚了,还有了个儿子。

溟庆一定家有娇妻,说不定孩子都可以上施德学院了。这样的想法,让我心底不太舒服,好像属于自己的东西被别人zhan有似的。

“回主上,还没有。”溟庆很干脆的回答。

没有?先是莫名的有些高兴,接着就是疑惑,怎么说溟庆也是有为青年,即便家世不显,在这个混乱的强者为尊的异大陆,并没有古代那么重视这一方面,甚至有不少家族宁愿不要那些一无是处的纨绔子弟,而选择比较有前途的寒门为自己的女儿召婿,注入一些新鲜的血液,强大家族的力量。

要说溟庆身上唯一的缺陷,就是混血了。

在异大陆,纯血的人眸色和发色是一致的,各有千秋各有所好,黑发黑眸只是其中的一种,而绿依国因为水土的养成大部分的人都是黑发黑眸的,但也有不少国人不同,同样,在其他的国家当然也有黑发黑眸的人,只不过相对较少罢了。

这并没有哪个更好更正统的说法,对于上万年前就是一国的三国百姓来说,比起他国,之间的关系更加的紧密,国别意识也没有那么强烈,互通有无互为婚姻的也是极其普遍的。

但是,那些古老的贵族却有一些不成规矩的约定俗成,比如,绝不混血,认为那是对神的亵du,对血脉的不敬。

连带的,一些有势力的人也定下了这样的家规标榜自己的血统,就和暴发户们都爱收藏些字画古董听听音乐会是一个道理。

这也是后宫中从没有异国美人的原因,也是先前海城那个戈源国什么营的使者进献的美人却是锦琱这样的正统黑发黑眸绝无混血后裔可能的原因,皇室对于血脉显然更加的在意。

溟庆,这个十七岁就是十八营主帅镇守一方的武将是个香馍馍么的错,只可惜银眸黑发,典型的混血。

只是,像溟庆这样人自是不会入赘,那么一般人家小家碧玉的也好持家,怎会到现在还是单身呢?

正文 第三十九章 我的溟庆

“这是主上您的命令。”

一句话将我一瞬间定在原地,我的命令?愔为什么要下这样的命令,属下的婚姻应该不是君王可以肆意干涉的吧,即便名义上臣属的一切都属于主上。

“嘎嘣”,脚下踩到干树枝,清脆的声响在寂静的夜色中被放大几倍,直将我吓了一跳,一个想法在脑海中形成,我居然从没有往那方面想过。

海城时,环抱时的不动声色,那夜的主动褪衣,我一直以为只是由于溟庆的侍主情怀,甚至还因此生气,是因为溟庆给人以太严谨认真的缘故么?

我从没有想过,溟庆他,跟愔,是那种关系。

一瞬间,五味杂陈的想法涌上心头,说不上是什么感觉。

一种隐约的揣测浮上来,我狠狠的摇了摇头。

吸了口凉凉的夜风,笑道:“呐,溟庆,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么?”

“回主上,溟庆记得。”

我微笑,那是在十七年前,我随先王巡游绿依,父亲在众人的陪伴下前往闵岭打猎,我还年纪很小自是不可能同去一起,而遥因为临时发烧只得留在王宫,其他人虽是兄弟却并不亲热,甚至除了必要的交道——比如上课和宴会,都不曾见面,见了也仅仅是冷淡的招呼罢了。

没有明里的欺负也是看在父亲还算疼爱我,而我母亲早逝,背后也没有拿得出手的血亲势力,平日里更表现平平威胁还没有聪慧的遥大,忽略是正常的。

可想而知,照顾我们的奴婢侍卫们理所当然的把我抛在一旁,连我溜出去半天一直到晚饭前回来也不知道。

那次,是我第一次出宫,第一次见到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好奇之余,恐慌也一点点的占据心房,越走越偏僻,最后甚至迷了路。

在一座石桥边,我遇见了溟庆,溟庆那时也还是个秀气的正太。

注意到他是理所当然的,那个地方人迹罕至,荒败破落,走了半天没见到一个人,正不知如何是好,突然看到桥上立了个人,还是个比较有亲切感的孩子,心里一下高兴起来,便飞快的跑过去。

孩子转过头,面黄肌瘦的脸上嵌着两粒浅灰色的葡萄,像是精致的玻璃球,很漂亮,也很突兀。

被吓了一跳,也暂时忘记了心理的慌乱。

“你在做什么?”我的第一句话,不是你是谁,也不是这是哪里之类的问句。

孩子没有理睬我,径自的转身离开,从小深宫长大,四周奴婢服侍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不鸟我帐的人——即便不情愿也维持着表面的殷勤,顿时很生气的拽住他。

“我不让你走,你就敢走么?”稚气而霸道,完全把礼仪之类的东西抛到了一边。

孩子呆呆的望着我一会,被他的表情吓到的我一时间也愣愣的看着他。

“你不让我走?”异常清脆的声音,低低的,不符少年的明朗。

我回过神来,理所当然的说:“我是二王子,你不能违逆我,我不准许你走,你就不可以走。”

得意的看着虽然营养不良单薄瘦小却还是高出我许多的大孩子,少有玩伴的心情一下得到了满足。

现在想想,好幼稚的话语,那时的我完全没有想到就这么简单的勾到了日后的得力干将。记得几年后征讨反对的贵族们时差点被冷箭伤到,就是那个时候被来援的将领溟庆救下。可想而知,我压根就没有将意气风发英俊潇洒的将领和当年那个面黄肌瘦呆板沉默的小男孩联系在一起。

一直到战后知道他的名字,我的震惊,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即便是现在,我还是不明白,他对我效忠的理由,虽然作为臣属对国王效忠是理所当然的,除非他想谋反,不过,做到溟庆这地步,显然已经不单单是君臣的关系了。

愔没有问过,因为他太自信,折服在他裤管下的人也太多,对溟庆,欣赏和喜爱是一回事,但远远没有到达关注的地步。

“溟庆,你那时是怎么想的?”我很想知道。

溟庆没有丝毫犹豫,干脆的回答:“那时,母亲去世,我被赶出门,不知道要去哪里,主上说不准我走,所以我就留了下来。”

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却浓缩了太多的痛苦,我想起初见时瘦骨嶙峋的孩子,不难猜出大概,溟庆他应该是闵岭某个暴发户的儿子——真正的大家族是不会犯异血的错误,即使意外也会在旁人知晓前消灭一切证据,否则等待他的就是除名和驱逐,而老百姓则是没有这个念想去在意这种问题,能娶到长得看得过去而且勤快温顺的老婆就是件喜事了——母亲在时还能勉强在家里过活,死后就被赶出家门了。

这种事在那些东施效颦的小家族中是时常会发生的事,还有些人在有钱有势后因为这个因由将发妻和混血的孩子赶走。

只是,发生在身边的人身上,就不怎么容易接受了。

“溟庆,那你后来有见过那些人么?”语气中不觉带了丝冰冷的意味。

“回主上,已经死了。”

死了?溟庆下的手么?

“就在属下升任将军后不久,宅里突起大火,一个也没有跑出来。听说是仇家犯案,至今没有捉到凶手。”溟庆的语气稀松平常,没有一点波动。

但是,将近十年,至今,你都知道没有抓到凶手的事,心底还是在意的吧,想到方才睿泱说的话,毕竟是唯一的亲人,即便厌恶甚至深仇大恨形同陌路,到底不是毫无关系的路人。

更何况在这个大陆,家族远比国家重要的多,那是一个人的根。

即便在薄情的皇室,要说到子嗣传承家族大事,那些见到我像见到猫的耗子能躲多远就躲多远的族中长辈一个个能直起脖子吐沫星四溅寸步不让。

甚至还发生过私生子杀光所有阻碍的族人只为了将名字记入族谱死后埋入祖坟这样极端的事情,背姓忘祖?那就如同现代的汉奸,别说本国人,就是你投靠的他国也绝不会给你好脸色看的,完事了一刀了结还不忘在你尸体上踹几脚吐上几口唾沫星子。

当然,因为各种原因被家族除名的事情还是有的,只是不多,可以说是最严重惩罚了,几乎所有的人在死前最大的希望就是重回本家或者希望自己的后代重新被本家接纳。

扯得远了,总而言之,比起现代人自由的动不动就离家出走啊断绝父母关系来说,这里人的故土观念深刻的让人难以理解。

说话间,未央殿出现在不远处,几步出了小道就到了,灯火隐绰,人声依稀,让人一瞬间有恍惚人间的感触。

我停下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