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赵全心中一惊,心想明明点清楚了,才从镖局手上收的货,怎么可能少了,他凑过去一起和梁有财点了起来,结果还是少了一颗:“怎么可能?奴才确实一颗颗清点过的,绝对不会少!奴才敢用奴才的脑袋保证。”
梁有财虽然恼怒,但是赵全跟随他多年,不是贪财之人这也是实情!正一筹莫展的时候,忽然门外跑来一小厮,禀报道:“回老爷,回管家,刚才有一个小乞丐,送了一封信过来,指明了要送给老爷。”说着,把信递了上去。
打开手中的信,寥寥数语:
在下谨代表全姑苏城上百个流浪的小乞丐,多谢梁大人慷慨解囊,你的一颗东海珍珠,能让他们有饱食一个月的饭。
落笔:玉笛公子
玉笛公子!
又是玉笛公子!
距离上一次,他在陈员外家作案,正好时隔一个月了,说起这个玉笛公子,虽然被这些达官贵人所不齿,但是在民间口碑颇好,他每月行动一次,每次必会盗取一定财物,然后变卖分给城里的穷人和乞丐。虽然达官贵人们对他都恨之入骨,但是俗话说,官无不贪,被玉笛公子盗去的财物也未必来源正途,因此大家都敢怒不敢言,有的甚至失去了财物,也不敢伸张,就像这次,梁有财是必定不敢伸张的。关于玉笛公子,有人说他是一个潇洒不羁的侠客;有人说他是一个见不得的梁上君子,至于分东西给穷人,纯属是沽名钓誉;也有人
说他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妙龄少女;但是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偶有人机缘巧遇见到过他的人,更说他是一个带着银色的面具的翩翩美少年,因为手中常握着一管玉笛,因此得名玉笛公子。但是他在全姑苏人的心里,已经被神化为一个劫富济贫的侠盗。
从外面回来,已是三更,自从欧阳子恒大婚那晚,他们见过一面,这几日染尘都再也没有见过他,虽不是故意闭着,但是确实也未曾碰到,染尘所幸也定下了心思,安心习武,三个月后的梨花宴,真的要一举夺魁吗?在床上辗转反侧,却是难以入眠,这两年,和他的感情忽然淡漠了不少,再没有像以前的样的亲密无间了。他们之间,真的会越长大越陌生吗?染尘烦乱的摇着头,始终都走不出他那天看他的眼神,以及说他的那一席话。在他面前,做一个弱者不好吗?他喜欢被他保护的感觉,他喜欢站在他的身后,听他发号施令,他喜欢看他意气风发的样子,他喜欢他那潇洒不羁的笑,这么多年,即使他内力全无,不断的承受着心理上和生理上的双重煎熬,他一直都在他的身边,陪着他,鼓励着他。
笃笃笃,门外传来了敲门的声音,染尘侧过头看了看门口的阴影,愣是没有开口。
“我知道你还没睡觉。”欧阳子恒站在门外,手支着门。
门内,依然没有丝毫动静。
“尘儿,我是向你来辞行的。”欧阳子恒继续道。
听闻此言,染尘从床上翻了下来,走到门边,开门将欧阳子恒放了进来,自己回身坐了下来。月光透过窗纸照射进来,撒的房内满地银光,欧阳子恒就着染尘身边的位置坐了下来,“尘儿,明日我要启程到金陵。”
“到金陵吗?”欧阳子恒经常会出门,所以,听到这个消息,染尘并不奇怪,“要去多久?”
“大概要两个月吧!”欧阳子恒说道,“在过不到三个月便是梨花宴,我一定会赶回来看你参赛的,你要是能在梨花宴上夺得前三甲,我就可以启奏父王,让你在兵部任一官半职,日后好报销朝廷。”欧阳子恒说着,眼里似乎满满的都是希望。
染尘不自然的低着头,声音很轻:“我会好好准备梨花宴的,但是我不想去兵部当差,我只想带着你的身边,你就让我当一个王府的侍卫也好。”
欧阳子恒伸出手搂住染尘的肩头,这个姿势让染尘有一种想往上靠的冲动,可是,他还是忍住了,“如果,你怕他们说闲话,我可以搬出王府……”染尘的心有点痛,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但是欧阳子恒对自己的疏远,已经让自己快要发疯。他想起两年前,红衣还没来的时候,那时候欧阳子恒已经十八了,瑞王都已经有了子嗣,而欧阳子恒却连一个侍妾也没有,于是人人纷纷传言,欧阳子恒是一个断臂,而染尘就是他养在家中的娈童。直到两年前,叶红衣以侍妾的身份进入了王府,大家才慢慢淡忘了这个流言。
“你又胡思乱想了……”欧阳子恒似乎也有一点伤神,染尘总是这样默默的跟随着自己,好像自己的影子一样,从未离开过,而如今却有这样的要求。在他的肩膀上轻拍几下,欧阳子恒安慰道:“父王封了我做靖南王,封地就是金陵,所以我打算到金陵先建府第,以后好搬过去。”
“怎么这么仓促?”从未听说过他要去封地建造府第,染尘很讶异的问道。
“太子一立,我就要去封地,不能回京城了,趁早做打算而已。”欧阳子恒淡然答道。
“你与瑞王,谁是太子还未可知!”染尘抬起头看着他,手不自觉的攀上他的膀子。
“父王早年劳累过度,这几年身体意一日不如一日,但是太子却迟迟未立,我是怕……”话语中掩盖不了欧阳子恒的担忧。
“你是怕陛下来不及立储就?”染尘摇头,但随即另外一个可怕的假设却萦绕至他心头,如果那边的人想等下帝位,肯定会对欧阳子恒杀之而后快!
染尘咬着嘴唇,侧头看着欧阳子恒道:“你是打算早点去封地,掩他们的耳目,培养自己的势力?”
欧阳子恒自信的点了点头,也转过脸,看着染尘:“我一直以为你只知道诗词歌赋,谋略一事一窍不通,没想到你也能猜到这一点。”
染尘低下头,白皙的脸上又飘起绯红。
手搂着染尘的肩头,欧阳子恒舍不得松开,侧脸在他的发际磨蹭了几下,无心问道:“听先生说,你最近很少去找他上课,而且每天晚上总是很晚回府?”
“没什么……”染尘淡淡的答
“不肯说?难道是染尘有了心仪的姑娘,每晚都忙着约会?”欧阳子恒没好意的打趣道。
“你会不知道吗?”染尘装作生气的说道:“你不是有顺风耳,能听见老远地方传来的笛声,你不是千里眼,能看见老远地方有人为你做了一晚莲子汤吗?怎么,你会不知道我出去做了什么?”染尘看着他,嘴角微微翘起,月光下白皙的脸泛着淡淡的粉色,那清水一样的眸子宛若天空中璀璨的星辰,就这样看着欧阳子恒,一个他爱了十年的男人。
欧阳子恒失神的看着染尘,仿佛一切都静止了下来,这世上只有他和染尘两人存在,低下头,轻轻的吻上那诱人的薄唇,多少次他想这么做,多少次,理智战胜了欲望,多少次,他后悔不能给他更多。
被那突如其来的唇附上,染尘的脑海中竟然一片空白,那内心期盼已久的亲密接触,就在这朦胧的月光下,温柔的展开,而心脏却跳动的仿佛要破口而出一样,不知道如何呼吸,不知道如何回应,只有那眼泪,如期而至的从眼角滑落……搂住欧阳子恒,闭上睫羽,生涩的回应着,只希望自己能给他全部,那么从此以后,他的生命中只有他一人便足够了!他是给他幸福的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一定要是!
良久,良久,拥吻中的两个人才放开了彼此,欧阳子恒月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霍的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内心挣扎了半晌,终于转身离开。月亮羞涩的躲进云层,染尘低着头,心里面满满的幸福。
金陵是吧,你去吧,两个月是吧,这两个月,让我为你做些什么吧!
第7章
染尘很小时候曾听父亲讲起王母娘娘蟠桃园里的仙桃,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神仙们为了吃一个仙桃,往往要等上六千年时间,六千年啊,那是都么不可思议的时间。
六千年这么长,染尘自然等不到,但至少五年,染尘能等的到。早在五年前,就听说黄山的莲花峰有一株雪莲花,五年才开一次花,每次只开一朵,而这朵雪莲,能治百病,平常人服用了,生龙活虎,长命百岁,要是练武之人服用了,内功可顿时增加数倍,洛先生曾经说过,只要公子吃了这雪莲,功力就可以完全恢复。染尘一边笑着,一边整理着包袱,第一次出远门,心里竟然莫名的激动了起来。
用力甩了一下马鞭,马儿跑的更快了,这匹马还是他十五岁生日的时候,欧阳子恒送给他的。那时候染尘还不会骑马,欧阳子恒带着他,一起驰骋在大路上,扬起阵阵尘土,所以染尘为他取名为扬尘。
下马,在路边茶寮坐下,取出随身携带的馒头,叫上一湖清茶,染尘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这么多年,跟着欧阳子恒,虽然一点苦都没有受过,但是他还是最喜欢吃清茶就馒头,因为认识欧阳子恒的那一天,他就倒了这么一杯清茶,让他就着吃了一个馒头。从此,染尘的心里总是怀念着那一天,怀念着那一个馒头。很多时候习惯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染尘就是被这种习惯影响着。
一月天,仍旧是呼呼的北风,灰黄的天空夹杂着雪花,洋洋洒洒的飘落到灰白的地面,此时这个路边的小茶寮,也成了过路客暂做歇脚的地方,距离到黄山脚下的村庄,怕还要有半日的路程吧。
“店家,这里离黄山还有多远?”灰衣男子问道。
“骑马大概还有半日路程吧!”小二一边倒水,一边笑着答道:“两位公子也是上黄山求雪莲花的?”
蓝衣男子点了点头,随即问道:“小二,这几天上山的人可是很多?”
“哟……别说,上山的人还真不少呢,各大门派的人,各个朝廷的,都还真来了不少人,各个都对这雪莲花垂涎三尺。”小二说这,便叹息了起来,“这人也真是的,为了一个死物斗的你死我活,真是太不值得了,还好着雪莲是五年才开一次花,要是一年开一次,那我这小茶寮的生意倒是好了,只怕这黄山要改名叫红山了。”
那蓝衣男子仿佛被挑起了兴趣,说道:“小二哥此话怎讲?”
那店小二也是在这里见惯了世面的人,听他问到,也不回避,反而兴致勃勃的说起来:“我在这里住了三十年,自记事以来,就在这里开茶寮,接待过的客人,可谓是数不甚数,但是我见过最让我震惊的两个人,是在二十年前,那时候我大概才十岁吧,也是雪莲花开的季节,那一年的冬天特别的冷,下了整整一个冬天的雪,莲花峰上不去,被厚厚的雪掩埋了,许多想上山求花的人都只能在山下住着,等到天气放晴的时候,再上山想办法,结果,当大家好不容登上了莲花峰的时候,一个男人出现,把他们全杀光了……”店小二说这,刚才那原本光泽的眸子透出几丝怯意,“原来,前一天晚上,有一个男子,带着一个女人来到了黄山村,那个女的得了重病,而且还怀着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