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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翩翩没接这个话题,问道:“你连着两晚去那小/寡/妇家听墙脚,今夜回来得倒早,应该是有所收获了?”
“那是自然!”花夜颇有些得意,正要显摆,突然想起来吴翩翩出现在这里是一件很令人意外的事情,便板起脸,训斥道:“一个女孩子家家,怎么说话这样粗鲁难听?什么“小/寡/妇”什么“听墙角”,这种话是女孩子家家说的么!还有,你怎么知道我去金盛镖局了?”
吴翩翩悠然摇着折扇,笑道:“只要我想知道的事情,就自然能知道!”
花夜哼了一声表示不屑,然后欲走到里间去换掉夜行衣,结果没想到浑身发软,一头栽倒,趴在地上爬也爬不起来。
头顶上便传来吴翩翩的揶揄:“怎么了?天才小神医?”
花夜立时明白他方才喝的茶里被吴翩翩下了药,愤然骂道:“坏丫头!有这样暗算亲哥的么!”
“正因为你是我亲哥,我才不忍心看着你这样自大,这样疏忽,才会这样好心好意的的提醒你啊!你说啊,如果我今天我是你的敌人,那你该多凄惨!”
“够了!快拿解药来!”花夜自知说不过吴翩翩,尽力吼叫道!
可惜这有气无力的“吼叫”也比低声哀求并不多些气势,这药让他大声说话都没力气。
吴翩翩慢条斯理地给他喂了解药,而后将他从地上拖了起来扔到了床上。
花夜气哼哼地躺着,本要骂吴翩翩,但转念想到这药却是他这“神医”所不知的,立刻歇了骂人的念头,好好蓄了一会精神,起身来到到吴翩翩面前,嘴角摆出两个小酒窝,现出一副十分可亲的哥哥模样来。
正待张嘴说话,吴翩翩吸了口凉气,闪开老远,鄙夷道:“恶心死了!不就是想知道药方么!”
花夜十分憨厚的笑了。
“无妨!”吴翩翩大度的一笑:“这药名“惑茶”,你去三春雪那个院子里找小蝶抄方子罢!这药的好处是掺在茶水里面无色无味,掺在白水里面倒是有一点颜色。这药我虽花了不少本钱才弄出来,可你是我亲哥,我自然不会小气,不过药方是小蝶配出来的,很是辛苦了一场,你得拿点东西犒劳她下,不然她会伤心的!”
花夜憨厚的笑容顿时凝固,他似乎又一次高估了别人的心胸,说的好听,任他抄方子,那个小蝶,眼里只有吴翩翩是好人,看谁都象看贼,想从她手里抠东西出来,啧啧,他情愿去抠野猫的爪子!
吴翩翩无视了花夜的纠结,笑吟吟的,又问起了花夜今夜听墙角的收获。
花夜冷笑,“拿方子来换!”
“呵!你不说我也猜得到,不就是贼喊捉贼么?凶手是金露瑶自己呗!”
花夜讶然:“你怎知道?!”
吴翩翩一扇子敲在他脑袋上:“你没长脑子啊!那金露瑶一口咬定凶手是赵骏麟,如果凶手不是赵骏麟,那自然是金露瑶自己,就算不是她,也必定是和她一伙的。那个没脑子的蠢女人,编的瞎话其实站不住脚,只是那些老糊涂们十分相信她罢了。我猜多半是她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且还是上官华不可容忍之事,却又被上官华知道了,她一着急,就愈发蠢得不可救药了,就想趁着这阵子‘冤魂剑’闹腾的机会杀了上官华,然后栽赃给‘冤魂剑’反正也没人找‘冤魂剑’对质。可是有一件事她不知道,那‘地狱冤魂剑’任杀谁也不会杀上官华的,所以任古风根本不信,结果在附近找出了真正的凶器,她编的谎话交待不过去,蠢中生智,顺手拖了倒霉的赵骏麟来当替罪羊。其实她的谎话本身就有漏洞,但是那两个老家伙就算有所怀疑,也宁愿牺牲外人,也不想自己人闹出丑闻贻笑江湖!”
花夜呆住了,吴翩翩竟然推测出了十之*的事实!
想了想,忍不住询问:“你为什么说那‘地狱冤魂剑’任杀谁也不会杀上官华的?”
吴翩翩笑而不答,眼眸中写着两个字“交换”!
花夜为了满足他的好奇心,只好老实交待他收获的真相:原来上官华作为怒剑门掌门的关门弟子,在武学一途上极有追求、极有抱负,新婚不到一年之际,他偶然得了他师父的一位师叔祖留下的手札,深深被吸引,竟然决心按手札所说禁欲三年,练成一门“神功”,将自己的武学修为再提升一个档次。
只可惜江湖路,很叵测!非常叵测!
在他被“神功”吸引的同时,他受冷落的娇/妻被别人吸引了——他的同门师兄:二师兄王彦德。
任古风的大徒弟钱桐入门最早,武功也得任古风的真传,但属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一流派的典型人物,而二徒弟王彦德却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物,入门早、武功好、心智足、品行端正、样貌堂堂,极好的诠释了“优秀继承人”这个词语,如无意外,下任掌门人就是他。
本来金露瑶红杏出墙颇有些惴惴不安,但上官华心无旁骛,且王彦德毕竟心智缜密,把这个“陈仓”渡得十分平稳十分安全。然而天算不如人算,金露瑶怀孕了!偏偏她发现自己怀孕之时,一直负责出主意的王彦德远在京城处理师父安排的事务。她不由慌了神,极怕上官华发现她红/杏/出/墙,且经过这两年的交往,她发现自己更喜欢王彦德这样的熟男帅哥,更期望能与之长相厮守,便起了杀夫之心……后面的事情便如吴翩翩推测的一样。
花夜连着在金盛镖局潜伏了两夜,昨天王彦德才回到扬州来,夜里便来见金露瑶,故花夜也跟着收获了真相。
吴翩翩听得津津有味,听罢,悠悠然摇着扇子,一脸高深莫测犹如街边的算命老先生,道:“我还可以告诉你一件事,明早上金露瑶会被人发现自尽了!”
“不可能!她目的都达到了,为什么要自尽?”
“她当然不会自尽,但是王彦德会杀她,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而且众人一直都认为金露瑶与上官华伉俪情深,也不会怀疑是他杀。”
“不可能的!”花夜皱眉思索道:“我听金露瑶的意思,似乎上官华禁欲练功这件事无人知晓,任古风也许知道,但是他毕竟管不着小徒弟的私生活,只要她咬定是上官华禁欲没彻底,任古风也无法知晓也不会怀疑,且任古风十分信任和喜爱王彦德。王彦德根本没必要杀人灭口的,而且金露瑶还怀着他的亲骨肉!”
“别忘了王彦德和华山掌门之女订婚了!”吴翩翩白了他一眼,“而金露瑶却是想与他长相厮守,你觉得他会不会得罪华山和自己的师父娶金露瑶这个蠢女人呢?”
“就算他不娶金露瑶,也不至于杀她啊!她还怀着他的亲骨肉!”
“哼!一旦让人知道他与金露瑶私通,岂不名声败裂,葬送了大好前途?”
“不可能的!”
“只怕金露瑶香魂一缕现在正在飘着呢!不信你去看看!”吴翩翩语气凉凉的,说的十分笃定。
花夜踌躇起来,犹豫了一会,整理整理自己身上还未换下来的夜行衣,转身便欲出门。
“你真去啊?”吴翩翩拉住他。
“那可是一尸两命!”花夜眉头紧皱,“还是去看看好!”
吴翩翩叹口气,“那我陪你走一趟吧!”
“你?”花夜打量着她那身很是俊逸的衣裳。
吴翩翩从怀中掏出一方叠得小小的、整整齐齐的黑色丝绢,扬手一抖,蓦然一片黑云飘起,落下——
花夜吓得一闪眼,退了一步,再看吴翩翩已经从头到脚罩在了一件黑色斗篷中了。
花夜没想到这么大一件斗篷竟可以叠的那么小那么薄,忍不住羡慕妒忌恨!
“你眼馋也没用,我也没材料了!”
☆、第28章 郎心似狼
花夜熟门熟路的带着吴翩翩来到了金盛镖局金露瑶的院子外。正要进去,吴翩翩拽住了他,拉着他上了小院外的一棵大树。
花夜对于吴翩翩的小心颇不以为然,此时已是四更(凌晨一至三点),这个时候睡觉最香了,何况金盛镖局的众人劳碌了几天,且每天都是近三更才睡,此时就算他们在院子里散步都不会有人发现。
吴翩翩在花夜耳畔咬牙切齿、恨铁不成钢:“你准备怎么做?推开窗户进去看?如果金露瑶处于危险中,你就救人?哼!只怕你会被当做凶手吧?如果金露瑶死了,你就是第二个赵骏麟!就算金露瑶无事,你会被人当做淫/贼!再说,你又怎知王彦德离开没有?如果王彦德没离开,就凭你,你有把握脱身吗?”
花夜哑然,他真没想这么多,“那怎么办?”
吴翩翩手一翻,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小弹弓,又拿了一个小弹珠,抬手就弹了出去。
弹珠落在金露瑶屋前空地上,火花一闪,竟然“砰!”的一声巨响,如同新年小孩子放的鞭炮。
花夜吓了一大跳,不等他张口问,吴翩翩就拖着他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金盛镖局。
站在街角暗处,听着不远处的院墙内一片嘈杂声,吴翩翩笑的一脸灿烂:“这不就结了!全镖局的人都醒了,如果金露瑶好好的自然什么事都没有,如果她半死不活或者已经死了,自然有人救她!至于结果,你明天去红袖酒坊坐坐,自然就知道了!”
红袖酒坊,江湖八卦集散地!
————
金露瑶死了。
悬梁自尽的,死状极其凄惨,她已有三个月身孕了,因她悬梁之际太过痛苦亦同时流产了,被人发现之时,人挂在梁上,雪白的孝衣鲜血淋漓。
红袖酒馆中,人们议论纷纷,叹息连连。
“哎——你说要是那金娘子知道自己已有身孕,一定不会寻了短见的!”
“可惜啊!真可惜啊!人间惨事啊!”
“真是人间惨剧啊……”
……
花夜坐在角落中,眉头拧成一团,因他知道金露瑶是被人谋杀的,是被她的情郎、她腹中孩子的亲爹谋杀的。
他看着对面一脸平静地摇着折扇的吴翩翩,不由的心中更加难受,她怎么可以这样一点感觉都没有?未免太冷血了。
吴翩翩瞥了他一眼,“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杀死自己丈夫、陷害无辜的时候就该知道会有报应的。你有生气的功夫,不如想想怎么为赵骏麟脱罪吧!现在只怕金柏和任古风恨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至于王彦德也是更想置他于死地好让自己脱身事外!”
花夜甚是烦郁地将酒一饮而尽,“你这么聪明,有什么主意没有?”
吴翩翩摇摇头,“没有!”
说罢,起身朝门外走去。
花夜跳起来便要去捉她,吴翩翩回头撇嘴,看向他的眼神就像看着一个穷折腾的笨小孩!
花夜顿时被这眼神打击到了,自己可是当哥哥的,虽然吴翩翩的不仗义让他很不爽,但是,这事情本来就和吴翩翩没关系。
花夜心中烦闷、气恨,坐回桌畔,愤愤地灌了两杯酒,思索着如何证明赵骏麟无罪,却毫无头绪,本来就没有人证物证,现在连诬陷者都死了,更叫人无可奈何。
在他烦恼之际,旁边的八卦爱好者们已经换了话题,部分议论声落进了他的耳朵:
“嘿,你说哈,那个广陵郡主会不会真的招那个书生为婿啊?啧啧,那可一步登天了啊!”
“有可能哦,你看啊,当初吴王也是娶了个普通女子为妃哦!”
“我看未见得,现在这些皇族公主、郡主什么的,嘿!养小白脸可不稀奇!一个寒门书生,人家未必当真了!”
“那是,听说那书生模样长的可好了,家里面良田上百亩呢!很有钱的!”
“那也是寒门啊,能让他当王爷的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