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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独秀偏是不信。
她与王云梦自小一起长大,她不信王云梦就比她强那么多。
他人即地狱。
她决定做一件大事,来盖过王云梦和林红莲的风头。她也真的做成了。
她制定了百花谱。
正所谓纵览百花,一枝独秀。于是一时风头无俩,被称为百花仙子。
但问题在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这个排名很满意。
不满意的人一般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找排名比自己高的人比试,另一种就是找排名的那个人理论。
找第二种比着第一种安全。理论不过的人,也会想到用别的方法泄愤。
还有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就是,你既然对武学典籍知之甚多,你肯定有这么多武学典籍。
百花谱不仅使刘独秀家破人亡,且引得江湖血雨腥风,整个武林因此而重新洗牌。洗牌之后,百花谱便成了过时的东西,而被渐渐遗忘。
刘独秀默默地退出了这个江湖。像很多昙花一现的人物,以为自己可以成为一部传说,最后发现那只是一则笑话。
而王云梦对刘独秀一直暗中帮助,互有联络,不管是因为从小到大的情谊,还是因为刘独秀所知的武学典籍和奇门论著。
之后便是小梨的叙述。
刘独秀嫁给了一个姓徐的秀才,完完全全不是江湖中人,因为她已经被江湖彻底抛弃。
写在门上的那八个字,更像一句自嘲。
她无法忘记灭门之痛,终其一生都在担忧有仇家、有贪图典籍的人找上门来。
虽然在她活着的时候没有,或许有但被她和王云梦结果了,但不保证她死了以后也没有。
于是她嘱咐她收养的孤女小梨,如果有一天有人上门来找任何一本手记,就用这样一个办法,来保护她的儿子,并且同时毁去剩下的所有。
只不过王怜花要的,正好是那一本,这是他的幸运之处,至少他还可以尝试找出解法。
而他的不幸之处在于,这个陷阱一直在那里,并不针对他一个人,于是他作为一个没有防备的倒霉蛋第一个踩了进去。
王怜花想到这里就恨不得把百花仙子拖出来鞭尸。
因为在小梨昏迷的时候,他很快就抓到了徐常秀并且尝试性地揍了他一顿,发现这个蛊好像是真的。
他的心居然真的会痛,绞痛的那一种。
揍他轻一点自己的感觉就轻一点,下手重一点自己也多痛一分。虽然他还是很有技巧,很有分寸地把徐常秀折磨了一番,但胸口一股恶气实在无法纾解。
自那手记上看来,蛊有三种,分为话蛊、药蛊和血蛊,话蛊自是其中最轻的一种。
就是在蛊药发生作用的同时,让中蛊的那个人自己说出誓言来,然后便永远受到这个誓言的束缚。这其实不过是苗疆女子常用来绑住情郎的一种小手段而已,并不真的对身体有什么伤害。
如同儿戏的东西最叫人轻敌,却不知道女人的执着几乎是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
它不让你死,却要缠你一辈子。
只有一种解法,就是断情绝爱,方能毫发无伤。
断情花。
这种玩意儿连王怜花都没听说过。
据说是苗疆才有的东西。
王怜花在脑中浮现出遮天蔽日的灰暗树林,终年不散的瘴气。他并没有去过苗疆,却不可遏止地对那里有偏见。雨雾的气息从车帘的缝隙透进来,仿佛就是他想像中的苗疆的气息,让他心绪紊乱。
于是就想到沈浪。
下雨天的时候,他最喜欢的便是窝在沈浪的怀里,听雨滴落在地上的声音。有时候也难免觉得这样缺乏男子气概,可是为了面子舍弃乐趣从来不是王公子的作风。
整个世界都凌乱而潮湿,像暴雨中的泥洼一般一塌糊涂,只有他一个人躲在最温暖最宁静的地方偷笑,是多么美的一件事。
沈浪有时候会在雨天从外面回来,他有时候会去迎接他,有时候不会。
若是碰上了,沈浪知道他不喜欢湿漉漉的气息,便小心地不让身上的水气沾到他,只是在他唇上轻吻一下。
他有时候会催他去更衣,有时候心情好,便把轻吻变成深吻,于是便觉得沾在沈浪面颊和唇上的雨水仿佛也有点甜甜的味道,不是那么讨厌。
。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雨雾愈浓。
作者有话要说:写这节的时候,突然想起上一节的“桃花坞里桃花仙”应该是“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俺这没文化的人写得高兴把他们俩合体了,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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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经指出,断情绝爱这句话不妥~~~
这句话俺原来写的意思是,断情花之于蛊毒的治愈能力仿佛断情绝爱之于苗女的情意一般,那是个比喻啊比喻,不是真的要断情绝爱啊~~~~~
是有歧义,写的高兴地时候又忘了仔细推敲了,全写完再统一修吧~~汗~~~
(十三)。
看这情形,今夜怕是要宿在这颠簸的马车上了。
王怜花拿下徐常秀嘴里塞着的布条,解开绳子,丢了食物与水给他。
徐常秀原以为自己行动方便,不想下半身丝毫不能动,顿时惊恐至极。
王怜花好气又好笑道:“刘独秀的儿子,难道连点穴也不知道么?”
小梨抚慰一般抓住徐常秀的手,回道:“既然点穴就可以叫人不动不言,为何故意绑住我们公子?”
王怜花淡淡地道:“因为能动的时候被绑住比完全不能动要更叫人不舒服。”
徐常秀刚骂:“你这个衣冠……”便被小梨拽了一下。
小梨道:“公子,原本是我的不是,也怪不得王公子。”
徐常秀瞠目道:“小梨,你……”
小梨转向他,正色说道:“王公子并无加害我们之意,反倒是我们今后还要仰仗王公子,不必伤了和气。公子你也累了,先吃点东西罢。”
王怜花忍不住赞叹道:“小梨姑娘果然知情识趣,刘独秀若有你这般聪明,何至于落得如此下场。”
小梨低头道:“王公子不杀小梨,小梨已经感恩戴德,并无怨念。”
王怜花笑道:“我若杀了你,难道要自己来服侍你们家公子?”
车厢之内,仿佛欢声笑语,一派融洽气氛。
只是突然有一声凄厉的惨叫,揭开了安宁和睦的这层皮。
前方帐幔上,溅出一片血影,然后是人体落地的闷响。
王怜花迅速点住了徐常秀身上穴道,使得他以一种将饼送进口中的尴尬姿势停在那里。
“我都多久没杀过人了,这些人才来了几天啊,就杀了一个。”王怜花叹了口气,牵过小梨紧紧捂住嘴的手,居然凑在唇边轻吻了一下,然后用哄骗小女孩的语气说道,“小梨姑娘,我且教你知道,我不仅如你所说的这般善良大度,还要做一件你们家公子这辈子都做不了的事。”
“就是在恶党来的时候,英勇地保护你。”
小梨瞪大了眼睛,另一只手紧紧握住了被王怜花吻过的那只手。
像她这么容易脸红的姑娘,此时脸居然白得像张纸,真是不解风情。
王怜花并不介意,只是微笑着向她比了一个奇怪的手势。
。
雨夜疾驰的马车,单调的马蹄声仿佛在诉说旅人急切归家的心情。
没有任何预兆的,车夫突然以诡异的姿势栽倒在地。
散开的那一片血雾,和临死前的一声惨叫,也迅速地被夜晚的黑暗吞没。
马儿受惊,往前狂奔。
只见帐幔之中伸出一只细白的手,紧紧勒住了缰绳。
马儿几声长嘶,却是挣扎不得,只得在原地停步,呼呼地喘气。
就在刹那之间,漆黑的夜色中开出了一朵红色的花。
世间若有这样的花,怎教人不感叹这寂寞的韶华。
王怜花微笑的样子很好看很自然,端坐的姿态一样气定神闲。
“三位冒着这么大的雨,在这里等在下,如此情谊,真是感人至深。”
巫行云的脸皮自然比林红莲和林镜花要厚多了。
“若是等王公子这般佳人,莫说是淋个雨,便是等上三天三夜,巫某也不觉得有什么不甘。”
王怜花听了这不太舒心的恭维,挑了挑眉毛。
“听这意思,莫非三位是要劫我这良家少男的色来?”他说话的语气正经得一塌糊涂,以至于林红莲母女差点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巫行云却拍手笑道:“是极是极,王公子这么知情达意,再好不过。”
王怜花道:“以一敌三,在下肯定是要败的。不过在下幸好得了个宝贝,不知可饶过在下这一回。”
巫行云惊奇道:“这世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王公子还贵重?”
王怜花低声笑道:“小梨姑娘,你可把‘虫器’背给三位听听。”
车厢中一个娇柔的女声诵道:“虫器者,蛊也。以虫为引,以皿为器……”
巫行云的脸色变了,只惊问道:“车内何人?如何知我苗疆蛊法秘籍?”
王怜花道:“何止是苗疆蛊法秘籍。林女侠,你可和巫兄说一说,百花仙子是何人。”
这下连林红莲的脸色都变了。
她凑在巫行云耳边低声说了几句,巫行云便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点头道:“王公子这个宝贝,的确叫人心动。只是百花仙子的闺名难道叫小梨?”
王怜花笑道:“百花仙子已经仙逝,小梨姑娘是百花仙子的女儿。而且最最妙的一点是,百花仙子收藏的典籍都已经烧光了,只有小梨姑娘脑子里还藏了一份儿。”
巫行云和林红莲脸上,都露出莫可名状的表情来。
百花仙子的典籍是个传说,传说总是比真相更加动人心弦。
林红莲冷冷地道:“我们只要胜了你,小梨姑娘难道不就是我们的,我倒是想不出,这有什么可谈。”
王怜花摇头道:“非也,非也。”他一伸手,就从车厢里把小梨抓了出来。
一个纤弱的小姑娘,娇柔地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折断一样。
王怜花的手,就按在她的颈上。稍微一动,就真的能将她脖子折断。
“若你们一定要为难在下,在下只好把小梨姑娘杀掉,要不然不是把自己卖了还给人家送红利。”
巫行云皱眉道:“可是我们把你放了,岂不是利息和本钱全都打水漂。”
王怜花笑嘻嘻地道:“各位人多势众,在下若是带着小梨姑娘,逃也是逃不远。不如各位退后一百丈,在下放下小梨姑娘走了便是。”
巫行云与林红莲对视一眼,点点头,于是向后退去。
约摸退开一百丈远,王怜花果然守信,放开小梨便飞身而去。
王怜花一动,巫行云马上也动了。
经过马车的时候他连脚步也没有停。虽然小梨也在跌跌撞撞地往旁边跑,可这个娇弱的小女子又能跑到哪里去? 她的身形可怜得简直像暴风雨中的一片落叶。
王怜花若是跑了,下一次哪还有这样的机会。
林红莲与林镜花的轻功略逊于巫行云,自知一时追不上王怜花,还不如捡眼前这个大便宜。
小梨看见她们二人逼近,心下一慌,竟然绊了一跤,整个人跌在泥地里面。直到她们站到她面前,她都爬不起来。
看她在泥水里爬动的模样,林红莲不屑地挑了一下眉。
“镜花,拉她起来。”
林镜花依言抓住小梨的手臂,将她整个人从泥地上扯了起来。小梨却好似站不住,整个人就要往她身上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