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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妖踪-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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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将我们带回了公安局,那局长亲自询问,在他的一路指引下,我们这口供录的那叫相当顺利,将一切都推倒了毒虫身上。不过我们说的也是实话,林猴子一家三口确实是毒虫所害,至于柳异轩嘛!实际意义上也是被毒虫所杀,我只不过拧断了他一只脚罢了。

当然,关于拧断柳异轩一只脚的事,在口供中我只字未提。

由于我们只是目击证人,录完口供,天色已晚,刘老板和蓝小姐等人就将我们接了出来,非要请我们吃饭,薛冰却要送马平川回去,理由是马平川受了重伤,需要好好恢复一下。

这个理由大家当然没法拒绝,只好将我们送到疯老头的家中,几人才纷纷告辞。

疯老头和马平川今天都伤的不轻,一回来就被安排休息,薛冰连救两人,面色也十分难看,我虽然身上没伤,却也浑身不舒服,脑袋里乱的像一团浆糊,连饭都没吃,到了客房倒头就睡。

俗话说的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就饿的慌,何况我这十八九的小伙子,正是能吃的时候。我开始只觉得身体疲倦,早早睡下,到了后半夜,生生给饿醒了。

一琢磨这么晚了也不好意思再麻烦人,还是自己去厨房找点吃点吧!反正我也好对付,能填饱肚子就行。

下了楼拐往厨房,刚到厨房门口,忽然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顿时脑袋一蒙,下意识的躲到楼梯下面,大气也不敢喘一口儿。

这血腥味我太熟悉了,马平川一生杀意就有这个味儿,这家伙曾经想杀了我,在我的身体不受自己控制的时候,他那眼神中满满的都是杀意,等他恢复的时候,人太多了肯定不好下手,现在我忽然闻到这味儿,肯定是我经过他房门的时候,被他发现,知道我现在一个人来厨房了,来下手了。

果然,我刚躲好,马平川就出现了,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装逼,另一只手里拿着一包不知道是什么饮料,边走边喝,发出“咕咚咕咚”的吞咽声,顿时把我的馋虫也成功勾引了出来。

马平川一路进了厨房,折腾了两下,又转身出来,手里又提了两袋饮料,没开灯我也看不清楚,估计是没找到我顺手提的。

等他走远,我才轻手轻脚的从楼梯下面出来,进了厨房,找了一圈也没发现有什么可吃的,正郁闷中,门外忽然又传来了脚步声,而且这次还是两个人的脚步声。

我急忙躲到角落中,生怕是马平川去而复返。

可是偏偏怕什么来什么,厨房门一开,我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飘了进来,随即就听到薛冰的声音道:“表哥,你撑不住的,你已经很久没有补给了,再这样下去,你会垮掉的。”

马平川冷冷的说道:“不要你管。”随即好像撕开了什么东西,又传来一阵“咕咚咕咚”的吞咽声。

薛冰道:“表哥,我们都是天赋异常的人,最能理解彼此的心情,我知道你不想伤人,可你的身体,再不补充新鲜血液的话,肯定会垮掉的,这些冰封的血液,早就离开人体多时了,对你来说根本就没有用,喝多少都没有用的。”

我听的一愣,马平川真的要喝血?这家伙难道真的是吸血鬼?再联想到他那鬼魅一般的速度,和伤口自愈时的情况,我不由得有点懵了。

薛冰又道:“来,表哥,你喝我的血,两个人分担总比一个人承受来的好,我又不需要上阵对敌,留着这么多血也没用是不是?”

紧接着另一个声音也响了起来:“小雪饼说的对,你喝再多冰封的血液也没有用,上帝是公平的,赠与了你特殊的能力,一定会拿走你另一项能力,如果你不喝,身体不但会垮掉,还会死。”竟然是疯老头的声音。

我已经知道马平川根本不是来找我麻烦的了,当下再也忍不住了,从角落中跳了出来,喊道:“这到底怎么回事?你们怎么都鼓励小马驹喝血呢?他身上的血腥味还不够重吗?”

一句话喊完,疯老头和薛冰都是一愣,显然没有想到我也会在这里,马平川则是面色一沉,随手将手里的东西藏到身后,另一只手抹去嘴角的血迹。

就在这一瞬间,我已经看清楚了,马平川手里藏着的,确实是一个血袋,就是医院用的那种,看样子马平川真的在喝血。

见我从角落里蹿了出来,疯老头和薛冰几乎同时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顿时有点冒火,大声道:“你们几个有意思没?你们有什么事告诉过我?你们拿我当过自己人吗?我在你们面前就像一个透明人,你们却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秘密,今天事情不说清楚,咱们散伙。”

我说的当然是气话,就算他们真的不说,我也不会离开他们,在我的心里,已经把他们当成了亲人。

谁料我这话一说,大家却出奇的安静了下来,过了半晌,马平川缓缓将藏在身后的血袋拿了出来,凑到嘴边狠狠的吸了一口,“咕咚”一声,吞了下去。

然后才看了我一眼,冷冷的说道:“我不喝血,就会死。”

疯老头接口道:“小马驹从十岁起,体质开始变得和正常人不一样,拥有快速愈合的身躯和超快的速度、惊人的爆发力,医学上来说,叫做基因变异,对我们来说,就是天赋的觉醒。但是,他这种天赋有一个缺陷,血液流动过快,受伤会流失大量的血液,血液再生根本供不上,所以只要受伤,就必须喝新鲜的人血补充身体所需,不然就会死。”

第54章长期血票

我忽然想起今天在林猴子家院子中的恶战,马平川和疯老头同样遭白杀攻击,疯老头流血就是正常的量,马平川身上的衣服都被血浸湿了,看来疯老头说的是真的。

当下毫不犹豫的走过去,把胳膊往马平川面前一伸,故作轻松道:“喝我的吧!我身体壮实,血也多,前两天没事还准备放着玩呢!”

我以为马平川怎么也会推辞一下,起码客气几句总会有的,谁知道这家伙竟然一句话没说,抓住我的手腕,一口就咬了下去,我只觉得手腕处猛的一疼,他已经开始吮吸起来。

看着马平川喉头上下吞动,胳膊上一阵阵发凉,也不知道是血液流失引起的还是心理因素,好在只疼了一下,之后并不感觉到疼痛,我也就装没事人儿一样,站在哪里不动。

马平川吞了好几口,苍白的脸上开始有了一丝血色,缓缓松开我的手,伸手抹去嘴角的血迹,转身就出了厨房,连句感谢的话都没有。

我顿时气的刚想大骂几句,薛冰就过来伸手捂住我的伤口,低声道:“谢谢你!表哥就那样,面冷心热,话不多,可他一定会记在心里。”说着话,还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看着我。

手腕上一阵痒痒的感觉传来,再被她这么一看,我魂儿都快飞了,哪里还有半点怨言,只恨不得让马平川再多咬几次才好。

疯老头一见,立马笑道:“你们聊,你们聊,反正晚上也没事,谈谈人生,聊聊理想都行,我老头子就不杵在这里碍眼了。”说着话转身出了厨房,还随手将厨房门给关上了。

我当然知道疯老头这是在给我创造机会,心头感激,可看了一眼薛冰,却莫名的紧张了起来,张了张嘴,硬是说不出一句话来。

薛冰粉脸一红,故作冷静说道:“无聊!”虽然语气仍旧冰冷,可脸上的红霞却已经深深的出卖了她。这是个好兆头,起码说明她不排斥我。

我看着薛冰一副娇羞模样,不自觉间竟然痴了,忍不住脱口而出道:“你真好看。”

话一出口,我就知道坏事了,再想补救已经来不及了,薛冰双手往下一按,一把抓住我的伤口处,冷着脸道:“你再胡乱说一声试试?”

我疼的一抽,有过这经验的都知道,伤口一开始形成的时候,并不算非常疼痛,可要是伤口形成之后再去触碰,那疼的滋味简直就是翻倍。

这一疼,脑子就糊涂,我竟然在这个时候张口说了一句:“我只是觉得乌鸦那小子太没眼光了,这么好的女孩子都不知道珍惜。”

这句话说完,我差点抽自己一耳光,哪壶不开提哪壶就不说了,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就我们两人,提到乌鸦不是脑袋抽筋就是被驴踢了啊!

果然,薛冰的脸一下就冷了下来,之前虽然也没给我好颜色,却透着一丝娇羞,现在却是彻底的冷了下来。

手一松,薛冰转身走出了厨房,也不给我治伤了,我也不知道是彻底失心疯了还是怕以后都没机会表白了,赶紧三两步跟到厨房门口,大喊道:“薛冰,我喜欢你。”

有没有效果我不知道,反正这话一喊,薛冰走的更快了,一直到上了楼梯,都没有转头看我一眼。

好不容易有了一次单独相处的机会,就这样被我破坏殆尽。

正沮丧着,疯老头忽然从我刚才藏身的楼梯下面走了出来,对着我一挑大拇指道:“行啊!小花花,没看出来啊!胆大嘴贫脸皮厚,追女三大要素你全占了啊!我看有希望。”

我翻了他一眼,没好气道:“滚!”说完也没心情找吃的了,自行回到房间,往床上一倒,却怎么也睡不着,脑海中转来转去都是薛冰的影子,连手腕上还没好的伤也不觉得疼。

过了好一会才迷迷糊糊的睡着,睡梦中还梦见了和薛冰在林间小道散步,正走着马平川忽然蹿了出来,抓着我胳膊就是一口,导致我第二天醒来,看着手腕上的伤口,就想起马平川来,恨的牙根痒痒。

在我洗漱完毕去吃了早点的时候,发现所有的人都看着我笑,估计昨天晚上那一嗓子起到了效果,羞得我一个劲埋头猛吃,吃完就逃一般的向书房蹿去。

一进书房,疯老头三人都在了,马平川的气色已经完全恢复,依旧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板着一副臭脸装逼,连看都没看我一眼。薛冰也冷着张脸,好像谁欠她一大笔钱似的,只是目光和我一对视,立马慌乱的转移开去,不敢再看我一眼。

疯老头却笑眯眯的坐在办公桌后,一见我就笑道:“哈哈,大情圣小花花来了,赶紧的,坐下坐下,有个事跟你商量一下。”

我一脸疑惑的走到薛冰身边坐下,薛冰马上紧张了起来,我故意装出很轻松的样子,将腿一伸,放在茶几上,悠闲的说道:“啥事?说吧!”

疯老头看了一眼薛冰,脸上又露出那种老狐狸般的笑容道:“这事说起来,有点为难,要是直说吧!又怕你不理解,这样吧!我给你说个故事先,虽然主角不是你父亲,却也和你父亲有关的,有没有兴趣听听?”

我翻了疯老头一眼,这不是废话嘛!这七八个月来,我问过无数次关于父母的事,可疯老头从来都是绝口不提,难得今天他主动提出来要说有关于父亲的事,我怎么可能拒绝。

疯老头一见我没说话,知道我是埋怨他一直不告诉我关于我父母的事,“嘿嘿”干笑两声,开始讲述了起来。我头一次听说关于父亲的事,格外用心,而且疯老头极具讲故事的潜质,事情的前因后果交代的都清楚不说,该起的起,该落的落,听的我十分震骇。

不一会疯老头说完了,我闭上眼睛用自己的思路整理了一下,疯老头说故事的能力确实不错,可叙述中吹牛皮性质的言辞太多,我得把这些去掉后,差不多是以下的意思。

疯老头在父亲还没加入猎杀之前,就已经很有名了,虽然行事疯癫,却深受南北猎杀两派中人的推崇。当然,我怀疑里面有吹牛的成分,北派猎杀推崇他有可能,人家南派不一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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