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姐姐,蛇羹做好了。”外面的侍女敲门,打断了两个人的谈话。
“蛇羹!”龙小云立刻把脑子里那些乱糟糟的事情pia飞,扑过去吃他最喜欢吃的蛇羹,不知道是血魔宫的厨艺特别好,还是这边的蛇肉味道特殊,这一餐是龙小云吃过最好吃的蛇羹!
吃了几口后,这孩子就没一开始那么开心了,他想李寻欢了,不知道舅舅什么时候能来,他们可以一起喝蛇羹。
晚上,龙小云睡在床上整理思路,修真界也是以强者为尊,现在最重要的是提高自己的实力,首先要做的是确定自己适合修炼什么。现在正值修仙修魔大战,说不定可以浑水摸鱼!
唉,睡不着啊睡不着,龙小云翻来覆去的,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个茧,脑袋磕在枕头上,郁卒的想:不知道舅舅什么时候才能找来,我也不能就这么呆在这里,我要想法子摆脱这些人的控制,然后去找舅舅。
龙小云在那里无所事事的过了三四天,把能溜达的地方都溜达了一遍,血魔宫的弟子仆人看起来都像是死木头,无论你说什么他们都没什么反应,最后,他无聊的蹲在院子里玩泥巴。
就在龙小云都开始要怀疑是不是青凤把自己忘了的时候,青凤终于来了,一起来的还有那个死人脸白古。
青凤在看到龙小云一手黑泥的时候刷的黑了脸,再看看地上泥巴捏出来的一个小人,别说,这小人捏的还有几分水准。
青凤嘴角抽了抽,看来,她不在的日子里,这臭小子过得不错啊。
龙小云看见青凤的瞬间竟然一点也不怕衣服染灰,理所当然的把那个泥人放进怀里,见青凤盯着自己的双手,他低头看了看,才发现手上全是灰,嘿嘿的笑了两声,就往衣服上抹,好好地雪白衣衫,而且质地还是极好的天蚕丝!竟然变得这里黑一块,那里灰一滩,惨不忍睹。
龙小云一点也不在意,心想:反正不是舅舅给买的,脏了就脏了呗。
青凤心情不佳,随手扔给他一个水晶球,瞪着他道:“你先测一下属性,然后我再作安排。”
龙小云好奇的把玩着那个水晶球,听侍琴姐姐说这个可以测出一个人的潜力。接下来,水晶球变成了深红色,之后便再无杂色。
青凤心里惊疑不定,这小子竟然是天生火灵根!他们宗主也不过是单灵根的资质,再说,这水晶球的颜色很深,颜色越深,天赋越高。
看样子应该重新考虑了,现在必须要去禀报宗主。
青凤的态度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从一个冷冰冰的杀人魔变成了知心大姐姐。
“小云,这几天在这里住的怎么样?”青凤半蹲着身子温柔的问道。
龙小云笑道:“还成吧,就是这衣服料子真差,还有,我不喜欢白色,我喜欢红色。还有,我喜欢吃桂花糕,你们这连桂花都没有。”注意到青凤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僵硬,就立刻改口道:“除了这些,别的都很好,还能见到想你这种超级大美人,我觉得幸福死了。”
青凤脸上的笑真了几分,是个女人都喜欢别人夸她漂亮:“臭小鬼,小小的年纪,就这么会哄女孩子了。”
龙小云连忙道:“我哪里是在哄你,我说的是真话!要是能娶到你这么漂亮的媳妇,我肯定做梦都会笑醒!”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诚恳的不得了,好像谁要是稍稍怀疑他,都对不起他!
青凤娇嗔了他一眼,道:“等你长大点再说吧,姐姐现在有点事,你在这里乖乖的等我回来,不会很久的哦……”
青凤和白古走了之后,龙小云才吐了吐舌头,心里骂道:臭女人,害得我来到这么个鬼地方,我是巴不得娶你,娶了你然后天天拿鞭子抽你!虐死你!
侍琴看青凤走远了,有些着急的跑过来悄声对龙小云说:“姐姐一定去找血魔老祖了,如果让血魔老祖知道了你的天分,你就危险了!”
“唉,那又能怎么办呢,我手无缚鸡之力的,根本反抗不了。”龙小云心里暗想,完了完了,臭女人别真的去找那个什么血魔老祖,他一世英名,打死也不要给个老头当男宠,后备的也不行!!!
侍琴叹了口气,道:“可惜我也帮不了你,你只有自求多福了。”
“别难过,侍琴姐姐,一切都会好的。” 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跑路!还好他聪明,早就把这血魔宫的地形记了个滚瓜烂熟,不然往哪里走都是个问题。
傍晚,龙小云借口心情不好不想别人打扰,把侍琴等侍婢支走了,等确定周围没人后,他怀里揣着许多值钱的东西,绕过那些弟子悄悄走到了平日里防守最松的北门。
到了北门,他摆出趾高气扬的样子,亮出从青凤那里顺手牵羊的腰牌,蛮横道:“我是青凤新收的徒弟,奉命出去办点事情,快让开。”他早就观察过,这两个守卫都是欺软怕硬的货,最怕的人就是青凤那只笑面虎。
果然,听了青凤的名头,两人立刻笑脸相迎,恭恭敬敬的把他送了出去。
龙小云心里暗暗骂了声蠢货,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血魔宫建在山上,他龙小云山里住久了,爬山什么的不在话下,很快就来到山脚的一个小镇上,找了家当铺把东西换成钱,改了身装束,变装成了一个小丫头,得意的想:这样你要是还能找到我,小爷就把名字倒过来写!
接下来往哪里走呢?龙小云歪着脑袋想了想,如果舅舅发现了他留下来的黑石头,那舅舅就有可能知道他在魔域这边,按照舅舅的性格,八成会追过来找他,他被绑架过来的时候是假装昏迷,这一路上有留心周遭的变化,自然也知道青凤他们当时是绕了路的,没有直接会血魔宫,而是绕到了汇月城才去的血魔宫!
所以……如果舅舅来找我,那么第一站必定是汇月城!
龙小云眸子闪闪发亮,心里燃起了必胜的决心,凭他的聪明才智,一定可以顺利的到达汇月城!!!
怕后面有追兵,龙小云连饭都没吃,赶了一夜的路,终于在第二天傍晚走到了最近的仓台城,仓台城里的人大多是修魔者,城里弥漫着淡淡的血腥气。
龙小云刚刚踏入仓台城的时候,就有种自己被许多人盯上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人毛骨悚然。
他还不知道的是,对魔修来说,他这个年纪的童男童女,就好像是可口的糕点一样,许多魔器都需要这样的血和灵魂献祭。
龙小云强装着镇定,目不斜视的往前走,其实手里已经悄悄的握住了那把削铁如泥的匕首,因为手里还拿着包袱,反而可以遮掩住匕首。
城里的人很少,尤其是傍晚的时候,普通人家都不敢出门,只有一些恶人会出来寻找猎物。
龙小云越往前走,人越是少,到了最后竟然一个人都不见了,他可以清晰的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和呼吸声,可是令他觉得不安的是,这脚步声和呼吸声不只他自己一个,好像有别人的脚步声跟自己踩在同一个节拍上。
============================
作者有话要说:【李寻欢】 法力指数:10,000
生命力:10,000
天赋指数:999;999;999,……(有原因的,后面会说明)
【血魔老祖】法力指数:1,000,000
生命力:30;000(普通人1000左右)
天赋指数:10;000(普通人1000左右)
【龙小云】法力指数:1,000
生命力:3;000
天赋指数:100;000
47第47章
这条路好像怎么都走不到头;龙小云只觉得自己的双腿就像是灌了铅一样;越走越累;眼皮也越来越重;他周围的景色已经变了,不再是一个城;而是一条荒芜的;不知道通往何处的道路;路上寸草不生,没有人烟;只有呜呜的风声;听起来;有些像鬼魂的哭泣。
渐渐地,龙小云觉得呼吸都很累,很累,好想这样永远睡下去,永远睡下去……他腿一软,摔倒在地,手里冰冷的匕首划破了他的大腿,痛得他一个激灵,精神也开始清醒,难怪总有一种违和感,刚刚想要永远睡下去,根本就不是他自己的思想!
他假装昏迷,等着看是何方妖孽,竟然敢戏弄他。
不一会儿,喋喋的笑声欺近,来着竟然是个浑身裹在漆黑的连帽大衣里的男人,这个男人身材也太瘦小了,简直瘦弱的可怜,就好像只剩下骨头一样,他的眼睛发着绿光,阴森森的,就像是鬼火。
感觉到那个人已经离得很近了,龙小云立刻用上龟息大法,隐藏住自己的生息,并且逆行运转内力,减缓心率。
男人疑惑的围着他看了看,自言自语道:“又死了?这下麻烦了,死人总比活人效果差。不过……我饿了这么久了,难得看到一个小女孩,还是别浪费,吃了吧。” 他的声音尖细非常,听得让人鸡皮疙瘩都能竖起来。
男人的头距离龙小云越来越近,嘴巴慢慢张开,露出了里面两排尖尖的牙齿,最后,嘴巴竟然咧开到了耳朵!
“啊啊啊啊…………”男人捂着心口蜷缩在地惨呼出声,他的心口出好像是被硫酸泼到了一样冒着泡,散发着烟。
而龙小云手里握着的那把匕首上面,满是墨绿色的类似于血液的东西。
龙小云面无表情的看着地上哀嚎的人,毫不犹豫的挥舞着匕首割掉了那个人的脑袋,匕首很锋利,砍人和切菜一样轻松,男人连最后的哀嚎都没有发出,脑袋就这么从自己的身上滚了下去,很快,那个男人身上的皮肤开始萎缩,最后,竟然只留下了一个骨架,骨架迅速的风干,碎落,风一吹,无影无踪……
他可能到死都不会相信,自己这么容易死在了一个孩子的手里。
龙小云不知道自己遇到的是什么东西,不过他曾经在一些志怪书籍里看到过,一般这种不是人的怪物,挖了心或者砍了脑袋就会死,当时他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没想到竟然起作用了。
其实这种怪物叫做郗,是魔域特有的生物,状似人,有两口,一在面上,一在脐上,爱吃人肉,尤其是童男童女,擅长的是故布迷阵,刚刚龙小云之所以会看不到自己走的路,感觉很累很累,都是郗搞的鬼。
不过郗自身的攻击力不强,一般都躲在深山老林里,近日里因为大战不断,无论是魔域还是圣域都死伤无数,仓台城的城主三年前阵亡,新的城主迟迟没有上任,所以仓台城变成了这些妖魔鬼怪的天下。
郗死后,龙小云才看的清自己所在之地,竟然已经出了城,在通往下一座山的小道上!极目望去,仓台城只是隐隐约约的一个黑点。
而下面一个城还不知道何时才能到,如果现在冒然进山,恐怕会有生命之忧,龙小云当机立断,决定还是先返回仓台城,赶快找一个人家躲过今天晚上。
一阵冷风吹过,龙小云生生打了一个冷战,林子里依稀可以看到一些幽幽的绿光,龙小云捡起地上那件黑袍,屏住呼吸披在了身上,这样至少可以掩住他身体上的味道,不至于被许多怪物追杀。
龙小云走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才来到仓台城,此时城门已经关闭了,任他怎么推都推不动,他已经觉得很累了,就这样靠在城门上,所在宽大的黑袍里,抱着膝坐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