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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上的女人-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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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不治之症吗?」她凝重地问我。
  我的不治之症是爱着一个不能给我半点安全感的男人。
  小绵见一顿饭吃过,我和徐起飞之间好象没有通电,显然有点失望。大蚂蚁的车泊在丽晶,跟他们分手后,我和徐起飞步行到新世界停车场取车。一组工人在新世界门前那株银色的圣诞树挂上七彩的灯泡,准备迎接圣诞,原来已经进入十二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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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到圣诞节了。」徐起飞说。
  「是的。」路上风很冷,徐起飞把他的外套盖在我身上。
  「谢谢你。」
  「除夕你会做什么?」他问我。
  「你呢?」
  「过去几年的除夕我都在医院度过。每年的那一天,医院都很忙碌。很多人乐极生悲。」
  「我在婚礼上好象没有见过你。」我说。
  「我看见你。你跟两个女孩子一同来。唱圣诗的时候,我站在你背后,你唱歌走音。」
  「我想起来了,是你笑我。」
  「对不起,我没有恶意的。」
  「不要紧,我是五音不全的。」
  「很少人五音不全,却唱得这么投入。」
  「你是讽刺我,还是?」
  「不,我觉得你很可爱。」
  就在那一刻,我碰到林方文,他戴着鸭舌帽,是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一直戴着的那顶鸭舌帽,他又戴上那顶帽子。他正向着我迎面走来,而且已经发现我,我跟徐起飞正并肩而行,身上并且披着他的外套,我不知所措,他看了我一眼,在我身边走过,经过那株银色的圣诞树,冲过马路,失去踪影。分手后第一次见面,却有一个很大的误会。
  徐起飞的车子从新世界驶出,踏如十二月的周末晚上,车子在路上寸步难移。大厦外墙的灯饰一片霸道的红,交通灯天长地久地红,汽车不准前进,千百辆车子尾后亮着制动器的红色车灯,所有红色,形成一条绵长没有尽头的红色灯路,欺人太甚。电台提早播《Jingle Bells》,我想起林方文的脸和他的背叛,掩面痛哭。
  「你没事吧?」徐起飞给我吓了一跳。
  我胡乱找了一个藉口说:「我讨厌被困在这里。」
  「我想想办法。」
  不知什么时候,他把车子停在一个避车处,把车子的天窗打开。
  「现在好一点没有?」
  因为哭得太厉害,所以也抽搐得很厉害,根本不能回答他。
  「你怎样来到这里的?」我问他。
  「犯了很多交通规则,幸而没有给警察抓住。你是不是有幽闭恐惧症?」
  「不,不是的,能载我到一个地方吗?」
  「你要去哪里?」
  「只是停留一会。」我说。
  我请他把车子驶到林方文住所对面。二十楼的阳台亮着灯,林方文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喝啤酒,头上戴着失恋的帽子,我头一次,觉得他看来有点可怜。我不能回去,我想起他压在费安娜身上,我便不能原谅他。忽然刮起一阵寒风,林方文的帽子被风从头上吹走,在风中下坠,他在阳台上消失,该是下来找帽子。
  「我们走吧。」我跟徐起飞说。
  那夜之后,徐起飞没有找我,他大概知道我心里有一个人。越接近除夕,我越荒凉,难道我要为一首歌跟林方文再走在一起?他从来不求我,不求我复合。我也许会回到他身边,只要他开口,我会的。原来人的记忆有一个自动净化系统,把不快的记忆洗掉,我好象渐渐觉得他和费安娜上床的事不是真实的。


  光蕙跟孙维栋去欧洲度新年,因为光蕙舍不得自己付团费。迪之早就预订我和她一起度除夕。
  她最近抽烟抽得很凶,跟唱片公司的人,还一起抽过大麻。
  除夕夜,我没有收到林方文任何消息,失望演变成悲愤,我和迪之锐意打扮一番去参加她一位同事在的士高的派对。
  迪之把我的脸涂得很白,和光管的颜色差不多,然后替我描上夸张的黑色眼线,我的两只眼睛好象给两个黑色的括号括着,她又替我涂上茄汁红的口红。我从来没有化过这么浓艳的妆。
  「你现在才象一个女人,我是男人,看见你也会心动。」她说。
  迪之穿了一套皮衣和皮裙子,上衣和裙子都绕着金链,三寸半高跟鞋的鞋头也有一只金色蝴蝶。一头鬈曲的长发伏在肩上。
  「你去参加除夕派对,还是万圣节派对?」我问她。
  「也许今天晚上会找到男朋友嘛!」她充满希望。
  我穿了一对两寸半的高跟鞋,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穿高跟鞋。迪之步履如飞,我跟在后面,好辛苦才追上,没有男人的除夕,真是折腾。
  派对在兰桂坊一间的士高举行,除夕晚的兰桂坊,挤满了狂欢的男女,车子不能驶进去。穿上两寸半高跟鞋徒步走上那段斜路于我是一件吃力的事,何况斜路的一边是费安娜的画廊?
  「我忘了千年女妖的画廊在哪一栋大厦。」迪之说。
  「这一栋。」我指着酒吧对面的一栋旧楼,可是,一楼已经不是一间画廊,而是一间卖上班女服的店子。
  「为什么会变成服装店?」我有点意外。
  「谁会买千年女妖的画?也许结束营业了。」
  的士高里很挤人,派对的主人是迪之那间唱片公司的公关经理,是个很吃得开的中年女子。她热情地招呼我和迪之,把我们安排坐在一群男女中间。他们都是单人匹马来的,喝大量的酒。迪之跟其中一个剪平头装的男人猜枚,她每次都输,喝了很多拔兰地,那个男人常常借故亲近她,忽然又把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突然觉得很可耻,他把我当成什么女人?我不是到来找一个男人过夜的。我起来,把迪之拉走。
  「我们要去哪里?」她醉昏昏地问我。
  「离开这里。」我说。
  平头装男人扶着迪之说:「我送你回家。」
  迪之倚着他说:「好。」又跟我说:「有人送我们回去。」
  「不。我们自己回去。」我从平头装手上抢回迪之。
  我把迪之从的士高拉出来,已经十一时多,街上挤满等待倒数的人群。
  「我要回去喝酒。」迪之挣扎着,把我推开。
  「不。不准回去。」我拉着她,她拼命反抗,混乱中,我推了她一把,谁知她站不稳,给我推倒在地上,头撞在石级上,流了一滩血。
  刚好有两个巡逻警员经过,立即召救护车把迪之送去医院。
  迪之躺在担架上,我很害怕她会死,我没想过除夕会在一辆救护车上度过,而我即将成为杀死好朋友的凶手。
  急症室的医生替迪之敷好伤口,医生说,她只是皮外伤,我如释重负。她喝酒太多,医生要她留院一天观察。我陪迪之上病房,心里很内疚。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推你的。」
  「哼!如果破了相我才不原谅你。」
  「我让你推一下报仇。」我说。
  「我们两人除夕要在医院度过,还不够可怜吗?」她苦笑,「你不要走,留下陪我。」


  我们一同睡在狭窄的床上,互相取暖。迪之很快睡着了,护士说,医院不准留宿,我替迪之盖好被,离开病房。经过护士的工作间,两个年轻女护正在收听电台广播,时钟指着午夜十二时,唱片骑师说:「这首新歌的填词人,特别要求我们在一九八八年的除夕播这首国语歌,他想送给一个人,祝她新年快乐。」
  「要多少场烟雨,
  才有这一场烟雨,
  要多少次偶遇,
  才有这一次偶遇?
  我俩是故事里的人物,
  抑或有了我俩,才有故事?
  这一切的故事,是因为
  我的怯懦,你的愚痴?
  千年的等待,难道只为了等待一次缘尽,一次仳离?难道这年代,
  真是一个属于翅膀和水生根的年代?能漂的都漂走,能飞的都远逝,
  只有思念和忘怀,只有无奈和无奈--」
  歌由一位台湾男歌手唱出,迂回低沉,象我们的爱情,我身体发软,蹲在地上,用双手抱着自己的身体,才能冷静下来。他已还我一首除夕之歌,我又还他什么呢?
  「这首歌很动听啊,歌曲的名字是《烟雨》,今夜没有烟雨。」女唱片骑师说。
  「程韵。」
  一个男人叫我,我抬头看,是穿着白色医生袍的徐起飞。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有朋友受了伤,我陪她入院,现在没事了。」
  「你打扮成这个样子?我差点认不出你呢?」他望着我,有点陌生。
  是的,我浓妆艳抹,穿黑色紧身裙,踏着高跟鞋,象个廉价的妓女,的士高里剪平头装的男人轻薄我们,也许不全是他的错。
  「我刚下班,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谢谢你。」
  「嗯。那么再见了。」他说。
  「再见。」
  我站起来,离开走廊。
  「程韵。」他叫我。
  「什么事?」
  「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
  我在医院门外,截停一辆计程车,跟司机说:「去尖沙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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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方文用歌把我召回去,他的呼唤,总是无法抵挡。我身上还有他的钥匙,开门进去,鱼缸里的纸飞机依然在东京上空翱翔,一切没有改变。
  林方文站在阳台上,回头望我。
  「新年快乐。」他说。
  「新年快乐。」我说。
  「我回来,是要把你从阳台上推下去。」
  他张开双手说:「好的。」
  我们在阳台上等待天亮,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我们依旧在一起,好象劫后重逢。
  「你的鸭舌帽呢?」
  「有一天晚上在这里丢了。」他说。
  「费安娜呢?」
  「我就只见过她那一次。」他说。
  「你是一个骗子,是一个很坏很坏的骗子。」
  他抱着我:「不会再有下次。」
  一月一日下午,我接迪之离开医院。她撞穿头,我却跟林方文复合,她恨死我。
  八九年的暑假,我毕业了,在一间规模宏大的实业集团的市场推广部找到一份工作。同年,光蕙也毕业,在一间代理买卖商铺及办公室的地产公司任营业主任。
  乐姬在一间大银行任职私人银行顾问,她身边不是公子,便是律师、总裁之类。
  市场推广部就只有我一个职员,事无大小,都要我负责。一天,林方文来接我下班。他带着我走过好几条街道。
  「我们要去哪里?」我有点奇怪。
  他走进一条横街,街上泊了几辆私家车,他走近一辆簇新的蓝色私家车,开启车门。
  「这辆车是你的?」我很意外。
  他坐在司机位上,开动引擎。
  「为什么不告诉我?」
  「给你一个意外惊喜。」
  那天,我们快快乐乐驾车在香港、九龙和新界转了一个大圈,我没想到五个月后,车上会有另一个女人。
  那天晚上,我和迪之、光蕙在铜锣湾吃晚饭,饭后,本来打算坐计程车。
  迪之刚好看到林方文的车子在我们身边驶过。
  「你看,那是不是林放的车子?」
  我刚好看到车子的尾部,那是他的车,竟然会遇到他,真是巧合。
  「好了,我们不用坐计程车了。」迪之说。
  我和迪之、光蕙跑上去追他的车,我发疯似的在后面跟他挥手,他并没有看见我。几乎追不上了,幸好前面刚转红灯,他的车停在交通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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