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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微风,薄日悠然,其外有沧海水波荡漾,袭浪海岸,阵阵如语,有着一股天然的韵味,忽有一缕微风吹起她已经破烂的布裙,露出左侧修长有力、洁白如玉充满生命力的一条玉腿,就在她这样一条完美无瑕的玉腿脚踝处,一副沾染着一点泫然水光的银色脚镯映射了洁白的肌肤,迷炫了无数男人的心。
白雪用别人察觉不出来的程度悄悄的咽了下唾沫,他绝非正经的柳下惠,这一生的他认识很多女孩子,也出入过无数的烟花地,可是直到了现在,到了这个毫不起眼的混蛋窝外,他突然发现以前的那些女孩子和她一比全都只能说是一根根木头,她们全都还是不懂事的孩子。
于是他想要好好的看一眼老板娘的脸,可惜,老板娘身上漏的比谁还多,而面上却遮掩的比谁还严实,即使是一双眼睛也被蒙上了重重纱幕,漆发如瀑般倾泻在她娇嫩的肩上,黑与白组成了一道简单却勾魂的风情。
她如同曼陀罗一般有些水波流动的魅惑,浑身没有一处不散发着摄魂的惑媚,最最关键的是她蒙上了自己的脸,这世上没有哪个男人看见这么一个女人后不想看看她的脸,可偏偏她将自己的脸给蒙上了。这才是让人心里痒痒的,得不到的是最美好的,而能够恰到好处的给一些,再不给一些,这样的火候是最难控制的,可无疑这老板娘做得很好,也做的很自然。
白雪是人,他是个男人。
他带着自己惯有的欣赏目光毫不掩饰的打量了一番老板娘,最后才喟然叹道:“我终于明白此地为何要唤做混蛋窝了?”
老板娘从喉底轻轻的吐出一个字:“哦?”
白雪道:“只要一个男人遇见老板娘这样的女人,他若不能心甘情愿的做一个混蛋,那么他便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一个正常的男人是怎么样的,老板娘很清楚,所以她仔细的想了想,觉得白雪说的很对。
“你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白雪点点头,这种问题恐怕没有哪个男人会摇头的。
老板娘的声音又娇又嫩还带着一点黏,听着耳里舒服极了,就好像有无数只温柔而多情的小触手在按摩着你的耳朵。
耳朵是除了眼睛外男人的第二大敏感点,一个女人只要你能将男人的眼睛和耳朵伺候舒服了,那么你其他的功夫差一点也都是可以原谅的,无疑老板娘在这一点上也做得很好。
“我从未见过像你这般好看的男人。”
现在的白雪实在不能说好看,只因他半边面上那可怕血斑露出来实在吓人,但他的风度,他的身姿,有些人天生便有一种气质,他虽不盛气凌人,可高贵自生。
白雪无疑便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此时衣裳褴褛,须发凌乱,带着满面憔悴,可是他面对这样一个倾国倾城的尤物时候并没有半分的自卑,反而将自己的胸膛挺得高高的,将自己的微笑展露无遗,他相信一个女人可以容忍男人没有财富、权势、武功甚至是健康,但绝没有任何女人会接受男人没有自信,一个没有自信的男人才是真正一无所有的穷鬼。
白雪笑了,他含笑道:“我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老板娘轻笑一声,她一生粉嫩的双耳听过男人的赞许早已不知多少,可是这一句简单的恭维依然让她心花怒放,她说道:“阁下这番话只怕不止对我一个女人说过吧。”
“不错。”白雪直认不违道:“在下一生也认识许多美丽可爱的女孩子,但若论风度之佳,姿态之美无人可与姑娘相媲美,此刻我最想看看姑娘的脸……”
他往前逼近了一步,此时两人之间的距离只剩下刚好四尺之距,这个距离是白雪留恋花丛经过无数次总结之后得到的一个数字,一个正常的女人肯让一个男人靠近自己身边的距离小于四尺,那么几乎便可以肯定这个女人对这个男人有很强的好感,人与人相处很多时候讲究的便是这个好感,尤其是女人,她们更愿意相信虚无缥缈的缘分,所谓的一见钟情便是最浪漫的缘分。
“在下相信只要姑娘肯摘在自己的面纱,这普天之下的男人都会为之疯狂。”
白雪的左手缓缓的往上抬,他要摘下那道重重厚纱。
老板娘身子与白雪之间的距离已短于四尺,她柔蛇般的娇躯已有些颤抖,可是她并没有距离,白雪的手慢慢的靠近,他一点点的伸过去,似乎在害怕会惊动某些易碎的晶莹剔透的玉器。
面纱下的佳人会是怎么样动人的容颜,究竟是如何模样的女人才会有这等的风姿,这等魅惑苍生的绰约。
白雪的心在颤抖,他的手很稳,他只剩下一只手,这只手握酒瓶的时间绝对比握剑的时间要多得多,所幸的是他的这只手依然很稳,尤其是这种时刻,他绝不能让女人失望。
“公子是个雅人,又何必做这等煮鹤焚琴之事呢?”就在白雪修长的指间堪堪触碰到那面纱时,老板娘幽幽道。
“哎……”白雪很有风度的收回自己的手,微笑道:“的确是在下唐突了。”
“你可知有些事情知道的太多,未必是件好事。”老板娘能够看见白雪眼中极快闪过的一丝失望,缓缓道:“或许我是个丑八怪,即便不是丑八怪,或许我的长得并没有你心目中那么美丽,或许眉角会粗一点,鼻尖塌了一点,双唇略厚一点,没有哪个人是完美的,既然如此,何不留一个遐想的空间给自己呢?”
“何必要破坏你自己心目中编织的童话呢?”
每一个男人都好面子,在这种情况下被拒绝,只要是男人都会多少有一些尴尬,修养差点的自然会闹出很多事端,可白雪将自己的情绪收拾的很好,他知道觉得这一切都是自己的错,一个人若是在事情出了纰漏后能够多想想自己的问题,那么他自然也会比其他人进步的更快,也能赢得更多人的尊重。
“姑娘说的极是,在下惭愧。”
老板娘静静的望着他,半响才又道:“公子风采逼人,可谓人中之龙,或许有一天妾身会心甘情愿的为你摘下这道面具,只希望能有这一天的时候,公子莫要拒绝,更莫要失望。”
白雪退后一步,正色道:“姑娘请放心,在下绝不会做出那等蠢人才会做的蠢事。”
“嗯……”老板娘低声依依,细语道:“妾身秋琴相信公子。”
海风轻轻掠过海岸,也掠过白雪的心,他低声道:“秋琴?琴已本是曲高和寡,姑娘以秋为姓,秋气萧瑟,怎么如此哀凉的名字,难道她的心中有一段伤痛的往事吗?”
“公子这边请。”老板娘秋琴微微让过半边身子,躬身道:“祝您在混蛋窝玩的愉快。”
第162章 请君一酒
混蛋窝是个玩的地方,一个适合混蛋开心的地方,其实中土文化大抵是很有意思的,就拿这个很简单的一个名词来说吧,混蛋,通常只会是女人用来骂男人的,却是极少听见男人骂女人混蛋的,也正因为此一点,混蛋窝里只有男人,清一色的男人。
一个男人只会坐着望天,两个男人在一起会聊女人,三个男人在一起便只能喝酒了,可是十个男人,甚至二十个男人挤在一起,那么一定是在赌钱。
混蛋窝是个有吃有喝有嫖有赌的地方,里面刚好有十九个男人在赌钱,白雪走进去的时候,便凑足了二十个男人。
当白雪走进混蛋窝的那一刹那,所有人的目光都停在了他身上,每一道目光都交织着肉欲与激情,犹如一群发情的公狼狠狠的盯着一只成年美丽的母狼,他们是混蛋,混蛋这个称呼说起来虽然不是很好听,但也有一点好处,那就是混蛋可以毫无掩饰的倾泻出自己内心最强烈的欲望,这一点是那些大豪杰、伪君子万万做不到的,他们心底哪怕是羡慕的要命,恨不得这个女人就在自己的身子下苦苦呻吟,可脸上却还是要装出一副正经模样,口中却是要大义凛然的打着官腔。
相比及这种所谓的豪杰君子,白雪更喜欢这些对自己赤裸裸的混蛋,他知道这些混蛋在看什么,他们在看的不是白雪,而是白雪身后跟着进来的老板娘。
十九个混蛋,十九颗要从喉咙里跳出来的心,小小石屋里空气忽然滚烫起来,仔细听仿佛可以听见“噼里啪啦”的火星燃烧声,这群公狼的目中一片赤红。
他们想要。
可没有一个人移动半分,他们不是不要,而是不敢要,因为谁都知道混蛋窝的老板娘曾经一招就废掉了大名鼎鼎玉林十八鬼的三十六只搜魂鬼手,在座的谁也不敢保证自己的一双手能够快过三十六只搜魂夺命的追魂手,所以谁也不敢打老板娘的主意。
老板娘是大家的老板娘,可是现在她却站在了白雪的身边,靠的很近的身边,有时候女人引起纷争的原因奇怪到让男人完全无法理解,可男人的争端往往异常简单,第一为权,第二为钱,第三便是为女人。
像老板娘这样的女人便如同台风的风眼,只要她有任何的举动,都会引来无数的狂风暴雨。
现在这狂风暴雨就要降临到白雪的头上了。
混蛋屋里已经停止了赌钱,有几个人站起来,动作最快的,是个紫衫佩剑的白面少年。
他的腰很细,肩很宽,佩剑上镶着闪闪发光的宝石,剑穗是紫红色的,和他衣服的颜色正相配。
而他的衣服剪裁得体,布料精贵,看得出是上等的裁缝配合上等的质料精心为他量体裁衣的,无疑能够穿的上这样上等的衣服的人一定是个上等人,而这样的一个穷鬼的天堂——混蛋窝里居然会有一个上等人,这倒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他手里端着杯酒,满满的一杯,一转身,竟已窜到白雪面前。手里一满杯酒,居然连一滴都没有溅出来。
看来这人非但穿衣服很讲究,练功夫的时候必定也很讲究。
可惜,白雪却不愿意看他一眼,他只是拉起了老板娘白嫩的小手,摇头轻道:“可惜了一杯上好的女儿红。”
老板娘能够一瞬间斩下玉林十八鬼三十六只鬼手,可却躲不过白雪的轻轻的一拉,这只因她愿意,一个女人若是不愿意,哪怕你用九头牛来拉她,她也绝不会看你一眼,可若是她愿意,你若是不拉着她的手,她反倒要斩下你的手来了。
这就是女人,很奇妙的生物,一个永远都值得男人花一辈子去探索的生物。
紫衫少年见白雪竟拉起了老板娘的手,而老板娘居然也没有斩下他的手丢到海里喂鱼,反倒是任由他这么拉着,紫衫少年的眼里已喷出了血一般的烈火,他第一眼在烈马上看见这个媚态横生的绝世尤物老板娘秋琴,他便发誓自己一定要让她成为自己的禁脔。
可惜他用尽了自己以前对付其他女人的所有办法都无法打动这个女人的心,让她能够望向自己一眼,于是他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够让自己克服这里可怕的汗臭味和穷酸味走进混蛋窝,又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每天在这里一掷千金的豪赌,可是老板娘依然连正眼也没有看过他一眼。
也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个衣裳褴褛、不名一文的鬼脸男人出现了,居然这般自然、轻巧的拉着她的小手,紫衫少年怎能不恨,有时候得不到的东西是最珍贵的,而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却被别人轻易的得到了,这是最痛苦,尤其是对于他这样一个从小便是上等人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但紫衫少年的面上依然保持很潇洒的微笑,因为他知道每个人都在看着他,哪怕他恨不得将一个人碎尸万段,可是场面上他一定要保持他的风度。
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