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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互抱双臂,于略带寒意的晚风中微微颤抖,好不容易才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打死我也不走。”
“我看你 YA是不想活了。”胖子欲推开恺敏,上前揍他。
“方树,你喝多了。。。”恺敏竭力拦住胖子,并回头对小麦骂道:“你别再说话行不行,少说一句又不会死!”
在两人推搡的时候,小麦突然目瞪口呆地指向远方,颤抖地说:“婷,婷悦。。。。”
胖子不自觉颤抖了一下,随即怒吼:”老 子今晚就算不把你埋了,也得把你裤裆里的把儿拧下来!”说罢便使尽全身的蛮力把恺敏推到,冲到小麦身前揪着他的衣领,举起拳头准备暴打一顿。
“婷悦,真的是婷悦。。。。”恺敏凝视着墓园的方向叫道。
胖子猛然回头,随即发出惊恐的叫声:“哇,鬼啊!”
他之所以如此恐惧,皆因榕树下那个婀娜的身影。
月色之下,一名浑身沾满污泥的女生,正以诡异的步伐从墓园里走出来,缓慢地向他们靠近。零乱的长发遮盖了她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只血红的眼睛和铁青的脸颊。
恺敏呆诺木鸡地看着昔日熟识的秀丽女生,此刻以诡异且不堪的姿态呈现于眼前,直到小麦惊叫“快逃”才回过神来,跟他与胖子一起连滚带爬地逃走。。
第一章 美院凶案(上)
猿鸟犹疑畏简书,风云长为护储胥。
徒令上将挥神笔,终见降王走传车。
管乐有才真不忝,关张无命欲何如?
他年锦里经祠庙,《梁甫吟》成恨有余。
李商隐这首《筹笔驿》,充分展现了诸葛亮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感慨与遗憾。人生苦短,要做的事情多不胜数,但人往往又不懂得珍惜时间,无数理想与抱负因此湮灭于时间的洪流当中。
当生命到达尽头的时候,如果有方法能延续生命,但必须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您会为完成心愿而不惜一切吗?
鄙人慕申羽,是一名专门处理超自然案件的刑警,隶属于省公安厅秘密成立的“诡案组”。因为工作的关系,我经常会接到一些不可思议的案件。这一次我将要接手的,是一宗为完成心愿而超越生死的离奇案子……
老大梁政挺着他的腐败肚走进诡案组办公室,随即向我招手:“阿慕,省美术学院出了宗闹鬼的案子,阿杨处理不了。你跟蓁蓁过去找他,把案子接过来。”
蓁蓁哆嗦了一下,怯弱地问:“闹鬼了?是怎么回事呢?”
“要是是知道是怎么回事,还用得着你们吗?快干活去!”老大大手一挥,把我跟蓁蓁轰出门外。
省美术学院这宗案子本来由杨帆处理,他这个刑侦局小队长虽然办事牢靠,但脑筋比较呆板,每次遇到奇怪的案子总是塞给我们处理。而且每当这个时候,他办公桌上的烟灰缸一定会堆满烟头,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我跟蓁蓁走进他的办公室,他紧皱的眉头才得以舒展,连忙请我们坐下。不需我们道明来意,他便简要地向我们讲述案情——
案发时间是三天前的深夜。
当晚省美术学院三名学生——方树、麦青河及黎恺敏,在院外跟其他两名同学到KTV消遣。其后三人步行返回学院,于途中受到“不明物体”袭击,麦、黎两人侥幸逃脱,并致电110报警中心求助。
我跟伙计们赶到现场时,凶手早已不知所踪,只发现一名倒在血泊中的男生,后经证实是美院学生方树……
这回轮到我皱起眉头:“不明物体?不会是外星人吧!”
阿杨又点起一根烟,摇了摇头:“用不着外星人来捣乱,这宗案子就已经够悬的。”
“是鬼魅作祟吗?”蓁蓁的脸色不太好。
虽然跟我一起处理过不少诡异的案子,但蓁蓁至今仍非常畏惧虚无飘渺的鬼魅,这跟她剽悍的外表格格不入。
“到底是什么状况,难倒我们英明神武的杨队呢?”我调笑道。
“你就别笑话我了。”阿杨没好气地吐了口烟,“本案的两名幸存者,分别给我们两份截然不同的笔录,麦青河一口咬定凶手是鬼魅,而黎恺敏则说凶手是美院的一名女生。”
“这还不好办吗?先调查这名女生,确定她是否有行凶可能性就是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观点与视角,相同的事情在不同的角度下,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本来就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两名幸存者的口供当中,黎的说法显然更为可信,我实在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事情会让阿杨如此愁眉不展。
“这还用你说吗?我早就调查过了。”阿杨把烟头插入快要满出来的烟灰缸,随即又点了根烟,“疑凶名叫沈婷悦,是一名身高159CM,体形清瘦的女生,而死者方树却是身高182CM,体重超过90公斤的大胖子。根据现在有证据,凶手的行凶方式是极有可能是徒手袭击。你认为一个瘦弱的女生,有可能赤手空拳把一个大胖子干掉吗?”
“这个可能性也不是完全没有,得看凶手是什么人……”我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往蓁蓁健美的身体瞥了一眼。
她杏目圆睁地瞪着我,不悦地问:“看着我干嘛?”
“你想说凶手曾经习武吧!”阿杨摇了摇头,“我也有考虑过这个可能,不过根据我的调查,可能性不大。沈的体能并不出众,体育成绩一般,体能测试通常是仅仅合格,就连提行李上楼也要同学帮忙。而且……”
“而且什么?”蓁蓁的急性子最容不得别人卖关子。
阿杨挠了下头才说:“这宗案子最怪异的地方在于,沈在案发前一个月,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当晚突然蹦出来,事后又不知所踪,就像一只来无踪去无影的鬼魅……”
我突然察觉到一丝异样,转头问身旁微微颤抖的蓁蓁是否感到害怕,她逞强地回答:“我那有害怕!”
我强挤出一副笑脸:“那你别老扯着我的衣服行吗?袖子快被你扯下来了。”
她尴尬地把手缩回去,不再说话。
我继续跟阿杨讨论,并指出疑点:“鬼魅是没有实体的精神能量,不可能给人物理上的伤害,顶多就是吓唬一下人,把人吓个心肌梗塞什么的。如果沈婷悦真的是鬼魅,那她就不可能是袭击死者的凶手。”
“如果她是人而不是鬼,那也没可能放倒一个体形能顶她两个的大胖子啊!”阿杨的反驳并非不无道理。
如果凶手是人,要徒手杀死体重超过90公斤的死者,虽说不是没有可能,但以正常女生的条件判断,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凶手是鬼魅,虽说可能拥有超越常人的能力,但在我的知识范围内,鬼魅是一种没有实体的精神能量,不可能给人物理上的伤害。这是一道逻辑上的难题,不管凶手是人还是鬼,都难以作出合理的分析。
如果凶手既不是人,也不是鬼,那又会是什么呢?
与阿杨道别后,我和蓁蓁立刻前往省美术学院。第一章 美院凶案(下)
因为案发时能及时逃脱,所以麦青河及黎恺敏并没有受到伤害,在刑侦局做了笔录后,便返回学院正常上课。他们都是本科四年级生,而且是同班,但我们达到学院时已是傍晚时分,所以没有去课室找他们。在路上询问了好几名学生后,得知他们两人分别在宿舍和篮球场,于是便分头去找他们谈话。
我让蓁蓁去找麦青河,而我则负责找黎恺敏,可是她却不太原意地说:“阿杨说这小子神神叨叨的,还是你去找他吧,反正你们都是一个德性。”
“我就是想让你也跟我一个德性。”我笑着推她往宿舍走,“别那么多抱怨,快去干活。”
她回头给我做了个鬼脸,然后小跑离开我的视线。
我让她去找满口鬼话的麦青河问话,其实并不是故意为难她,而是觉得向黎恺敏问话能得到更为客观的信息。毕竟,在我的认知连范畴内,鬼魅是不可能给人物理上的伤害。可是麦青河显然已经认定死者是被鬼魅所杀,很难想像在他口中能了解案发时的真实情况。
黎恺敏是个身材高大、肤色黝黑、体格健壮的青年,给人一种很阳光的感觉。我来到篮球场,一眼就认出他了。然而,此刻我并没能看见他在球场上英姿,因为他只是坐在场外低头不语,一副愁肠百结的模样,跟他外表的阳光气息格格不入。
我想,如果不是因为牵涉凶案,他的高校生涯一定会很精彩。
我向他道明来意时,他没有太大反应,想必是这两三天阿杨等人经常过来找他问话。相反,球场内外的学子们却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还不时有人对他指指点点,显然我的到来又再使他成为同学们的话题中心。
“这件事给你造成困扰吗?”我跟他于校园中漫步,并给他递了根烟。
“我不抽烟。”他礼貌地宛拒,坐在花坛旁边的长椅上轻声叹息。经过良久的沉默之后,他才再度开口:“如果说没有,肯定是骗你的。我之所以到球场上发呆,就是因为不想一个人独处,让自己钻牛角尖。熟识的好朋友突然死了,怎么说心里也不会好受,更何况当时我跟他的距离是如此接近。如果我没有提议抄近路,如果我不是因为害怕而逃跑,如果当时我能拉他一把……”他苦恼地以双手抹脸。
“你无须过于自责,就算你留下来帮他,也不见得能改变现状。”我坐在他身旁,轻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最起码我不会为此而感到内疚。”他以忧伤的眼神凝望苍天,仿佛在寻觅身处天堂的同伴。
“或许,你能为他做点事以减轻心中的内疚。”我点了根烟,跟他一起仰望穹苍,“能告诉我当时的详细情况吗?”
他默默点头,在仰望苍天的同时,向我讲述案发当晚的情况——
那天,梓轩为了庆祝岚岚取得省美术作品展的二等奖,请我跟方树、小麦到商业街的KTV玩。梓轩因为高兴,刚坐下就叫来了几瓶芝华士。开始时我们还会兑绿茶喝,后来喝多了,就干脆不兑直接喝纯的。洋酒不比啤酒,喝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但后劲来得很猛,喝到最后我觉得脑袋里面装着的全都是酒,连看东西也看不清楚。
梓轩跟岚岚在商业街附近的塘仔村租了房子,吃完宵夜后他们就先回去了。方树本来还想换地方继续喝酒,但我跟小麦已经喝得东歪西倒了,只想尽快回去休息,好不容易才能拉上他一起回宿舍。
那晚我实在喝太多了,走路时双脚就像踩在海棉上一样。小麦也好不到那里,要不是我扶住他,他肯定会直接躺在地上睡觉。所以我就提议走小路回去,因为走大路回学院,起码要走半小时,但走小路十来分钟就能到校门。
走小路要经过一个阴森恐怖的墓园,听说些黑道大哥杀人灭口后,会把尸体埋到这里,所以里面埋了很多身份不明的尸体,是个怨气冲天的地方,就算是白天也非常阴森恐怖。除非是一大群人,否则我们晚上一般不会走这条路,但当时我们都喝了很多酒,借酒壮胆也就没什么好怕的。
我们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走到距离墓园大概还有百来米的地方,小麦突然蹲下来呕吐,我跟方树就停下来等他。就在这时候,一个身影从墓园的方向走过来。
那个身影看起来走得很慢,但没一会儿就来到距离我们不到二十米的地方,借助朦胧的月色,我依稀能看清楚对方的样子。虽然她头发零乱且浑身污泥,但我还是能认出她就是我们的同学沈婷悦。
方树跟小麦大概是被婷悦的模样吓倒了,他们俩也不知是谁大叫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