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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的款式变化,好像跟这宗案子没什么关系。”我不明就里地挠着脑袋。
“你真是没救了。”老大已经懒得骂我,直接说重点:“现代的旗袍跟民国时期的款式大同小异,最大区别就在于裙摆的叉口开在哪个位置。现代的旗袍一般会把叉口开在膝盖以上,主要是为了方便行走。但这种款式的旗袍,在社会风气相对保守的民国时期,就只有交际花才会穿,大户人家的闺女才不会穿这种有伤风化的衣服。”
“你的意思是,藏镜鬼踹不了梁彩霞?”我恍然大悟道。
“你的脑袋总算没退化到猴子的阶段。”老大满意地点头,“在民国时期,正经人家的闺女是不会随便把双腿露出。当时的旗袍,叉口通常只会开到脚踝与小腿之间,充其量只能看见穿着者的袜子。稍微大腿肉出来,就会被视作不正经。”
他喝了口茶,又再补充道:“穿着这样的旗袍,就连跨门槛也得小心翼翼,要抬脚踹人除非把裙摆掀起来,否则根本不可能。”
根据传说,藏镜鬼是大户人家的闺女,理应衣着保守,且不会做出有伤风化的事情。像老大说的那样,先把裙子拉高来,再抬脚踹人的不雅行为,像蓁蓁这么粗鲁的女生做不出来,她就更不可能。
以此推断,可得出两个可能:第一,袭击梁彩霞的藏镜鬼,并非传说中的蔡家大小姐;第二,梁彩霞向我们撒谎。后者显然更加可信。
如果梁彩霞撒谎,那么她的嫌疑就大了。可是,倘若事实正如我们所想,那么又有一个问题让我想不明白,那就是她身上的伤痕。只是为了撒谎,有必要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吗?
“有必要!”老大给我肯定的回答,并加以解释:“首先,我们不能确定是先有谎言后有伤痕,还是先有伤痕后有谎言。如果先有谎言,伤痕的存在就是单纯为了完谎。但是,如果是先有伤痕,那么谎言就是为了掩盖事实。”
“梁彩霞又不是特种兵,那会无缘无故地弄得浑身是伤?”我不认同他的观点。
他晃着胖乎乎的食指答道:“她虽然不是特种兵,但她可能是藏镜鬼的活靶子。”
我惊讶道:“她因为触怒藏镜鬼而受到惩罚?”
“这是其中一个可能。”老大收起他的胖指头,“也有可能是主动配合藏镜鬼,测试酒精子弹的效果。”
“不可能吧!”我疑惑地看着老大,“梁彩霞好歹也为藏镜鬼而撒谎,肯定跟藏镜鬼有一定关系。就算她不是藏镜鬼,至少也是藏镜鬼的手下。要测试酒精子弹的效果,随便找个倒霉鬼就行了,用得着找自己人吗?被这种子弹打中,虽然死不了人,但那种剧痛能让人痛得死去活来。”
“如果只是测试效果,也用不着倒找霉鬼,乡村地区有的是流浪狗,要不找头像你这么笨的猪也行。”老大又再戳我的头,“你仔细想想,藏镜鬼传说是从何时开始,令王村村民人心惶惶?”经他一说,我顿即豁然开朗。
藏镜鬼传说虽然早已于王村村民口中流传,但之前谁也没有亲眼目睹她的狰狞面目,因此只被视为吓唬小孩的坊间传说。然而,自梁彩霞遇袭后,因为有她亲口描述,村民无不对此深信不疑。至少,我亦曾经相信藏镜鬼真实存在。
梁彩霞的“遇袭”,一方面是为测试酒精及干冰子弹,另一方面则为让大家相信藏镜鬼传说,以便把罪名全推到虚无飘渺的鬼魅身上。
这招苦肉计实在巧妙,一度把我们耍得稀里糊涂。不过,但凡谎言都必定会有漏洞,只要顺着这个漏洞寻根究底,就不愁不能把真相揪出来!
廿二章 夜访恶鬼
(在本章开始之前,先祝大家中秋节快乐,人月两团圆!单身的童鞋,就让某求来安慰一下吧!づ ̄ 3 ̄)づ )
我致电流年了解卢老师的尸检情况,并把傅斌的酒精子弹假设告诉他。他沉默片刻后,如释重负地说:“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你惹上一身风流病,还把蓁蓁也给传染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可是玉洁冰清,怎会惹上风流病呢!还有,我跟蓁蓁只是同事,还没到会互相传染风流病的程度。”如果他就在我面前,我肯定会踹他一脚。
“听说接吻也会怀孕……”他故作认真地说着,随即放声大笑。
我真后悔给他打电话,如果直接到法医处找他,他肯定不敢这么放肆。如今隔空对话,只能任由他取笑。
玩笑开过后,也该谈正事了,他严肃地说:“傅斌的假设正好能解释我们之前的疑惑,你跟蓁蓁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我已经为卢老师进行详细尸检,并且化验过他的血液样本,现在已能肯定他死于百草枯中毒。”
“百草枯?听起来应该是除草剂吧。”我说。
他答道:“嗯,的确是一种农药,毒性很强,而且获取途径广泛。”
“那么说,想从毒药来源追查凶手,就非常困难了。”我无奈地说。
“这可不是我的工作。”他说罢便挂掉电话。
虽然尸检结果并未能提供相关线索,不过也没关系,反正老大已给我指引了一条明路——梁彩霞!
梁彩霞既然为藏镜鬼撒谎,甚至不惜为此承受酒精子弹的射击,足以证明两者之间的莫大关联。因此,只要把她抓回来严加盘问,揭开藏镜鬼的身份之迷,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藏镜鬼可能持有射程超过二百米的“气抢之王”,以及片刻便能置人于死地的毒子弹。因此,我请求老大安排几名刑警,跟我们一起到王村。然而,老大给我回复却是放声大吼:“安排一辆坦克车护送你去调查好不?”
虽然我挺想说好,但老大那张贱肉横生的脸,犹如盛怒中的狮子狗般狰狞,硬是让我把话咽回肚子里。
老大不愿意安排刑警协助,我只好自己想办法保命。蓁蓁之前跟藏镜鬼交手时受伤,虽然并不严重,但她身体完好时,跟对方交手尚且处于下风,现在就更好不说。所以,我让她去处理其它案子,而我则跟雪晴到王村找梁彩霞。
离开办公室之前,我让伟哥仔细检查卢老师的手机,因为我实在想不通藏镜鬼为何会跑到警局袭击我们。按理说,她就算知道我们在警局大楼里办公,也不可能知道办公室的正确位置。毕竟诡案组是个较为隐秘的部门,就算在公安当中,知道的同僚也不多,更别说外人。所以,我怀疑在卢老师的手机里,还隐藏着某些我们不知道的秘密。
我跟雪晴没有直接到王村找梁彩霞,而是先去县派出所“借兵”。虽然我对县派出所里那些好吃懒做的家伙,并不抱太大的寄望,但多几个人好歹也能撑门面。
我们来到县派出所时,发现王达正在值班,于是便叫他多找几个伙计,跟我们一起去找梁彩霞。可是,这小子一会说值班室人手不足,一会又说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反正就是不肯走,非要我们先去跟所长打个招呼。
我想这小子大概经常摸鱼,怕擅自跟我们外出办事,会被所长误以为偷懒。我没他办法,只好公事公办,跟雪晴往所长的办公室走一趟。咋说我们也是城里过来的警察,所长对我们相当客气,客套几句后,便同意派民警协助我们办案。
虽然所长十分合作,不过他们辖区刚出了宗案子,所里大部分警员都去了案发现场,只有王达等几人留守值班室。因为人手不足,只能给我们提供有限的支援。我明白对方的难处,所以只要求派王达协助我们。
虽然我对王达这家伙没多少好感,但他好歹也是土生土长的王村人,对村里的情况要比其它伙计熟识。跟他同行,办事会方便很多。
所长亲自往值班室打电话,吩咐王达随同我们到王村办案。得到所长亲批后,这小子便没刚才那么别扭,二话不说就跟我们上车往王村出发。
我们来到梁彩霞家门前的时候,是阳光充沛的午后。
之前与藏镜鬼数次交手,要不就在夜晚,要不就在漆黑的空防洞里面。像现在这种光亮而开豁的环境,她现身的机率应该不大。因为她要是现在跳出来,无异于揭开自己的假面具,所以我便大模大样敲响她的家门。
然而,我连手也敲疼了,门内还是一点动静也没有,房子里似乎没有人在。按理说,梁彩霞为了完谎,应该整天呆在家里,不踏出家门半步才对,怎么会没有人在家呢?
正为此感到疑惑时,隔壁一名妇女似乎被敲门声惊动,从窗户探头出来。“嗨,褔婶!你知道威嫂到哪里去吗?”王达扬手跟对方打招呼,并上前询问,随后回来跟我说:“福婶说威嫂回娘家去了,刚刚才走,要是我们早二十分钟过来,应该能碰到她。”
奇怪了,梁彩霞自“遇袭”事件后,一直没有踏出家门,为何恰巧我们来找她,她却回娘家呢?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但也许只是巧合而已,毕竟她不可能预先知道我们会过来。反正她娘家就在梁村,跑一趟应该花不了多少时间。
我问王达是否知道梁彩霞娘家在梁村哪里?他挠着头答道:“只知道大概位置,反正梁村也不大,过去后再问人吧!”
虽然不知道准确位置,但正如王达所说,梁村并不大,要找一个人应该不难。而且,我们不知道梁彩霞是否会在娘家过夜,继续在这里呆下去,也许只会浪费时间。
虽说梁村只是个巴掌大的地方,但王达平时很少过来,对这里的情况不是太清楚。向好几个村民问路,并在杂乱无章的巷子里绕了三五圈后,我们终于找到梁彩霞的娘家。然而,我们费了这么大劲,却还是没能见到梁彩霞本人。
“你们来得真不是时候,阿霞刚走喽。”听见梁彩霞母亲这话时,我真想把王达按在地上打。他丫在这里生活了二、三十年,竟然还会迷路!
虽然目标已经离开,但费了这么大劲才找到这里来,我可不想就此空手而回。于是便向梁婆婆了解其女儿过往的生活点滴,而我最关心的问题是:“彩霞会演皮影戏吗?”
“皮影戏她倒没学过。不过她啊,自小就对什么都感到好奇,学过的东西可多着。”梁婆婆以为我们是为其女儿遇袭一事而来,不但对我们毫无戒心,而且还相当热情,奉上清茶招呼我们坐下。
我喝了口清茶后便问道:“她很好学吗?”
“也能这么说吧,不过她啊,虽然周身刀,可惜冇张利。”梁婆婆笑道。
(“周身刀,冇张利”乃广东俚语,表意为身上带有很多刀,但没有一把锋利。通常用于形容某人什么都懂得一些,但没一样精通。另外,“冇”乃粤语专用字,意为“没有”。)
“那她学过些什么呢?”蓁蓁好奇地问。
“她学过的东西可多喽,不过不管学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梁婆婆闭上双目,回忆昔日往事,布满皱纹的苍老脸庞泛起淡淡的笑意,徐徐向我们讲述梁彩霞孩童时期的生活点滴——
阿霞小时候就像个男孩子,不但非常调皮,而且对什么都感到好奇。她八岁的时候,有一个戏班到王村唱戏。她看了两回就跑到后台,缠着一个花旦教她唱戏。那个花旦没她办法,就教她一些基本唱功,让她自己回家练习。
她啊,那段时间每天都一大早起床,天还没亮就“哦、哦、哦”地鬼叫,把我们跟邻居全都吵醒。要是偶尔一两次还说得过去,可她每天都这样鬼叫,别说邻居会有意见,家里人也被她烦死了。后来,被她爹训了一顿,她才没有在早上练唱,但还是经常“哦、哦、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