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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老管家银古的喉头哽咽了一下,低声说,“永远都是。”
墙角的老蟾精偷偷撇了撇嘴。只消几句话,高斯就能令人对他死心塌地。许多人晓得高斯城府深,手段狠,但还是忍不住喜欢他,高斯天生就有折服人心的魅力。
“据我所知,威风凛凛的乔顿大将军一向瞧不起黑帮,说我们是阴沟里的耗子。我们只有选择桑丘大法官的友谊。”高斯戴上卷曲的金色发套,抹好亮晶晶的发蜡,笑了笑,“大议会,耗子可喜欢这块香甜的大蛋糕哩。”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银古欠了欠身,“需要将桑丘大法官安排在首位接见吗?”
高斯淡淡一笑:“不用,放在第三位。”
老管家稍加思索,对唐心悦诚服。放在第三位,这位首席大法官难免患得患失,揣测前面必有两位更加位高权重之人,和唐会晤时,自会放低姿态。
定好会客顺序,钟楼迎来了第一位客人。
那是一位打扮古板严谨的老人,系着老套的黑领结,穿着硬邦邦的礼服三件套和长筒袜,每一粒钮扣都扣得整整齐齐。
“尊敬的唐。”老人上前一步,又觉得有些失礼,立即停下,灰白的双颊抖索着,强自压抑住内心的激动,“感谢您,真的非常感谢您为我做的一切。我早该登门致谢,但您只有这一天会在金门庄园。”
高斯主动上前握住对方的手,露出温和的笑容:“尊敬的温莎侯爵,您太客气了,我只是为一名高尚善良的贵族讨回应有的公道。”
温莎侯爵是白羊域皮之国的财务大臣,妻子娇艳动人,被皮之国的新任国师暗中觊觎,偷偷掳去奸淫。温莎侯爵苦无证据,国师又深得国王宠信,自身更是黄金级武者,兼具通灵技,个人战力横扫整个皮之国。温莎侯爵通过熟人指点找上金门庄园,高斯亲自出马,摘下国师人头。
温莎侯爵紧紧握住高斯的手:“您挽回了一个贵族最宝贵的声誉,您要我怎样报答您呢?无论需要我做什么,您只管开口。”
高斯摇摇头:“您能不远万里来探望我,已经是最大的回报了。”
“不,远远不够。”老侯爵固执地说,“我虽然是个没用的老头子,但也懂得知恩图报。”
高斯看了看温莎侯爵:“您确定?不惜一切地回报?”
温莎侯爵傲然道:“真正的贵族,承诺就像打在木板上的钉子。您请说吧。”
“好。”高斯张开双臂。
他用最古老、最尊贵的贵族礼节,拥抱温莎侯爵。
随后他松开手臂,报以最善意的微笑:“您已经回报我了。”
温莎侯爵愣在当场:“我不明白。”
“这就是我想要的回报。”高斯郑重地说,“一个朋友的拥抱。”
老侯爵感激得双眼发红,嘴唇颤栗着说不出话。离去时,他以自家的荣誉起誓,唐是温莎家族永不背叛的朋友。
“呱!高斯这混蛋应该去当个戏子,保证红遍天。”老蟾精暗自腹诽,高斯对皮之国垂涎已久,苦无涉入机会。老侯爵上了贼船,哪能轻易脱身?
第二位客人走进钟楼,放下笼罩头脸的兜帽,露出尖长的双耳。这是一位来自射手域的森精,白皙俊美,纤长优雅,额头镶嵌的翠露钻显示出上位森精的高贵血统。
他用森精语说话,高斯也以森精语回答,态度既不亲热,也不疏离,恰是森精感觉最舒服的方式。末了,森精送上礼物,高斯表示感谢,并承诺除掉一伙偷猎小森精的奴隶贩子。
高斯和桑丘大法官的会面费时又费力,听得老蟾精要打瞌睡。双方一直绕圈子,谈天气谈文化谈人性。最终,桑丘大法官不着痕迹地点题,高斯不露声色地点头,约定一个月后打一场高尔夫球。
一个月扳倒乔顿大将军?老蟾精看得出,桑丘大法官离去时心怀疑虑。但唐很早就针对乔顿,布局完毕,只需等待一个契机。桑丘自动上门,接过唐为乔顿准备的绞索,完成权力游戏的最后一块拼图。
“铁打的黑帮,流水的政权。”高斯常这么说。
“砰”的一声,门被一脚踢开,第四个客人风风火火地闯进来,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翘起溅满泥泞的脏靴子,骂骂咧咧:“这么久才见我,真不够意思!”
“你这混蛋,我很忙!”高斯扯掉假发,从酒柜里取出一瓶糟怪酿制的陈酒,抛给对面的大汉。
大汉一口咬掉瓶塞,豪饮而尽,抹抹嘴:“那个爱听墙根,有偷窥癖的臭蛤蟆呢?”
“呱!你才爱听墙根,你全家都偷窥!”老蟾精猛地跳出来,像一只灵巧的云雀凌空翻身,去抓大汉的虬髯。
大汉嘿嘿一笑,五指张开,七彩弓弦的虚影浮出掌心。老蟾精怪叫一声,以更快的速度倒翻而退。
“说吧,罗宾汉,你找我有什么事?”高斯又丢给他一瓶酒。
罗宾汉耸耸肩:“找你还能有什么鸟事?借钱!”
高斯忍不住笑起来:“世上除了你,没有第二个人能把借钱两个字说的如此理直气壮。”
老蟾精翻了翻白眼:“呱!他本来就是强盗嘛。”
“侠盗!”罗宾汉更正道,把第二瓶酒一饮而尽,“老子劫富济贫,惩治贵族,是名头最响亮的游侠。”
“也是被八十三个王国同时通缉的游侠,呱。”老蟾精补充说。
高斯问:“要多少?”
罗宾汉搓搓手指:“先来一百万金币吧。最近风声紧,我的兄弟们都被赏金猎人盯上了,被迫困在山区,没法进城。”
高斯让银古管家去准备金币,盯着罗宾汉看了一阵,看得他不自在地低下头。“你的兄弟太多了,你有多少时间去分辨真伪?”高斯缓缓说道。
罗宾汉咕哝了几句,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反正白朗宁是这么跟我说的。”
高斯的脸色立刻变了:“你搭上了白朗宁?”
罗宾汉洋洋得意:“没想到吧?这家伙很有趣,和我在酒吧里一见如故……”他瞥见高斯越来越阴沉的神情,识趣地闭嘴。
“你到底有多蠢,和白朗宁做兄弟?”高斯厉声道,顺手抓起一瓶酒,狠狠砸向罗宾汉。
“砰!”酒瓶在罗宾汉的额头炸开,汁液洒了他一脸。这个令贵族闻风丧胆的游侠变成了乖宝宝,缩手缩脚,一声不吭。
高斯怒气未消:“你知道白朗宁的处境吗?这个人看似风光无限,其实是坐在火山口上,随时会被喷发的岩浆烧死!他今天一个发明,明天一个创新,挣金币比喝水还容易,谁不想把他连皮带肉吞下去?大议会、武骑士联盟、炼金学会……所有的大势力都在等,等别人先动手。但谁也没那么蠢,所以白朗宁暂时还活得光鲜亮丽。”
他冷冷地盯着罗宾汉:“你有几条命,可以交这样的兄弟?至少我交不起,眼镜蛇家族交不起。”
罗宾汉抬起头,恍然道:“难怪白朗宁总显得那么——孤独。他是被那些肮脏的大势力表面逢迎,暗中孤立的吗?”
高斯叹了口气,掏出手帕,擦去罗宾汉额头的酒水:“我们这样的人,兄弟本来就不多。死一个,就少一个,难道你要逼着我,有一天去和大议会拼命?”
“不!”罗宾汉愧疚地抱住头。十年前,他被兄弟出卖,关进大牢待斩。高斯单枪匹马,杀入重围,救了他的命。从那以后,高斯是游侠心目中永远敬畏的兄长。
“听我的话,断绝和白朗宁的一切关系,立刻!”高斯接过银古递来的钱箱,声色俱厉地瞪着罗宾汉,“能做到吗?回答我!”
罗宾汉站起身,毅然点点头。高斯用力拥抱了他一下,彼此亲吻面颊,拍肩告别。
“真是个不省心的混蛋。”高斯重整衣冠,银古收拾屋子。
“可你还是喜欢这个混蛋,比亲兄弟还喜欢。哪怕他每次借钱从来不还。”老蟾精吹掉手心上的一根胡须,“呱!他就像萤火虫,不是吗?黑暗中的人需要那么一点光亮。”
前前后后,高斯接待了数十位访客。凌晨六点,最后一位客人走进钟楼。
他打扮得像个标准的贵族,面色苍白,蓝眼金发,一进门就死死盯着高斯,一言不发。
高斯身后的一片阴影倏然飘出,抓向对方。
“不用。”高斯摆摆手,冲贵族威严地笑了笑,“是囡囡来了。”
那片阴影瞬间缩了回去。
贵族露出笑容,眼角渗出一滴鲜血,飘散成一片人形血雾,缓缓蠕动殷红的触手。
“呱,是囡囡这个怪物!”老蟾精噤若寒蝉。这是怪类中最诡异的血影怪,不但智商极高,而且能力可怖。无论什么生物,只要擦破一点皮,血影怪就能借助血液附身其上,像傀儡般操控对方。除非对方开辟出精神海,凝聚灵种,否则难以幸免。
年轻时众人结队探险,撞见这只刚出生的血影怪。旁人要将其斩杀,唯独高斯力排众议,收养了它。成年后,高斯亲自把囡囡送回荒野。
“囡囡,我需要你帮我做点事。”高斯开门见山地说。
血影怪点点头,亲热地用触手搂住高斯。
“我要你去我的家族,查一查六位元老的动向。”高斯道,“特别是老三。他最近见过什么人,说过什么话,都要查得一清二楚。”
血影又点点头,高斯轻柔地抚摸着它。过了许久,囡囡才重新融入贵族体内,依依不舍地离开。
“呱!”囡囡一走,老蟾精的八卦之火立即熊熊燃烧,急不可耐地问道,“你怀疑六个元老有问题?”
高斯沉吟道:“我曾经为高登挑选了毒牙。”
老蟾精不解地道:“呱!那颗毒牙不是去血狱会卧底了吗?”
高斯语含深意地说:“是啊,我选定毒牙没多久,他就被元老们派出去执行九死一生的任务。”
老蟾精迟疑地说:“这只是凑巧吧?呱!”
高斯淡然道:“老瓜,如果我相信世上有巧合这种事,我早就躺在棺材里了。一个瘫痪的继承人,你以为家族没人敢打高登的主意?若是高登一直瘫痪下去,我会把六个元老全部清洗,省得麻烦。”
这时,银古敲门进来,神情犹豫不决:“唐,刚来了一位未经预约的新客人,闹着求着要见你。也不知他是从哪里打听到您的名字。”
通常,未经预约的客人意味着身份普通,不值一谈。但银古特意汇报,必有原因。高斯蹙眉问道:“这个人什么身份?”
“水瓶域的橡树商会会长,史柏文。”银古解释道,“他说他的女儿史翠珊被血狱会绑架,橡树商会也被血狱会把持,所以向您求教。”
“血狱会?”高斯微微一愕,嘴角露出一丝深沉的笑意。“请他进来,橡树商会需要我的友谊。”
此时,遥远的沙穴族遗迹中,高登开始了新的猎杀。
第二卷 第二十三章 旧相识(上)
拨开覆盖的枯叶堆,高登从地上捻起一小撮焦黑的灰烬,伸手搓了搓。
这是生火的柴灰,应当是血狱会的人留下的,还特意堆上落叶,掩藏行踪。在一丛灌木下,高登又找到一堆吃剩的野兽骨头和干硬的人类粪便,估算出对方离开的时间大约在一周前。
在这片地域,生火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