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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状苔藓又涩又酸,吃进肚子像是有把火在烧,还容易便秘。爬虫味道各异,有的腥臭难咽,但有一种白壳甲虫的滋味不错,像烤焦的猪肉,咬起来松脆。还有一种手指大小的石鳅,剥去粗糙的皮,露出里面白嫩多汁的软腔,吃起来鲜甜极了,堪比刚从大海里捞出的牡蛎。
最稀缺的则是水源,高登走了好几天,才遇到一个浅浅的小水潭。其它时候,他只能从岩山的缝隙里,找到蜿蜒流过的水线,然后把头凑过去,舔上十来滴水珠。
其间,高登多次迷路。到处是交错叠嶂的岩层,岔路繁多,他偶尔发现了一条隐秘的山壑,竟然延伸向双子域的无尽高原。他把剩余的珍宝埋在此处,留待以后再取。
一个月后,他身上的烧伤已经痊愈,褶皱的老皮也随之脱落,露出新生的光洁嫩肤,容貌彻底恢复了原样。
但四周依旧是无穷无尽的砾岩,灰暗荒凉,像巨兽死亡的骨骼。渐渐地,高登觉得天地间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万籁俱寂,踽踽独行。
过往的凡俗生活远去,他感到生命在超脱,精神世界无限敞开,与天地以最直接、最坦白的方式相对。这时候,他的情绪会激烈变化,或是狂喜,或是惊悸,或是莫名的绝望……高登心里清楚,这是接触了那条河的后遗症。
精神的黑暗面尽管重新关闭,但总有一点东西渗出来,与过去再不相同。
这的确有好处。高登的“石中火”刺客意境又开始提升,对武技也有了迥然不同的视角。例如看到一块奇石,他会突然想到一记拳法。野草摇摆的姿态,也会联想到身法的变换。他意识到,天地万物无不蕴藏武技的痕迹。
但高登更了解其中弊端。城堡的各个房间里,不乏类似的沙穴武士。他们追寻生命的本质,最终迷失,变得孤僻、偏执、疯疯癫癫,不惜杀妻杀子。
所以高登一直在控制自己。除了日复一日地修炼武技,运转洞轮密珈,大部分时候他教蝉蝉说话,讲述这个世界的基本常识,虽然小妖精似懂非懂。
有时,高登爬到高陡的岩峰顶上,大声念出幼时读过的故事,想起他曾经和四个少年,一起奔向地平线上的朝阳。
人需要孤独,但不能永远孤独。人走向天地,但早晚要回归自身。
当高登翻过山岩,最终望见一片葱郁的翠绿时,心灵悄然完成了蜕变。
“小弟,我们到了地表?我没做梦吧?”骑在瞎眼巨人的肩膀上,哥伦布喘着粗气,瞪大眼睛,望着上方的一块天空。
“这就是蓝色吗?”瞎眼巨人双臂攀住岩石,呆呆仰着头。从光阴之河醒来后,他就能看到了。
从下往上望,天像一口湛蓝色的井,四周被山石围起。无尽高原的阳光透过井口,洒在他们身上。
“这个世界不应该只有山芋,对吗?”许久,哥伦布喃喃说道,露出笑容。
第三卷 第三章 雀斑的秘密
时隔数月,高登重回遗迹的第二层。
苍莽绿海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草木的清香中,他闻到淡淡的血腥气。那是弱肉强食的丛林味道,熟悉又凛冽。
“我喜欢这样的味道。”高登深深吸了一口气,手抚衣袖里的匕首,体内沉寂多日的杀意苏醒过来,像嗷嗷待哺的小兽。
“嗯——嗯——嗯。”蝉蝉坐在魔命树的枝头,煞有介事地点点头。
高登打算返回基地,顺便猎杀凶兽,汲取精血扩大海底轮。
这半年他收获甚丰,除了烟水玉香炉、宝髓香以及黄金级的奇珍留藏自用,其余的都要兑换血腥点,换取一些精血类的宝物和刺客的高级课程。
比起来时,高登的装备也焕然一新。匕首是白银级的,又轻又锋利,弧线的锋刃清如水光,薄如蝉翼,布满精美的冰裂纹。青澜铜的手柄镶嵌猫眼,镂刻着“冰菊”两个沙穴族古文字。
和冰菊匕一样,高登的软靴、衣裤、背心和斗篷都来自罪坑。沙穴人个头矮小,衣服的尺寸还算勉强合身。衣料同样是白银级,由天沙蚕丝混合了金猱毛织成,坚韧轻薄,刀枪难入。
一路上,高登沿水源而行,观察凶兽踪迹,随后布置陷阱,埋伏猎杀。凶兽的精血被他以洞轮密珈的秘法提炼出来,投入海底轮,效率比钻进凶兽尸体里高多了。只是一头灰锡级的凶兽精血也就三、四滴,远远满足不了海底轮的需求。
为了获取更多的凶兽精血,高登几乎昼夜不歇,连续搏杀,前前后后杀了六头灰锡级的凶兽,三十七头黑铅级的凶兽。途中,他又干掉了两个血狱会成员,得到不少凶兽心脏和精血,还凑齐了弩箭、暗器、炼金药剂等装备。
随着一次次生死战,高登的武技开始蜕变。闪电豹、山猫、沙狐等各种野兽的动作被他融入禽掠击,不断改进衍化,形成最适合自己的技巧。
他拥有了明王一部分修炼经验,眼界犹如高屋建瓴,今非昔比。学过的武技举一反三,生出更多变化。
这些技巧虽然不能提升源力,但实战效果极佳。如今高登光凭技巧,足可正面格杀大部分的灰锡级高手。同时,他的速度与日俱增。魔命树上的青色果实只剩米粒大小,再过一段时间就会被息微术吸尽,届时风孔覆盖全身。
可惜还是缺乏合适的武技秘笈。高登背起几个大包袱,淌过溪水,向地下河的方向走去。他的源力一直搁置在黑铅级前期,停顿不前。肉身也无法继续进化,难以承受风孔的速度。
他穿行在密集的红树林里,脚旁是树的呼吸根,像一条条手指插入湿软的泥滩。河潮不时从对面卷来,漫过脚面。高登打算伐木造筏,横渡地下河。
蓦地,前方遥遥传来水花的激溅声,透过树枝的缝隙,他望见兽影幢幢,奔掠而过。
高登放下包袱,窜上一棵桐花树,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向远处张望。
一个瘦小的人影沿着河岸狂奔,浑身湿透,衣衫褴褛,鲜血从小腿渗出。在他身后,一大群肥硕的水豪鼠龇牙咧嘴,紧追不放。
奔逃中,人影一个急拐弯,冲入乱石滩。紧接着跳上岩石,爬向岸边的高崖峭壁。高登恰好瞧见他的侧脸,不由一愣,这个人居然是雀斑!
他怎么也来了河对岸?
雀斑紧贴岩壁,往悬崖高处攀爬,双脚像装了弹簧一样,弹跳灵巧,准确而快速地落在岩石的凸起处。
高登更感诧异,半年不见,雀斑如同脱胎换骨,身手一下子敏捷多了,动作、判断也异常老练,简直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手。
上千只水豪鼠跟着追上悬崖,尾巴飞快甩动,保持平衡,速度并不比雀斑慢多少。这些胖乎乎的家伙牙尖嘴利,背上长满利刺,尽管是普通野兽,但数量多到足以咬死一个赤铁级的好手。
高登压低身子,脚踩树枝,悄悄向悬崖接近。水豪鼠以鱼虾和浆果为食,通常不会主动攻击人类,也不知道雀斑到底干了什么,惹得水豪鼠倾巢而出。
“嗖嗖嗖!”一只水豪鼠突然拱起背,利刺对准上方的雀斑,疾射而出。
雀斑浑身一抖,柔若无骨,整个人缩成一小团。十多根尖刺从他身旁掠过,雀斑骤然探臂,骨节“咔嚓”作响,手臂硬生生拉长三寸,抓住一根尖刺,反手掷出,射穿一只水豪鼠的脑袋。
“骨节技!”高登心头一震,不能置信地望着雀斑。对方一边逃窜,一边反杀水豪鼠,全身的骨节仿佛可以任意拆卸,扭曲出一个个怪异的武技动作。
骨节技实在是太有名了,因为它和连续技一样,是猎人奇牙的招牌绝技,也是钻石级的武技。
骨节技练至圆满,全身的骨骼能在体内自由移动,出手的角度千变万化,身体的每一处都能发动攻击,对手根本无从判断。
雀斑运用骨节技相当熟练,至少有好几年的火候。盯着崖壁上窜跃的身影,高登暗暗揣测,雀斑很可能和自己一样,也是卧底。这不足为奇,血狱会在摩羯域大肆扩张,同样会惹来其它势力的注目。
悬崖上,雀斑陆续击杀了数十头水豪鼠,渐渐气竭,速度开始慢下来。大量水豪鼠从崖壁上围过去,包抄堵截,越逼越近。
一头水豪鼠当先扑向雀斑,后者忽然翻身而上,脚尖勾住一截崖壁,向旁飞荡。半空中,他探臂攀住岩石,顺势踢开两只水豪鼠,肩胛骨一耸一缩,钻进了悬崖上的一个洞穴。
守在狭小的洞口,雀斑拔出两柄短刀,上下翻飞,凭借地利将追来的水豪鼠一一击毙。一时间,鼠群难以冲入洞穴,纷纷发出愤怒的尖叫。
高登沉思片刻,掠出红树林,绕了一个大弯,从悬崖的另一边向雀斑潜近。
他并不打算舍己救人,即便他和雀斑联手,也会被这群水豪鼠撕成碎片。
第三卷 第四章 兽潮(上)
沿着一片岬屿,高登爬上向北的崖壁。几只栖息其上的黑色水鸟受惊飞起,发出呱噪的鸣叫。
高登伏在一块突岩上,相距雀斑所在的洞穴大约百米,两边崖壁形成狭窄的夹角。从这个位置,他可以清楚观察雀斑的一举一动,包括对方脸上细微的表情变化。
水豪鼠围聚在洞穴四周,一次次向内冲击,又惨叫着跌出来,摔下悬崖。血花接连喷溅,洒满岩石。雀斑牢牢守住洞口,短刀又快又狠,干净利落,一刀就捅进水豪鼠的要害,毫不浪费多余的时间和源力。
这是纯粹的杀戮武技,高效实用,放弃一切技巧变化,换取攻击的最短路线。这种杀戮术看似简单,但没有多年残酷的演练,绝无可能施出。高登望见鼠血和肉糜不断溅在雀斑脸上,而他眼都不眨一下,挥刀无情,嘴角微微上勾,脸上始终挂着瞧不惯一切的神气。
这就是那个武技平庸的12号,一直骂骂咧咧的流浪儿?高登盯着那张沾满血浆、犹不变色的脸,一下子觉得好陌生。
那张脸戴着一张伪装的面具,装得比自己更成功。思及此处,高登心里不太舒服,甚至生出一丝被欺骗后的怒气。随后,他想到自己同样如此,又有些惘然。
“每个人都要戴上面具,迟早如此。”父亲教导过他,当时他浑不在意,如今方知个中滋味。
“噗嗤!”雀斑挥刀割开一头水豪鼠的脖子,右腿飞踢,将另一头扑来的水豪鼠蹬下悬崖,反手打开背包,取出一瓶绿色溶液,往外抛洒。绿液溅在水豪鼠身上,飞快渗透,销蚀血肉。它们痛得凄厉直叫,从悬崖摔到地面时,只剩下淌着脓水的爪子和牙齿。
过了一会,雀斑抖手洒出一片**,十多头水豪鼠嗅到**,当场僵毙。再隔片刻,他射出几只喷雾筒,罩在彩色烟雾里的水豪鼠像疯了一样,眼睛发红,自相残杀。
高登一直在观望,将近一个小时过去了,水豪鼠仍在前仆后继地猛攻。尽管雀斑各种手段层出不穷,杀掉了三百来只水豪鼠,但还是经不起大肆消耗,他的体力急剧下降,胸口急促起伏,手脚渐渐滞重。
一只水豪鼠从刀锋旁窜过,咬中雀斑的手臂,鲜血疾涌。他挥臂砸向洞壁,水豪鼠和岩石激烈撞击,烂成肉泥。另一只水豪鼠扑向他的腿,被一脚踢开,但这次力量小了点,水豪鼠并未摔出悬崖,而是在脚边打了个滚,尖锐的背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