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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不能走也没关系,因为从此可以飞。”高登闭上眼睛,耀眼的光海又重新沉入黑暗。
“如果现在遇到一个人,声称会送我一双翅膀,你猜猜我会怎样?我会割断他的脖子,毫不犹豫,因为他铁定是个骗子。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生活就是这样的。一天又一天,天使慢慢变成了骗子,最终,所有的天使都会变成骗人的东西。”
高登慢慢睁开眼睛,光芒在蓝灰色的瞳孔中闪闪发亮:“可是呢,可是如果我们足够幸运,还会有一个天使保留下来。它不会变,不会走,不会因为没有灯油而消失。”
他在灿烂的灯光中微笑起来:“我们把它叫做永远。”
那也是幼小的我们,对这个世界最初的期待。
第三卷 第105章 拉拉丁神灯(中)
踩在旅馆长廊的羊毛毯上,高登的脚步倏然放慢,轻柔如猫。
他弯下腰,顺着地毯上新印的尘土一路瞧去,直到望见自己紧闭的房门。
冰菊匕滑入掌心,高登用另一只手取出数枚星镖,悄然潜至门口。他看了看门缝,夹在里面的发丝已经不见了。隔了一会儿,高登猛地打开门,翻身跃上门楣,静伏不动,星镖蓄势欲发。
房内黑黝黝的,静寂无声,也没有人走出来。高登始终一动未动,耐心等待。隔了片刻,他听到里面传来轻微的询问声:“狗屎的?”
高登一跃而下,走进房间,顺手带上门。
“你这家伙也太小心了。”雀斑坐在空荡荡的窗台上,背对夜空,晃悠着两条腿,好像随时会跳下去。他重新化了妆,戴着花白的发套和缠头巾,眼角挤出皱纹,嘴唇四周贴满了乱蓬蓬的胡须。
“习惯了。”高登瞧见地上放着一个白花花的信封,应该是从门底的缝隙里塞进来的。
雀斑对信封努努下巴:“我下午五点左右到这里,就看到这玩意了。”
高登捡起信封,上面未曾署名,也没有多余的花边修饰,显得简单朴素。但纸质却出奇的细腻,洁白如雪,平滑得摸不出一丝凹凸的纹理。
高登抽出信封里的一张纸,走到窗台边,借助外面明朗的星光看清其上的字迹。这是一张留言条,和信封的纸质完全相同。
“尊敬的先生:倘有闲暇,请于本礼拜五的下午,前往真主神庙参加聚礼会。”高登轻声念道。偌大的纸上只有几句话,留下大片空白,也没有落款,显得有点神秘。
“聚礼会是信徒们拜神的聚会。每个礼拜五在神庙举行,只要是相信真主的人都可以参加,没什么限制。”雀斑拿过纸卡瞧了瞧,又丢给高登,“这狗娘养的连名字都不留,要么就是个大人物,不方便公开身份;要么就是故弄玄虚,吊你上钩。”
“如果是故弄玄虚,多半就是暴风马贼团要对我下手了。若是前者,就难说了。可能是暴风马贼团的敌人,也可能另有目的。”高登摩挲着光洁的白纸,发出挺括的响声。“这种纸并非沙之国特产,应该是由商人们带进沙狐部落,进行售卖。它纸质极好,价格必然很高,月牙城里买得起的人并不多。一张如此昂贵的纸,这个人只当作便条使用,仅仅写了一行多,还未做裁剪。说明他不但非常有钱,而且手上这种纸存货不少,用起来才会满不在乎。”
雀斑接道:“只要找到那个卖纸的商人,就能找出这狗娘样的。”
高登点头道:“找到商人的账簿就行了,大额交易都会详细记录。先弄清对方的身份,再决定是否赴约吧。”
雀斑欣然道:“要是赴约,我也去。两个人一明一暗,以防万一。”
他们商定完一些细节,高登又道:“你挑起黑帮内讧,那边已经不能待了。暴风马贼团迟早会找上门,你最好躲起来避避风头。”
“不,我要在帮派里继续混下去!”雀斑目光灼灼,“这么干当然冒险,但也是把马贼从乌龟壳里引出来,逐个弄死的大好机会。其实在城内搏杀,我们更占优势。换成在沙漠上,你们几个都不通骑术,只能跟在马贼屁股后面吃沙子。”
高登沉思不语。雀斑说的颇有道理,他们从未训练过骑术,与其野外作战,还不如把战场放在城镇里。但这么一来,雀斑变成明面上的靶子,太危险了。
“别磨磨蹭蹭的,就这么定了!我又不傻,不会和他们硬干的。只要马贼的首领一阵风不出手,其他的杂碎我应付得了。”雀斑摆摆手,默然了一会儿说,“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冒险了。”
他仰起头,望着广阔无垠的星空叹了口气:“干掉花豹之后,我会忘掉过去,忘掉狗屎的武技,重新开始生活。”
“忘掉武技?”高登无法理解地看着他。
“好了,别把眼珠子瞪得像龟蛋。”雀斑使劲甩甩手,像是把什么东西扔向夜空,“这就是我想要的。高登,我和你不一样。”
高登蹙眉道:“你和我一样适合干这一行,你真的有天赋,绝对是把好手。”
“可适合不代表喜欢啊。”他眼角乜斜着高登,“狗屎的,你那是什么表情啊?难道所有人都要像你这种****一样,成天打打杀杀、嫖妓剥皮?我累了,也想通了。人不能因为生在鸟窝里就继续做一只鸟。祖先是祖先,而我是我。”
“嫖妓?”高登疑惑地问,“可你对祖先的责任呢?”
“那些统统都是狗屁!你倒说说看,活人凭什么要为死人背包袱?”
“那你以后打算做什么?”
“做普通的人,做喜欢的事。”雀斑眨了眨眼,闪烁的星斗仿佛从高空坠落,掉进他纯黑色的瞳孔里,恍惚那里是另一片灿烂星空。“听说在遥远的瓷之国,有美丽的水乡小镇,幽静如雾。有夕阳般的金红渔火,整夜闪烁。我可以划船,打鱼,听河面上飘来的歌声。要是有一天你来,我会煮一锅浓浓的鱼汤,冒着牛奶一样白的热气,再放上鲜红的尖辣椒,辣得你直想哭。”
他垂下头,凝视着高登,笑了笑:“狗屎的,你懂吗?这就是我的梦想啊。”
高登沉思了一会,说:“但无论如何,不能忘了武技,危险无处不在。”
“老天,真受不了你,我走了!”雀斑翻起白眼,“平民区的羊肠街十五号,二楼的阳台上常年摆着几盆花。有什么事,就在那盆仙人掌花的盆底留个条。”
他对高登招招手,身躯往后仰倒,倏然翻落。高登看着他手拍足蹬,骨节耸动,一路向下飞跃,像一只扑入夜色的欢快蝙蝠。
雀斑刚走,蝉蝉就从高登的心脏里跳出来,一直爬到床底。
“听——听——听!”
“怪——怪——怪!”
床下,小妖精不时地钻进钻出,拽扯着高登的靴子,叫唤个不停。高登无可奈何,只好再次搬开大床,扯掉地毯,露出下面灰白色的粗糙岩石。
“没——有。”高登检查了半天,摇摇头,对蝉蝉比划着。
“有——有——有!”蝉蝉使劲点头。
高登心中一动,不由想起神灯旅馆的传说。但这实在有点荒谬,这里是一座形似油灯的岩山,仅此而已。
即便是小男孩辛巴达,也快过了幻想的年纪,何况是他?
然而,整个晚上,高登都没睡好,始终听到小妖精固执的叫声“有——有——有!”
第二天,辛巴达直到中午也没有登门。高登敏锐地意识到,辛巴达出事了!
第三卷 第106章 拉拉丁神灯(中二)
“砰!”
黑色的麻袋被从马鞍上揪起,重重扔到沙地上,打了个滚,犹在扭动反抗,从里面传出模糊不清的“嗯嗯”声。
“小兔崽子,放老实点!”马上的武者翻身而下,抬起皮靴,戏谑地踹了一脚。麻袋翻滚着从沙丘滑落,扬起弥漫的沙尘。
“这小子又倔又滑溜,不愧是那头死狮子的种。”“东奔西跑了好几年,总算找到他了!”“队长,你下手轻一点,千万别把他踢死了。”
另外七个武者也纷纷下马,其中六个围住麻袋,嬉笑怒骂。留下一人爬上隆起的沙峰顶,观察着四方被阳光照得发亮的黄沙,一丛丛绿色的仙人掌,以及更远处的月牙绿洲,放哨警戒。
“放心,那头死狮子遗留的财宝还没影子,我怎么舍得踢死这头小狮崽呢?那可是大半个雄狮部落的财富!”被称作队长的武者冷笑道。他们八人清一色的宽大黑袍,黑巾缠头,当中镶嵌一枚黑宝石,腰间佩戴着刀鞘漆黑的弯刀。队长是赤铁级的武者,其余七人全是黑铅级。
一名武者解开麻袋口的皮绳,一把将辛巴达拖出来。男孩浑身被绑,鼻青脸肿,嘴里塞着破布,一边竭力挣扎,一边仇恨地瞪着周围的人。
另一名武者拔出他嘴里的破布,辛巴达猛地一口唾沫吐出,喷在对方脸上。对方顺手一个耳光,打得辛巴达嘴角溢血,滚倒在地。
“你们杀了穆萨大叔,你们这群混蛋!”辛巴达侧过头,双目赤红,怒骂不休。
“让这小子安静一点。”队长不耐烦地道。几个武者抡起马鞭,暴风骤雨般抽向辛巴达,打得他衣衫撕裂,皮开肉绽,像一只陀螺般滚过来滚过去。
“混蛋!混蛋……”辛巴达的痛骂声渐渐变得低沉嘶哑,队长叫停了鞭挞。
“小崽子,时隔三年,难道你还没搞清自己的状况?”队长走到辛巴达跟前,靴尖傲慢地挑起男孩的下巴,“你再也不是雄狮部落的少酋长了。你的部落已经易主,你那老子深埋地下,早就变成尸骨腐烂的死狮子。就连他最忠心耿耿的侍卫长穆萨,今天也下了地狱。你再不识相,我就送你去跟他们团聚。”
“你们才该下地狱,真主会惩罚你……唔唔……”辛巴达刚说了两句,就被靴子踩住脸,用力挤压。
“不要再说这种没用的废话了。你老子留下的财宝呢,藏在哪里?说出来,我分你一半,让你远走高飞,逃得远远的。”队长挪开靴子,众人眼睛发亮,死死盯着辛巴达。
“呸!”辛巴达吐掉嘴里的血沫和沙子,“我知道你们是哈里发的暗卫,根本不可能放过我!”哈里发是沙之国民众对国王的称呼,暗卫则专门为哈里发处理见不得光的事。
武者们七嘴八舌地道:“暗卫的月俸不过十个金币,和你父亲留下来的财宝相比,算个屁啊!”“小子,我们求财不求命,说出来吧!”
队长揪住辛巴达的衣领,提到半空:“为了追捕你,我们兄弟这几年餐风露宿,到处奔波,可那个昏庸的哈里发仍对我们不满意,不但扣除了我们的俸薪,还嚷嚷着要把我们下牢房,咱们早就不想干了!怎么样,说出藏宝地点,大家各取所需,互不相干!”
辛巴达死死盯着对方。即便交出财宝,自己也会被灭口,何况他们还杀死了穆萨大叔。“一群豺狗,怎配抢走雄狮的食物?”他昂起头,毅然喊道,“有种就杀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