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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一百二十天 作者:蔡骏[出书版]-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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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善缩在羊毛毯的深处,听着楼顶呼啸的风,居然感觉到了幸福。虽然,从没见过那张脸,也没听过他的声音,但跟囚禁自己的那个人,竟已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天。
她想给对方起个名字。
想了半天,最后落到一个最简单的——X。
其实,她最先想到的是个大叉。
X,晚安。

第九章 你死了么

第五十天。
空中花园的石榴树结了果子。
崔善的指甲镶嵌着泥土与污垢,好几次划破了脸,但摘石榴很方便。高楼顶上的果实小而坚硬,一颗颗放入嘴里,酸得几乎掉牙。但她强迫自己吃光,否则会被鸟叼走。吃剩的石榴子被埋入泥土,明年会生根发芽吗?石榴果实的诱惑,增加了猎物。昨天抓到三只小鸟,杀死可怜的小动物前,照例先说对不起,祈求它们的灵魂保佑自己逃出去——要求是不是太多了?可忏悔是真诚的。
小直升机载着面包与水,降落在水泥地面。她打开半寸宽的机舱,看到一枚小小的指甲钳——知我心者,变态也。
很开心收到这样的小礼物,简直是闺蜜级别的。
午后,楼下响起麦克风,有人在介绍某某高中,领导讲话,咒语念经似的。接着是许多合唱歌曲,有的男女混声合唱还挺好听的,有的简直五音不全。
记忆如潮汐归来,不可阻挡地涌过堤坝——十年前,南明路还有些荒凉。南明高级中学,围墙两边是工厂废墟,多年前是有名的公墓,阮玲玉就曾埋葬在那片地底。同学们盛传各种灵异说法,包括学校图书馆——常有人从宿舍窗户里,看到子夜阁楼亮起神秘烛光。南明高中是寄宿制重点学校,崔善的中考成绩相当出色。妈妈用尽各种方法,花光所有积蓄,可能还陪某些人睡过觉,终于让女儿获得户口,才有机会在这儿读书。
她蜷缩在石榴丛中,依稀见到一个男人。他丝毫没变老过,戴着金边眼镜,梳着整齐头发,宽肩与修长的身材,总能把休闲西装撑得很好看。就像第一次见到他,南明高中的操场边缘,她抛下几个纠缠的男生,躲藏在蔷薇花墙后,胸中小鹿怦怦乱跳,嘴里充满薄荷糖的味道,十六岁生日那天。
容老师。
他竟也来到空中花园,腋下夹着教案,拿起粉笔在墙上写字。水泥颗粒粗糙了些,却是天然的巨大黑板。容老师的笔迹潇洒,每天放学后,他带着崔善单独练钢笔书法,才给了她今天一手清秀的字。此刻,他写的是高中语文课本里的《诗经》——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居然写满整面墙壁,他手中的粉笔却未曾减少。
“老师好,我是崔善。”
闭上眼睛,感到他停止板书,干裂的嘴唇湿润。一只手搂紧她,瘦弱的充满骨头的后背。崔善也抱住他,隔着男人的西装,还有他嘴里的热气:“莫失莫忘,仙寿恒昌。”
她像融化的冰块,脸颊贴紧他的肩膀,不敢睁开眼睛,害怕多看他一眼,就再也不能见到。
“不离不弃,芳龄永继。”
一觉睡醒,天已昏黄。她轻轻触摸那堵墙壁,希望能找到残存的《诗经》,哪怕只是一个淡淡的笔画。
错过下午的捕猎,崔善啃着早上剩下来的半块面包,喝完矿泉水瓶里的雨水。
然后,她抓起录音笔,说出八年前的回忆——
学校图书馆的午后,星期六,宿舍里都没人,窗外的操场静谧得可怕。春天的花瓣不时飘到玻璃上,四周弥漫旧书腐烂的气味,还有老师体内散发的男人荷尔蒙。我是有多么迷恋那种味道啊,深深地把头埋在他怀里,想把自己打碎贴在他身上。他打开笔记本电脑,看杜拉斯小说改编的电影《情人》。
我的第一次,给了高中语文老师,也是我们的班主任,这个沉默时很像梁家辉的男人。
但是,容老师已经结婚了,在我成为他的学生之前。
那是高三的下半学期,高考前夕,我想要嫁给他。这个三十二岁的男人未置可否,他只是跟我一同沉溺于每个周末,在空无一人的图书馆的桌子上。
我的成绩一落千丈,妈妈把我关在家里不准出门,强迫我突击复习半个月直到高考。
走运的是,最终总分不算太差,我考上了本市的S大。
然而,那年炎热的暑假,当我再找到容老师,却发现他已有了新女朋友——年龄看起来比我还小。
这个男人让我滚,永远不要再来找他,否则让我一辈子完蛋。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他还骂我是个小淫妇,是我主动勾引了他。
农历七夕的那天,我爬到自家的楼顶,决定从那上面跳下来。我竟然天真地以为,这才是我惩罚他的最好的方式。
妈妈从背后抱住了我。
我活了下来,后来却时常埋怨妈妈——为什么不让我跳楼死了,还要活着每夜做噩梦哭醒?
你好吗?我很好。
小善住在市中心的豪宅,拥有超级奢侈的空中花园,每天都能晒着太阳睡觉。
容老师,很想邀请你来我家做客,你一定还要活着……
次日,清晨。
航模照旧送来食物,崔善把录音笔塞进舱门,突然发现不对劲——机尾的缝隙间,隐藏着一个针孔摄像头。
他——不,应该叫X——想近距离偷拍空中花园全貌吗?毕竟在对面楼顶观察,不可避免会有死角,用这种方法可以一览无余。
或者,X还是个偷拍商场试衣间、女生更衣室甚至厕所的色情狂?
崔善抓起直升机,几乎要把它砸了。螺旋桨飞速转动,却被她死死抓在手里,有本事连人带航模一起飞走?她用最尖的指甲抠进机尾缝隙,硬生生把针孔摄像头拔出来,扔到地上踩得粉碎。
小直升机趁机逃跑,带走机舱里的录音笔。
崔善还没平息恼怒,躲藏在X看不到的墙角下,抓起面包大口啃起来。
但是,航模再没有回来过。
连续三天,焦虑地坐在庭院正中,看着四堵墙的方向。她开始无尽地后悔——为什么要破坏摄像头?也许,这是变态唯一的乐趣?崔善的疯狂行为,让对方感到恐惧,进而再也不敢送来食物。
没有面包的日子极度难熬,只能恢复茹毛饮血的生涯,太糟糕了——完全依赖于他投送的食物,就像被围困在山顶上的伞兵,没有空投补给就会弹尽粮绝。
饥饿的崔善第一次发觉,自己并不恨X,反而无比思念,亲人般地希望X回来。就像妻子原谅出轨的丈夫,哪怕他终究会到年轻女孩身边。
穿着X送的睡袍,面朝最近的那栋楼顶,她跪在地上,挥手呼喊,卑贱地求饶——我不会再乱来了,将乖乖留在这座监狱,直到你愿意放我走的那天。
他离开了那个窗户?神啊,你是我的神吗?救救我吧。
等等,你死了吗?

第十章 更多秘密

第六十天。
X回来了。
惩罚终告结束,当崔善饿得昏昏沉沉,小直升机再度降临,挂着比平常更多的食物,包括两颗橘子。
第一次得到水果供应。新鲜的橘子,金黄黄的简直刺眼,如一堆打磨抛光过的水晶,带着细细枝叶,像在郊区果园让游人采摘的那种。剥开橘子皮,挖出鲜嫩橘肉,剔去表面白丝,嫩得像初生婴儿,抑或初潮少女。她一直讨厌橘子,因为有股怪味,加上毛茸茸的纤维。但在空中花园,却视若珍宝地一瓣瓣品尝。牙齿咬破果肉瞬间,橘子汁飞溅在口腔,让人有某种兴奋的欲望。不管是胃,还是内心,还是舌头,还是别的什么,无比欢喜。
谢谢你,我的狱卒情人。
一天一夜,把两个橘子吃完,橘皮没舍得扔,放在截断的瓶子里,慢慢泡成橘子水喝。
X的航模送回那支录音笔,连带一副耳机,打开听到一段对话——
“你是崔善的男朋友?”
(这是个年轻的女声,听起来有些耳熟。)
“是。”
(谁他妈是我男友啊?)
“真让人想不到啊。你说她失踪了?对不起,我没办法帮到你。毕业以后,就没再跟她联系过。我们是南明高中的同班同学,高三填志愿,很巧合填了同一所大学,竟还是同一个专业,并且都考进了。”
“你们是闺蜜?”
“其实……我俩关系一般,平时说话也不多。你是她男朋友,应该更了解她吧。哎,怎么说呢?崔善是个奇怪的人,在你面前不该说这样的话——她跟我们这些正经的女孩子相比,完全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猜,她也不是失踪,只是故意消失而已,对你未必是件坏事。请不要再问了,抱歉,我很忙,学生们还等着我去上课呢。”
“还记得高中班主任吗?”
“容老师?他也是语文老师,又高又帅,每个女生都喜欢他。就在我们高考后的暑期,他突然失踪了。直到隔年,新一届高考的夏天,所有学生投诉学校水质有问题,自来水里有股令人作呕的臭味。校长派人检查水箱,才发现容老师的尸体,早已沉在水箱里高度腐烂——整个学校吃了一年的尸体水。死因至今没查出来,反正学校就以自杀处理掉了。”
“谢谢你,我会继续寻找崔善的。”
听到最后这句话,崔善几乎要把录音笔也砸了。
但她第一次听到了X的声音,应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
虽然,他确实去S大学找到了苏玉芹,但根本不是为了救崔善,而是想要挖掘她更多的秘密。
索性全部告诉他吧,崔善打开录音功能说——
那时,我在上铺,苏玉芹在下铺。大学让我自由,即便寒暑假,我也很少住家里,要么跟同学们合住,要么去外地旅游。因为,我无法忍受妈妈。
确切来说,我不想看到妈妈是个钟点工的事实,包括她穿的廉价而丑陋的衣服,她每天吃的馒头与稀饭,还有她从不坐地铁等交通工具,永远一辆老掉牙的自行车——当它在桥下被人偷掉,妈妈掉了好几天眼泪。她是个不错的钟点工,同时做三四个人家,几乎全年无休。她常在有钱人家干活,每个月收入不低,大部分积蓄都给了我。妈妈有洁癖。总是盯着我的衣服,半点污垢也要我脱下来洗。她强迫我不浪费一粒米,要把最后一点菜哪怕汤也吃光。
妈妈总跟我说——永远不要相信男人的话,就像永远不要相信一只猫。没错,我一直觉得爸爸的职业是骗子,而非他自己声称的各种大生意。
大二那年,有个男生不停地给我打电话发消息,虽然我都懒得搭理,有次却被妈妈发现——她没事爱偷看我的手机。还有更过分的,那个男生告诉我:有个中年妇女跟踪他,远远地目露凶光,他担心遇上变态。我嘴上说你小子活该,心里却怕得要命,因为还没有一个同学知道我妈是钟点工的秘密,要是因此而泄露,从初中开始的伪装就前功尽弃。
我跟妈妈大吵一架,几乎把家里东西砸光了,最后搬出那个冰窟般的家,再没回来过。我们断绝了一切来往。虽然,她每月打到我账户的生活费从未中断过。
苏玉芹是我最好的朋友。很少能有这样的闺蜜,高中是同桌,大学竟还是同寝的上下铺。我选择S大学也是受到她的影响。但许多年后,我怀疑这个选择是否正确。我们两个人形影不离,一起看电影,泡图书馆,逛小商品街。我经常送她礼物,偶尔挺贵重的,包括各种电子产品。有人说我俩是女同的关系,要真是这样,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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