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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甲美国--沃尔玛创始人自传-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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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认为似乎我在吹牛或试图把自己吹嘘成某个大英雄。这特别使我烦恼,因 为我从很早以前就懂得,在公众面前自我吹嘘肯定不是建立一个有效的企业 组织的成功之道。一个追求个人荣耀的人决不会取得多少成就;在沃马特我

  们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人们齐心协力——协同战斗——为实现一个共同目标而奋斗的结果,这也是某些我早年学到的道理。

 我在小学五年级时就天始参加球队,学习如何协同作战,我的一个朋友的父亲组织我们拉起了一个少年美式橄榄球队。我们与其他城镇,如敖德萨、锡代利亚和里士满镇的球队比赛。我打边锋,但我想成为跑卫或四分卫,尽管我还是个小孩,奇書網電子書还不能挤进去抢球。球队生活是我整个高中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当然是校一级的球队——大学里也是如此。当我们一家移居谢尔拜纳镇时,我参加橄榄球队的经验已超过九年级的大多数其他孩子,所以我能成为球队的二线四分卫。我当时个子仍很小——体重只有 13O磅——但我已知道许多关于阻人、绊人和传球的知识,由于我极有进取心,所以我获得

  ①了校名首字母的标志 。

 后来我们又搬了家,这次搬到密苏里州的哥伦比亚镇。就读那里的希克曼高级中学,校内所有的活动几乎都有我的份。我不是你们所称的那种天才学生,但是我学习确实用功,因此荣誉滚滚而来。我当过学生会主席,是许多俱乐部的活跃分子——我尤其记得是在演说俱乐部——我被推选为最多才多艺的男生。我是体育馆的常客。喜欢上体育馆打篮球,但我终究未能入选篮球队,也许因为我的身高只有 5英尺9 英寸。然而,当我读高年级时,他们还是把我选进了篮球队,我当了一名后卫,有时作为一名参赛选手。我不是一个出色的投球手,但我控球相当棒,是一个真正理想的球场指挥。我喜欢指挥球队作战,我猜想。我们没有被打败过——我一生中最激动人心的事情之一是我们赢得了州冠军。

 我在高中里的运动员经历确实令人难以置信,因为我同时也是橄榄球队的四分卫,它也是常胜不败的——也赢得了州冠军。我的球投得并不特别棒,因为我们的球队基本上是一个以跑为特点的球队。作为一名后卫来说我的速度不算快,但是我足智多谋,有时还非常狡猾,所以能在瞬间内骗过对方,扑到球。在防守中,我最高兴的事情是教练让我打中后卫。我对球将飞向哪里有敏锐的感觉,我确实热爱打球。我猜想我作为一个运动员是完全有实力的。我在体育方面的主要天赋也许同我作为零售商的最佳才能一样——我是一个出色的鼓动者。

 有一点难以相信,但确是事实:即在我的整个一生中,我从未输过一场橄榄球赛。当然我不能把许多功劳归功于己,实际上,其中肯定带有某种幸运的成份。因生病或受伤,有几场我们不一定能赢的球赛我没有参加,从而避开了某几场输球赛,我本来也许是要参加这些比赛的。但是我认为那个不败的记录对我有重要的影响。它教导我要争取胜利,要迎难而上,接受挑战,始终计划去取得胜利。在以后的一生中,我把沃马特公司或我们面临的任何竞争都看作是杰夫城高中队,它是在 1935 年与我们争夺州冠军的球队。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我会输球,对我来说,赢球几乎是我理所当然的权利。像这样思考问题似乎常常会变成某种自我实现的预言。

  由于我曾经在希克曼丘比斯队——常胜不败的州冠军队——打过四分卫,我在密苏里大学所在地哥伦比亚镇附近一带早已小有名气。所以我在高中里的打球经历就使我顺理成章地进入了密苏里大学。大学里的许多学生联谊会实际上只对家境比较富裕的子弟开放,通常来说我是没有资格参加这种 ①  美国学校里奖给校队优秀运动员的荣誉标志。——译者

  联谊会的。但是他们却举行招待会邀请我加入联谊会,尽管我只是一个乡巴佬,于是我选择了其中最有名气的贝塔…赛塔…派联谊会,因为该组织是学校最顶尖的联谊会,多年来一直领导着该校的运动员联盟。

 当我读大学二年级时,贝塔联谊会的同仁们推举我担任负责吸收会员的组长。所以我买了一辆真正的老式福特汽车。那个夏天,我驾车跑遍了全州,与贝塔联谊会希望网罗的候选会员会晤。回想起当年满怀着竞争精神和勃勃雄心,我甚至产生过有朝一日要成为美国总统的想法。

 就当时而言,我已下定决心要当大学学生会主席。我早就领悟了要成为校园领导的许多秘诀中的一个,这是所有事情中最简单的事情:对人行道上迎面走来的任何人在他开口之前先主动向他打招呼。我在校园中就是这样做的。我在送报纸时,也是这么做的。我总是目视前方,向朝我走来的人寒暄问好。如果我认识的,一定叫得出他们的名字;但是,即使我不认识,我也会主动同他们打招呼。不久,我认识的同学也许比大学中其他任何人都多,他们都认识我,并把我看作是他们的朋友。我参加了校内各种学生团体的职位竟选。我被当选为大学高年级优等生协会的主席 (QEBH),这是我所在的联谊会的一个职务,以及高年级班的班长。我也是校内美国后备军官训练团 (ROTC)的精锐军事组织 “鞘与刃”剑社的队长和主席。引自 1940年 《大学联谊会报》上一篇名为“精力充沛的沃尔顿”的文章:

 萨姆是一个少有的学生,他竟叫得出每一个门房的名字。他在教堂里传

 ①递盘子 ,喜欢参加各种组织??。萨姆的领导才能已成为许多成功的基础。他穿军服使他得了个“小恺撒”的大名。由于他担任读经班班长,得了个“教堂执事”的绰号。

 虽然我是在密苏里大学读书,我却被选为伯劳尔读经班——一个由密苏里大学和斯蒂芬学院的学生组成的大班——的班长。长大后,我每个星期天总是要上教堂和去主日学校,这已成为我生活的一个部分。我不知道我自己是否笃信宗教,但我始终觉得教会是重要的。显然,在我大学读书的几年里我很喜欢竞选公职。但是在毕业以后几年中,除了在某些市镇议会政界中作过一些尝试外,我实际上已失去了那种在校园内竟选公职的雄心壮志了。

 我计划在 1940 年 6 月从密苏里大学毕业,并取得商学士学位,而且我一直是用功读书的,恐怕同我一生中工作时一样刻苦。我始终精力充沛。但我对读书已感到厌倦。自从读高中起,我一直是自己赚钱,买自己所穿的衣服。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上大学,此外我的开支中还得加上付学费、饭钱、联谊会会费和交女朋友的钱,如果父母有能力的话,他们当然会乐意帮助我。但是那时恰逢大萧条时期,他们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整个读中学期间,我不得不一直送报纸,进大学之后,我增加了几条送报线路,还雇用了几个人帮忙,并且使送报成为一项相当不错的业务。我一年大约可赚4000 到5000 美元,这在大萧条后期是一笔相当可观的钱财了。埃兹拉·恩特里金, 《哥伦比亚密苏里人报》前任发行经理:

 我们雇用萨姆送报纸,他实际上成了我们的头号推销员。每当学校开学时,我们就举行一个征订活动,在大学联谊会和女生联谊会的学生中征求订 ①  指劝人捐款、奉献的盘子。——译者

户。萨姆就是我们要雇用的那种学生,因为他能比其他任何人取得更多的订 户。他于得不错,确实干得不错,并且忠心耿耿。除了送报纸,他还于许多 其他工作。事实上,他偶尔有点注意力不够集中。他有那么多事情要干,几 乎总要忘记其中一两件。但是,朋友,当他集中注意干某件事时,那就绝对 会干好。

除了送报纸,我还在餐厅当侍应生,以换取免费的一日三餐。我也是负 责游泳池安全的主要救生员。你可以看到我是多么忙碌,你也可以明白为什 么我一直如此珍惜每一美元的价值。但是当我快要从大学毕业时却准备放弃 这种边打工边读书的常规做法,急于想走出校门进入社会,在一个实际工作 岗位上体现自己的某些才能。

我第一次接触到零售业是在 1939年。当时我家恰好搬到一位名叫休·马 丁利的隔壁。马丁利曾经是密苏里州敖德萨镇上的一名理发师,后来他和他 的兄弟合伙开设了一家连锁杂货店。到我家搬来时,该连锁店已发展到有60 家左右分店。我同休·马丁利先生谈论过有关经商之道,如何做生意以及为 他工作有什么好处。他对我颇有好感,最后甚至还提供我一份工作。

但是在那些日子里,我从未认真考虑过从事零售业。事实上,我真正想 做的是当一名保险推销员。我有一位高中时的女友,她的父亲是通用美国人 寿保险公司的一名非常成功的推销员,我曾经和他谈论过他的业务。在我看 来,他在赚取肚界上所有的钱。干保险业对我说来是最自然不过的事,因为 我想我也是推销能手。我推销过各种东西。在还是个小孩子时,我卖过 《自 由》杂志,每份赚5美分。然后换成卖 《妇女家庭良伴》杂志,卖10美分, 算计下来我可以赚 2 倍的钱。后来我和这位女友分手了,但是我仍然拥有许 多宏大的计划。我本来计划拿到学位,并进入宾夕法尼亚的沃顿金融学院继 续深造。但是当我紧紧巴已地读完大学时,我认识到即使我继续照老办法边 打工边求学,如我在大学期间所做的那样,也仍然无法筹足去沃顿深造的学 费。所以我决定兑现我已拥有的筹码。我拜访了来密苏里大学招收雇员的两 家公司的招募人员。他们都给我提供了工作职位。我接受了 J ·C ·彭尼公 司的职位,而谢绝了西尔斯娄巴克公司的工作。现在我意识到,我之所以进 入零售业是因为当时我对读书已感到厌倦,想要有一项实际的工作。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1940 年 6 月 3 日,大学毕业刚三天,我就到位于 艾奥瓦州得梅因市的 J ·C ·彭尼分店报到,作为一名管理部门的受训人员 开始工作。月薪为 75 美元。那一天是我正式进入零售业的一天——除了作 为陆军军官一度短暂离开外——我在这个行业整整干了 52 年。也许我天生 就是个商人,也许这是命中注定。我不知道有关素质的那套说法,但是我确 信这一点:从一开始我就爱上了零售业,至今我仍然热爱这项事业。但事情 绝不是一下子就一帆风顺的。

如我所说,我善于推销,并且热爱这项工作。不幸的是,我的字一直写 得很糟糕。海伦说过,世界上大约只有五个人能够看得懂我写的像鸡爬的字  (她不是五个人之一),而这对我的新工作来说,一开始就引起了某些麻烦。 彭尼公司纽约总部有位名叫布莱克的合伙人,负责巡视全国各地,审计公司 各个商店的帐户以及考核员工和各种难以归类的事情。他经常定期到我们商 店来视察。我记得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家伙,身高 6 英尺以上,他的衣着总 是非常考究,穿的是彭尼公司最好的西装、衬衫和领带。不管怎样,他对我 的工作表现非常不满意:我把销货发票写得一塌糊涂,并且经常不按规定操

作现金出纳机。我不能做到一边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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