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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模样的人生-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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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着警察的命令,似乎我的任何不配合的举动,都会招致严厉的教训一样,我很害怕啊,我很恐惧啊,长这么大,还没有如此的紧张和害怕过呢。

各种迹象告诉我,这次的事情确实不简单了,也许,这就是我生命的尽头了,剩下的时间,我就是配合着警察,走完每一个应该走的流程,拍照,填写资料,接受审问,我的神经也快要崩溃了,什么希望,什么未来,什么理想,什么目标,都在这样的环境里不复存在了,我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想一个人静静,能够让我缓过神来,能够让我好好的整理整理,到底是发生了什么,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到底别人对我做了什么。可惜的是,那些严厉的警察,不会让我有半点喘息的机会的。

面对重复又重复的审问,我甚至不知道自己都交代了些什么,也许是我的思维比较混乱吧,也许是我真的就没有什么可说的吧,也许是我说的根本就不能让那些警察相信吧,反正,他们就这样重复又重复的审问我,重复又重复的录着口供,我重复又重复的在那一份又一份的口供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我认真的给警察们解释着,我说我没有杀人,是“帝豪山庄”休闲会所的程大能程老板领着我们来到那个废弃的工厂的,目的是为了赎人的,那些死了的人都是绑匪,后来,我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就晕倒了。我的思维很乱,我无法冷静的组织好自己的口供,我只是想到了什么,就说什么,很想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警察,只希望警察们能够“明察秋毫”,还我清白。

可事实上,我并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回应,相反,警察对我的敌意越来越浓,原因只有一个,他们说我不老实,跟他们兜圈子,不配合他们的工作。我从警察那里知道,程老板竟然有那天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其他的几个人也都有不在场的证据,甚至,警察严厉的告诉我,章初瑶根本就没有被绑架,而是和程老板在一起旅游。

我的天哪,有没有搞错啊,难道我那天和程老板他们的灵魂一块去的那个废弃的工厂吗,怎么谎话能够说的如此的真实呢。最让我吃惊的是,警察居然拿出了程老板的那把手枪,严厉的告诉我,那把手枪上只有我的指纹,并没有发现任何其他人的指纹,而且,那些死亡的人身上的弹孔,正好跟那把手枪的吻合,一切证据都是指向着我。我明明知道自己是被冤枉的,但此时此刻,我却毫无办法,没有任何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我绝望的看着警察,在警察的面前,我不止一次的流下了泪水,可面对法律,我的眼泪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似乎“杀人犯”三个字已经写到了我的脑门上一样。

终于,一位稍微年长的警察跟我谈话了,语气不再那么严厉了,表情也不再那么严肃了,眼神也不再那么愤怒了。面对这样突然的改变,我似乎有些不太适应,同时,对于眼前的这个年长的警察,我也瞬间产生了好感,准确的说,是产生了一种求生的欲望,希望这个看起来不怎么严厉的警察,能够帮助我洗刷冤屈。

可接下来的谈话,也让我彻底的绝望了。那个警官告诉我,他们现在已经掌握了有效的人证和物证了,即使我不交代,他们也照样可以定我的罪,如果我不好好的合作的话,那绝对是死罪,而且是立即执行。但如果我好好的配合工作,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那他们就可以给法院申请,对我从轻发落,虽说最后也很可能是个死刑,但至少可以缓期执行,如果我在缓期的期间表现好的话,还可以改成无期徒刑,如果我继续表现出色的话,就会改成有期徒刑,大不了坐上个二十年牢,那时候我也才四十几岁啊,还可以重新走上社会,重新做人的,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嘛,我何必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呢,年纪轻轻的,就要走上绝路呢。

听了这个警官的话之后,我似乎也觉得他说的话有道理,也确实是为我着想的,但我无法面对这个事实啊,我的确是没有杀人啊,我也本不该被扣上“杀人犯”这顶帽子的啊,我真的是冤枉啊,我比“窦娥”都冤啊。

和那个年长的警察谈话之后,我获得了一天清静的日子,不是我的运气好,而是那个警察告诉我,让我好好考虑一下,要是错过这一店,就没有下一村了。

坐在黑暗的牢房里,我仔细的思考着整件事情的经过。说实话,我现在所待的牢房,才是我想象中的牢房,不算干净的地面,黑暗潮湿的环境,一股发霉的味道。但我已经顾不上这些了,自己的命都保不住了,还有什么精力去考虑周围的环境呢。

终于,我慢慢的想明白了,程老板有当天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其他的人也有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那就说明了,他们根本就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曾经到过那里,至于他们的证据到底是否属实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知道他们的能力,他们有颠倒是非的本事的,跟我一个人斗,他们还是绰绰有余的。

我再继续思考。那把手枪明明是程老板从他的身上掏出来的,并且亲手向着那几个绑匪开枪的,最后是孟浩宇从程老板的手上拿下来的,怎么会没有他们的指纹呢,相反有了我的指纹呢。这其中的蹊跷,就在我被打晕之后发生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我来充当这个“替罪羊”。

总之,一句话,所有的人证物证,都指向了我,我一个人,单枪匹马,如何跟他们斗。即使我是被冤枉的,可谁又会给我提供有效的证据呢。即使我知道事实的真相,可我已经是个犯罪嫌疑人,甚至马上就要变成杀人犯了,怎么可能去搜索证据呢。同时,我也渐渐的明白了,之前我进入拘留所,是因为程老板他们的关系,才让我有了特殊的“待遇”,才让我轻易的离开了拘留所,那是因为我还和他们在一条阵线上,可如今,我们之间,已经是对立的两条阵线了,很明显,我再也不会得到他们的帮助了,那没有了他们的帮助,我怎么能为自己洗清罪名呢,怎么能够还自己一个清白呢。

胳膊硬不过大腿,鸡蛋撞不过石头。

看来,我是没有什么希望了,还真的如同那个年长的警察所说,我也只能好好的配合他们的工作了,因为只有这样,我才有活下去的希望,也只有活下去,我才会有重新走上社会的机会,重新走上社会,我才会有报仇的机会吧。如果自己一味的为自己辩解的话,不仅解决不了事情,相反,会让我死的更快,死的更彻底。如果我死了,这个案子,也就永远没有人知道真相了,我的冤枉,我的委屈,就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了,而程老板他们,也就永远的逍遥法外了。

我不能让他们轻易的成功,只要我还活着,我就有机会。虽说这个现实对于自己来说,真的是太残忍,太难以接受了,但自己为了活命,还是要拼命的逼着自己接受,还是要拼命的为自己的案子编一个好的“故事”,既要符合案情,又要让法官挑不出毛病。

慢慢的,我的脑子里也再是浆糊了,我也冷静了下来,这种冷静,不是训练出来的,而是天生的,是一种求生的欲望,是一种狼性的表现,为了生存,我只能不择手段,即使不是自己的错,自己都要硬扛下来。因为,审问室里的墙上就写着大大的标语——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明白这八个字的含义。

终于,我忍着委屈,将自己的冤屈深深的埋藏在心底,我冷静的重新申请接受警察的审问,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够活下来,我更加不知道自己需要坐多少年的牢才能够重新回到社会上,但我没有选择,只有这样做,我才能有活下去的希望啊,哪怕是一点点的希望,我都应该争取啊,虽说自己不害怕死,但总不能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吧,就是死,我也要拉个垫背的吧。

警察也很积极的通过了我的申请,并且重新组织警力,对我重新进行审问。我把我之前编好的“故事”,有条有理的说给了他们,虽说在整个的审问过程中,那些警察还是会提些问题的,但因为自己事先考虑的很周到,对于他们的提问,我也是对答如流。就在那一瞬间,我真的佩服自己了,一个案件,我能从黑的说成白的,而且说得是天衣无缝,无懈可击啊。如此的一个人才,就更加不能轻易的死去了,这个社会,应该用得着这样的人才吧,为了社会,我应该追求属于自己的生存权利。

经过我和警察的“配合”,一份很完美的口供终于做好了,我想都没有想,就在口供的下方,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自己长这么大了,还从来没有签署过这样正式的“文件”啊,原来自己的签名是如此的难看啊,要是以后出去了,一定要掏两块钱,让专业设计签名的师傅为我“量身打造”一个签名,方便以后使用。

人只要有希望,就不会活得没有方向感了,就不会害怕,就不会恐惧,就不会迷茫了,此时的自己,唯一的希望,就是在有生之年,还能够重新走上社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为自己报仇,也只有“报仇”才能够让自己勇敢的面对一切困难,哪怕是死亡。

做好了口供之后,我的生活变得清净了,不再害怕半夜被叫起来去接受审问了,也不再害怕在审问的过程中憋尿了,也不再恐惧因为自己的失误而招致警察的严厉教训了。自己待在光线暗淡的牢房里,没有人理会,甚至是听不到外界的一点动静,小小的牢房中,只有自己一个生命体,也许会有老鼠,也许会有蟑螂,也许会有蜘蛛,不知道是因为光线太暗,还是自己的眼睛视力下降了,竟然没有发现这些生命体,所以,我也只能暂且认为,这里只有我一个生命体了。

不再会想着军事杂志了,也不再会想着出人头地了,更加不再想着李梦琪了,似乎一下子,自己就看破了红尘一样,对于这些都不再在乎了,除了生命,除了仇恨,自己对于其它的东西,都不感兴趣了,即使想有兴趣,也是徒劳了。

突然之间,我想到了自己的父母亲,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干什么,他们怎么都不会想到吧,自己的儿子已经成为一个“杀人犯”了,也许他们将不会再见到他们的亲生儿子了;两个妹妹又在干什么,学习忙不忙,生活费还够不,千万不要嫌弃哥,哥的罪行,只是个传说,哥没有杀人,希望在有生之年还能再见到她们,也希望她们的未来真的不是梦,不要像自己,老是做“噩梦”。

老天啊,神仙啊,佛祖啊,上帝啊,你们都是干什么吃的,人间发生了如此冤屈的事情,你们怎么就不管管呢,就是知道享受人间的供奉,就是知道享受天上的美好生活,就从来没有显过灵。不是说举头三尺有神灵吗,都跑哪去了,一帮吃货,一帮废物,一帮统统该下地狱的东西。

人间的事情,也只能由人间的人来决定了,神灵,真的就是个传说,一个可以让大家自欺欺人的传说。

口供交上去不多几天,我就接到了法院审判的通知。我明白,像我犯下的这么严重的命案,一定要公开审理的,要给广大的人民群众一个交代的,我已经是个阶下囚了,需要为我这个阶下囚“正名”了,正了名后的我,也就不能够待在拘留所了,而是需要去真正的监狱了,需要接受长期的劳改了。

法院开庭的日子终于到了,我被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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