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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的茶杯,举到一半才想起来,其中的茶都早已经被自己饮净,只得怏怏的放下。“另外我听你言语当中的意思,好像是很关心我急需用钱的原因?”武大眉毛一挑,愤怒写满了脸颊。
“不是,小人不敢。”病鬼慌忙摇头。“小人那么说,只是人之常情。武家买卖大,权势大,多数事情都是你弟弟一句话的事,又怎么能花的了银子呢。我这么说,只是跟您说我为难的地方,我怕不知道原因的话,阳谷本县的人能用口水把我淹死。”
“你就那么肯定,我当桂花楼赎不回来?哈哈。”武大把脸一仰,故作畅快的笑了两声。“罢了,今天就把实话告诉你,但是你也知道,有些话听了就是听了,要是到外面乱说的话,可不一定会惹上什么祸端。”武大把眼睛一瞪。
“不敢不敢。”病鬼甚至不敢直视武大。
“其实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武松他要升迁。但是你也知道,现在这年月,想往上爬,不可能不递银子。我也可以告诉你,现在路也铺好了,就差这笔钱。但是上面的官老爷见过的银子太多,所以说呢,武家也确实是凑不出来了,所以我就出这个主意,先把桂花楼典当了,换了钱,给我弟弟用。等我弟弟做了大官,难道还赎不回这么个小酒楼。笑话。”武大一拍桌子,震的空茶碗嗡嗡作响。
第二百零七节 出奔
等到武大走出两得利当铺的时候,他包裹里的银子已经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五百两明晃晃的金子,当然了,这并不是因为武大能够“点银成金”,而是把桂花楼典当之后的银钱。
武大明白,其实桂花楼不值那些钱,何况自己并不是死当,而是留了半年的期限,如果半年之内自己不拿着银子来赎房契和地契的话,桂花楼才能归当铺所有。能当这些银子,完全是因为自己的地位,以及刚才所编造的那个压死人的理由。买卖人都信奉一点,无论再有钱,官家都是不能惹的,花钱只能去巴结官家,而金钱很难带来直接的权力。这件事在两得利当铺看来是难得的巴结官家的机会,他们自然不会放过。何况,如果武大刚才所说的话是真的的话,那么桂花楼是一定会被赎买回去的,要是这样,对于当铺来说,根本不存在任何的损失,还能挣一些微薄的利息。所以那病鬼才会答应这个价格。
当然了,武大也反复跟他说明,这件事必须要保密。武松的升迁事关重大,要是在当铺这里出了什么叉头,武松的怒火,可是这小小的当铺吃罪不起的。病鬼自然是点头哈腰。
换成金子也是无奈的举动,五百两武大还可以扛得动,但是要是变成五千两的话,那凭借肉身是无论如何也不行的,但是这一路去京城,需要十分的小心,所以武大让病鬼把连通自己身上的钱换成了金子,这样的话行动倒也方便。当然了,武大也没有忘记,在身上留了几十两散碎的银子,这足够他的路费了。
(前文曾经提及过,我国古代的货币转换关系大概是1两金子=10两白银,虽然各个时代的具体比例会有不同,但总体说来,大致维持在这个水平线上。)
武大背了钱,趁着西街上的行人还没有增多,一路上只溜墙角,转了几圈,来到了紫石街。其实他本不想来这里,可武大总有一种预感,此番离开阳谷,今生今世可能都不会再回来,当然武大不认为这是一种不祥的预兆,在京城功成名就之后,也确实没有必要再来阳谷,在这里,他没有什么亲人,武松仅仅是在这做官而已,依照武松的能力,恐怕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真的升迁。何况自己所犯下的事,案发只是时间问题,武松知道这些的时候,也很难会再认他这个哥哥。
天大地大,何处为家?!其实在武松还没有来的时候,自己跟潘金莲小日子过的也不错,虽然说周围总有些泼皮觊觎潘金莲的美色,但是阳谷县的人总体上来说还是非常和气的。何况,当他们暗地里夸潘金莲漂亮被武大听到的时候,武大心里除了怒火,何尝没有一种优越感和幸福感呢?毕竟潘金莲是他的媳妇,是他每天晚上都会采摘的蜜(看来小说的世界里,蜜·桃罐头都不能吃了)桃。
武大站在紫石街,自己家的门前看了半天,终究还是没有上去。他不太想在家里留下什么痕迹,这是武松一定会调查的,这样不好。何况上去了,又能看些什么呢?这是跟潘金莲共同置办下的家业,现在她已经不知所踪,而自己也即将离开,这房子,现在也就要空下来了。要是能把一切说明白的话,武大肯定会留下书信,告诉武松,这宅子就送给他了。
在武大家的对面,就是王婆的茶坊。这茶坊在王婆死之后一直就是关门的状态,想王婆这个女人虽然一把年纪,可在阳谷是出了名的风骚。不能亲自上阵,就拼命的帮那些公子哥勾搭姑娘,她自己好从中捞取点银子,甚至没有银子的活儿她有的时候也干,只是为了图个爽快而已,听说西门庆就是她最大的主顾。
曾经有那么一阵,武大是非常担心潘金莲也成为王婆的目标的,为此他曾经勒令潘金莲不许跟王婆有什么往来,可是风言风语中,好像潘金莲和王婆还相处的不错。不过从后来的事态发展来看,王婆并没有把潘金莲当做是那种轻贱的女子,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的媳妇还是不错的,很多事,是我错怪了她。
想来王婆,处事精明,善于言辞,黑的能说成是白的,死的也能说成是活的,也算是我武家的亲戚,这样的一个人,也会在一招毙命,毫无声息,尸身更是沦为别人驱使的工具,真是一大悲事。相识一场,也不能帮她搞个葬礼,也确实是违背人之常情。等我发达之际,逢清明中元,定然给她烧两张纸,以慰她的在天之灵。
武大站在紫石街上来回的看,生出了许多的感触,这种感触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甚至在他离开真正的故乡清河的时候,也不是这样,那个时候的武大充满了对新生活的幻想,以及要火速离开的焦急。看来,阳谷才是给武大归属感的地方。
罢罢罢。处处无家处处家。这种思前想后,也不是男子汉大丈夫的所为。武大轻轻的揉了下眼角,沿着紫石街,继续向南,他准备在前面折向东,从东面出县城。
出城的办法,也是武大精心琢磨过的,其实从哪边出都可以。只不过西面的出口是码头,现在河道冰封,从西面出去毫无意义。北面的话,经过县衙,县衙附近的人认识自己的多,一下子认出来也就不好了。而南面……武大在那里杀了人,他潜意识的想要避开那,武大很怕,走过那里会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粘上。走东面的话,最好的路线是从十字街上东街,可是那样的话会经过武松的家。所以没办法,武大决定,绕远从东面出城。
就在武大马上要走下紫石街的时候,他的目光中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一个挎着筐子的年轻人,矗立在寒风中,手里拿着一个梨子。
武大并不惊奇冬天还有人卖梨,实际上这也是武大有钱之后才了解到的原因,很多精明的水果商贩,会在夏天的时候,把果子存放在地窖里一部分,等到冬天再拿出来贩卖,这样的话,可以卖上个好价钱。这种卖梨子的小厮,所卖的梨子一般都很精致,而且他们往往随身带着水果刀,如果对方肯付钱的话,还会用灵巧的手,把梨子皮打掉。
不知道京城有没有这样的卖梨小厮,武大的嘴里充满了梨子的汁水味道。当然,武大也马上想起了为什么看这人眼熟,这张歪瓜裂枣的脸,普天之下也确实很难找出第二张。夏天的时候,潘金莲开窗子,不小心把叉棍从二楼掉落,正好砸在这货的脑袋上,结果被这人纠缠了好久,就是想要银子。这事最后好像还是武松帮忙解决的,没想到几个月过去了,这人还是不长进,居然还是在卖梨子,哪像我老人家,已经从卖烧饼的,变成了堂堂桂花楼的东家,商会的会长……
武大想到这,心中一抽。因为他马上想到,从他当掉桂花楼的那一刻开始,这些身份就已经不属于他了,他现在仅仅是一个杀人放火之后的逃犯。
几个月的时间,卖梨子的小厮还在做着他的营生,冬天的到来,一个梨子的价格怎么都翻了七八倍。而武大,则从一个生意不错的烧饼摊主,变成了亡命天涯的狂徒。在这几个月中,到底谁才是真正应当微笑的人?
卖梨子的小厮也注意到了武大,用他猥琐的笑容向武大打招呼。武大也对着他轻轻一点头,搁在平常,武大是断然不会这么做的,可是今天,在充满额了对潘金莲的回忆中,突然出现了一个被潘金莲砸过的人,尽管长得让人恶心,可看上去也有几分温暖。
武大很想买个梨子吃,可他觉得这样太危险了。实际上跟卖梨子的小厮打招呼就已经死个错误,他是认识自己的。以前从来没买过他的梨子,今天要是突然买,会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等到武松一段时间后开始调查今天的情况的话……好像也没什么关系。
我从这路过本来就是极其正常的事,几个月后的我,早就到了京城,就算这小厮还记得,今天曾经见过我,也证明不了什么,他能看到的仅仅是一个背着包裹匆匆而过的矮子,而我的脸上,并没有写着要去的方向。当然,梨子是不会买的,可这种毫无必要的担心,也确实显得有些多余。
我并不是通缉犯,我现在的我,只能说是潜逃,不能说是逃亡,还是相对安全的。武大想到这,再也不看那贩梨子的小厮,而是走下了紫石街,折弯向东,在寻常他刚刚起床的时候,就已经出了阳谷县。
武大知道,这一路上看到自己身影的,绝对不仅仅只有卖梨子的小厮一个人,这些人的话语可以形成一个具体的路径,所以绝对不能直接赶奔京城,要先往不同的方向走一走,再绕个圈,这样才安全。
第二百零八节 进城
武大飘忽不定的走了两天,等到十一月十八下午开始,取出包裹里的金子,买了两匹上好的坐骑,轮流着骑着,径直赶向京城。但是武大的骑术并不精湛,再加上没出过什么远门,道路的选择上不是非常合理,导致十一月二十二日晚上临关城门的时候,武大才到了城门边,在最后一匹进程的人的裹挟下,武大风尘仆仆的进了汴梁城。
武大进程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些惴惴的,他怕别人看他一个矮子,手里还牵着两匹好马,身上还背了个包袱,会格外的重视,或者起什么歹意。谁知过城门的时候,根本没有人重视他,甚至那偶尔会叫人出去接受检查的卫兵,眼睛也仅仅是简单的从武大的脸上划过,武大那个时候禁不住的一激灵,差点直接坐在地上。不过也仅仅是如此而已。
夜晚的汴梁城,灯火通明,这让从来也没有来过大城市的武大,如痴如醉。街上穿梭的行人,每个人都衣着华美,以至于武大穿着沾染风尘的衣服,即便是手里牵着骏马,也抬不起头来,他感觉自己仿佛仅仅只是帮大户人家牵马的马夫。
大城市带给外乡人的不光是惊喜,还有着深深的恐惧。在这茫茫的行人间,武大登时有点迷惑了,在这里,他真的能够出人头地吗?真的能踩在那么多人的头上,光宗耀祖吗?当初凭一时的意气,决定来京城,是不是有些太鲁莽了,这城市人多的让人心里发慌,人群如同蚁群一样稠密,那人,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