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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本初很庆幸,今天陪万全德一起来登山,不然以这样的身体质素,别说海拔215米的土地山顶了,半山腰估计就体力不支倒下了。
并且现在不是周末,路过的登山爱好者极少,搞不好真的就葬身山林了。
缘分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把并不相干的两人联系到了一起,才会发生一系列的事件,袁本初稀里糊涂就给万全德老人家充当“贴身保姆”了。
出身农村的他,接受了淳朴的传统教育,长者为尊,孝敬父母的思想深入在其骨髓之中。
万全德接过袁本初递来的矿泉水,喝了一口,气喘吁吁地道:“人老了,不中用了,多亏有你在旁边,起初一时冲动来登山,实在有些汗颜啊!”
“没事,您老身体很硬朗,如果我到了七十多岁,可能早就走不动了”袁本初四下观察了附近,突然发现了一只极其艳丽的东西从眼前闪过,没入了密林之中。
抱着好奇的想法,袁本初把袋子放到了地上,小声对万全德说道:“我发现一只野鸡,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我去看看,您老在这休息下吧”“去吧,小心点”万全德语气里透露出关切之意,他已经把袁本初当做了孙子般,如今要遇到这么好心的年轻人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出门遇贵人啊!不说万全德如何感慨万千,袁本初小心翼翼地来到了野鸡逃窜的灌木丛中,拨开枝叶,一只体长约70公分,尾长40公分,羽色华丽,头具金黄色丝状羽冠,上体除上背浓绿色外,其余为金黄色,后颈被有橙棕色而缀有黑边的扇状羽,形成披肩状下体深红色,尾羽黑褐色,满缀以桂黄色斑点。
以外表体征来判断,这头野鸡无疑是红腹锦鸡,列入了国家野生保护动物的行列,当然如今人工养殖也颇多,餐桌上依然能吃到,不过价格嘛,一牒几百块肯定要得!
一般在当地叫金鸡,极具观赏价值,野生的红腹锦鸡虽然无法飞行,却性机警,胆小怕人,听觉和视觉敏锐,稍有声响,立刻遁走。
不借助枪械陷阱工具,徒手抓?速度能跟上?野生的红腹锦鸡可不是家鸡,这么轻易上当。
袁本初距离红腹锦鸡不足十米,有树枝遮挡了它的视线,一时半会没发现有人窥视不过只要他略微弄出一丝响动,那么就前功尽弃了。
三朵莲花浮雕的聚宝盆释放的气团,进一步淬炼了袁本初的各方面综合素质,速度是重点强化的一个地方。
十米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以世界短跑健将牙买加博尔特9。59秒跑完100米的成绩来换算的话,10米也就不到1秒就能跑到。
东方亚裔的体魄能冲破人种的天赋制约?达到这个水准?而且不仅是要速度要过人,抓住时机最为关键。
红腹锦鸡跳跃腾空的那个瞬间,考验的是预判能力,提前感知红腹锦鸡逃跑的路线。
多想无益,实战行动吧!吸收了最新开启后的莲花浮雕中的无名气团,速度上是否能媲美世界短跑健将,或者说差距是多少?
脑中开始自行计算时间,从踏出第一步,开始!徒手抓捕红腹锦鸡的行动开始!瞬间爆发!
速度达到了极限,如风般靠近了红腹锦鸡,犹如脚踏青云般,袁本初的步伐居然没有过大的引起响动,导致了红腹锦鸡减少了反应时间,为此赢得了一个成功的契机。
“咯咯咯!——”
红腹锦鸡扑扇着炫目的羽翼,向东南方向逃逸,袁本初尾随而上,双手如钢铸的铁爪,牢牢抓住了它的双翼。
这真是插翅难飞!粗略估算了下,10米的距离袁本初只花费了1。2秒左右,与世界短跑健将差了不少,属于普通人当中顶端速度的存在。
单单靠速度可能难以徒手抓住野生的红腹锦鸡,过人的机敏能力十分重要掂量了这头在找虫吃的红腹锦鸡,3-4斤左右。
没想到来一趟土地山居然抓到了一只野味,红腹锦鸡的肉质富有嚼劲,鲜美异常,野生的纯天然美味啊!
清酒配野味不正合适吗?万全德看袁本初抓了一只野鸡,诧异不已,说道:“小袁,你抓的?”
为不让老人家太过惊讶,他只好说道:“运气好而已,这只金鸡一头撞树上了,只好被我碰见,我猜想它肯定是失恋了,所以想不开……”
鬼才信你!不料万全德居然相信了,连赞世间多奇妙,大开眼界什么的。
袁本初等人还处在半山腰,土地山上有一些村民居住,离这不是很远,手上也没利索的刀具,只好跑了一趟,到山民家里处理了这只红腹锦鸡,拿了些调味品,领走时塞了一张老人头给淳朴的山民,作为答谢。
虽然红腹锦鸡被列为了国家保护动物,但荒郊野岭的,谁管你?并且这类物种本来就是餐桌上的常客,并不稀奇,不像是老虎大熊猫等珍稀濒临灭绝的一级保护动物。
自己饲养的红腹锦鸡不能吃吗?袁本初只能安慰自己,算这只红腹锦鸡倒霉吧!遇到了这么身手矫健的抓鸡高手
第三十六章赠房
山村野地做不成复杂的料理,故此袁本初选择了“叫花鸡”的做法来烹制红腹锦鸡土地山不产荷叶,替代品还是不少的,比如芋头叶,用其包裹略加腌制洗净拔毛的金鸡,然后用黄泥垒成一个球型,用在山民家中茅草干柴,在土地山半山腰的一处石壁上,就地烘焙。
炊烟袅袅升起,人的思绪也跟着乱飞,万全德似乎达到了此行放松心情的目的,坐上由袁本初外套垫着的石块上,有生以来第一次从陌生人身上感受了“亲情”看着他因烘焙叫花鸡弄得一脸黑灰的脸,回忆自己的一辈子的所作所为,追悔莫及啊!
“小袁,我看接下来就不用爬山了,吃完叫花鸡我们就下山吧”万全德的语气有些苦涩,可能是引起了什么不愉快的回忆。
袁本初把烘焙的黄泥球换了一个方位,使得受热均匀,略显诧异地道:“万老,好不容易来一趟,您怎么不想亲眼目睹下‘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呢?”
“高处不胜寒!”
万全德说罢,喝了一小杯中华清酒,压抑多年痛楚,顿时倾泻而出,望着篝火,说出了自己一生的经历。
话说,万全德在而立之年干到了市教育局局长的位置,在政坛上算得上是年轻有为了,不过原配妻子一直居住在老家,离龙城起码要坐一天的车程,当时的交通不太便利,信息也不发达,时常不联系一个大男人在外打拼,免不得会有寂寞感,何况是事业有成且精力旺盛的阶段,之后找了个女人暖被窝那个年代对于官员的风纪查得极严,就此落马,降为教育局办事员,有了污点的老万,仕途之路毁于一旦。
农村的糟糠之妻也不知道从什么渠道打听到了万全德背地里找女人的事情,一怒之下就和他离婚了,带着儿子改嫁他人,跑到了北方不知踪影了。
事业家庭连番打击之下,万全德愣是没找配偶,一直到了七十多岁,其实这件事情不能全怪老万,只能说他的政治敏感度差了些,教育局局长的位置谁不惦记?那个女人指不定就是某个副局长设计的呢!
临老了他万全德才想明白这一层,站在高处的确容易受到别人觊觎,从一开始就别爬这么高,不就行了吗?
袁本初认真听完了这一席话,万全德沦为孤寡老人就是因为一个女人?或者说一时忍不住,犯了错误?那代价未免太大了……
红颜祸水的成语在生活中时刻上演着,万全德就不该把糟糠之妻放在老家,事业有成了这么不接她进城?
只能说男人有时候就是“贱”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有了权和钱往往就要找点刺激感。
得不偿失,且把以前的所有努力毁于一旦。
做人难,做男人更难!做个好男人那就是难于上青天!
“万老,别说伤心事了,今天金鸡报喜,是个好兆头,来尝尝我亲手烹制的‘叫花金鸡’!”
袁本初砸开烘焙好的土陶壳,翻开里面的芋头叶,一股清香扑鼻而来,令人垂涎三尺。
掰开鸡腿递给了万全德,七十多岁的他早就牙齿掉光了,手里有一副陶瓷假牙,吃肉倒不是问题。
入口香浓,嘴里似溢满了红腹锦鸡的香味与淡淡的芋头叶的清香,嚼劲十足,犹如舌尖有万马奔腾,畅快之极。
“我以前也吃过所谓的正宗叫花鸡,不过和这个比起来,什么都不是!太好吃了”美味的食物不仅能给人带来味觉的享受,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变人的情绪。
刚才还阴霾的万全德,品尝了袁本初的叫花金鸡后,幸福地要哭了……
一个单身孤寡老人会有什么好吃的东西?无非是简简单单的白菜豆腐或者酸菜之类的,麻烦的菜肴那是有心无力。
不客气地说,万全德已是三个月没吃过肉了!而这只鸡滑而不腻,非常的健康营养,老年人吃了也不会引起什么高血压胆固醇过高之类的病症。
“嗯,的确不错,野生的山鸡与吃饲料的家鸡比较当然鲜美异常了,万老您要是喜欢每个星期我们都来一趟,不过我怕土地山的红腹锦鸡被我们吃光了……”
“哈哈,你真幽默,年轻的时候我也喜欢到山上打猎,鸟枪都难把红腹锦鸡打死,现在野生的难找了,土地山估计没多少只了,能遇到一只意外撞死树上的,小袁,你都可以去造了成语了,对!守株待鸡!”
一只肥美的红腹锦鸡就这么变成了一老一少的盘中餐,穿着再美艳的华服,终究难逃厄运。
饮酒吃肉,万全德没想到,一把年纪了还可以领略山野聚餐的欢乐,与亦孙亦友的袁本初把酒言欢,畅谈古往今来。
聊到尽兴处,万全德从其穿着来看,应该家境不太殷实,口音不像是龙城本地人,应该是湘城与龙城交界的村落口音。
这样背景的年轻人来城市发展,会又什么好的处境?无非是到工地里做农民工,卖苦力,有一技之长的还好说,至少不会吃了这顿没下顿,单靠力气赚钱,要在大城市过得好,那起码要干一辈子。
租房钱每日开销在城市生活,每一天都在花钱!无钱寸步难行,在都市里真实上演,农村还好说,有田有地,勤快点不会饿死,每年还有些收入,提供给儿女读书就差不多了。
平平安安务农一辈子,没有任何波澜,而下一代可能又是重蹈覆辙这不是说农民不好,而是人总要有一些追求吧!安于现状,一生待在“井口”里做个“小青蛙”有意思吗?
袁本初的父母千辛万苦,供老大袁本初大学毕业是为了什么?无非是改变命运,做一个对社会有用,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成功人士而已。
他们的思想里单纯地认为大学生在城市里找了个好的工作就是对他们对大的慰藉了。
袁本初明白父母的想法,所以想在龙城弄出了点名堂后再告诉他们,让俩老放心二弟三妹的学费钱我全包!这句话一直憋在他的肚子里,不久就会实现。
万全德吃了一个鸡腿两个鸡翅膀一个鸡屁股(老人专属)喝了三杯清酒,两块桂花糕,一直饭量小的他,今天破天荒胃口极好。
回想着几个小时之前两人还形同陌路,如今却在这块石壁上无话不谈,缘分这个东西太奇妙了。
整理了下思路,十分认真地说道:“小袁,我有一件事情要跟你说”袁本初再倒了一杯清酒,一饮而尽,中华清酒的度数不高,越喝越对味,停不下来,用衣袖抹了满嘴流油的嘴巴。
端坐在一旁,洗耳恭听道:“万老,您说,我听着呢!”
“我名下一间位于市中心地段,面